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我成了都市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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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雷宇看天色似乎也不早了,只是小小的怀念了一下,然后雷宇决定去找托尼·斯塔克聊聊天。
然而他刚刚回到他的别墅门口,就发现有一大群人站在他的别墅门口,对着里面指指点点。
雷宇感觉有些怪异,于是就躲在一旁,使用法术把自己幻化成了另一个人,然后混进人群里面,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一个胖子,正一手拿着肥宅快乐水,一手拿着薯片,在那里凑热闹。看见雷宇过来打听消息,立马热情的凑上前来。
“听说,你似乎想要了解一些关于这个别墅的事情?你应该是外地来的吧?那找我就对了,我绰号可是纽约万事通,告诉你吧,这个别墅绝逼不正常!”胖子一脸的信誓旦旦。
雷宇来了兴趣:“哦,怎么个有问题法?”
于是胖子就神神秘秘的凑到雷宇这里:“告诉你吧,这间别墅是一件恐怖的鬼屋!我听我的爷爷说,这间别墅已经矗立在这里有将近一百年了!他的第一任主人听说是个二战的士兵,现在已经跑去欧洲定居了。这倒没什么好说的,关键是他的第二任主人只在快七十年前出现过一次,就把别墅装修成了这样,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雷宇故作惊讶:“什么七十年前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中间他没有翻新过吗?”
胖子点点头,说道:“对呀,七十年都是那么的崭新。而且最诡异的还不是这个,能让他称之为鬼屋的,当然是因为里面有鬼了!”
雷宇这回是真的疑惑了:“有鬼?不可能的吧!”
这胖子见他不信,立马抬出了有利的证据来:“怎么没有鬼?听说三四十年前,就有人发现这个屋子闹鬼了!告诉你吧,九年之前我也是这么以为的,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鬼,那时候有一个什么灵异俱乐部,特地成立起来就是为了一探这个鬼屋,我偏不信这个邪,加入就想要跟着来一探这个鬼屋。那天晚上我们来到这里,就这么想走进去,结果发现大门根本就打不开,而且那个大门还变得越来越烫!然后我们就想要翻墙过去一探究竟,墙顶倒是顺利的爬上去了,但是我们从墙上下到那个花园之后发现,那里根本又不是什么花园,而是墙外的大街!我们又试了几次,全都是这种情况,就算往里面丢东西,那些东西最后也会在大街上不知道什么地方出现。你说说,这不是闹鬼那是什么?听说最近有人看见,有个不知道什么人从里面走了出来,我们就来看看是不是鬼魂什么的出现了。”
雷宇听罢哭笑不得。原来什么闹鬼是这回事啊?当年自己弄了那么多的法阵,归根结底就是不想要别人进去,同时要搞得铜墙铁壁,任谁都打不进去。
结果现在好了,这里变成逗比的乐园了,惹了一大堆人在这里搞什么探险,竟然还说自己是鬼魂?你全家才都是鬼魂!闲得无聊,凑什么热闹呢?
雷宇也没什么好办法,难不成把这些人都轰走吗?或者通通干掉?先不说自己就从来没有杀过人,但如果死了这么多人,待会那个国土战略防御攻击与后勤保障局肯定会盯上自己,搞不好自己还会吃不了兜着走。
雷宇只得躲进镜像空间,潜进了自己的别墅。这可是自己的家啊!为什么进的大门都要像小偷一样?别问,问就是我被当成非正常人类了,谁还不会躲远点?
雷宇也管不了那么多了,闹就让他们闹去吧。他直接画了一个传送门就前往了拉斯维加斯。
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
雷宇来到了拉斯维加斯,这个世界著名的赌城。由于时区的问题,这里的时间比纽约的晚了一个小时,因此太阳才刚刚准备下山。
街道上的景色非常的美丽,装饰也十分的漂亮丰富。与想象中的差不多,大街上都是一些有钱人,带着金表金链子,一副土豪的模样。只不过以前雷宇就想过这么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将这么一个繁华的城市安置在一片沙漠之中呢?如此的干燥,让人感觉有些不适。
据说在19世纪中叶,一名拜访过拉斯维加斯的陆军中尉曾经绝望地认为,从此往后,再不会有人涉足这片沙漠,可是百年时光竟将昔日的荒芜装点成了繁华景象。基督教称人类为迷途的羔羊,而基督则是救赎世人的牧羊人,在拉斯维加斯这片肥沃的牧草地上,放牧着的是人们的**,来看顾这些羔羊的却又是谁呢?
雷宇决定,不想那么多。只要力量足够了,谁还敢来收割自己的**?如果有人敢,那就是你的威慑力不够强。想一想有谁敢去满足灭霸的**呢?更别提收割他的**了。
不过雷宇很快发现,自己的着装竟然被人重点关注了。一看,他就注意到自己穿的还是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时得到的那套西装。在美国队长那个年代,可能还算时髦,可是过了七十年了,再时髦也变成老古董了。
幸亏拉斯维加斯作为赌城,不仅博彩业发达,旅游业也很发达。有多个购物中心,里面卖的都是一些名牌货。
雷宇就随便挑了一间,走了进去。进门一条标志,好家伙,阿玛尼。这东西雷宇以前只见过一次,穿的人是自己老板的一个合作伙伴。据说这个合作伙伴比老板富有十倍,但仍然十分珍惜这套西装。
要是在以前把雷宇给杀掉,他都不会进这种地方的,专宰血汗钱。但是现在不同了。雷宇有了富可敌国的财产,关键是这些钱他基本没费什么力气就拿到手了。所以雷宇也没怎么犹豫,挑了一件,买了就走。
这件西装也不是店铺里面最贵的,倒不是雷宇肉疼出不起钱,而是他觉得买衣服合自己眼光就好,穿着舒服就行。什么身份和地位都是装一装给人看的,况且他本来的目的也只是为了混进颁奖现场。如果自己有绝对的力量,就算你穿的是麻布片别人也会尊重你。否则你只是一只待宰的肥羊。况且这可是在漫威宇宙里面,你穿再好的西装,穿得再高贵霸气,跑去给灭霸看,灭霸会因此畏惧你吗?君不见古一一直都只穿着一身黄色长袍吗?
穿戴好后雷宇就准备混进颁奖典礼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