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次忘记了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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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她从杂志社出来,发现何又冬的车正停在不远处,他从里面伸出脑袋来叫她的名字:“杜思秋!”
她抱着胳膊,用奇怪的目光打量他,一时弄不清他的来意。
他的声音懒洋洋的:“我又不吃人,你怕什么。”
“不是怕,我只是在猜你来找我有什么目的。”
“男朋友接女朋友下班,算不算目的?”他的五官在阳光充足的下午,棱角分阴。
她点头表示满意,自己打开车门坐进去:“男朋友,话说你真的打算帮我演一场戏吗?”
“你说说看,是什么样的戏?”
“我前男友后天结婚,你能不能陪我去参加婚礼,以我现任男友的身份。”
他早就猜到是跟她前男友有关的了。
“然后呢?”
“就这样,没有然后了。”她轻轻地说。
“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
“你说。”
“我们至少三个月后才能分手。”他解释道:“否则我在我妈那里同样过不了关,她会怪我轻浮。”
他说他妈妈最讨厌玩弄感情的人,大概就是这个原因,使得他昨晚被迫承认自己和她的恋爱关系吧。
她一口答应了他的要求,心里狡猾地接上一句:但你偏偏就是很轻浮!
他们的“同盟关系”就此定下来,他为她演场戏,她帮他敷衍他老妈。
他毫不避讳地问:“前任结婚,你为什么去凑热闹?”
“是他自己邀请我去的,我不得不去。”她说:“他不让我好过,我也懒得跟他客气。”
“也许他并没有恶意呢。”
“假如你知道他有多讨厌我,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只有我不快活了,他才会开心。”
“这么说的话,你可太便宜他了。”
她眼前一亮:“怎么,你有更好的主意?”
“坏人姻缘的事我可不做。”
“知道啦,你只管说,我来做。”
“你听好了,用昨日之誓言讽颓丧之现状,就是对承诺者最好的羞辱。”
她瞠目结舌,这家伙真是一肚子坏水啊,不过他说的也算是个不错的办法。就他所说的昨日之誓言,这唯一的证据也只有彭滔在大学时代写给她的那些情书了。
那就这么办吧,她决定找个机会在他的婚礼上重温他们当年的情书,给他点颜色瞧瞧。
爱极生恨,大概就是这样吧。她一直用这个理由安抚自己理直气壮。
这一天很快就到来了。
杜思秋穿上跟冯雪借的玫瑰紫的小礼服和银色的尖头细高跟鞋,自己仔细地化了个淡淡的妆容,盘上发髻,恰到好处地露出光洁细致的脖子。
何又冬倚着车门,远远地打量她。她也边走边看他,只见他身着一套中规中矩的黑礼服内搭白衬衣,连个像样的领结都没打,只散漫地敞开领口露出脖子下面的一小截皮肤。显然没经过精心修饰,除了剃须刮得有点发青的下巴。一时间有种邋遢中带了点讲究的怪异感。
一入场便看见数不清的挎着Parade,LV包包的靓丽女子,一身名牌货,都是时尚达人。晃得杜思秋头晕目眩,仿佛走错地方进了潮流展品会。她懊悔不已,早知道就不来这里丢人现眼了。
这时她只好转移注意力批判何又冬的衣着:“什么啊,你这身打扮是准备打酱油来的吧。”
“我穿什么不是重点,你的情书呢。”
“呃…好像落在车上了。”
“杜思秋,我看你是有贼心没有贼胆。”他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好脾气地往停车场走去。
杜思秋气结,谁没有贼胆了!
她缩在墙角独自喝苏打水。
一个穿白色西装的的中年男人凑过来搭讪,他浮肿的脸冒着油光。“这位小姐,一个人吗?”
她骇笑,不晓得如何摆脱这种窘迫的境地。
见她不语,他厚着脸皮坐下来,递一张名片给她:“来,这是我的名片,请多多指教。”
她看他一眼,还是不做声。
“来,小姐,给个面子嘛。”他说着有意无意地用手指蹭她的胳膊,一脸淫笑。
她立刻站起来怒喝:“干嘛呢你,别动手动脚的。”
男人面露尴尬之色:“您看您,干嘛当真呢,我不过是想跟您交个朋友。”
“吴总,我可算找到您了。”两人僵持间,姚云迪向他们走过来。她那原本精致的五官经过修饰,又锦上添花。
男人立刻换上斯文的嘴脸:“嗨,Windy,有事吗?”
