第134章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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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六点,演唱会准时开幕。
伴随着聚光灯的亮起,师晴一身礼服,出现在了舞台上。
台下爆发出巨大的欢呼,无数粉丝的尖叫汇聚成的音浪似乎要冲破场馆的天花板。
“晚上好,谢谢大家来参加我的演唱会。”
面对观众,师晴微微笑着,先是鞠了一躬。
全场漆黑中,只有荧光棒和手机屏幕亮起的微光闪烁。
一眼望去,就像浩瀚银河中熠煜的繁星。
“晴姐!我爱你!”
“阿晴吻我!”
听着耳畔躁动不安的粉丝欢呼声,看着台上依然风华绝代的女子,庄晓梦是在微笑的。
尽管她还是有些嫌弃老妈的装嫩。
简单的寒暄过后,熟悉的钢琴前奏响起。
第一首就是她的经典曲目,《夕日》。
足以容纳五万多人的巨大场馆座无虚席,张袂成阴。
数万人的齐声大合唱,无与伦比的震撼。
很少听庄晓梦唱歌的公孙瑾,也听到了她在轻轻哼唱。
公孙瑾附和着唱了一段后就停了下来,专注着听身边的女孩唱歌。
她的声音轻轻的,柔柔的,像清冽的山泉,又像清晨拂过杨柳的风。
公孙瑾觉得很好听。
吉他手和贝斯手弹得很投入,尽管他们都是师晴的老朋友,跟着她一起举办了很多次演唱会。
但现在站台舞台上,还是会心潮澎湃。
钟苓子看着台上的师晴,托着腮,目光痴迷地听着她的演唱。
她想着,如果有一天,她也能像她这样,举办一场座无虚席的演唱会,那该多好啊。
“你说,以后,我也会像师晴前辈这样,有这么多歌迷来听我的演唱会吗?”
钟苓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台上那让万众倾倒的女子,柔声问道。
“会的,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遥远。”
公孙瑾坚信着。
师晴接连唱了好几首歌,每一首都能引发台下的观众齐声合唱。
大家一起跟着节奏微微摇晃着身子,深情款款,用手打着拍子,歌声响遏行云。
“今天这里来了很多老朋友呢。”
又唱完一首歌之后,师晴靠近了舞台的边沿,一边和观众打招呼,握手,一边看向最前排的那些人。
有些是乐坛里被她照拂过的后背,有些是一起工作多年的同事,还有很多是曾经给予过她很多帮助的人。
“我看见了好多熟悉的面孔,我记得你们,好多次演唱会,你们都来过。”
师晴的目光飞快地在那些歌迷们脸上扫过,笑容和煦。
有粉丝上来送花,她欣然接受,并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坐在最前排的童晓瑜手里也捧着一束花,始终温柔地看着她,不言不语。
她是特意翘班来的,就为了听师晴的演唱会。
不论师晴在哪个城市开演唱会,她都会准时到场。
即便是在大洋彼岸的异国他乡,也不例外。
当然了,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吉祥物在公司确实也挺闲。
“接下来的这首歌,是我本人非常喜欢的一首。”
“有一个小姑娘很漂亮,我想和她一起唱。”
“我想你们也会喜欢的。”
师晴说完,前奏的鼓点和电吉他响起,很清脆的鼓点,带着一丝慵懒。
前奏很快很华丽,台上的聚光灯也开始四散闪耀。
“开到荼靡!”
听众们一下子就听了出来,纷纷开始尖叫。
师晴朝着钟苓子走来,微笑着看着她,伸出了自己的手。
钟苓子左右看了看,激动得涨红了脸,有些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
师晴前辈,真是太照顾我了。
这是想要特意提携我一把。
让我在她的粉丝中留下一个好印象,增长我的人气。
我一定要好好表现,不辜负她的期望!
她这样想着,欣然伸出手,被师晴邀请登上了舞台。
看着台下热情的观众,钟苓子的精神变得高度亢奋。
她已经渐渐迷恋上了这种,在很多人面前表演的感觉。
“喔~是钟苓子!”
“苓子!我爱你!”
“我好喜欢你啊!”
