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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庞府清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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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中德高望重的庞德公家,又迎来了四面八方的青年们。

诸葛亮和“自觉”帮忙的均仓促地忙完农活,匆匆赶来,进屋后已是人头济济,排排攒坐着一直延绵到门口。两人正准备随便寻一处空处坐下,席上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孔明怎不坐到庞公近前来?”抬头看去,一身材矮小、国字方脸的酒红长袍,坐在庞公身边显赫的坐席上,略有玩味地打量着二人。

“士元兄……”诸葛亮拱了拱手,没有要移步的样子。

庞统本住在白沙洲,听说今天的清谈会,给自己取字“极亮”的诸葛亮也会参与,便早早赶来,想要在清谈会上一举夺魁。

诸葛均好奇的看着席上的矮胖红袍男,这就是庞统,庞士元?他来到隆中很多年,庞统还是第一次见到。也听过很多人谈论起庞统,与后世史书上的寥寥几笔不同,史书上说司马徽与庞统“共语昼夜,甚异之,”称他为南州士之冠冕,意为南方一带最有才华的人。“由是渐显”(于是名声开始逐渐显露)

但对于荆襄之地的年轻人来说,庞统更像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从小就多有神童之论,各个教导过庞统的先生无不啧啧称奇,“南方士之冠冕”传开之后,庞德公也赠了他一个绰号:凤雏!更是让他的名声再上层楼。

均曾问过二哥,自以为比庞统如何,二哥只是笑笑没有言语。均小时候也一直对这位后世赫赫有名的“凤雏”先生心生向往,直到听说庞统是庞德公的从子后,那种好奇感才逐渐消减。

这不跟《我的区长父亲》一样吗?诸葛均看着席上人玩味的眼神莫名的不爽。

“孔明哟,来,来。”半卧在席上的庞德公笑着冲诸葛亮招了招手。

诸葛亮本想避避庞统的风头,怎想到庞德公亲自招呼,只好硬着头皮躬着身,越过众人,一直走到席前。庞公面前总是不能放肆的,他心里想着,深深一礼,大半个身子几乎快伏在地上。惹得席边的庞统噗嗤一笑。

诸葛均在门口看到这一幕更是有些恼火,又不好发作,于是找了个角落愤愤坐下,鼻孔哼着气,惹得旁边一蒙着面纱的青年侧目。察觉到了目光,诸葛均转过头看到面纱也是一愣,这个年代带面纱的也有,多是有些隐疾不便示人,均拱了拱手,不着痕迹地往旁边挪了一丢丢。

“孔明不必如此多礼。”庞德公摆了摆手,示意诸葛亮坐在一旁,眼神温和地在他身上停留了少许,随即抬头轻咳了一声,原本略有嘈杂的堂内骤时安静了下来,目光都汇集在了老人身上。庞德公清了清嗓子,朗声到:“今日邀请诸位前来,是想听一听年轻人的志向。”

“公威,”庞德公扫了一眼座下跃跃欲试的众人,点了孟建的字,“你先说说。”

孟建字公威,汝南人士,因战乱流离荆州。或许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原因,能互相理解背井离乡的心情,一来二去,也是诸葛亮的好友。

孟建咽了咽口水,“去年十月,北方的曹操以数万兵力大败袁绍数十万大军,更是在战后将许都暗通袁绍之书信一炬焚之。建以为,曹操知人善用,胸有韬略,几年之内,必能一统北方!所以,我想北上,在曹公麾下效力。”

此言一出,席间又是一阵窃窃。曹操奇袭乌巢,继而击溃袁绍主力,将雄踞四州的袁绍打得只剩八百骑仓皇讨回河北。其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事迹早已传到了荆襄,惹得南方才俊们对其心生仰慕。

此时的荆州不同于刘表初南下的时候,彼时的刘表,还是“八顾”之一。“党锢之祸”后,对于这个既是宗室,又是名士,屡次拉拢却不为所动的人,董卓想杀又不敢杀,于是一纸调令其南赴荆州。

