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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邓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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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说要离我远点吗?那我怎么教你?”洪竜反问道。

“离得远,也能教。”河马答得毫不含糊。

“我日。。”洪竜一翻白眼,不由开始揣测这巨型河马的通灵程度。之前的反应看应该是明显不如拉鄂,更别说跟墨心比了,只算最初级的灵性。但奇怪的是它竟然能主动提出“教”这么深奥的概念,这算是大智若愚呢还是未卜先知?

不过转念一想,哺乳动物本来就需要后天学习各种能力,有雌兽教导幼兽各种生存技能;它们不像自己鳄鱼等爬行动物,有一大半能力是天生就会的,克隆在基因里,一出生就已经把各种生存本能掌握了,类似龙族的“上古传承”。因此河马能理解“教”和学习新能力等概念也就不足为奇了。

“刚刚角马迁徙过河的时候,你就上去咬它们就行了,其他河马有时都会,你不会?”洪竜说道。理解归理解,但能不能接受是另一回事。这么大个河马而且还灵活,自己上都一时半会不容易击败它,想抓几个过河的角马斑马吃还不简单吗?

“以前试过,我杀了好多,肉很好吃,比草好吃,但是吃了后没多久我的同伴都开始相互吃族人的尸体,之后就都病死了。”河马说道,洪竜惊奇得发现说到同伴病死的时候那大河马声音中出现的伤感。

“不过那以后我就开始长得越来越大,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但是我不敢再捕猎。你们鳄鱼天天都捕猎,为什么你们不会病死,而且还把我病死的族人都吃光了。”洪竜耐心得听着,听到最后一句差点一口水喷出来。

“我知道了,走,咱们去一个没有其他河马的地方,在那捕猎,你影响不到你族人了,行不?”洪竜立马说,绕了这么大一圈才弄清楚原因,不过解决办法,貌似也很简单。

“好。”这回大河马答应得很痛快。

一头4吨重的河马和一条3吨重的鳄鱼,在马拉河对岸的大草原上并肩走着,这神奇的画面让周围的动物都张口结舌。他俩慢慢靠近前面的角马群,附近的白犀都忙不迭给他俩让路。洪竜一边估算着距离一边想,不知道自己直接上去追能不能追到一只角马。身边这位又可以吗?

河马虽然腿短,但是短距离冲刺的速度可相当不慢。起码一般的鳄鱼陆地上根本跑不过河马,洪竜的陆鳄之躯也许可以一试,但这河马的体型增长同时,机动性看起来也没落下。

洪竜收敛浑身气息慢慢靠近,但距离不足50米,边上的有蹄类就四处逃散,洪竜先是一愣,但随后就想起了身边大河马的混乱气息,又不由释然。

“你能不能把你气息收敛一下?”洪竜张着大嘴巴,但说了一半又觉得不妥,河马能明白吗?

“什么气息?”果然河马傻问上了。

“额就是,你别王八之气一放显得自己很厉害的样子,没人会来惹你,安静做个小天使不好吗?”洪竜想了一会也没想到该怎么说,只得随口乱扯了一通。

“不懂。”

“靠。”

这可真是郁闷无比,本来洪竜想着河马这个素食动物,慢悠悠靠近其他食草动物也不会引起什么反应,偷袭一口就能逮一个,多方便。但他忘了这位肉食大河马现在散发的混乱狂暴气息,除了大个体非洲象外,估计没什么动物能在它靠近的时候不跑。

一路闲逛,洪竜也有一搭没一搭得跟河马聊天,但河马回答总是很简短的几个字。看起来很没聊天的天赋。没溜达多久,洪竜就看到了前面似乎有人类村落的样子。

大草原上的土著,他只能想到马赛人。那些穿着红袍,世代狩猎猛兽的高手,能猎杀狮子大象等大型动物。

在村落附近他却没有发现什么人影,倒是外面的一处大缸吸引了他的注意。上面还有一块牌匾,还是英文,写着:

邓先森牌精品啤酒。

这是原住民的酿酒缸吗?洪竜看着这一大缸子酒,那酒缸都比之前那个坚固的头盔还要大。

嗅了嗅酒香,洪竜这个前世就不爱喝酒的人也没把那玩意弄开畅饮的想法,打算趁没人回来之前先撤。但就在这时,边上棕黄色的影子一闪,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就直奔他窜了上来。

什么东西,洪竜根本没想到边上还有活物,恍惚间还没来得及看清对方是啥,就本能的一脑袋向着来物撞去。

只听咚一声,那来物以更快的速度倒飞回去,一头摔在地上扬起尘埃若干。

定睛一看,那竟然是一头狮子,哦不对,不是狮子,但是看起来和狮子有几分相似。身体架子跟小一点的狮子差不多,但是蓬松的毛下面隐约可见非常纤细的身体四肢,估计体重只有正常狮子的三分之一,有点犬科动物的味道。

哎,还真别说,这家伙,看起来非常像泰迪。

洪竜这边还没后续动作,大河马倒是反应很快,一个大嘴拱就把刚要站起来的“泰迪”按趴,张着门板大的巨吻就要招呼。

“等一下等一下先别。”洪竜急忙喊,他还没看清楚这个神奇的生物是个什么玩意,要是就这么被河马嚼了就太可惜了。

“为啥?”河马木然得抬起了头。

那“泰迪”立刻抓住了机会,嗖得蹦起来一把搂住河马那树干一样粗壮的脖子就咬。巨型河马有点惊讶那小动物的勇气,下颌一张就按住了“泰迪”的脊梁,把它整个压趴在地面上。

迅速爬到近前,洪竜一嘴叼着那“泰迪”的尾巴就给拎了起来,晃了几下。“泰迪”前爪不停刨着地面想挣脱出去,发出一连串汪汪汪汪的叫声。

这一叫,洪竜终于确定,这真的是个什么犬类,而不是狮子啥的。

其实,大型家犬的肩高架子完全不比狮子老虎小,据说有一只坎高奥斯曼肩高超过1米,头抬起来能到人的肩膀位置,还有几只1米多高的大丹,这高度放狮子老虎里也是很高的,但身子短四肢细,体重也就一百公斤前后,塞进狮虎身子里都能塞两三个了。

这只大号“泰迪”,洪竜也没看出它到底是个什么,蜷曲的毛蓬松成一团,估计也是原住民自己驯养的犬种。看了看前面的牌匾,洪竜干脆叫它邓先森,也算取了个奇葩的名字。

在他东想西想的时候,突然感觉嘴上一松,就见邓先森竟然不小心挣断了它的尾巴尖,然后忙不迭得逃之夭夭。

河马一见立刻本能反应一样蹭蹭蹭追了上去,于是一副滑稽的场面,一只巨大肉山般的河马快步追着一只狼狈逃窜的大犬。河马跑起来那短腿快速前后摆动,还真挺滑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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