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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最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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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正好在家里,接通电话后,李建华和外公聊了两三分钟,他就挂断了电话。

“外公让你们今天早点关店,回家吃晚饭,等会儿,我回去烧晚饭。”

“我正有此意。”李建军笑道,“今晚,我们哥俩,还有外公,多喝几杯。”

张英秀瞪了丈夫一眼,说道:“外公岁数大了,别让他喝太多酒。”

“老婆大人说得对,没错,不能让外公喝太多了。”李建军笑着点点头。

“唔——”张英秀忽然干呕了起来。

“怎么了,二嫂身体不舒服?”李建华问道。

“嘿嘿!”李建军得意地笑了笑,“不出意外,你二嫂怀孕了,我快要当爸爸了!”

“真的啊,那恭喜你们了,呵呵,也恭喜我自己,我要当叔叔了!”

闲聊了几句,李建军指了指摆男装的区域,说道:“小五,你挑几件喜欢的衣服,二哥送给你。”

“那我就不客气了。”

李建华挑了两套衣服,就不再拿了。

“多挑几件啊。”张英秀微笑道。

“不用了,我不缺衣服穿,拿太多了,放在衣柜里不穿,浪费!”李建华笑着拒绝道。

在店里待了半个多小时,李建华准备离开了。

李建军问道:“小五,你记得去外公家的路吗?”

李建华微笑道:“记得啊。今天,我不想坐公交车,打的过去。”

李建军走到店门口,目送李建华乘坐出租车离开。

李建华达到外公家门口时,外公在家。

见到多日不见的李建华,宋有德挺高兴的。

宋有德本想为李建华泡杯茶的,但李建华自己抢先泡了,还往宋有德的茶杯里添了一些热水。

“你外公外婆身体还好吧?”

“他们身体都挺好的,前几天,我还请他们去全聚德吃了一顿烤鸭。”

“说到全聚德烤鸭,我要流口水了,呵呵,我好这口。”

李建华喝了口茶,笑道:“外公,我爸妈让我和您说,如果您愿意的话,他们都希望您回京城养老。”

宋有德开心地笑了笑,开玩笑问道:“如果我不愿意呢?”

“不愿意的话,呵呵,也不勉强,如果您在京城住不习惯,那留在香港更好。”

“哎!”宋有德轻叹了口气,微笑道,“我有想过将来回京城养老,你爸妈希望我回京城养老,我自然愿意了。可短期内,我回不去,过两年再说吧。”

“为什么要等两年啊?”李建华不解道。

“你二哥的生意啊。”

“我听二哥说,服装店的生意不错,算是走上正轨了。”

“现在的规模太小了,抗风险的能力很低,这个月赚钱,可能下个月就会亏本。我要帮你二哥把生意做大做强了,还有,现在股市楼市行情都挺好的,有点舍不得把手里股票和房子都卖掉。”

宋有德说着喝了口茶,微微一笑,继续说:“我想帮你们兄弟姐妹几个多赚点钱,这样,你们将来的日子也好过点。”

“外公,儿孙自有儿孙福,您真的可以安心养老了。”李建华真挚的说道,“您给我们这些晚辈的,已经足够多了,如果我们自己争气,将来肯定会过上更好的生活,如果不争气,败家的话,那您给的再多,也会败没了。”

“你会败家吗?”宋有德含笑问道。

“应该不会!”李建华讪讪一笑,他觉得刚才说的话题有些沉重,转移话题问道,“外公,您在商海沉沉浮浮几十年,那笔生意让你赚到最丰厚的利润?”

“六七年买房。”宋有德毫不犹豫地说道。

“看来还是炒房赚钱的。”

“你想学炒房吗?”

