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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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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务室吧,能走吗?”

看着她膝盖处的大片青紫,还有破掉的皮肤,公孙瑾问道。

钟苓子一言不发,用胳膊杵着地面,曲着腿试图站起身。

膝关节稍微动了一下,就有一种针刺般的疼痛。

“嘶~不行。”

“行吧,我背你。”

公孙瑾在她面前蹲下身。

钟苓子愣了片刻,迟疑着没有动。

“那我打电话叫车?”

公孙瑾继续问道。

钟苓子不说话,只是伸手搭在了他的肩上。

公孙瑾立刻会意,伸手挽着她的小腿弯,将她背了起来,然后耸了耸,好让她在自己背上固定得更牢靠一些。

天色将晚,前往医务室的路有点长,道路两盘的香樟在路灯下留下绰约的影。

远处的教学楼和宿舍,被镶嵌在一个个用光编织起来的笼子里。

头顶明月高悬,繁星点点。

少年脚步匆匆,路灯下的背影被拉得很长,风中有野花的微香。

钟苓子靠在公孙瑾的背上,温热的鼻息扑打在他的后颈。

他的头发被风吹着撩到她的脸上,痒痒的。

洗发水是一种薄荷的清香。

“背着我是不是很累?”

半晌,钟苓子轻声说道。

夜色中看不清她的表情。

这一辈子,背过她的人走的不多。

上一个背着她走的人,是小时候背着她看庙会的爸爸。

她并不依赖别人的背和肩膀,现在被公孙瑾背着,内心其实隐隐有些排斥。

但是,看着他在夜色中奔走的时候,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内心破土发芽。

心里堵堵的,想说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累的,你不重。”

公孙瑾的回答很简单。

贴在自己身后的女孩的身子,很柔软,带着淡淡的温热和芳香。

这也是他第一次背着一个女孩子走。

人工湖的湖畔,有男孩子拿着口琴,一个人吹着。

岸边的杨柳在风中摇曳,水中的月亮将圆未圆。

琴声婉转又绵长,像是告别。

公孙瑾听着,突然想起了一首歌。

“要听我唱歌吗?”

“嗯。”

钟苓子轻轻应了一声,把脸搁置在他的肩上,绕在他胸前的双手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

“既然你说,留不住你。”

“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我想是因为,我不够温柔,不能分担你的忧愁。”

“怕你难过,转身就走,就把遗憾放在心中。”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

公孙瑾浅浅唱着。

其实有些歌,他并不是特别喜欢,甚至很少听。

但有时候,听到了前奏响起,也会跟着唱两句。

《把悲伤留给自己》,很久以前的一首歌,公孙瑾甚至不知道原唱是谁,不怎么爱听,更记不全歌词。

就连知道这首歌的歌名都是通过古巨基的《情歌王》串烧。

只是因为他前世上学的路上,有一家卖豆浆的小店经常放这首歌。

从那个路口经过得多了,他就会唱了。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

唱到这里,公孙瑾起高了调子,隐约记得下一句好像是“假装生命中没有你”。

他停顿了片刻,钟苓子抬起头有些困惑。

“刚刚唱错了。”

公孙瑾润了润嗓子,将那一句重新来过,换了低沉轻柔的嗓音。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

“可不可以,你也会想起我。”

少年的歌声和口琴混在一起,莫名的合适。

“真好听,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钟苓子伏在他的背上,柔声问道。

“把悲伤留给自己。”

公孙瑾回应道。

“把悲伤留给自己……”

钟苓子默默念了一遍。

“医务室快要到了。”

公孙瑾看向前方,加快了脚步。

“嗯。”

钟苓子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有的路,一个人走会漫长,和有些人一起走,就短得离谱。

夜间吹来的风有些冷,她微微低下头,将侧脸贴近了他的背上。

少年背心的温度贴在脸上,有些滚烫。

“你的身上,很暖和啊。”

少女在暮色中低语着,听不出悲喜。

依恋这种情绪自然是没有的,那是恋爱中的小女孩才有的。

她是骄傲的女神,从不依恋任何人。

“到了。”

公孙瑾微微喘着气,背她上着阶梯,进了医务室。

医务室里的校医是个很瘦的老头,戴着眼睛,穿着白大褂。

头上顶着的一圈稀稀疏疏的头发,那是强者的证明。

给人的感觉就很靠谱。

“怎么了?膝盖摔了?”

