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来张黑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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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上,公孙瑾还在想今天在录音棚的表现,眉头紧锁。
“小瑾,其实以你的条件,如果走偶像男团路线,是可以c位出道的。”
“当偶像会轻松很多,不会像现在这样累。”
“有考虑过吗?如果你想,我可以找童姨为你安排资源。”
师晴开着车,轻声说道。
“偶尔唱唱歌就好了,我不想当什么练习生。”
公孙瑾连忙摇头。
“可是当歌手,也很辛苦唉。”
师晴试探着问道,用眼角的余光去观察公孙瑾的反应。
“晴姨,你都给我把路安排好了,现在问我这个问题,是不是太迟了?”
公孙瑾看向车窗外面,淡淡地道。
“嘿嘿,晴姨觉得你不当歌手实在是太浪费了。”
“所以就给了你一点点资源。”
师晴轻轻笑了笑。
“那您当初为什么要退出歌坛呢?”
“因为有了梦梦啊,孩子需要妈妈陪伴,所以我就告别歌坛了,就这么简单。”
师晴说得云淡风轻,提起自己女儿的时候,既欣慰,又满足。
“有想过复出吗?”
公孙瑾继续问道。
“有啊,这些年也有一些音乐人联系我,想要和我合作。我也发布过两首单曲。”
“但是呢,现在好歌太少了。和我合作的那些人,他们拿出来的作品,我一直不太满意。”
“所以我宁愿不唱。”
师晴说得很是认真。
以她的身份和人气,随便发一首新歌,就能轻易在新歌榜登顶。
哪怕作品质量不高也没关系,粉丝们都只想再听到她的声音而已。
但师晴是个很挑剔,对自我要求很严格的人。
她看不上的歌,一定不会唱。
“你写的那首千千阕歌,晴姨很喜欢。”
“以后,晴姨可以翻唱吗?”
师晴柔声询问道。
“当然可以了,您要是喜欢,现在就可以发行的。”
公孙瑾很喜欢师晴的嗓音,将这首歌送给她,他不会吝惜。
而且以师晴的实力,一定能将这首歌演绎得很好,不会糟蹋这首歌。
“傻孩子,这么好的歌,可不能给别人。”
师晴温柔地笑着。
遇到一首好歌不容易,歌手们都会争抢得头破血流。
哪有像他这样直接让给别人的。
“这首歌,只能你自己唱。”
师晴说得一脸认真。
到家后,公孙瑾赶忙回了房间码字。
客厅之中,庄小鱼在电视机大屏幕前看着奥特曼,眼睛一眨不眨。
纤细的眼睫毛又长又翘,像是精致的洋娃娃。
“鱼鱼,你觉得妈妈做的饭好吃,还是哥哥做的饭好吃?”
庄晓梦看了看厨房里师晴忙碌着的背影,在她身旁问道。
“当然是哥哥了。”
庄小鱼脱口而出。
“那你想不想吃哥哥做的饭?”
“想次!”
庄小鱼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一想起哥哥做的好吃的肉,她的嘴角就忍不住淌下口水。
“那你去叫哥哥做饭好不好?就说你想吃白萝卜炖牛腩,还想吃回锅肉。”
庄晓梦凑到妹妹耳边,小声说道。
“姐姐,为什么伱不去跟哥哥说?”
庄小鱼歪着小脑袋,眨巴着眼睛。
“因为哥哥喜欢鱼鱼啊。你跟哥哥说,他肯定会答应你的。”
“嗯,好!”
庄小鱼从沙发上下来,赶忙朝着公孙瑾的房间跑去。
公孙瑾正准备打开作家助手码字,小丫头就跑了进来。
“哥哥!哥哥!”
一口一个哥哥,叫得特别甜。
“怎么了?”
“姐姐想吃你做的白萝卜牛腩,还想吃回锅肉。”
庄小鱼一边说,一边抹了抹嘴角。
哼,我才不傻呢(≧▽≦)
明明就是姐姐自己想吃,还说是我想吃。
“好。”
公孙瑾二话不说,起身朝着厨房走去。
冰箱里多了很多食材,有鸡翅,有猪五花,还有西红柿和土豆。
有一格里面甚至还装满了可乐。
上午还没有的,也不知道是谁去买的。
“哥哥,你会不会做可乐鸡翅呀?”
庄小鱼凑到庄晓梦那边说了些什么,没一会儿就跑到了公孙瑾旁边,一脸期待。
“会啊。”
可乐鸡翅没什么难的,对公孙瑾这种经常下厨房的人来说,有手就行。
“姐姐想吃可乐鸡翅,菜都是她买的,还特意买了可乐呢!”