当时荆州刺史王叡被袁术部下孙坚所杀,官场暗流涌动,一纸调令将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扔到如此生死难知的险地做州牧,本就不安好心。怎想到刘表单骑下荆州,却让自己真正走上了历史的舞台。

一个无兵无权的空头州牧,到宜城后暗自联系荆州大族蒯(kuai)家,先向荆州大小武装发请帖,言辞极尽谦卑,宣称自己才疏学浅,德不称职,只是受董卓排挤不得不沾染贵地,董贼想借诸位的手杀自己,而自己只想求个平安立身之地,望各豪族赏脸赴会,共商州事。

而招待荆州众豪强的盛宴,上的全是蒯家蔡家宗族精锐的刀斧手。举了举盛满豪强血的犀角樽,刘表连着整个荆州,一饮而尽。

随后一年的时间里,他用惊人的行动力广纳才士兵甲,组织手边武装,撸起了带甲十万的千艘战舰,将一盘沙沙的荆州整合得铁板一块。

然而,也仅限于此了。刘表得荆州后,逐渐显露本性,多疑乐忌,好于座谈,整日泡在蔡夫人的温柔乡中,再无四方之志,只重用蒯、蔡二族及其附属,荆襄才俊又陷入无门之境。

现曹操击败袁绍,北方一统在即,这些年又屡次和刘表张绣发生摩擦,不少青年都隐隐有些想法,若是曹公兵吞荆襄,也许自己就有了用武之地。孟建的话令席间一阵骚动,唯独诸葛亮静默不语,显得有些突兀。

“怎么?孔明不赞成吗?”孟建小声问。

“中原多是士大夫,遨游何必归故乡?”诸葛亮一语道破孟建心中更柔软、更冲动的想法:公威是想建功立业后好回到故乡去啊。看着诸葛亮的微笑,孟建脸上一红,“建离乡十余年,何况富贵不还乡,如同锦衣夜行……”孟建越说越小声。

“孔明不想还乡?看来真孜孜于功名啊”蒯越突然故意大声地说,惹得周围人一阵议论。诸葛均眉头一皱,怎么哪里都有这个傻逼!?!?

叔父诸葛玄还在的时候,曾把大姐许配给蒯越的大哥蒯良,说起来双方也算亲家,但蒯越一直觉得诸葛家不过是外来的没落门第,卖女求荣而已,那时起就没少对诸葛兄弟冷嘲热讽。诸葛玄还曾想过把二姐配给他,二姐死活不愿意,把叔父气得不轻。

叔父病故后,诸葛家迅速没落,蒯越更是变本加厉,一有机会就跳出来嘲讽拉仇恨,“孔明不想家也正常,阳都怕是也没什么田产了吧!何况北方多才俊,假如回去,孔明可就如泥牛入海了,哈哈哈哈哈……”蒯越有些放肆地大笑。

所有人都在等诸葛亮反驳,庞统也微微翘起唇角,抬起眼皮望向诸葛亮。诸葛亮像是没听到一般,微微笑了笑,没有回应。

“傻逼!”突然不知道哪冒出个声音。

“谁!?谁!?说的什么!?有种的站出来再说一遍!”蒯越怒道。荆襄这些年外来躲避战乱的人很多,各地的土话方言骂人的应有尽有,虽然听不懂什么意思,但在座的人基本都听得出不是什么好话。

徐庶一把按住想要站起来的蒯越,别人不知道“傻逼”什么意思,他可知道,谁骂的更是不言而喻。忍着笑意,徐庶一脸的漠然:“想再听一遍骂么?居然还有这种要求,莫在庞公家丢了蒯家的颜面。”

角落的均没再出声,倒是旁边的蒙面青年突然悄悄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均眨了眨眼,以示回应。

众人继续热烈谈论起来,直到庞统发言,又渐渐安静。“我是南方人,自然要守在南方。至于刘表……”众人一惊,尽管这些年青年们私底下对刘表发风评不断下降,但毕竟是一州之主,没人敢随意直呼名讳。

“如水镜先生所言:‘刘表喜善而不能用,恨恶却不能除。外不能驭将士,内不能治家政。’年老志衰,我若在他手下为官,恐不长久。而江东孙权,年纪虽幼,但聪明仁慧,敬贤礼士,从善如流。令有张昭、周瑜等人辅佐,日后必成大业。若能选择,我可能会前往江东。”

众人议论纷纷,大都恍然且觉得有理,来不及赞叹,只见庞统面向诸葛亮:“孔明呢?”