校医瞅了一眼钟苓子的腿,淡淡地道。

“嗯,磕到砖头上了。”

公孙瑾将她放在了长椅上。

附近有两个女生挂着点滴,看到了公孙瑾和钟苓子,小声讨论起来,时不时往那边看上一眼。

商贸学院的系花,钟苓子榜上有名。

但关于她最多的讨论,不是在长相,而是之前被曝光出来的,她妈妈是小三这件事。

从那之后,钟苓子就总是独来独往,退掉了唯一加入的音乐社团。

至于公孙瑾,目前在校内也算是名人,正红的一名歌手。

短视频平台里经常有人翻唱他的歌。

这两个人距离如此之近,看起来是一种很不可思议的事。

要知道公众人物都很谨言慎行,他和钟苓子这样走在一起,产生的舆论影响很大。

“医生,她的腿没问题吧?”

公孙瑾有些担忧。

“没伤到骨头,问题不大。就是接下来几天走路不太方便。”

“这些药治跌打损伤的,拿去外敷。回去后可以用热水敷一下,减少疼痛。”

校医检查了一番,从柜子里拿出了一盒膏药递过去。

“没事就好。”

钟苓子接过药,微微松了一口气。

万一严重点,出现了骨折,治疗起来又得花一大笔钱。

“回宿舍吗?”

公孙瑾轻声问道。

“嗯。”

“上来吧。”

公孙瑾在她面前蹲下身。

这一次俯在他背上的时候,她没有太犹豫。

“接下来几天你就先别去食堂档口了,我给老板娘请个假。”

“嗯。”

钟苓子顿了半晌,有些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

食堂档口去不了,驻唱应该也没法做了。

这意味着她接下来几天将没有任何收入进账。

下个月给妹妹的医药费,又该怎么办呢?

走到宿舍楼下面的时候,公孙瑾听到有人在身后叫自己。

“欸?那是不是你们宿舍的?”

“好像真是公孙。”

“公孙?”

公孙瑾回眸看去,只见林辉挽着易凯蒂的胳膊朝这边走来。

“不错!加油!”

看到公孙瑾背着钟苓子,林辉先是有些讶异,随后笑着比了个大拇指。

易凯蒂则是打量了一番钟苓子,秀眉一蹙。

她有些想质问公孙瑾,你不是和晓梦在交往吗?怎么又在外面沾花惹草?

她这样想着,为庄晓梦感到有些不值。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男朋友也是这德行。

让她去教训别人,也不太合适。

“放我下来吧,我可以自己走了。”

“你一个人没问题吗?”

“没事的。”

钟苓子坚持要下来,公孙瑾也不好阻拦,只好蹲下身将她放下。

“别误会他。我腿摔了,走路不便。他刚刚带我去医务室拿药。”

“他和你男朋友不是一类人。”

钟苓子摇了摇手中的药,面无表情地看向易凯蒂。

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但在意别人怎么看公孙瑾。

之前,网络舆论就给公孙瑾造成过很大影响,她不想公孙瑾因为自己被人误会。

易凯蒂闻言,瞪大了眼睛,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林辉,突然觉得自己很没面子。

原来是个人都知道他男朋友的德行!

林辉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

敢情自己都已经名声在外了。

“今天,谢谢你了。”

钟苓子单脚跳着,头也不回地对公孙瑾说道。

“不用谢。”

公孙瑾看着她前面的阶梯,有些担忧。

“要不,你找个人帮忙吧。”

钟苓子没有回应,没有让人帮扶,单脚跳上了台阶。

这女孩倔强得过分,一直如此。

易凯蒂和林辉道别分开后,跟在她后面。

看着她上楼有些吃力,于是赶忙过去扶了一手。

“我来帮你!”

易凯蒂伸手扶住了她的胳膊,温柔地笑着。

钟苓子侧目看了她一眼,眼神很是冷淡,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疏离感。

易凯蒂被她看得有些发怵。

“谢谢,但是不用了。”

钟苓子用手扶着楼梯的栏杆,慢慢跳上台阶,目光冷冽如冰。

易凯蒂伸出去的手有些尴尬,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她跟在了她后面,用胳膊虚掩着她的后背,试图护着她,防止她脚下失衡往后跌落。

钟苓子跳得很慢,但每一步都很稳。

要是脚下落空,整个人身子往后倒去,磕到了后脑勺,那就不是修养几天的问题了。

她不能出事,出了事,妹妹就没人照顾了……

易凯蒂也放慢脚步,时刻关注着她背后。

即便是素不相识的人,她也会表现出自己的善意。

易凯蒂就是这样的女孩,所以林辉会说她是个好姑娘。

直到看着钟苓子稳稳地踏上了最后一坎阶梯,她这才松了一口气。

看着她朝着宿舍单脚跳去的背影,易凯蒂觉得她有些可怜。

但这个不依附任何人的强大女孩,又让她隐隐有些崇拜。

“今天钟苓子腿摔了,我背着她去了医务室,还送她回了宿舍。”

看着公孙瑾主动发来的消息,庄晓梦面无表情。

“你告诉我干嘛?”

