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旧爱新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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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冬季最常见的天,外面灰蒙蒙一片,北风呼呼地刮个不停。
杜思秋收紧大衣领口,对着电话那边的人说:“彭滔,我们见一面吧,我有东西要还给你。”
彭滔沉默了片刻才回答,声音沙哑依旧:“我想不必了,那些东西你就留着做个纪念吧…再说我也没空。”
她挂掉电话,默默地叹口气,转身下楼去吃饭。
为了配合姚云迪的档期,访谈时间安排在下午两点半。杜思秋在公司食堂匆匆解决完午餐,开始冥思苦想访谈要提问的内容。
她从食堂出来,刚踏进电梯,一眼就见到里面的彭滔。他还是老样子,嘴角习惯性地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跟这个城市里所有的白领精英一样,他穿上了笔挺的西装,一如既往的银灰色。她的身子猛然一僵,苍白着面孔站在他身边,双手怎么也摆不出一个比较自然的姿势。
“嗨。”他神色自若地说。
“嗨。”她下意识地别过脸去:“你还是来了。”
“是啊,我送我女朋友来这里,听说她今天接受你们杂志社的专栏采访。”
“哦。”她淡淡地应着,脸上却现出掩饰不住的惊愕,原来他的新欢就是姚云迪!
他好像很怕冷场,开始没话找话说:“秋秋,你最近还好吗?”
她专注地看着电梯上变化着的数字,没出声。旁边这个人,当初连分手都不留情面,如今谈什么问候呢。
“既然你来了,这东西就拿回去吧。”她想了想,从包包里掏出一个色泽褪尽的小盒子递给他,里面装着他送给她的最后一件礼物,白盘棕带的阿玛尼手表。
他微微皱眉:“假如你不愿意留着这东西,丢掉就算了,何必给我添麻烦呢。”
她的眼神黯淡下去,坚持道:“不,这是你的东西,我必须还给你的。至于你要怎么处理,那是你的自由…还有…以后请叫回我杜思秋。”
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告别语。
她又一次收紧衣领,快步朝工作室走去,她进去的时候,姚云迪已经在里面了。那性感的厚嘴唇,那被绣花旗袍衬得越发曼妙的纤纤细腰,都极容易辨认。她微笑得十分得体,向杜思秋点头致意。她的目光在杜思秋身上淡淡地扫过,那只是一种对待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的普通态度,杜思秋却忍不住打量了她好几眼。
真不愧是时尚界有头有脸的服装设计师,穿着打扮就是比一般人讲究。
杜思秋以前就听说过她,十六岁留学意大利,毕业后移居法国。如今,她毅然放弃巴黎的高薪职位回到中国来了。杜思秋不禁自嘲:这个女人这般出色,难怪彭滔会为了她而抛弃她这个旧爱。
她努力扯扯嘴角,抚平自己的情绪。
“Windy,能谈谈你突然回国的原因吗?”杜思秋问出了所有人都好奇的问题,姚云笛这个大胆的决定,一度成为华人时尚圈里一个热议的话题。
她坐在杜思秋对面的沙发上,眼睛里盛满了甜蜜的神采:“我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在这里,这一次,我是回来结婚的。我们很快就要结婚了。”
意料之中的答案。她抿了抿嘴唇,艰难地说:“呵呵,恭喜啊。能追到你这样优秀的女孩,对方一定下了不少功夫吧?”
“谢谢。不过不是这么回事,当初还是我先追他的呢。”
她深吸一口气:“总的来说,你还是牺牲不少啊。”
“呵呵,大概外界都这么想吧。不过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们都在一起五年了,没有比什么我们的感情更重要的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澄澈如婴孩。
他们在一起五年了?!
如果这是事实,那她杜思秋算什么,她和他在一起的那些岁月算什么!整个工作室突然安静得诡异,她听见自己迅速跳动的心脏慢慢地稳定下来。而后,是死寂的窒息。
哈,到头来,她反而成了第三者!
眼泪在她的眼眶里猖獗地打转,却倔强地憋着不肯溢出来。
访谈结束后,她发现自己的猫眼耳环不见了,一只耳朵轻飘飘的。她在工作室里四处寻找,地面空无一物。真糟糕,她这粗心大意的毛病老是改不了。
“你在找这个吧?”门口的男人摊开掌心的猫眼耳环,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这个男人又是彭滔。
该死,他为什么总对她笑。
她走到他面前,一把抢回耳环:“怎么会在你这儿?”
“刚才在电梯捡到的。假如我没记错的话,这也是我送给你的吧?”
“看来你是真的忘了,这耳环花的可是我的钱。”那是他送她的第一件礼物。记得他当时在要付账的时候发现自己忘了带钱包,就跟她借了142块。后来钱没有还,他耍赖说反正都在一起了,一辈子那么长,就慢慢还吧。
总是没想到,一辈子这个词是只能说给一个人听的。
她忽然懒得解释下去,伸手摘下耳朵上的另一只猫眼,塞到他手里说:“算了,你要就还给你吧,就当是你曾经送给我的礼物。现在,这个礼物还给你,你欠我142块。”
他扬眉:“什么?”
“彭滔。”姚云笛的声音从后面的化妆间传过来,她走过来看到杜思秋,有些讶异:“你们认识啊?”
她不知如何解释。彭滔抢先一步说:“是啊,她是我大学同学。”
杜思秋呆呆地跟着重复一遍:“是啊,大学同学。”
姚云笛拉住她的手,直说太巧了,热情地邀请她一起去吃饭。
杜思秋局促地笑笑,推辞说自己还有工作,改天吧。末了又开玩笑似的说:“彭滔,那点钱就现在还给我吧,我回家好打的。”
当着姚云迪的面,彭滔不好发作,无可奈何地掏出钱夹子,丢给她两张一百,嘲弄地说不用找了。那是何等轻蔑的态度!她毅然撤回一百块塞到他手里,勾起嘴角:“你也不容易,就留着自己慢慢花吧。再见。”而后,转身离开。
她听到姚云笛在后面问彭滔:“她是谁?”