“噢……?”

“孔明兄长,不是已经入仕孙权了吗?”

“是。”

“孔明若去江东,要个一官半职,该不是难事吧。”庞统笑着说。

以穷小子的身份,被人轻视、揶揄,对诸葛亮来说,早已不是第一次了。

一官半职?呵。但在庞德公面前,诸葛亮又不太想与庞统针锋相对。

“生逢乱世,鸡蛋还是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为好。”诸葛亮突然想到以前从均那听来的鸡蛋理论:小时候兄弟二人去卖粮产牲畜,均嫌一篮子鸡蛋太重,非要分一部分放在自己这里,不由得莞尔,“兄弟同处一地,一荣俱荣固然好,若是一损俱损,不免害了家族之名。”

这番话虽然没什么深刻的道理,鸡蛋的比方还是让青年们眼前一亮,纷纷点头。

可哪怕诸葛亮一再退让,刚刚的莞尔一笑却让庞统觉得似是诸葛亮在笑他的问题过于简单愚蠢。早就听说诸葛亮能言善辩,今日必须得挫挫他的锐气才行。

“孔明莫非不出仕?若安守穹庐,倒也安稳自在。”

“亮是入世之人。”诸葛亮淡淡的回答。

“那……去北方吗?”庞统追问,若诸葛亮说是,他就可以拿刚刚诸葛亮说孟公威的话来堵他。

“不,如公威所言,数年之内,北方将尽归曹操所有。但亮因为一些缘故,不会出仕曹操。”

庞统继续追问是何缘故,诸葛亮只是摇了摇头。均看着二哥,兀自叹息一声,蒙面青年疑惑地歪头看着了眼均,均没有说话。

假如没有曹操,他们不至于流落荆州……不至于离开父母的坟冢,翻过白骨皑皑的山丘,踏过腐臭猩红的河流。是曹操,东征徐州时的肆意杀戮,让村镇变为废墟,沃土尽皆荒芜,尸体堆积起来堵住了泗水,腐腥味如影随形地伴随诸葛姐弟一路南下,成为了姐弟几人儿时的梦魇。

若不是叔父,他们早就死了,诸葛均心想。

也是那时候起,诸葛均才明白乱世之中的人命是真的如草芥一般,刀斧一挥,一割就是一大片。血与火之间,他第一次深刻体会到:生在和平年代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若说刚穿越到汉末的他还有些建功立业、青史留名的想法,儿时的这段梦魇才让他真正放下幻想,也许年龄的成长让他明白了天高地厚,那么儿时的经历则让他不想这个世道因为自己的缘故更添杀孽。

已经够乱了,均心里想着。

噢、对了,还有华歆。不得不说穿越到这个时代,才能真正感受到在这个时代能够留名青史的牛人们有多么的令人神往,也会不由得被他们所影响。

那是刚到荆州的时候了,小霸王兼并江东风头正盛。孙策兵临豫章,派虞翻去见时任豫章太守的华歆,姿态很低“您善理政事庇护一方,百姓都很感念你的仁德。但您缺乏军事才能,不适合做一方诸侯。您能守他们一时,却护不了他们一世,我虽然才德浅薄,但幸有一身勇武,也有如周瑜张昭等才智之士的追随。为了您辖内的芸芸百姓,能请求您将这片土地交给我吗?”

华歆随即开城投降,被孙策当做老师一般尊敬。

均还记得事情传到隆中时,叔父拽着二哥的袖子,激动的说:“亮儿,你看,这个世道还有救!明明是敌人,却有着基于对天下苍生的共识!于是其中一方可以将自己的权位、安危乃至于梦想交予给另外一方!本该是敌人的一方。这是多么的……!”

均不记得叔父当时哽咽到是否找出了合适的形容词,他只记得那间书房里,二哥的眼神很亮,似乎明白了如何拯救这个乱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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