“你知道了会生气。”

公孙瑾回应道。

“我知道了会生气,那你为什么还要让我知道?”

庄晓梦气笑了。

“因为,如果你不是从莪这里知道的,你会更生气。”

看着公孙瑾的回复,庄晓梦没好气地回复道:“可是我现在还是很生气。”

公孙瑾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复,最后竟然去百度“女孩子生气了该怎么哄”。

看到其中有一条回复是“如果她是一个吃货,那就去给她买喜欢的吃的”。

公孙瑾挑了挑眉,觉得可以。

“我给你去买披萨。”

庄晓梦编辑了一篇小作文,正准备发送,看到公孙瑾的回信后,手指又顿了下来。

她愣了愣,将编辑的文字全部删掉,最后发送过去的消息变成了“和之前一样。披萨要双份芝士加烤肠和牛肉。还要一盒水果布丁蛋挞,一份番茄肉酱意面。”

公孙瑾回了一个oK,找了一辆共享电动车朝着校外开去。

“脑子也不是很笨啊。”

庄晓梦暗自嘀咕了一会儿,撅起的小嘴微微扬起。

二十分钟后,公孙瑾的消息又回了过来。

“到宿舍楼下了。”

庄晓梦穿上毛绒拖鞋,装作一副高冷的样子下了楼。

看到公孙瑾之前,她总是在想,自己一定要凶一点,装成很难以接近的样子。

但是下楼之后,她的嘴角就抑制不住开始扬起。

就和之前他看着她唱《你的眼神》时一样,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笑的。

“给。”

公孙瑾将拎着的披萨、蛋挞、意面递了过去,还有两大杯布丁奶茶。

他本来是不打算买奶茶的,但是发现有很多女孩子都围着那家奶茶店,心里就在想。

这么多女孩子都喜欢,没准她也会喜欢。

“这是什么?”

“布丁奶茶。”

公孙瑾淡淡地道。

卖奶茶的店子里还恰好放着他的《千千阕歌》,老板是个年轻小姐姐,是他的歌迷。

他想了想,还是如实交代。

“我看到很多女孩子都在买那一家的奶茶,就在想,它或许很好喝。”

“所以就给你带了。”

“奶茶店的老板是我的歌迷,跟我合了影,白送了我两杯。”

公孙瑾看着庄晓梦的眼睛,很是认真地道。

“呵呵~”

庄晓梦轻笑起来,看着他一脸诚实的样子,总觉得呆呆的。

“我走了。”

公孙瑾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继续往下说什么。

“不一起吃吗?”

庄晓梦看着手里拎着的披萨,有些意外。

“今天外面冷,你快进去吧。”

公孙瑾说着,看了看她身上单薄的衣衫。

一阵晚风经过,撩开她的衣襟和鬓间的头发。

“嗯,好。”

庄晓梦拿着热乎乎的布丁奶茶,正准备给他一杯,抬起头却发现公孙瑾已经骑着电动车走远。

“这家伙,真是一只呆头鹅。”

庄晓梦气得跺了跺小脚。

“算了,他也不爱喝奶茶。”

她突然想到,之前班上有女生给他买奶茶时,他说自己不是很喜欢甜的。

拎着满满当当的食物回宿舍的时候,易凯蒂恰好把晚上见闻跟她说了一遍。

她对公孙瑾的怨气也少了一些。

“钟苓子伤的严重吗?”

庄晓梦随口问道。

“有点,走路都不方便,我看着觉得她挺可怜的,都没人照顾。”

易凯蒂有些同情。

之前钟苓子被冤枉偷东西,还因为妈妈的负面影响被人谩骂的时候,她都是知道的。

虽然两个人明面上没有交集,但并不妨碍她的同情。

庄晓梦看了看手中拎着的奶茶和披萨,心想自己一个人也吃不完。

于是朝着钟苓子宿舍走去,敲了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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