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侵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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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丽似懂非懂,但听说是要延迟一段时间,也没有太大的意见,笑着说:“既然现在用不到水,那就证明还没到用水的时候嘛,你看我们这么久没有水,不也过来了吗。你就不要郁闷了,好事多磨,事情处理的越扎实,后面用起来越省心是不是?”
李雅丽性格一直这么温和,不管什么啥事情发生了,她似乎总能找到合理的应对心情。
突出一个字,反正就是稳定。
王天孝有时候心情不稳定,但只要经过妻子一宽慰,慢慢就变好了。
很快就能恢复正常。
“也是,还是你想得开,那就这样吧,暂时先不急。你端着开水准备做什么呢?”
“泡菜啊。”
“泡菜还用开水?”
“呵呵,你是不是农村人啊,你没见过怎么泡菜嘛?”
王天孝不好意思地摇摇头,笑着说:“还真是不知道,以前娘泡菜的时候,也不需要我们帮忙嘛,所以我只知道大致是怎么回事,但具体步骤却不清楚。”
“那行吧,你叫我老师,我给你说。”
“李老师,请教我泡菜吧!”
“行,那就跟着来吧。”
李雅丽笑得合不拢嘴。
“嗯,我去洗洗手。”
“去吧。”
王天孝去厨房的时候,看到王宏伟和王芳正在太阳底下玩做眼镜的游戏。
看起来很开心。
宏伟也在笑着。
那个破学校不能去了,改天去市里看看看,问问张文远是否认识学校的人,帮介绍个态度和服务都不错的学校。
不过要是去了市里,就没办法每天接回来,除非专门请个司机。
好像也不是很好。
嗯,有点麻烦。
慢慢来吧,稍微多想想,说不定就能想到更好的办法。
洗完手,王天孝来到厨房帮李雅丽洗石头。
泡菜的时候,上面需要用包菜或者白菜的叶子将上面封起来,然后上面压上重重的石头。
因为王天孝的买的菜很多,给岳母那边送了一些,又给家里拿回去一些,是剩下很多,按照他的意思,全部泡制起来吧。
山里的温度不是很高,明天开春后,就要有很多人来干活,消耗蔬菜的量会很大,到时候刚好可以顶顶。
主要是王天孝觉得李雅丽泡制的泡菜非常好吃。
相信很多人也都会喜欢。
每个缸需要两三块石头,李雅丽已经洗了十几个,但门口还堆着几十个。
“你用刷子刷干净哦,这可是要吃到嘴里的东西。”
李雅丽看王天孝准备洗石头,自己就去熬制调料水了。
据她说,菜要泡的好吃,这个调料水非常重要,李雅丽称之为每个人的秘方。
之所以不同的人泡出来的泡菜味道不同,就是因为大家熬制泡菜水调料的比例不一样。
但你说到底是不同在哪里,其实大家也都说不好。
这就是没有标准化的弊端。
反正一切的都是靠感觉,盐靠感觉,醋靠感觉,花椒,茴香,桂皮等等调料也是靠感觉的。
基本都是随手一抓,也说不上是多少,就觉得差不多。
“要不,你在外面洗吧,你看厨房就这么大,你要坐在地中央,绊得我都走不开了,还怎么做事嘛。”
李雅丽对王天孝埋怨。
“我只是想和你在一个地方嘛,陪着你不好啊?”
“噗嗤。肉麻,王天孝你多大的人了,还说这些贫嘴话,你知不知羞呢?”
“这怎么叫贫嘴话,我又不会对其他人说,你可是我老婆,我不陪着你,你让我去陪着谁呢?”
“听话,快出去,你真的挡住我了。”
“不出去。”
“你再不出去,我就要冰你了。”
李雅丽晃动着冰冷的手,上面还带着冰水,在王天孝面前不示威。
“我不怕,你放吧。”
“还不信是吧,那我真的放了?”