庄小鱼很快就将庄晓梦出卖了。
公孙瑾看了看冰箱,又回眸看了看她。
“鱼鱼!”
庄晓梦不满地叫唤起来,脸颊通红,俨然一副恼羞成怒的样子。
“嘿嘿!”
庄小鱼嬉笑者,对着姐姐开始吐舌头。
庄晓梦起身追了过去,小丫头拔腿就跑。
姐妹俩在房子里追赶起来,洋溢着阵阵欢笑。
公孙瑾掌着厨,师晴帮他打下手。
两人看着闹腾起来的姐妹俩,相视一笑。
她,喜欢吃我做的饭吗?
给牛腩下锅撇去浮沫的时候,公孙瑾侧目去看客厅里的庄晓梦。
庄晓梦也在看他,同他眼神接触后,就像触电了一样迅速移开。
少女的脸颊微微泛起红晕,像是可人的苹果。
晚餐不算特别丰盛,但几道菜也是色香味俱全,让人很有食欲。
庄小鱼和庄晓梦姐妹俩在餐桌上抢吃着鸡翅。
最后一块鸡翅被姐姐吃掉了,小丫头泪眼婆娑,闹了好一会儿。
师晴哄了好半天才哄好。
公孙瑾回房间洗完澡躺在床上,看了看手机,发现上面多了一些消息。
被拐走的鹿:“我想写历史文,你写的那本《开到荼靡花事了》挺好的,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纠结)”
公孙瑾看着,倚在沙发上,抱着一种捉弄的心态,回了一句:“来张黑丝(好色)”
这个被拐走的鹿,应该是个女作者,他竟然忍不住想调戏她。
发完之后,公孙瑾微微一怔。
你怎么会发这种消息?
登徒子!枉为读书人!
或许是因为隔着屏幕,彼此不相识,公孙瑾也没有那么拘谨。
有些人是这样的,在现实中没什么话,在网络上就是话唠。
说白了,就是闷骚。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发来的消息,俏脸一红,啐了一口。
“好色之徒!”
她想了想,点进自己的小说书友群,来几张黑丝@全体成员。
书友群顿时沸腾,几个专门收集涩图的书友开始疯狂刷屏。
【图片】
【图片】
【图片】
【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
满屏都是黑丝和转发的涩图,钟苓子看得面红耳赤。
“吼吼!”
“搞快点!”
“就这么点够谁看啊?让隔壁老外看见还以为我付不起流量呢!多来点,一人一张!”
“今天的小说就看到这里了!”
钟苓子微微红着脸,挑选了一些她觉得比较好看的,转发给了公孙瑾。
被拐走的鹿:“好看么?”
被拐走的牛马:“不过如此(提裤)”
被拐走的鹿:“可以给我提一些意见吗?我得开新书,没稿费过不下去(捂脸)。”
被拐走的牛马:“有码字的功夫,干点啥不好?为什么想不开去写网文?写小说死路一条啊!读者只会白嫖的!上架了就去看盗版!”
被拐走的鹿:“(笑哭)”
也许是从这个作者身上,看到了过去扑街的自己的影子,公孙瑾不禁有些同情。
辛苦码一个月字,妈的,读者全在白嫖!
稿费连交房租都不够。
“历史只是背景,但不一定就是你小说的主要内容。”
“举个例子,你可以写一个现代的女大学生穿越到了以前的后宫。”
“然后你代入一下,突然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你会怎么样。”
“肯定会很害怕,对吧?”
“然后就可以给她制造一些危机和奇遇,比如一进去就要伺候皇后沐浴,但是不懂规矩冒犯了皇后,被皇后责罚。”
“皇后要派人打女主五十大板,一般人的身板,五十大板就直接嗝屁了。”
“现在女主遇到了生命危险,怎么办呢?肯定很慌。”
“然后皇帝突然来了,看到了女主,因为女主漂亮,就放了她一马。”
“这样一来,皇帝和女主的后续剧情发展的伏笔就有了,对不对?”
“但是危机也有了,皇后见皇帝对一个丫鬟这么上心,肯定不爽。后宫中得罪了皇后,女主肯定会很危险。”
“这样可以写的内容就很多了啊。”
“比如皇后设计陷害女主角,做巫蛊娃娃之类的。”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发来的消息,越看越觉得新奇。
“真的唉,你这个点子很好!”
