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靓仔要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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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闻命训练了一整夜,倒也没错。
不过,训练的内容和蒙广想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上次穿越回原世界之前,闻命就委托矮人大叔找一处最适合安置靓仔的地方。
而隆丘集能让一头身高近6米的庞大异兽,自如活动的场所,只有一个地方——驭兽行。
隆丘集共有五家斗兽场,规模不一,其中最大的马龙斗兽场,高达四、五十米,直径将近200米。然而,饶是如此体量,也满足不了驭兽师训练异兽的需求。
所以,只要有斗兽场的地方,就一定有驭兽行。
隆丘集驭兽行位于第九区西北角,占地面积七千多平米,相当于原世界的温布利球场。
内设99间大小不一的起居室,10个面积200平的大型训练场,10个100平的中型训练场,以及接驳设备测试间、医务室等相关硬件配备。
高达3米、身长将近5米,体型庞大如同一座小山丘的长角犀,在斗兽场里属于重量级选手,体型排在第一梯队,但还不是天花板级的。
而靓仔的体型则排在第二梯队,不过,接近6米的身高摆在那儿,中、小型起居室都不够衪站直身子。
所以,蒙广只能选择一天两千块的大型起居室。
听到这,闻命只觉得一阵牙疼。
真·人不如猴。
驭兽行的通道比马龙斗兽场的还宽,不过,墙面上并没有太多血迹,气味也不是那么冲鼻难闻。
靓仔住在77号,起居室的门也是液压传动,缓缓移开后就会发现,那实心钢板的厚度接近40厘米。
门一打开,就看到靓仔坐在墙角处,正在往嘴里塞香蕉。两条结实的短粗腿中间,圈着一堆食物。那姿态、那模样,像极了一个人。
让蒙广感到诧异的是,这头白猿居然一眼就认出了戴着面罩遮去大半张脸的闻命。
在看到门外站着的两人时,衪先是呆愣了一下,然后就嗷嗷叫唤着,站起身摇摇晃晃朝门口冲过来。
二人身后,四名武装到牙齿的工作人员,顿时举起手里的电磁枪,做好了随时扣动扳机的准备。
当然,枪里发射出来的电磁并不足以致命,只能达到电击、麻痹的效果。
闻命当即抬起右手,立掌比划了个停的手势。
冲到一半的靓仔,“昂昂”两声,当即减速,并从直立行走的姿势改成了三肢着地。
而此时,闻命也走进了起居室里,靓仔伸出粗壮的右臂,摊开手掌,上边赫然是一根完整的香蕉。
闻命笑着拿起香蕉,并拍了拍靓仔的手掌。
然后,那头白猿竟是咧开嘴,‘昂昂昂’地笑了起来。
别说蒙广,就是那几个天天跟异兽打交道的工作人员,都从来没见过。
来驭兽行的路上,蒙广大致给闻命介绍了一下,这里的异兽百分之七十是斗兽,也就是去打擂台的。百分之二十五是训练起来,用作送货、运输,以及捕猎、寻找指定物品等特殊用途。
这里将送货和运输区分开来,是因为前者特指飞禽类异兽,而后者则是陆行兽。
譬如,一种体型堪比鸵鸟却长得像鹰的大鸟,名鸱(音吃)。
别看这货长得笨拙,可是个日飞两千里的选手。虽然每小时40公里的时速,并不快,可胜在续航时间长。日飞,可是字面意思,一天24小时一直飞,衪都不会觉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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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腹中有一囊,可以制造出类似气泡的效果,大大减低了振翅的幅度。
不过,此鸟与《山海经》中的记载略有出入,书中的鸱有一种一头三身的怪鸟,但闻命在驭兽行里见到的鸱只有一个身体。
用于运输的陆行兽,大多都是性情温和的食草类异兽,且体型足够大、速度还不能太慢。
捕猎用的异兽有很多,譬如,肥遗,黄羽红喙,长得就像一只放大了十倍的鹌鹑。这种鸟,能杀很多种类的毒虫。
还有能在十里开外闻到血腥味、捕捉三个月以内特定气味的樊狙,体型不大,长得跟狗子没有半毛钱关系,更像是瘦身版的猪刚鬣。
还有能探水源的鲵蝾,隔着十米厚的地面、也能感应到地底晶石矿藏的晶娘子(一种只有母虫,没有公虫,不知道怎么繁衍下来的甲壳类生物。由于长得像颗粉色水晶,被称为晶娘子,原名现已无人知晓)。
最后百分之五的异兽,则是没什么攻击性且观赏性极佳,被主城贵族有钱人预订了的宠物。刚被捕捉,多么都有点磕磕碰碰的损伤,在驭兽行养好看了,再送去主城。
蒙广离开驭兽行的时候,已经接近零点。他也不知道,闻命打算把靓仔训练起来做什么。
论观赏性,白猿确实长得还不错,通体雪白,还挺好看的。但远远不及那些五彩凤鸟,也比不上灵猫、雪狐之类一看就很灵性的小家伙。
论速度,算了,这个就约等于无。
毕竟,靓仔将近六米的身高,腿只有两米不到,就这比五五分还惨的比例,能指望衪跑多快?