“大伙儿正四处找您敬酒呢,我说您可别想逃啊!”
“哟,我像是这种人吗,走,我们现在就去。”他斜了杜思秋一眼,挺着肚子大摇大摆地走在前面。
这时候,一直没搭理她的姚云迪才微笑着向她点头致意。她竟是帮她解围来了。她呆在原地,心情复杂得难以言喻。
她只顾着跟彭滔较劲,那么姚云迪呢,她和她一样是无辜的,她却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会给这个女子造成感情上的伤害。
她是不是该认怂了,为了不去伤及无辜的人?
“拿着,你的东西。”何又冬从停车场回来,递给她一叠信封。
“哦,谢谢。”她木讷地说。
他摸摸鼻子说:“你确定嘉宾发言要上去念这些东西?会不会太俗了。”
“喂,谁允许你偷看的!”
她骂完也跟着笑,什么“一生一世”啊,“爱你永不悔”啊,“天长地久”啊,这类字眼确实是彭滔的心头好。
她嘴硬地说:“算了,不去了。省得丢人。”她想她怎么就这么没用呢,连反击都不敢来个痛快。
“你想通了就好。”
“哧,坏人是你,好人也是你。”
他笑了笑,转身去拿鸡尾酒。
接着她瞥见彭滔牵着姚云笛的手向她走过来。会场的音乐浪漫而梦幻,流进她耳朵里却变成了疯狂的摇滚乐,砰砰砰地来回叫嚣。等了许久,也回避了许久,这一刻终于还是来了。
姚云迪的美可谓是万朵红莲礼白莲的,杜思秋自愧不如,像霜打过的茄子直接败下阵来。彭滔脸上挂着虚伪的微笑,她看得真真切切,那不是出于善意,也并非胜利者的炫耀,里面藏有她看不懂的情绪。场面比想象中的和谐,并没有尖酸刻薄的相互较劲。
当然了,姚云迪还不知道她的身份,而她自觉比不上姚,没能力跟她计较。这只是一种无厘头的平和,仅此而已。
她面如死灰地敷衍着彭滔这对甜蜜的新人。对面何又冬的目光一边漫不经心地投射过来,一边没心没肺地喝他的酒,一脸看好戏的样子。她悻悻地瞪他一眼,这没义气的家伙!他装作没看见,笑嘻嘻地朝她挤眉弄眼。两人几乎是用眼神在厮杀。
一旁的彭滔很快注意到了。他盯着何又冬问她:“那…那不是何又冬吗,你们认识?”
“噢,忘了介绍,他是我男朋友。”她感觉自己输得特别彻底,没心情再跟彭滔较劲,说话的语气淡淡的。
何又冬立在原地向彭滔和姚云笛微微点头算作打招呼。杜思秋还奢望他说点什么,他却独自走开了,不动声色地辗转于人群之中,和一切他所认为的潜在客户握手攀谈,交换名片。她暗自翻个白眼,严重怀疑他此行的目的,到底是有心帮她,还是结交人脉来了。
姚云笛的目光落在何又冬身上,半晌才不自觉地发出赞叹:“真是一表人才。”
彭滔笑得有点不自然:“你倒挺有能耐的,秋…杜思秋。现在公司里人人都知道客户部的何又冬,他是我们老板跟前的红人呢。”
杜思秋这才看出点端倪来,原来彭滔和何又冬是同一个公司的,大概还是竞争关系吧。难怪何又冬神气得连跟他讲客套话都不肯。
她坐回原位,喝掉一杯橙汁,吃掉一碟甜点一碟水果沙拉,肚子很快就饱了,胀得圆鼓鼓的。
她还想喝点儿酒,四处察看一番,给自己倒了两杯雪利酒。她咕咚咕咚往嘴里灌下几口,真是百闻不如一试,那葡萄与白兰地调和出来的液体,滑过舌尖即刻散发出醇厚甘甜的味道,比一般的洋酒要讨喜得多。
何又冬走过来说:“借酒浇愁算什么。”
“哈,失恋这一页老早就翻过去了。”她的眼睛里有淡淡的疑惑:“真正目睹他结婚,我反而松了一口气。”
因为就算他还没结婚,他以后的新娘也不会是她。她好像曾对他付出过真心,却从未做过与他结婚的打算。
何又冬耸耸肩,表示完全听不懂:“你想怎样就怎样,别喝醉就行。”
“嘿,我七岁就跟随我爸喝酒了,想醉都难。”父亲是个嗜酒如命的人,号称千杯不醉,泡酒功夫了得。他从不刻意带她喝,也不阻止她跟随。倒是母亲,见她喝一次,总要骂个没完没了,说女孩子家成了酒鬼将来有谁要娶她。于是,一喝起来就有点躲猫猫的刺激感。父亲总笑她狡猾。
那些过去已经走得太远了,可是她对父亲的感情,始终有点复杂。
见她半眯着眼不说话,何又冬挪到她身边坐下:“想什么呢,真的醉了?”
