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李陵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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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紫云手下的剪刀将那厚厚的包裹层层剪开,当看到里面的东西时,主仆二人可都傻了眼。
那层层叠叠的包裹着的一大包子里面,皆是各类吃食,有油纸包着的各类糖果,盒子装着的不同样式的点心,还有数不清的各样她们未曾见识过更叫不上来名字的小零嘴。
真是多得,恐怕吃上半年都吃不完。
紫云尤不甘心的将那满满当当的一大包子吃食翻腾了个遍,嘴里不住的念叨着道:「这么一大包东西,都是吃的?就没些别的吗?」
静姝微微舒了口气,拦着紫云道:「看来都是吃的。」
主仆俩一脸无奈的对视了好一阵子,紫云忍不住抱怨道:「南郡那边那么多高山国的商旅往来,哪怕就随身带回两件首饰来,让咱们开开眼界也好啊。」
「这姑爷,可真是无趣!」
紫云正在这里抱怨,李陵便迈步进了屋子。
紫云自来憷李陵,这与她跟着静姝进镇国公府与李陵接触的时间长短无关,这种打憷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子对位高权重自带威严的男子,而产生的的那种由心往外的怯意。
她抱怨的话音刚落,李陵便进来了,她口无遮拦的私下与自家小姐说的话恐怕都被姑爷听了去,紫云唬得脸都白了,只巴巴的看着静姝。
静姝自然知晓自己身边这几个丫头都憷李陵,她朝着紫云使了个「无碍」的眼色安抚着她,低声道:「你先下去忙罢。」
紫云连忙敛襟垂手,看也不敢看李陵一眼,灰溜溜的退了下去。
屋子里只剩下夫妻俩,李陵迈步走到妻子跟前,瞥了眼桌上堆得小山高的吃食,对着她道:「听这丫头的意思,你不喜欢我带回的这些礼物?」
静姝笑着回道:「并不是不喜欢,只是南郡那边多的是往来商旅,我与紫云还以为你会带回些朱钗首饰呢,没成想你带回的全是吃食。」
紫云小女人家心思,担心自己口无遮拦的话惹恼李陵,但李陵这样的大男人自然不会因一个小丫头的话而记在心上。
他见妻子盼着的礼物是珠钗首饰,淡淡回道:「我也知你们女儿家都喜欢那些个花儿粉儿的,只是我个大男人可不好意思去买这些个东西。」
静姝就猜到李陵是放不下身段去买这等东西。
她笑着道:「无碍,我的首饰本就多得用也用不完的,这些小零食我也,也蛮喜欢的。」
李陵听妻子这样说,心里服帖了些,她从那堆得小山一样的吃食中选出一样小零嘴,打开油纸拣出一颗塞进妻子嘴里:「我知你爱吃甜食,这个是我在南郡巡城时见了特特给你买的,你尝一尝,甜得很。」
静姝咀嚼了两口,可不是甜得很嘛,简直甜得齁嗓子。
他巴巴为她带回的吃食,她自然不好嫌弃,静姝徜徉露出极其满足的样子,赞道:「果然香甜无比,我甚是喜欢。」
李陵见妻子喜欢,棱角分明的面上露出喜悦的神色,他忙又拣起两颗,捧着送到她嘴边,献宝似的说道:「喜欢你便多吃些罢。」
方才吃了一块,她嗓子便被齁得冒烟了,眼看着李陵又送来两块,静姝便忍不住蹙起了眉。
李陵疑惑道:「怎么了?」
静姝只得无奈的张开嘴,将丈夫送到嘴边的甜食咬进嘴里,强忍着那齁嗓子的甜味,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对着他道:「没什么,这小零嘴,真是,真是太好吃了。」