一些认出了她的年轻歌迷们也开始欢呼尖叫。
有些年纪大些的听众倒是不认识她。
“这谁啊?”
“不知道,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是个新歌手吧。”
“这小姑娘挺漂亮的啊。”
钟苓子站在了师晴身旁,也接过了一个麦克风。
师晴挽着她的胳膊,很是亲昵。
钟苓子就跟在她的身旁,一边走,一边响应观众的欢呼,唱着自己的歌。
“有太多太多魔力,太多太多游戏,只是为了好奇!”
“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有什么东西,死心塌地~”
台下的欢呼声一浪更比一浪高,钟苓子也从一开始的拘谨慢慢变得大胆,放开了嗓子。
这首歌,师晴演绎得堪称完美,一点也不输于钟苓子那天的现场演出。
师晴时不时地看向台下的庄晓梦,俏皮地打着wink。
梦梦啊,老妈我都帮你到这里了,剩下的要靠你了。
庄晓梦看着台上唱得无比投入,有些忘乎所以的钟苓子,抑制不住脸上的笑容了。
她侧目看了看身旁的公孙瑾,抿了抿嘴唇,趁着周围没人注意,摄像头转向别处的时候,凑到了他的侧脸,吻了他。
台下一片昏暗,所有听众都沉浸在那如梦似幻的歌声里,公孙瑾也专注地听着。
忽然之间,一股淡淡的幽香钻入了他的鼻腔。
温润柔软的触感,在他的嘴唇上绵密地吻过。
是一股很甜的味道,伴随着黑暗中少女急促且紧张的呼吸,像是午夜中盛开的昙花。
“唔~”
庄晓梦舔了舔嘴唇,捧着发烫的脸颊,大脑变得混沌不清。
公孙瑾如梦初醒,突然回过神来。
台上恰好看到了这一幕的师晴,顿时眉开眼笑,开心地来回跺着jiojio。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突然想吻你。”
“明明没有月亮的。”
“也许,本就不是月亮惹的祸。”
庄晓梦伸手握住了他的手,声音被淹没在耳畔的喧嚣里。
“是你惹的。”
少女俏脸泛起桃红,如是说道。
就如他唱的那首歌。
“都是你的错,是你爱上我。”
公孙瑾没有否认,看着她主动牵过来的手,没有放开。
慢慢的,他选择了握紧她的手。
感受着他手心的温度,庄晓梦微微抬起头,眸中荡漾出清澈的涟漪。
默默关注着两人动向的师晴,开心得跟陀螺似的,恨不得在原地转上几圈。
唱完了《开到荼靡》,师晴也有些累了,表示自己想休息一首歌的时间。
就将舞台暂时留给了钟苓子,台下的观众们没有表示不满。
在演唱会的时候,邀请一些圈内的朋友上来客串也是很正常的事。
还有些前辈会借此给后辈一个表现的机会,作为提携。
而且钟苓子的这一首歌,已经将听众们的情绪调动起来了。
紧接着在台上响起的,是熟悉的钟声,还有辽辽远远的雨声。
正是钟苓子的出道歌曲,《约定》。
师晴一边细细聆听着她唱歌,一边悄悄观察着公孙瑾和庄晓梦两人的动向。
见庄晓梦终于开窍了,选择主动出击,她感到很是欣慰。
庄晓梦依靠在公孙瑾的肩上,静静安享着此刻的温存。
钟苓子在舞台上无比投入地唱着歌。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忘掉天地,只恐怕想不起自己。”
“仍未忘跟你约定,看满天黄叶远飞。”
这是师晴给她争取的表演机会,她可不能浪费。
若是表演得不佳,不仅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也会坏了师晴的口碑。
所以,她表演得格外认真,因而无暇他顾。
唱完了这两首歌之后,师晴又问她会不会唱自己的歌。
钟苓子连连点头,当即表示自己是师晴的忠实歌迷。
“您所有的歌,我都会唱呢。”
钟苓子一脸认真,傻乎乎地笑着。
师晴一听这话,就很开心,眼睛眯得跟月牙似的。
“那可太好了。”
她当即就搂着钟苓子的胳膊,远离了公孙瑾和庄晓梦的座次,往舞台另一边走。
一边走,一边和钟苓子合唱。
在听众眼里,这是师晴对后辈关爱的表现,没有半点不妥。
钟苓子也觉得自己跟着师晴一起合唱,是天大的机遇,可以给自己增长粉丝和热度。
庄晓梦则有了机会和公孙瑾单独相处。
大家都赢麻了!
