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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洪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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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笙站在一边看了片刻,陈东这几人的实力倒是还行。

比不上陈浩南,不过这也正常。

别看陈浩南在自己面前跟孩子似的,实际上陈浩南也是不错的打仔了,只是自己太叼了。

陈东这几人身手还行,胆子大,心性不错。

比自己手下那帮人强多了。

调教一下,还能再进一步。

“行了。”顾笙招手喊几人过来:“你们的情况我知道了,以后你们就跟着我。”

“是,笙哥。”几人都一脸喜色。

“不过身手还得加强,这方面不能落下,回头我给你们找个地方练拳。”顾笙又道。

“好的,笙哥。”

“走吧,下午开堂收你们入门。”顾笙一伸手,陈东就将外套递过来。

穿上外套往外走,一路上所有人都低头叫:“笙哥”。

不远处的陈浩南、大天二都被抬到一边,山鸡倒是没晕过去,用眼角看着这边,眼神又恨又怕。

“笙哥,我想跟你。”一个铁塔似的青年跑过来道,眼睛里都是崇拜。

刚才那一场拳台,着实让顾笙多了不少崇拜者。

确实跟铁塔似的,身高比顾笙高出大半头,估计得有两米,浑身都是肌肉,不过面容很稚嫩,看起来比陈东几人还要小一些。

“哇,胸肌这么浮夸。”顾笙伸手锤了两下,跟石头似的。

“想跟我,你能不能打啊?”

“能,能打。”

“叫什么?”

“笙哥,我叫福根。”

“是傻福!”不远处有人笑嘻嘻喊道。

“一听这名字就是个福将,我就收了你了。”顾笙哈哈一笑,没想到还有这种意外收获。

这人虽然没在电影里出现过,不过不代表实力不行,这身高体型,这一身肌肉,站在那就够吓唬人的。

拿来挡子弹都能比其他人多挡两颗。

一看到这体型他就决定收下来了,如果真培养不起来,大不了就专门用来挡子弹。

下午开堂,便将傻福和陈东几人收到门下。

随后顾笙回店里,让店里人给租了个地方,建个拳馆。

回头再找个教练,让小弟在那练拳。

大佬B那个虽然也能去,但他可没兴趣天天去别人的拳馆。

“阿东傻福和阿东这两天跟着我,阿东你学学开车。螳螂阿勇阿保,你们几个去跑拳馆的事,顺便打听下哪有高手,请过来教拳。”

顾笙直接扔了三千块给几人。

“先去买两套西装,把身上的衣服换了,这一身走出去人家还以为是小混混!”

“拜老大不掏红包,还得老大给你们钱,可真行啊你们!”

几人一脸尴尬,正常拜老大,有老大罩你,是要给老大红包的。

不过这几人实在是没什么钱。

顾笙接着又抽出两沓一万,扔到桌子上。

“这是拳馆的,你们看着弄。”

“是,笙哥!”几人连忙道。

刚跟了老大,立刻有钱拿,有事做,几人都觉得跟对了人。

尤其这老大是真的威,上午拳馆所见,几人这辈子都忘不了。

“行了,买衣服去吧。”顾笙把几人打发走,港生就靠在他身边问道:“很看好他们啊?”

顾笙对别人可没这样过,还掏钱给小弟买衣服。

就连跟了顾笙最久的大眼华都没这待遇。

“还行,能用。”顾笙随口道,刀手电影里几人的实力还是可以的,说明还有进步空间。

实际上他心里有几个人挺不错,男儿本色的天养生那几人;还有黑社会2的加钱哥阿武。

前者实力不错,而且兄弟情深好控制。

至于后者,堪称职场楷模啊。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这几人。

“晚上一起看电影?”港生又问。

“穿衣服的还是不穿的?”

港生锤了他一下:“是电影院啊,才上映的,叫《如来神掌》。”

顾笙听了就觉得没什么兴趣,穿衣服的电影谁看啊。

不过想想晚上也没事做,就答应下来。

顺便磕个六味地黄丸。

家里有,车里有,就连店里的抽屉里也放了几盒。

……

大佬B赶到医院就看到陈浩南在病床上躺着。

“大佬。”陈浩南挣扎着要起身,大佬B连忙将他按下去。

“行了,你这样的别起来了。”

“你啊,怎么心急啊!”大佬B坐到床边,拿了个苹果咬了一口道。

陈浩南顿时沉默,片刻后才咬牙道:

“我一定会找回来这个场子。”

本想借着干掉巴闭,再赢了顾笙来打消外面的闲言碎语,哪想双方差距竟然这么大。

他现在都觉得有些没脸出去见人。

“行了,你也别想太多,好好养伤。出来混,被人砍都是常有,何况是自己人之间打拳输了而已。”大佬B拍拍他的手臂。

“放心吧,B哥,我没事。”

“管好你小弟,别惹麻烦。”大佬B微微摇头,今天这事本就是陈浩南挑起,他都没法帮陈浩南出头。

尤其是打输之后,山鸡和大天二带着其他人要上台围殴顾笙,结果被一拳一个。

剩下的人被吓得根本都不敢出手。

后面这两点比陈浩南打输了还让他失望。

自己人之间打拳输了要围殴人家,传出去丢的是他大佬B的脸啊,江湖上都得说他大佬B管教无方。

至于被吓得不敢出手,就更不用说了。

……

晚上,在一处会议室,洪乐社龙头绅士胜坐在桌子前面无表情。

而在桌子周围,则是另外几人在不断抽烟。

“人到齐了,我就直说了。之前几个小混混砍死了狂人辉,洪兴的快刀笙把这几人收到门下,还放话保他们。这事怎么处理?”

绅士胜敲了敲桌子说道。

“干,这还用说?当然是干他啊!洪兴了不起啊?他说保就保?传出去江湖上都说我们怕了他们,还用不用混了?”立刻有人拍桌子骂道。

“石屎说的对,他说保的人就保,下次他说要的生意咱们是不是拱手相让啊?”另外一人也附和道,此人叫做太保球。

“要是整个洪兴,我们还要让上几分。可他不过是大佬B手下的马仔而已,我们也要让的话,干脆回家抱孩子算了。”又有人道。

“而且听说他和大佬B的关系可不怎么好。”

“怎么说?”其他人立刻看过去。

“之前洪兴和东兴开战,这个快刀笙表现的倒是亮眼,可你们看他的地盘在哪?朗屏邨啊!那地方穷的就剩牛屎了。”

其他人纷纷点头,确实是这么回事。

如果手下有小弟够出位,需要给他扎职,但又不喜欢这个小弟的话,就找个偏僻的地方给打发了。

这事他们也做过。

“既然意见相同,那就好办了。”绅士胜又敲了敲桌子道。

“挑几个人去把快刀笙给做了,你们谁有合适的人选?”

几人思索了下,立刻有人的道:“飞全喽,又够拼又够出位,也为社团立下不少功劳。只要这次他能做掉快刀笙,就给他扎职喽。”

很快,这事就定了下来。

绅士胜离开会议室,几个小弟立刻跟在后面。

“大佬,去哪?”

“五月花夜总会。”

最近绅士胜在五月花夜总会看上个叫ANN的舞女,正一心把她追上手。

虽然作为社团大佬,只要他想的话根本不缺女人,不过他更喜欢一点点追到手,这是情趣。

看他绰号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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