白猿既没有发达的嗅觉,也没有高超的探查天赋,所以,寻物、捕猎之类的,就别想了。
那么,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性,斗兽。
白猿四肢有力、体魄也算得上结实,很多人可能会认为能直立行走的动物,都能凭着灵活的上肢,占到便宜。
但严格说起来,白猿其实是个战五渣。
就衪那点防御,远远比不上皮糙肉厚血条贼长的长角犀,别说是座山君,就算来头彘兽,那钢鞭长尾但凡落在身上,势必皮开肉绽。
牙也不够长、更没有红毛怪的利齿,从敏捷程度来看,衪也不是后者的对手。
所以,就算这头白猿再通人性,再认闻命这个主人,又有什么用呢?
经过一夜的沟通和演练,闻命已经找到了答桉。
斗兽!
而这是靓仔自己的决定,并不是他这个主人强行安排的。
事实上,救下靓仔之后,闻命首先想到的就是斗兽。但穿越回去的三天里,他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是因为谈平飞给他科普了,关于白猿只是个样子货,根本不能打的事实。而是因为,靓仔智商很高,相当于一个五、六岁的孩子。
人类与绝大多数生物最大的区别,就是灵智。
爬行类动物的灵智相对来说要低得多,因而,除了小部分喜欢养冷门宠物的选手以外,人们通常都不会与这类生物共情。
这就像,动物园里最受欢迎的肯定是熊猫馆、企鹅馆,海狮、海豚这些表演小能手,热度也很高。但蜥蜴、蛇、蜘蛛之类的场馆,几乎门可罗雀。
而这种情况在驭兽圈里,恰好相反。
倒不是说长得越不讨喜的生物,越受驭兽师欢迎,主要还得看自身战力。除此以外,就是智力。
越聪慧的异兽,越难控制。
因为,通过神经元接驳设备,将驭兽师的大脑与兽脑相连,就相当于一个短暂的夺舍。
斗兽过程中,出现生死危机都是家常便饭。任何生物都会在感受到死亡威胁时,产生本能恐惧。而在这种关键时刻,智力越高的生物,其自主意识就越强。
那么,‘夺舍’兽类身体的驭兽师就必须有足够强大的精神力,才压制得住异兽的本能反应。
毕竟,人类懂得战术,懂得以小博大,懂得羊攻。
譬如,蒙广在控制长角犀战斗时,就刻意露出破绽,让那头异兽生生挨了座山君一记尾击,达到以轻伤换重伤的目的。
若将长角犀换成白猿,保不齐在受伤的刹那,求生的强大意志力,令他挣脱控制,从而改变战斗结果。
除了这一点,闻命不想驱使靓仔去战斗,多少也有些于心不忍。
不过,在经过四个小时的讨论后,靓仔毅然决然地表示自己要战斗。
怎么讨论的?
别忘了,简单的话,这头聪明的白猿能听懂。
当然,主要还是靠闻命下载在手机里的两部电影,让靓仔找到了猿生目标。
不管是《狂暴巨兽》里跟衪长得有些像的乔治,还是单挑三条巨蜥的刚子,都是靓仔心中闪闪发光的偶像。
总有一天,衪也会成为那样的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