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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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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的香港,到处都是工地,毕竟现在房价在暴涨,新盖好的房子不愁卖,只要把房子盖好了,就能够赚钱,赚大钱。

其实,现在香港炒楼花的人很多,投入少,回报率高,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卖楼花可以降低开发成本,降低风险,更早盈利。

后世的高建军获得储物戒指之前,他就去香港玩过两次,等发达了之后,不仅经常去香港购物和游玩,他还花费一亿多港元买了一套高档公寓。

三十几年后,香港的房价实在太惊人了,太平山顶别墅买两三亿算是便宜的,十亿以上的别墅交易并不少见。

高建军是隐形富豪,虽然有钱在太平山顶买顶级别墅,但他需要低调,不想被媒体曝光,自然不会花这个钱。

李建军拥有高建军的记忆,对游玩香港的景点并不是特别感兴趣,如果他独自一人来香港,他肯定不会花费太多时间在游玩上,可他身边有外公,还有二哥和二嫂,这三人出去游玩,他不好独自一人待在家里抄写小说,自然跟着一起出去了。

带着三个晚辈玩了几天,宋有德觉得自己更年轻了,他没有忘记正事,在没有旁人的提醒下,他主动联系了一位老友,这位老友的儿子在《明报》工作,他邀请老友一家人吃饭。

对方得知宋有德的两个孙子和一个孙媳妇来香港了,欣然答应了宋有德的邀请。

宋有德没有把老友一家请到家中吃饭,而是在一家档次不低的茶楼设宴。

见面寒暄了几句,宋有德笑着介绍道:“建华算的上作家,他写的文章频频在内地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他写的小说不仅在杂志上连载,还出版成书了。建华,你把你写的稿子给你的余叔叔看看。”

宋有德的老友姓余,名叫余大海,他的儿子余少哲在《明报》报社工作。

“余叔叔,这是小侄新写的拙作,请您雅正!”

李建军没有把之前写的稿子拿出来,直接把新写的《诛仙》交给对方看。

余少哲算是文人,他没有文人相轻的臭脾气,从宋有德口中得知年纪轻轻的小辈是作家,并没有马上觉得对方在吹牛,接过稿子后,微笑道:“建军,如果你写的文章适合在《明报》发表,我肯定帮你的。”

“谢谢余叔叔,这是一本长篇小说,我很希望能够在《明报》上连载。”

“呵呵!”宋有德呵呵一笑,“别光顾着说话了,点菜吧,少哲多点一些你喜欢吃的菜。”

“宋叔,您和女儿一家人团聚,这可是大好事,您放心,我是不会和您客气的,我要多沾这种喜气。”

点完菜后,余少哲就开始翻看《诛仙》这本小说。

看到小说是用简体字写的,余少哲并不意外,他知道李建军刚刚从内地来香港。

虽然有些不习惯,但余少哲基本上看懂了写在纸上的文字,翻看了几页后,他看书的速度越来越快,最后浏览了起来。

饭菜上桌后,余少哲也没舍得将手中稿子放下,让大家先吃。

翻看完五十多页的稿子后,余少哲盯着李建华看了几眼,微笑问道:“这小说是你写的?”

“当然!”李建华自信的笑了笑,“余叔,您不会觉得我抄袭了已经在内地发表的小说吧?”

“没有,我就是随口一问。”余少哲笑了笑,“你外公不是说,你写的文章有不少在报纸杂志上发表嘛,能拿出来给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李建华从外公送给他的公文包取出几本书,“这都是我写的。发表在报纸杂志上的文章,我有剪下来,但这次没有带过来。”

“这几本书,我能带回家看看吗?”

“可以。如果余叔不嫌弃的话,就送给您了。”

“怎么会嫌弃呢,谢谢你了,既然是你送给我的书,你就在扉页上签个名吧。”

“没问题。”

公文包里钢笔,李建华拿出钢笔,在每本书的扉页上写了不同赠书寄语。

看了李建华写的字,余少哲开口赞道:“这字写得漂亮!”

“谢谢!”李建华笑着收下了对方的赞语。

“你和普通的内地人不一样,内地人听到别人的表扬,一般都会谦虚几句。”

“余叔,我一直很谦虚的,可没办法啊,我才华横溢。”李建华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脸上挂着俏皮的笑容。

“哈哈!”余少哲大笑了起来,“有趣有趣,你是一个有趣的人,你写的小说也很有趣,想要在《明报》上连载,并不是什么难事,回去后,我和报社总编商量一下,争取给你一个较高的稿酬标准。”

“谢谢余叔。”李建华举起酒杯,“我先敬您一杯酒。”

“好!”

余少哲喝了一杯啤酒,吃了几口热菜,继续和李建华热聊。

酒足饭饱了,众人并没有离开茶楼,继续聊着天。

聊到九点左右,余少哲见时间不早了,说道:“明天还要上班,今天就聊到这里了。建华,我发现你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将来肯定能成就一番事业。”

“余叔,您就别给我戴高帽子了,写文章方面,我有点才华,想要成就一番事业,将来还有很多弯路要走,这条路能不能走到头,还两说。”李建华谦虚道。

李建华不是普通人,可是立志成为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不,他相信自己肯定会成为世界首富,成就一番事业是必须的。

“呵呵!”余少哲笑了笑,“你谦虚了,《诛仙》在《明报》上连载的事情,我会抓紧的,有消息了,我第一时间给你打电话,余叔家的电话号码,我知道的。”

“少哲,我现在换房子住了,家里的电话号码也换了。”宋有德微笑道,“我把新家的电话号码抄给你,你有事就打这个电话……”

十几分钟后,宋有德、李建华、李建军和张英秀四人共同乘坐一辆出租车回家了。

宋有德有辆甲壳虫轿车,考虑到请客要喝酒,这次出门时,他没有开车。

宋有德坐在副驾驶座上,李建军坐在后座中间,李建华和张英秀二人坐在李建军身边,一左一右。

回家的途中,李建军问道:“小五,那个余叔叔没说,你写的小说在《明报》上连载能拿多少稿费吗?”

“没说。”

“你估计能拿多少?”

“每千字低于……100港元,我不会签约的。”

“每千字100港元,这么多啊?”李建军惊讶道,“报社能答应吗?”

“二哥,你想想,我写的文章在《华夏青年》杂志社连载,稿费是多少?香港人的收入远比内地高,《诛仙》,这么出色的小说,我相信金老板肯定愿意出高价买下这本小说的连载权。”

李建华说这话的底气并不是很足,在他的记忆中,香港多位知名作家说金庸“扣”,这些作家向《明报》投稿,拿到的稿费很低,后世有不少相关逸闻趣事在网上流传。

一年之前,李建华初次投稿时,稿费并不多,每千字只有六块、八块,后来,他有了一些名气,稿费不断往上涨,上涨幅度远超出了他的逾期。

相比当下内地普通工人的收入,作家的稿费标准算是定的很高了。

之后十几年,作家的稿费标准提升幅度不大,而普通工人的收入大幅提升,等到了一口价的稿费变成看销量的版税,到那个时候,畅销作家的收入才会大幅提升。

一般的作家,一年能写三十万字的小说,这算是不错了,而李建华是“快枪手”,只要他愿意,他一个月就可以写四十多万字的小说,当然,他想要出版,他不可能自己原创文章,而是抄袭后世得到大众认可并出版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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