公孙瑾不以为意,这样的套路在清宫戏里屡见不鲜,甄嬛传和步步惊心都是。
前世被用烂的套路,只是到了这个世界还挺新鲜。
“那接下来该怎么设计呢?”
“这时候你就要想,后宫之中勾心斗角,傻白甜是死得最快的。”
“那为了在残酷的后宫生存下来,女主角就要小心谨慎,一点一点转变自己的想法。”
“经过一些事后,人物性格要有转变,从单纯善良慢慢变得阴险歹毒。这样,故事的成长线就有了。”
“但是这样,剧情的张力还是不够。”
“女频作者喜欢看什么?无非就是勾心斗角,两个男主爱女主,争宠。”
“所以你就可以给皇帝设计一个情敌男二,比如一个痴情的王爷。”
“皇帝呢,因为妃子的污蔑,多次误会女主,由此可以展开很多虐心情节,要什么心头血之类的。”
“王爷呢,喜欢女主的单纯善良,天真无邪,就很想保护她。一次次帮她化险为夷。”
“然后皇帝看女主和王爷感情这么好,走得这么近,就吃醋了。”
“这样一来,矛盾和冲突就都有了,对吧?”
“对的!”
钟苓子越看越激动,一下子站了起来,开心得手舞足蹈。
公孙瑾将自己知道的这两部剧的剧情给钟苓子详细讲了讲。
偌大的城市里,夜晚静谧无声。
两个相隔很远的人,在电脑屏幕前相谈甚欢。
“那故事的结局,该怎么设定呢?”
公孙瑾梳理出来的脉络很是清晰,但故事最后,女主角的归宿如何,她又有些迷惘。
“你可以写女主角通过自己的智慧,一步一步在后宫中爬到了最高。”
“从低贱的婢女晋升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妃子,然后设计让皇后失宠。皇帝将皇后打入冷宫,恶毒的皇后精神失常疯掉了。女主进而得到皇帝宠爱,有情人终成眷属。”
“然后啊,女主就想改变历史,因为她是后来穿越过来的。”
“为了改变皇朝覆灭的悲剧,她向皇帝提了很多建议,希望他不要重蹈覆辙。但古人和今人的价值观念又怎可能一样?”
“历史最终无法改变,因为种种意外,还是回到了它原本的轨迹。”
“大厦将倾,非一人之力可解,皇朝还是倾覆,女主无力改变悲剧。”
“一切,犹如大梦一场。”
“这样一来,故事深度和历史厚重感也有了。”
公孙瑾其实不爱看清宫戏,只是知晓个大概。
他把自己知晓的套路融合在一起,一股脑地教给了钟苓子。
被拐走的鹿:“太感谢你了,我现在就去开新书(可爱)”
被拐走的牛马:“祝你新书大火。”
被拐走的鹿:“嗯,到时候互相py啊!”
被拐走的牛马:“好,我会给你章推的。”
被拐走的鹿:“苟富贵,勿相忘。”
电脑屏幕前,钟苓子关掉了聊天记录,深吸了一口气,顿时思如泉涌,赶忙打开作家助手开始码字。
教完她之后,公孙瑾也开始静下心码字。
三国现在已经获得了全频道推荐,点进去网站的主页,就能在最显眼的位置看到大大的《三国》两个字。
月票榜的榜一,他没想过去争取,也没有发过求月票。
但读者们都被这本书的魅力折服,将它送上了榜首。
高达三十万的月票,一骑绝尘。
月票榜第二的作者蹄子,花钱买到了十万月票,准备冲击榜首,但是看着《三国》领先两倍的票数,大呼刷票。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这作者绝逼是刷了!”
“十月初,一本新书怎么可能三十万月票!起点月票榜简直没救了。”
三国从发书至今,争议一直都有。
比如董卓以血代酒宴请百官被批过于血腥,曹操杀吕伯奢一家灭绝人性等等。
公孙瑾向来不予理会,这本书的质量就是最好的回应。
更新完最终章之后,时间已经是凌晨四点。
公孙瑾伸了个懒腰,颈椎一阵酸痛。
看着墙上的时钟,公孙瑾蓦然想起了川端康成的《花未眠》。
“凌晨四点,我看见海棠花未眠。”
那句话不仅只是出现在书上,还曾在一张贺卡上出现过。
是一个女孩子送的,娟秀的字迹很好看。
曾陪在他的背包夹层里,跟着他走过好多地方。
他写的书里,也处处都有她的影子。
他现在,有些想她。
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