“信不信,姐是千杯不倒!”
他毫不留情地吐槽她:“关键是你这人酒品简直上不了台面。”
“来,我们早点回去吧。”何又冬扶住她的胳膊,他上次在深圳早已见识过她发疯的本领,这会儿也怕了她了。
她的目光渐渐有些迷离:“怎么能就这么走掉呢,也太没礼貌了…诶,你看看那人,傻不拉叽的,我保证他会很好玩。哈,你等着瞧…”
她好像已经开始发作了,没等何又冬反应过来,她已经挣脱他的手掌,一个大箭步忽地窜到邻桌一个中年男人的身边,也就是刚才跟她搭讪的那个吴总,她恶作剧地一把揪住他的头发,使劲儿一扯,男人的假发就掉了,只现出个亮闪闪的光头。
同桌的宾客皆窃笑。
男人恼羞成怒,他站起来凶巴巴地抢回自己的假发,铁青着面孔吼道:“干什么呢你!有病!”他说着举起魔掌就要扇她耳光。
这时候他的手忽然被一股更大的力道紧紧抓住,骨头痛得仿佛要被捏碎了。杜思秋蒙蒙地回头一看,是何又冬。
何又冬分阴在用暗力警告他,真要打起来,他必定要吃亏。嘴上却还毕恭毕敬地给他赔不是:“对不起对不起,她喝醉了,我代她给您道歉了。”
杜思秋依偎在何又冬身上,还不知死活地嘻嘻笑。
中年男人狰狞着面孔,反复扭动自己酥软的手腕,心里咽不下这口气,又不敢还手,只好悻悻地对着杜思秋瞪眼:“得得得,算我倒霉!”
两人重新回到自己的席位。杜思秋还在笑:“何又冬,你刚刚好帅啊!”
“还笑!”何又冬的眉毛微微蹙起:“我是欠了你还是怎么的。”
宴会刚开始不久,杜思秋已经旁若无人地趴在餐桌上昏睡过去。跟他们同桌的还有另外三个人,那些人毫不掩饰地用怪异的目光打量这个醉得不省人事的女孩,连窃窃私语的表情都是暧昧的。何又冬又成了倒霉鬼,他几乎是连拖带拽才将她带出婚礼现场的。每一次杜思秋喝醉,他都不得不帮她收拾烂摊子。
他在停车场叫醒她:“你在这里别动,我回去拿车钥匙。”
寒风拂面,她的脑袋顿时清醒不少,但依旧一片混沌,早知道刚才就不该喝得太凶的。她懊恼得直拍自己的脑袋,全然没有注意到彭滔的存在。
他站在她跟前幽幽地说:“杜思秋,想不到你真的会来参加我的婚礼。”
“所以呢,假如你不希望我来,给我请柬做什么?”
“没什么,只是好奇你会给我送多少礼金。”
“不多,就一百块,你给的一百块。”就是那天她向他要回的那一百块,她停下脚步说:“以后你我就不相欠了。新郎官,快回去吧。”
他的脸变得铁青,厉声道:“杜思秋,其实我一直想问你,这些年来,你到底有没有真正对谁付出过真心。难道你以为你真的爱过我吗!”