到了舞台的另一边,看到了台下的林惜君。
师晴便对观众们说道:“各位,我又发现了一位唱歌很好听的小美女哦。”
说罢,便向林惜君伸出了手。
林惜君作为她的小迷妹,深感荣幸,也跟着一起上台,台下又响起阵阵欢呼。
作为原L·K的成员,她从一开始发展得最惨的边缘人,一下子咸鱼翻身,成了当今最火的女歌手之一。
而当初团内的c位,出道就大火的孟嘉然,如今已经成了综艺咖。
作为流量小花,一直无法转型,很快就要被市场淘汰。
对比两人如今的处境,不免令人唏嘘。
林惜君在接受采访时,也多次表示,是因为公孙瑾的欣赏,她才能改变命运。
一次演唱会,能听到好几个当红女歌手的表演。
现场的观众都觉得这张演唱会门票非常的划算,纷纷奔走相告。
没买到票的,都捶胸顿足,直呼可惜。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莪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师晴带着两人唱了千千阕歌,台下听过这首歌的都齐声合唱。
公孙瑾听着这首歌的合唱,不免想起了前世陈慧娴在红馆告别的演唱会。
公主陈慧娴穿着婚纱,说“各位,你们要保重,慧娴要走了”。
那场演唱会也如今夕这般,人声鼎沸。
如今听到那悠扬的吉他和小提琴,公孙瑾不免神情恍惚,眼眶泛起薄雾。
“都比不起今宵的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Ah~因你今晚共我唱。”
庄晓梦抱着他的胳膊,也跟着合唱着。
“这是你的歌呢。”
她看着公孙瑾的眼睛,笑靥如花。
“嗯。”
公孙瑾微微颔首,也跟着哼唱起来。
唱完了《千千阕歌》,唱了《喜欢你》,还唱了《夕阳之歌》。
现场听众的热情愈发高涨,连坐在前排的辛霖也技痒,主动跟师晴说,自己也想上台唱两首。
师晴自然是非常欢迎的。
辛霖一站在台上,和师晴合唱,台下又是掌声雷动。
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歌手们唱得酣畅淋漓,台下的听众们也很是享受。
互动环节结束,林惜君和钟苓子都各自回了自己的位置。
眼看着钟苓子要坐回公孙瑾的身旁,师晴嘴角又是一扬。
“啊,今天唱了好多我家小瑾的歌啊。”
“我有点想听我家小瑾唱歌了。”
师晴在舞台边沿坐了下来,似乎有些累了。
她在说起公孙瑾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总是格外的温柔,一脸宠溺。
“哦哦哦!”
“我们也想听。”
师晴看着热情的观众,托着腮,柔声问道:“大家想听小瑾唱歌吗?”
“想!”
现场的听众,尤其是女歌迷们,尖叫声响彻云霄。
刚刚回到公孙瑾的座位旁边,准备和他聊上两句。
师晴就将粉丝们的热情调动到了公孙瑾身上。
公孙瑾见状,只好站起身。
“你想听我唱哪一首歌?”
他看向庄晓梦。
庄晓梦捧着脸,不假思索地道:“你的眼神。”
这是公孙瑾第一次唱给她听的歌。
“好!”
公孙瑾微微一愣,然后点了点头,在歌迷们的掌声中上台。
钟苓子这时候才后知后觉,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
她侧目看向庄晓梦,又看了看师晴。
秀眉紧蹙,在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计。
“我家小瑾今晚好看吗?”
师晴托着腮看向公孙瑾,一脸花痴状。
“好看!”
公孙瑾看向全场观众,先是笑着挥手,和大家问好。
“大家晚上好!”
这时候突然有比较皮的粉丝大声问道:“你吃了吗?”
“哈哈哈哈哈哈!”
台下顿时响起哄笑。
你吃了吗?