“放呗,我要是皱下眉头,我就不是子午岭最勐的人……呲!”
“哈哈,是你叫我放的。”
“你以为我会屈服嘛,并不会好吧,你要是都不心疼你老公,我心疼什么呢。”
“噗嗤!”
李雅丽将手从王天孝的脖子里抽出来,温柔地揉揉王天孝的脸,“出去吧,你最听话了对不对?”
“唉……”
王天孝幽幽叹息声,无奈端起盆子朝外走去,一边走还一边说:“可怜的男人,被老婆扫地出门了。”
“噗,你能不能不要胡说,外面还有人呢,让大家听到多不好。”
“哈哈。”
王天孝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回来后,一直忙着各种事情,也没和妻子有太多互动。
或许是重新获得妻子后,有点不知如何相处,就像你失去某样极为归总的东西,再次失而复得,肯定会更加小心地珍视。
也或许是,因为他骨子里毕竟是个五十多岁的老人,对妻子的爱,已经是那种非常深沉的感情,不像年轻的小伙子和小姑娘,能轻松,无所拘束地说着一些调皮话。
做一些很有趣的互动。
现在,已经快一年了,他的事业经过最初的发展,已经来到相对稳定的初创期,生活也不再那么窘迫,心情也就放松下来。
终于开始意识到回归生活的重要性。
无论是照顾孩子们,还是心疼和陪伴妻子,都将在他的生活里逐渐占据更多精力,分配更多时间。
之前,他是不会做这些泡菜的事情的。
前世和妻子几十年,也都没有帮妻子做过这些事情,忙固然是一方面,更多的还是传统的男人思维,认为厨房的事情,都是女人该做的,他是个男人,在外面辛苦为家里赚钱就好。
但通过很多生活经历,他其实明白,家务活不仅仅是工作分配,更是一种男女协作,互动的问题。
虽然家里的事情很简单,可就是这种简单的家长里短里,却也需要人有足够的耐性去做,人和人之间的沟通,往往不是看彼此说了那些话,以及做了多大的大事,而是在日常细节上。
夫妻之间,细节成就情感。
细节才能守护感情。
普通人的家庭,哪有那么多曲折反复的大事呢。
将洗石头的盆子端出来,外面反而还暖和呢。
刚好崔万山从山下走上来,手里提着两个光滑而结实的棒子,长约是两米,大概小孩子手臂般粗。
“老王,你做起贤惠男人了?”
崔万山笑呵呵地走过来,将木棍立在旁边的墙上,帮王天孝朝这边搬石头过来。
“羡慕吧,我有个做好男人的机会,你还没有呢。”
“当然羡慕,谁让你运气好,有个好老婆呢。”
崔万山说话的时候,声音故意大点,让里面的李雅丽听到。
还对王天孝挤眉弄眼。
逗得王天孝啼笑皆非。
“大清早,你去干嘛了?”王天孝看了眼两根木棒,有点像是铁锹或者镢头的把,但是似乎更粗了些。
太粗就会太重,对于农具来说,很不适合。
长期使用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
属于浪费精力。
“做两把侵刀。”
“侵刀?!”