“同学啊,刚才不是说了吗。”他的声音降至冰点。
她背对着他们,心如死灰。到底走了什么****运,让一个男人白白耍了这么多年。
换做别人,流几滴眼泪也就算了。她也但愿早早忘掉这件不痛快的事,偏偏她是杜思秋,不是别人,她的字典里没有“算了”这两个字。
“喂,冯雪,是我。”她拨个电话过去,清清嗓子说。
“干嘛。”冯雪大概在看电视,答得漫不经心的。
“上回你要介绍给我的那个何又冬,卖出去没有?”
“神经,你当人家是商品么,听说他还单着呢。你…”
“那你帮我引见引见吧,别问我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没什么理由,姐只是不想一个人过光棍节。”她信口胡诌道。
冯雪在那边用力拍桌子道:“很好,本宫准奏!等你今晚回来再说。”
她挂掉电话,在街头漫无目的地晃荡,无处可去。父母家,姐姐家,酒吧,咖啡馆,饭店,甚至于自己与冯雪合租的公寓楼,没有一个地方是真正属于她的。
她被淹没在人潮涌动的步行街中,长长的路被她反复地走了七八遍。她是一个很喜欢走路的女孩子,去任何地方,只要不超过一个小时,只要她有时间,都会选择走路。尤其是夜幕将近的时刻,一个人在橘黄色的路灯下慢悠悠地前行,可以想起很多人,想起很多事,就像一个记忆倒带的过程,或苦涩,或温柔,或恬静。
一直记得彭滔分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杜思秋,你根本不懂爱情,我们到此为止吧。”那是什么意思呢,三个月了,她为这一句简短的话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却始终无法理解其中的含义。
现在终于阴白了,原来是他自己出轨在先,随便找一个理由搪塞她罢了。什么不懂爱情,根本就是借口。
不知不觉就到家了,冯雪开门让她进来,她捧住她的脸怪叫:“你怎么啦,瞧你这小脸青的!”
杜思秋把围巾和帽子脱下来挂到门后的衣架上:“奴婢走路回来的,能不青嘛。”外面风头太劲了。
“得,就你有这闲情。吃饭了没?”
“吃了。”
“我帮你约好了,阴天下午三点半,凯瑟邻咖啡馆。”
“嗯?”
冯雪敲她脑袋提醒道:“嗯什么,我在说何又冬!”
“哦,知道啦!”她回过神来:“何又冬人怎么样,好说话吗?”
好说话她才好办事呀。
“这个嘛,因人而异啦,他挺随和的。”
其实就算冯雪不说,她也是这么认为的。她和何又冬算是有点“交情”的了,在此之前,他们已经见过两次面。
第一次是在深圳。她和彭滔刚吵完架,二话不说就跟团去深圳旅游,在那个美丽的海滩上,她自己躲在帐篷里喝酒,喝得头昏脑胀,神志不清。可怜的何又冬,这个身经商场数年的老手,就这样无缘无故地被一个小丫头吐了一身的污秽物。她在他面前哭得稀里哗啦的,絮絮叨叨地说了许多自己醒后怎么也想不起来的胡话。
第二次见面是在冯雪的生日派对上,天空公馆的KTV包厢里。当时一大帮朋友正闹哄哄地猜拳,唱歌,喝酒,玩闹,除了坐在角落里抽烟的何又冬,没有谁注意到这边有一对情侣已经闹僵,他听到那个不羁的年轻男人说:“杜思秋,你根本不懂爱情,我们到此为止吧。”然后甩门而出。
女孩的目光死死地定在包厢房门上,没有任何反应。她的眼睛在昏暗的角落里扑闪着晶亮的光芒。
何又冬以为她哭了,抽出一张纸巾递过去,却意外招来她的白眼:“不要你管!”她把气都撒到他身上。
他怔一下,嘴角露出一个事不关己的笑容,自己凑到前台去唱歌。冯雪尖着嗓子喊:“何又冬,你总算露面了!”他对她微笑,握着麦克风认真地唱周柏豪的《够钟》:够钟死心了,当你沉默得高调。当得我历劫低潮,为何尚要打扰。
目光时而幽远沉静,时而饱含深情。包厢里的吵闹声一点一点消失殆尽,无数女孩子青睐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杜思秋坐在角落里,突然笑出声来,那真切的自嘲,很快就淹没在他的歌声里。
为着那两次恣意妄为的胡闹,她对这个陌生的男人还是心存了一点点愧疚的。
冯雪说何又冬相亲的目的很简单——出自家里人的压力。
他老妈在苦口婆心劝了他十几遍男人应先成家再立业而毫无用处之后,终于给他下了最后通牒:下个月再见不到他女朋友,就给他相亲。
他自己说的:自己宁愿托朋友随意介绍,也不去理会父母精心安排的相亲。因为两家人变着法子打探对方的底细,那样的场面真的太搞笑了。
洗漱完毕,睡意绵绵地缠住她。靠着残存的一点意志,她拖着无力的脚步挪回房间睡觉。杜思秋与别人不同的是,她是一个必须在房间里睡觉的人。或者可以说,她睡觉的地方必须要有立着的可供她抱着的东西。
好比她房间里靠近门口的地方,就有一个壮硕的沙包,那是她梦魇的守护者。
只有它知道,她要多么努力才能在人前笑靥如花,要多么努力才能在人后与自己讲和。只有它知道,她努力着努力着,就把所有的伪装都变成了自然。她在别人眼里,在她自己眼里,一直都很阳光,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