她根本不记得自己犯过什么滔天大罪,值得他这般耿耿于怀。为什么他要这样不依不饶地羞辱她。她理直气壮地逼视他:“好,你今天把话讲清楚,我什么事对不住你了?”
“你没对不起我。”他半天才憋出一句老气横秋的话:“你没有对不起我,你只是不爱我。”
又是这种话,她突然觉得不耐烦:“彭滔!我求你别这么跟我说话,你,没这资格。”她倚着何又冬的车,面孔一片惨白。
“走,我们回家。”何又冬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她身边,打开车门推她进去。彭滔冷笑一声,若无其事地往婚礼会场走去。
夜色渐浓,车窗外到处是流动的霓虹灯和川流不息的车辆。
她沉默,何又冬也跟着沉默。他常与客户接洽,尤其懂得交谈需要合适的时机。他以为她心情不好不想开口,没想到她再次没心没肺地昏睡过去了,酒精的余威未消。她浓密的睫毛随着呼吸的起伏轻轻颤动,好似一只随时翩翩起舞的蝴蝶。他不经意地看了一眼,突然就忘掉了时间。
直到冯雪的电话打进来:“喂,秋秋。”
他局促地说:“是我何又冬,杜思秋喝醉了,我现在正准备送她回家。”
“哦,那你帮我转告她,我在珠海出差,阴天回来。”说完又补一句:“你记得扶她进卧室睡,千万记得啊!”
“为什么?”
“秋秋晚上经常梦游的。”
实际上大部分人梦游都发生在幼年时期,不过他确实听说有少数人在成年以后也有出现梦游的可能性。但冯雪的解释还是很令他纳闷,梦游和睡卧室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一定要在卧室才行?
何又冬打开客厅的灯,将背上的杜思秋卸下来。谨遵冯雪的要求,他把她扶到卧室的床上去睡,当然,那是他的床。他不敢私自翻她的包找钥匙,就带她到他家里凑合一晚。
他放轻力度帮她盖紧被子,在心里默默地说:“杜思秋,你用我一天的表演时间,换你当我三个月的临时女友,最后却得到一个不尽人意的结果…现在你后悔了吗?”
他抱了一床棉被去客厅,蜷缩在沙发上很快就睡着了。半夜梦见他家的猫跳上厨房的灶台偷食,鲁莽地撞翻了海鲜酱的木头罐子,发出钝钝的砰砰声,不刺耳,可是他突然醒了。
借着窗外的月光,他见到卧室门开着。原来梦里的砰砰声正是她开门的声音。她像是看不太清楚,在光线暗淡的客厅过道中笨拙地摸索着前进。
何又冬猜她是起来上洗手间,揉揉惺忪的睡眼,声音轻轻的,怕吓着她:“开一下灯吧,开关在你左手边的墙上。”
她没有回答,继续静静地往前走,手不停地左边摸摸右边蹭蹭,仿佛在找什么东西。何又冬突然有点清醒了,他定睛一看,她的眼睛并没有完全张开,像只昏昏欲睡的小动物,目光迷离。看样子她是真的梦游了。
他不太懂人梦游的时候该怎么做。有人说不能叫醒正在梦游的人,否则会吓到她。又有人说叫了也没事,反正梦游中的人是很难被唤醒的,即使醒了,也只会觉得一头雾水,莫名其妙。所以说到底,他没有什么必要去叫醒她。
他匆匆起身套上白衬衣,打算过去直接抱她回房间。这大概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了。他慢慢地走过去,在他抱起她之前,她的手先触碰到他的腰,然后是胳膊,肩膀。只一刹那间,像是找到了她要找的东西,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抱住他,猝不及防。她的身体软软的,带着一种类似于依赖的奇怪感情埋在他宽厚的胸膛中。
何又冬第一次见识她这个怪癖,屏住呼吸动弹不得。他听见她口齿不清地重复着同一个词语:“妈…妈…妈妈…”说完她歪着头满足地笑起来,在月光下恬静而单纯。
他不阴所以,呆在原地任她抱了许久,身上传递着陌生的温暖。
那是他第一次忘掉了内心深处的孤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