“这需要学吗?”李建华笑着反问道。

“你别以为炒房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里面的门门道道很多的,过两天,我带你去房产中介公司看看,先了解一下其中的门道……”

这天晚上,李建华亲自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

吃晚饭时,李建华把大姐要开餐馆的消息告诉了外公,以及李建军和张英秀。

李建华离开京城之前,大姐李孝丽已经买下一套临街的房子,准备用来开餐馆,买了房子后,就马上开始装修了,预计十一月中旬开业。

“没想到孝丽和志刚挺有魄力的!”宋有德欣慰道,“开餐馆,这门生意不错,只要厨艺好,运营得当,肯定赚钱!”

“小五,大姐家开餐馆,是大姐的主意,还是大姐夫的主意?”李建军微笑着问道。

“应该是他们俩一起商量过后作出的决定,如果有个人不同意的话,估计,这餐馆也开不起来。”

“对了,”李建军说道,“你在店里的时候,我忘记问你了,你回京期间写的稿子,带来吧?”

“带来了。”

“等吃过晚饭,拿给我看看!”李建军笑着感叹道,“两个月了,馋死我了!”

“你也太夸张了!”李建华笑道。

“《诛仙》这本小说,你写完了吗?”李建军问道。

“写完了。”

“太好了。”李建军略带兴奋道,“有多少字的新稿?”

“具体有多少字,我没数过。”

“写了多少页?”李建军又问道。

“也没数。”

“你这算是懒吗?”李建军笑着问,不等对方回答,又问道,“写新小说了吗?”

“写了。”

“新小说讲了什么故事的?”

“一两句话说不清楚。”

“写了多少字了?”

李建华看了李建军几眼,苦笑道:“二哥,咱们吃过晚饭后再聊吧。”

“行!”李建军笑了笑,“今晚,我先看《诛仙》,等看完了,再看你写的新小说。”

四个人默默地吃了一会儿翻,宋有德开口问道:“小五,预计新小说写多少字呢?”

“一百多万字。”

“你觉得新小说写得好看,还是《诛仙》好看?”

“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李建华哂笑道。

宋有德含笑点点头。

李建军笑道:“一万人眼中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这句话可以用在这里吧?!”

“不是很妥。”李建华微笑道,“对于一位作家而言,一般希望下部作品比上部更好,可事实上,这就不好说了。我觉得《九州缥缈录》写得好,可能读者会觉得《诛仙》好。”

“《九州缥缈录》,新书的名字?”李建军问道。

“嗯!”李建华点头道。

“书名听着听着挺有感觉的,肯定好看!”李建军笑道,“真想再倒一杯酒,敬你一下。”

“算了吧,没这个必要。”

吃过晚饭后,张英秀抢着收拾碗筷,拿到厨房清洗。

宋有德、李建华和李建军三人来到客厅,坐在了沙发上。

“新书什么时候向报社投稿?”李建军问道。

“过几天,我去趟《明报》报社,把新书稿子拿过去,让报社编辑看看。如果稿费标准谈的拢,就在《明报》上连载,若是价钱低了,就换家报社。”

“你想要什么价?”李建军又问道。

“每千字一百五十港元。”李建华淡淡说道。

宋有德问道:“《明报》报纸上刊登的文章,最高稿费标准是多少?”

“千字一百五十,算的上最高标准了。”

宋有德闻言乐道:“如果报社接受了你的报价,那外公送份大礼给你。”

“为什么啊?”李建华不解道。

“你让外公长脸了啊!”宋有德乐呵呵道,“外公送辆轿车给你,好吗?”

“我又不在香港定居,不需要轿车。”李建华拒绝道。

“你可以选择在京城接收这辆车。”宋有德笑道。

“这……”李建华想了想,笑着摇摇头,“在国内,现在很少有私人拥有轿车,我不想太招摇了,还是算了吧,过几年,我自己买。”

“那你想要什么礼物?”

“您送支顶级的钢笔给我吧。”

“行,没问题!”宋有德笑着应道,“明天,我就出去找找,找一支在香港卖的最贵的钢笔给你。”

“谢谢外公!”

此时的宋有德还不知道高档钢笔也可以私人订制,若是他知道,他极有可能会花更多的钱为李建华订制一直特别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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