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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第114章冠世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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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化郡王府的世子,单名一个早字。名字是昌化郡王取的,寓意很简单,早上生的,乳名早早,等到了取大名的时候,直接用了。

元早世子自小在代王府长大,比起亲爹昌化郡王,代王才更像一位父亲,相应的,世子与大伯父的感情更好。

元早世子继承祖父的天赋,读书很好,目前在国子监读书。将来想成为一位代天子巡边的御史。

爹不靠谱的孩子早当家,没爹在头上管着,倒是成全了世子一段好姻缘。自己相中的姑娘,在取得姑娘首肯后,请大伯父上门提亲的。

婚礼在代王府举行,就连婚房都设在代王府。礼堂上叩拜的,也是两对父母。代王夫妇老怀大慰,小早儿长大了,成家立业了。

昌化郡王世子妃,娘家不算十分显赫,可也算是老资格。跟着太|祖范阳起兵,一路打到洛阳来的。家里面叔伯兄弟,大多都有世袭的武官职位。就像她的父亲,官居锦衣卫千户,哥哥是世袭的百户。

说起来,世子妃的父兄,华自闲倒是都见过。

婚事已然板上钉钉,代王找来侄子元早,让他主持婚礼事宜,切记万不可让他亲爹吃亏,面子上过得去就行。

昌化王妃不苟言笑,为人板正严苛,对儿子要求极高。万年开篇第一句,“不要学你那不着调的爹”!

年幼的元早夹在刻板亲妈和散漫亲爹之间,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代王府成了他唯一的避难所。

代王也怕宝贝侄子跟着弟媳妇,越来越偏激,刻意的减少母子两见面的频率。骨血天性的改变不了的,元早与母亲虽不亲近,可也不疏远,母亲突然染病离世,依旧无法释怀。

世子元早早已经准好了父亲续弦再娶的准备,万万没想到,昌化王府的新任女主人,竟然来自遥远的漠北草原。

准王妃的事迹,元早世子那可是如雷贯耳。就他爹那个脾气,别说一言不合,就是共处一室,万一被吓个好歹,当儿子也看不下去了呀!

昌化郡王的气性有多大?有个经典的案例。事情还要从十多年前说起,元惊雪爱花如命,皇帝便将神都苑的花草交给他打理。

昌化郡王乐得见牙不见眼,乐颠颠的搬去了神都苑住。不夸张的说,神都苑的牡丹花海,能有今时今日之规模,昌化郡王功不可没。

白园的牡丹楼,也是昌化郡王参与设计的。白园的花木,大多是昌化郡王帮着选栽的。这位王爷别的不行,审美还算很好的,尤其是风景园林这方面。

神都苑中的昌化郡王,就跟鱼儿回到了大海似的,极具创新精神。没过几年,竟然栽培出新的黑牡丹品种,取名冠世墨玉。辛勤栽植,上书请皇帝来观赏。

皇帝也是真给同族堂弟面子,再加上又是牡丹盛开的时节,带着妃嫔宗室直接搬去了神都苑,游玩几日。

谁成想,天德帝一位得宠的妃嫔,直接剪了一株冠世墨玉带在头上,还嫌弃黑牡丹颜色不好看,随后直接丢在了地上。

这一幕,正好被陪着皇帝赏花的昌化郡王看见。只见昌化郡王一口气没上来,直接晕倒在地。

一开始,天德帝还觉得是急火攻心,清醒过来就没事。谁成想,昌化郡王脸色发青、嘴唇发紫,一脚踩进了鬼门关。所幸随身的侍卫懂得一些急救措施,又是按胸口又是掐人中的,及时抢回了昌化郡王这条命。

后来还是太医赶到,才敢移动昌化郡王,搬回室内调养。天德帝那个脸色,没比昌化郡王好到哪里去。

当时,先代王夫妇还在世,听到消息第一时间赶来。来不及向皇帝请安,一心扑在宝贝儿子身上。还是后赶来的代王世子,替父母在后面找补。

天德帝能跟他清风朗月的八叔计较吗?安慰代王世子几句:“非常情况,堂兄不必放在心上,去看看惊雪吧!”代王世子如蒙大赦,屁滚尿流的跑了。

这边对于昌化郡王的救治,还在继续。太医施针的施针,开药方的开药方,忙碌自是不提。

缓过一口气来的昌化郡王,口齿不清,委屈巴巴:“娘,我的花……”简单几个字,耗尽了所有力气。像极了新生之时,皱皱巴巴的低声啼哭。明明没有力气了,可还有数不尽、道不完的委屈。

太医将代王世子请了出去。天德帝坐在偏厅,余怒未消:“昌化郡王如何了?”太医先看了一样代王世子,委婉道:“郡王急怒攻心,恐伤了根本。如若将来调养不好,恐怕会伤及寿元。”

代王世子不信:“怎么会这般严重?郡王除了偶尔头疼脑热,身体好得很!”太医只得解释说:“伤了心血,要精心调养。”

代王世子气得要死,恼恨天德帝的妃嫔不懂规矩。神都苑花草,精心培育举世罕见有,可供观赏采摘的也有。

如此践踏别人心血,真真是德行教养皆无!