李陵索性将那一包小甜食全都捧到妻子跟前,依旧是那句:「你若喜欢,便多吃些罢。」
静姝瞥着那鼓鼓囊囊的小甜食,真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还好紫云在外间摆上了早饭,静姝连忙对李陵
道:「咱们先用饭罢,等会我还要去舅母那边呢。」
李陵这才放下那包小甜食,转身朝着外间而去。
静姝趁他不注意,连忙将被他塞进嘴里的小甜食吐了出来,连同桌上的那一包,悄悄的丢进了桌下的废物桶里,这才急着跟上李陵去外间吃饭。
李陵有公差在身,在南郡办完了差事,便要急着回去跟圣上复命,自然不能在潮州久留。
舅父一家知晓外甥女明日便要跟着李陵回去,自然是舍不得的,但嫁出去的女儿,又哪里能够在娘家常住呢。
田氏忍不住又掉了泪,拉着静姝道:「你这次回去,还不定何年何月才得相见。」
江照见妻子当着女婿的面又是婆婆妈妈的,嗔着她道:「将来得闲了姝儿自然还会回来,你哭天抹泪的作甚。」
田氏吸了吸鼻子,白了眼丈夫:「如今衮洲那边全失了,路途艰难,哪里那么容易还能回来。」
说着,她又忍不住垂下了泪。
江佑辰见母亲伤感,劝慰道:「衮洲虽失,但即是我大齐国土,早晚要收复回来。母亲莫要伤感,待收回衮洲道路畅通,表妹自然随时可以回来,表妹若是不得闲,孩儿亦是可以带母亲入京去看望表妹和姑父一家的。」
温润如斯的江佑辰总能说出贴心的话,让人服帖,田氏听了儿子的劝便渐渐止住眼泪,复又对着李陵嘱咐道:「姝儿年幼,还要劳烦将军对她多加照拂才是。」
李陵自然是满口答应,只是他这样的人,也说不出什么天花乱坠的话来,只郑重其事的回道:「舅母放心罢,我不会让她受委屈的。」
田氏命人在前院摆上丰盛的酒菜为外甥女和女婿送行,待吃罢了饭,因第二日便要赶路,李陵早早带着静姝别了众人,回了下榻的院子。
俩人刚进屋,外面通传的小丫头便进来回说:「江佑辰在院子外求见。」
李陵又连忙出了门,江佑辰正立在院外候着,见李陵出来,他迎上前对李陵笑道:「将军与表妹明日便要归去,我这里送一份礼物给你们。」
说着,他将两指放在嘴边,伴随着口哨之声,一只赤头金身的鹰隼从苍穹俯身冲下,盘旋着落于江佑辰的手臂之上。
江佑辰抬手抚了抚鹰隼的羽翼,对着李陵道:「它叫「金翅奴」我养了多年了,今日将它送给李将军。」
普通的鹰隼多为棕色或黑色,这只鹰隼却为赤金色,它鼻孔圆润,喙长而锐,翅长羽丰,乃鹰隼中的极品。
便是千金也难求得到。
这等珍贵的猎鹰,便是在京中权贵中亦是少见。
李陵忙推迟道:「这鹰实在贵重,李某断不能受。」
江佑辰坚持道:「将军带着表妹要过戈壁,沙漠难行又常有野兽出没,这东西飞得高看得远,又极通人性,若是碰见险情也能早早提醒将军。」
静姝见李陵久久不归,他推门出了院子来寻,见那「金翅奴」盘旋在江佑辰肩上,她忙躲在李陵背后,悄悄瞥着那鹰隼道:「这鹰隼是那年表哥救下的那高山国的商旅,送你的那只吗?」
不待江佑辰答话,那「金翅奴」便扑腾下翅膀,朝着静姝「嘎嘎」的叫了两声。
静姝吓得连忙躲在李陵背后,紧紧的抓着李陵的衣裳,唬得忙不迭道:「表哥快看住它,可莫让它啄到我。」
江佑辰回道:「表妹莫怕,它不伤人的。这东西有灵性的很,它是认出了你,方才在与你打招呼呢。」
他看着躲在李陵身后的表妹,笑着道:「我将它赠与你和李将军,让它在沙漠中为你们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