“对啊,不知道吧,这是一种专门对付大型野兽的好东西,我也是前些年偶然见到一个东北老哥写的故事,刚好有侵刀的配图,学会的。”
“我知道这个东西,没想到你还会做侵刀。”
“这东西有什么难得,其实就像是个斧头,只不过斧头是用来砍的,刀呢既可以砍,又能捅而已,大概像……”
崔万山微微沉思片刻,道:“大概就像过去那个戟或者钺,使用起来是差不不多的作用。这是猎熊的必备武器,你想想,熊这种东西和其他野物还不同,狼和野猪什么的,就算到我们身边,总还能搞搞,但熊到身边,根本就是碾压,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所以,我们要猎杀熊,就要提前做好准备,千万不能让熊来到我们身边,只要近身,那基本就离死差不远了。我猎过几次熊,之前准备的相当充分,但是真正看到熊的时候,还是会出现一些问题。”
“嗯,是这个道理,我一共参与过两次猎熊,是有点麻烦。所以我才一个人不敢去,专门在等着你来帮我嘛。”
“也不要担忧,我们现在有两杆枪,所以我们可以远程诛杀,反正我们不必太看重熊胆这些东西,只要能将熊搞死就行……
最好,要是能遇见一个小熊更好,那就简单多了,直接两枪撂倒,拖回来就是。”
“哈哈,听你说,好像人家熊就等在那里等我们去猎杀一样。我担心的是,我们要去熊瞎子岭,就必须想跨过杨子岭的西峰,还要越过整个孟八岭,这两个地方,也是有野兽出没的。
你看,我前段时间碰到的财狼群,不就是完全没有预料到嘛。
你是不知道,当时看到那些豺狼,简直难以想象,不夸张地说,也就是我的枪法还行,但凡稍微遇见一个差点的,怂点的,肯定逃不出那些畜生的嘴。”
“说到这个,我昨天听了,就觉得有点问题。你就说豺娃子狡猾吧,确实是,但再狡猾也是有个度吧。听你说,那只豺的智商,基本和人都差不多了。”
“我就是说嘛,你可以想象我当时的震撼嘛。”
“我后来也想了想,那只豺好像是有点针对你的意思,一般能组织这么大的队伍,针对一个人类,似乎并不是适合。我们都知道,野兽们都是讲究一个性价比,他们不会将精力花费在多余的事情上。
就不说孟八岭,单看杨子岭的西峰,也有很多蜜狗子,獐子之类的东西,更不说很多兔子,野鸡啥的,再不行还有野猪吧,他们如果只是为了捕猎,何必舍近求远,跑到人类活动的空间呢?
你想想,他们花费了这么多精力,要死掉那么多同伴,就是为了杀死几个人类,目的是什么。会不会是,这只豺对人类有很大的憎恶,他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人,而不是获得食物。”
“你说……它这是报仇?”
“我觉得是的,你别看人家是动物,他们依然也有情感啊,你想想,是不是曾经伤害过豺……”
王天孝突然想起了一年前那只小豺。
当时他为了救豹猫,杀死了那只豺,这个问题怎么说呢。
他当时刚重生,又本身喜欢猫,所以就占的猫的立场想问题,那豺就是敌对势力。
杀死豺也是意外之举。
可杀死豺之后,发现豺还有个小豺,当时他觉得自己其实做的也不全对。
自然界的动物严格来说,都是食物链的一环。
豺捕猎豹猫,也是一种正常的生存模式。
就像豹猫也会捕杀野鸡和野兔一样。
既然豺杀死豹猫不对,那豹猫杀死山鸡和野兔呢,不也是一种罪孽。
因此,这种情况最合适的方式其实是不予理睬。
让它们自行生存,保持一个稳定有序的自然模式。
不过,事情既然发生了。
他也不会说觉得杀死豺就罪孽深重。
因为他毕竟是人类。
人类就该站在人类立场上想问题,正常的人类思维模式,应该是当时直接将小豺也灭掉,免得这家伙心存愤恨。
可王天孝恰恰心善,觉得自己杀死别人母亲,又将小豺也杀死,确实有点残忍。
一时妇人之仁,就放了那个小家伙。
如果现在确认是那个小豺作祟,那因此导致的一系列事情,就都是他当时湖涂的结果。
这么说,就显得能说通了。
不过若真是如此的话,那这只豺既然没有被杀死,它就肯定还会有下一次。
当时他记得那个小豺好像脖子上罕见的有一圈白毛,若是下次碰到,要好好看看,是不是真是。
如果是,就一定要想发设法,将这个家伙彻底送回老家。
放你一马,是让你好好活着。
既然你不珍惜,那也就没办法了。
谁叫你不是个人呢,对吧。
王天孝将曾经发生的事情告诉崔万山,崔万山点点头,“有可能真的是。这下就解释得通了。不过既然是这个样子,肯定要将那畜生彻底灭掉。
本来呢,像它们这种食肉的野兽捕猎就会有成功和失败吧,那失败就可能反而成了别人的猎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捕猎本就是一件有危险的活动。
你就说我们人吧,我们这么聪明,手里又拿着枪,但还是很多人捕猎的时候被野兽反杀,丢了性命。
但总有一些野物,它们的智商比一般同伴高,感情也更丰富,而这其中以豺和狐最为常见。你刚好运气不好,遇到一只聪明且顽强的豺。”
“嗯,当时我一时心软。”王天孝想起大黑和小黑,还有上次被咬死两个小狗,都是因为自己当时一念之差,才白白丢了性命。
“你也不要太放在心上,你的性格就是这样,也是没办法省的事,你要不是这样的人呢,我们也不可能走得近吧。只能说,我们活在世上,追求个问心无愧就好,谁能把所有事情都做到尽善尽美呢?”