想是这样想的,话可不能这般说。皇帝也是要脸面的,再气也要给皇帝台阶下。“陛下恕罪,父王母妃娇惯幼弟,养成了他如今这般性子。惊扰到陛下。”

昌化郡王什么脾气秉性?元氏宗族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那就是浅浅一汪水,第一单纯人。代王夫妇并没有养出个纨绔,斗鸡走狗一样不会,除了花草谁也不爱!

花王没了,好好的赏花大会办不成了。皇帝耳边回响起那小妃嫔将冠世墨玉踩在脚下时,昌化郡王的抽气声,真是太不像话了!

昌化郡王只剩一口气在,还惦记着赏花大会,拉着代王的手,一字一顿:“青龙……卧……墨池……”老代王拍拍儿子的手:“乖儿好好养病,剩下的交给父王。”

有胆子在明确不可采摘的牡丹花圃动手动脚,肯定是宠妃。觉得皇帝的宠爱,是可以斩杀一切的尚方宝剑。

谁知,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后宫归皇后管,皇帝完全不插手。皇后说你言行无状、有违宫规,那便是金科玉律,不能违背。责令闭门思过,连个时间限制都没有,真真是再无回旋的余地。

皇帝身边很快有了更鲜嫩可爱的妃嫔,后宫中依旧皇后一家独大尊贵无比。没人发现一妙龄女子,在风中凋零。

昌化郡王身体调养得差不多后,回到代王府继续休养。在那之后的一两年中,昌化郡王经常生病,时不时心口疼。

烛龙之变后,皇帝善待宗室,真怕八叔八婶随着小儿子去了,没少赏赐昌化郡王东西。分量最重的,是景室山脚下的一座庄园,土地肥沃,适合种植。

剩下零零碎碎的,除了奇花异草、就是各种番邦来的种子。反正昌化郡王就爱摆弄这些,养不明白,舍不得死的。

昌化郡王一生最大的贡献,是成功移植栽种了葡萄。大齐虽然还没有与西域比美的葡萄酿,新鲜葡萄,还是吃得到的。

随着国泰民安,洛阳人民开始追求生活品质。昌化郡王亲手栽培的花草,那可是有价无市。尤其是神都苑闹得这一出,直接将冠世墨玉推上了花王的宝座。

世子元早从小听着亲爹的种种“光荣事迹”长大,真怕阿茹娜吓出了他爹的心疾,辗转难眠。

最后,让世子妃出面,请皇后娘娘赐几位经验丰富的管事姑姑,帮助未来的昌化王妃习惯洛阳的生活。

元早世子也不指望阿茹娜成为合格的郡王妃,只希望用洛阳城严苛的规矩管着她,别出丑,别给昌化王府招来麻烦、灾祸。

昌化王府上下抗拒这门婚事,多伦部这边对昌化郡王,也非十分的满意。多伦部这边,原本剑指两位皇子的。后来不知受那位高人指点,明白了大齐储君之争的弯弯绕绕,将目标锁定在定王这位实权亲王身上。

甭说定王本人不愿意,天德帝还舍不得呢!定王负责火器研发,那是大齐震慑四夷的根本,娶了异族女子回去,皇帝还要不要睡安稳觉了?

阿茹娜本人反应更是激烈。昌化郡王年纪比她爹都大,儿子年纪都比她大,孙子再过几年都能满地跑了。嫁去昌化王府当外人了?

昌化郡王的事迹,稍微用心一下,都能打听到。草原上长大的姑娘,一心只想嫁英雄。对一阵风就能吹倒的“老爹”不感兴趣。

阿茹娜的喜欢桀骜、有本事的英雄,白皙纤弱的少年,在她眼里压根就不算男人!大齐男子唯一符合她审美的,只有华寄锦。

阿茹娜永远记得,华寄锦如救世主般带着粮食和药材出现在多伦草原。站在额布格身前,镇定自若,指挥大局。

处理了患病的牲畜,隔离了感染的族人,清洁水源。有病的有专人照顾,没病的也有一碗热腾腾的汤药预防。涣散的人心,在短短几日内被收拢。

像多伦土默特这样的大部族,台吉还有些余威。求救不成的小部族,早就将华寄锦,以及他身后两位女道,奉若神明。

在疫病中活下来的鞑靼人,有的失去了家人,有的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牛羊,挨不过苦寒的冬天。

华寄锦便将这些人组织起来,承诺为他所用,不止提供吃食,还会为他们购买赖以生存的马匹牛羊。

走投无路的草原勇士,组成了草原上最勇猛的雄兵。跟着华寄锦直贯草原南北,东、西两面的敌人,全然不放在眼中。

华寄锦离开草原之时,除了承诺的那般赠予了这些牧民牛羊,还为他们寻到了更加肥沃的草场,以供他们休养生息。

在这些鞑靼勇士眼中,远在洛阳的大齐天子,并没有救苦救难的华寄锦值得他们信赖、追随。

当初冷眼旁观的多伦部惊叹华寄锦的成长,这也是默许阿茹娜追着华寄锦跑的首要原因。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多伦不敢招惹高深莫测的华寄锦,只得认下这门婚事。徐徐图之,再慢慢修复关系。

总之,委委屈屈的阿茹娜和不情不愿的元惊雪,完成了这场婚礼,全了大齐的体统与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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