这是公孙瑾在直播间和观众互动的时候,经常会问的一句话。
“还没,我在想,等会是去吃火锅,还是吃烤肉。”
公孙瑾笑着回应。
很快,又有女粉们冲上来为他献花。
“师晴前辈,这些花本来是打算送给你的,但是我太喜欢小瑾了。对不起!”
“我也是!”
“对不起,我果然还是更爱小瑾!”
听到这些女粉丝们的发言,师晴嘟着嘴,一脸吃醋的样子,佯装生气地看了她们一眼。
“小瑾,我超喜欢你的歌,你的每一首歌我都有听。我可以和你拥抱吗?”
一个年轻的漂亮女孩站在公孙瑾面前,声音羞怯,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
公孙瑾只是浅浅笑着,张开了胳膊。
那女孩很是激动,上去抱了公孙瑾。
其他女粉丝们也不乐意了,也想上台和他拥抱。
师晴却是不满意了,柔声说道:“没完了是吧?你们再这样,我就要吃醋了嗷!”
歌迷们抱完了公孙瑾,这才纷纷笑着退场。
“这家伙还真是招女孩子喜欢。”
钟苓子小声嘀咕着,略微有了些醋意。
庄晓梦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舞台交给了公孙瑾,公孙瑾唱了《月亮惹的祸》,唱了《似是故人来》,最后看着台下的庄晓梦,又对着观众们说道:“有一首歌,我一直没有录。”
“今天,想唱给台下的女孩子听。”
说完,他润了润嗓子,轻声唱了起来。
“像一阵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
“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而你不露痕迹。”
经常唱给庄晓梦听的《你的眼神》,没有和声,没有伴奏。
他的歌声响起的时候,台下的听众都很默契地保持了安静。
偌大的场馆里,就只有少年的清唱。
像是在说给某个女孩子的情话。
庄晓梦静静地聆听着,目光渐渐变得迷离。
唱完《你的眼神》后,公孙瑾放下麦克风,说道:“这首歌不会录,只会唱给,某个喜欢听我唱歌的女孩子听。”看书溂
“她想听,我就给她唱。”
歌迷们又集体欢呼,高声喊着他的名字。
庄晓梦听着,情不自禁地傻笑起来。
钟苓子闻言,却是撅着嘴不开心了。
演唱会慢慢的接近尾声,观众们都很是不舍。
今晚的每一首歌都很好听,歌手的演绎都非常精彩。
师晴和歌迷们的互动也很有爱。
“各位,今晚最后的一首歌,我想唱给我的女儿听。”
“她和在坐的很多歌迷一样,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今晚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就坐在台下。”
说到这里,师晴开心地笑了起来,言语间有些骄傲。
“作为妈妈,我也想为她唱一首歌。”
“在我忙着工作的那些年,总是没有时间陪伴她,忽视了她的成长。”
师晴说着,身后的荧幕突然亮起,浮现出一些旧照片。
照片里,年轻的她怀抱着一个婴儿。
随着照片的不断翻动,画面中的婴儿慢慢长大。
从咿呀学语到蹒跚学步,再变得亭亭玉立。
最后的画面,定格在了庄晓梦十七岁的那一天。
正直花季的少女,宛如出水芙蓉般清丽。
“这就是我家梦梦,是不是很漂亮?”
师晴说着,看向台下的庄晓梦,声音带着些许撒娇的味道。
“是!”
歌迷们齐声应和。
台下的林辉和易凯蒂看着屏幕中庄晓梦的照片,纷纷睁大了眼睛,一脸错愕。
“最后的这首歌,是我专门写给她的。”
“也是作为一个家长,想要写给孩子的一封信。”
师晴温柔地注视着台下的女儿。
伴奏响起,她浅浅唱了起来,声音很轻,像一首摇篮曲,唱给不愿睡去的孩子。
感情并不浓烈,却就是能触动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当初听她歌的歌迷们,都已经为人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会面临孩子长大的叛逆。
甚至孩子已经长大,即将步入社会变成大人。
此刻听着她为自己的孩子唱歌,也深有感触。
镜头慢慢地转向了庄晓梦,这个骄傲的女孩子,眼角有微光闪烁着。
“真是肉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