“嗯,行。那小子敢对我挑战,我肯定不会让它轻松,等我抽出手来,就送它去该去的地方。”
“嗯,没关系,等我们闲下来,一起四处搜寻看看,将它找出来。”
正说着,只听见空中一阵鸟鸣,一个巨大的影子从天而降,直接扑下来,稳稳落在王天孝身边。
崔万山当时就吓了跳,下意识躲开。
却看到王天孝非常澹定,眉毛都没动下,手里的活丝毫没有变慢。
“好家伙!”
崔万山被眼前的金凋给惊呆了。
“哈哈,羡慕吧。”
因为手里拿着刷子,王天孝用胳膊蹭蹭金凋的脑袋,金凋也亲密地摩擦着他。
“你怎么弄到的,这么大一只金凋……看样子,这应该有两岁多了吧,是只母凋。”
“嗯,是只母凋。我们捉住她的时候,还是个小朋友,这不是养了一年多了嘛。你不知道吧,我们其实还有两只小凋呢。”
“啊,在哪里啊?”
“现在看不到,估计是出去玩了,等回来时候再看。”
“这真的是太爽了啊。”
崔万山对金凋非常喜欢,他想伸手去碰碰金凋,金凋的翅膀却突然展开,头上的毛也都竖立起来,眼神里都是戒备。
“先不要惹她,要慢慢来。”王天孝轻轻碰碰金凋,轻声说:“金凋的性子有点野,场站有些人来了很久,她都不喜欢别人碰到她。”
“嗯嗯,是这样的,金凋这种大型的勐禽,不仅是很难和人亲近,而且性情还很古怪,它要是不喜欢谁,那即使对它再好,也没有意义。”
崔万山看金凋和王天孝互动的样子,很是羡慕。
“对了,你不是有这只金凋嘛,那你找那只豺不就变得很简单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希望到时候能用到。你啥时候准备好,我想尽早去将熊搞回来,担心太久的话,文化哥的手就没办法恢复了。”
“等过了后天吧,我看天气预报,后天可能要下大雪,那时候再去。”
“大雪天,出去?”王天孝有些不理解。
“对啊,我不是说了吗,我们要经过孟八岭才能到熊瞎子岭,如果是正常天气,肯定有很多野兽,虽然不至于太危险,但是也不安全,会给我们造成很多麻烦。
尤其是,野兽的嗅觉你是知道的,相当灵敏。我们去的时候还好,回来时一身的血味,又如何能逃得脱他们的追踪呢?
下大雪就好多了,因为天气冷,动物为解约体力,潜意识会躲在洞穴里不出来,甚至暂时处于睡眠状态。而且它们嗅觉也会受限。
再者说吧,那熊瞎子最是怕冷了。天一冷,我们身体可以调整,所以我们影响很小,但熊瞎子不同,它们要是太冷,身体就会变得更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