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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我不是你的阿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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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初九的恐吓还是有用的,当天晚上,宋啬夫就亲自跑到了张富贵的家里。

要在以往,这是不可能的,都是张富贵去找他。

宋啬夫把白天发生的事情,添油加醋、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通。

在他的表述中,王初九的背景深不可测,就连他特意打通关系从府衙请来的人,都不敢得罪他。

张富贵听了他的这番话之后,自然是将信将疑,疑的是:这么牛逼的人,会拖着一条瘸腿,在这靠种地和打零工过日子,而且一过就是十几年?

不可能啊,怕的是宋啬夫这家伙收了钱却没办成事,挖空心思找的托词吧?

但是看宋啬夫那哆哆嗦嗦的神态,又的确像是被吓出来,而不是装出来的。

难道这个外地逃荒过来的瘸子,真有什么大的背景?

张富贵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富贵,虽然事情没办成,但是我真是尽力了,府衙和县衙,都是一层一层去打点,人家才肯来。你给的银子,都花光了,我还搭上一顿饭钱呢”。

这句话里,一半是实话,一半是假话。实话是他的确花了钱,假话是张富贵第二次给的五十两银子,他只花了一半。

听到宋啬夫的这番话,张富贵知道,自己又应该松腰包了。请府衙和县衙的人过来,肯定是要花钱,但是宋啬夫这个王八蛋,说自己以前送给他的银子全都花光了,那纯粹是胡说八道。

但是他毕竟是啬夫啊,自己又得罪不起。

于是,他把牙一咬,又拿了三十两银子给宋啬夫。

没想到事情没办成,张富贵又给了银子,真是出乎人的意料。

银子到手,宋啬夫也不哆嗦了,笑眯眯的走了。

这里面的水深水浅,张富贵自己也摸不清楚,于是赶紧把事情和他妈说了,想听听他妈的宝贵意见。

他妈能在庄上作威作福、横行霸道,靠的是两个字,一是个“泼”字;另一个是“钱”字。

这两招,也是她最擅长的手段。

但是对做官的人,她始终害怕,毕竟那个时代的有钱人,对当官的来说,就是活着的ATM而已。

远不像二千年后那么有地位,无数人追着有钱人喊“爸爸”。

听张富贵转述宋啬夫的那番话后,他妈也是被吓的一哆嗦:“富贵,那宋啬夫说没说,那个瘸子到底是不是当官的?”

“没说,估计他知道的也不那么仔细。娘,按理说,历朝历代,哪有瘸子当官的?但是看宋啬夫那个样子,又确实不像是假的。”

“富贵,你在姓宋的那个人身上,花的银子有上百两了吧?到现在,什么事都没办成,连一个讨饭的人,底都摸不清,这钱花的,真是浪费。”

“娘,话也不能这么说,比他大的官,咱虽然也认识,但是人家,只有用钱的时候才想起咱,不用钱的时候,理都不理咱,宋啬夫至少还主动替我们跑腿呢。”

这个老太婆,连着碰壁,也实在说不出什么正经主意了,只是告诫自己的宝贝儿子,来日方长,最近先沉住气,不要再去招惹王家庄的人,观察观察情况。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张富贵的确没有再到王家庄闹事。

甚至连宋啬夫,原本说好王家庄今年的官粮要加收一成,后来特地派陶里正过来通知,说不加了,还是按照去年的标准来。

不知道事情具体原因的王玖族长,还很纳闷,这个宋啬夫,那次来的时候,凶巴巴的,怎么突然就变的那么好心了呢?

毕竟公粮没加收,而且以后很多事情还要打交道,于是族长亲自去了乡里,请陶里正作陪,和自己一道,去了宋啬夫办公的地方,约宋啬夫到庄上来喝点酒,吃顿饭。

宋啬夫听了他们的来意以后,连连摆手:“不约不约,我们不约。”

又过了一阵子,王阿奴的伤,除了手上依旧有结痂时留下的浅浅印子,其他已经彻底好了,但是族长一直都没让他回去。

说是以前叫他练武术,王阿奴却不认真练,身材长的像个小鸡仔一样,结果被人家揍了,要是有王铁牛他们这样的身板,还怕打不过人家?

于是,把他扣在那里,做些族里的杂活,顺便每天监督他练武。

可是王阿奴实在没有这个天赋,练来练去,还是只会一些王八拳。

快到过年的时候,王阿奴终于搬回了家里那几间茅草屋。

婶娘自然还是不冷不热的态度,但是王阿奴丝毫都不介意,因为他已经决定要离家去闯荡了。

不管阿叔同不同意。

当天晚上,他找到王初九,聊了聊心里的想法:“阿叔,你的腿脚不好,这些年一直忙个不歇,很是辛苦。过年后,我就十六岁了,不能总是呆在家里白吃白喝,想出去寻个活干干呢。”

一旁的婶娘,听说王阿奴的这番话,脸上立刻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盼望着盼望着,家里终于要少了个饭桶,多了个挣钱的工具喽。

这次,王初九并没有像以往一样,断然拒绝,只是淡淡的说道:“好的,我知道了,你先把身体彻底养养好,等过完年,阿叔就找机会,给你寻个合适的活。”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婶娘对王阿奴的态度,明显好了很多。

这倒不是她的思想素质实现飞跃式提升,而是王阿奴年后就出去寻活了。

家里吃穿支出少了,还能赚点工钱,此消彼长。婶婶已经做起了这样的美梦:王初九和王阿奴叔侄二人,在外面齐心协力,挣到的钱,都给她儿子狗蛋一个人花。

既然已经从饭桶变成了摇钱树,态度那自然是截然不同了。

于是,对王阿奴,不管有没有其他人在场,脸色都和蔼了很多。

王阿奴对她的改变,也回应客套的善意,毕竟彼此都是熟悉的陌生人而已。

腊月二十六,还有几天,就要过年了,半夜时分,王阿奴感觉有人在叫他,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屋子里有点亮堂,竟然还奢侈的点亮了一盏油灯。

平时家里的所有人,通常是天黑就睡觉,很少点灯,因为费油。

家里面的茅草房,一共五间,三大两小,三间大的,是正屋,两间小的,一个是做饭的厨房,一个是堆放粮食杂物的,王阿奴住的,就是堆放粮食杂物那一间。

其他的四口人,则住在正屋里。

王阿奴发现,王初九正襟危坐的坐在自己床前的一张凳子上。

“阿叔,你怎么不去睡觉啊?在这里干嘛?”

看到王阿奴醒了,王初九明显压低了声音:“阿奴,我有些话,要和你说。”

王阿奴有点惊讶,阿叔今天是怎么了,在梦游吗?有话就说呗,搞这么正式干嘛,是不是被婶娘逼的太紧,准备让自己出去打工挣钱了,感觉不好意思,所以张不开嘴,其实那也是应该的啊,毕竟自己岁数也不算小了。

“阿叔,那你能不能稍微等一下?我有点不舒服。”

“怎么啦?”听到王阿奴说自己不舒服,王初九的脸色明显有些紧张。

“出门去撒泡尿,都快憋死了,马上回来再听你说。”

王初九的神情放松了下来,一边笑一边骂:“你这个家伙,吓我一跳,赶紧去。”

不一会,王阿奴就一脸轻松的从屋外闪了进来。

“阿叔,你说吧,我听着呢。”

“今天,阿叔和你说的是正经事,你给我严肃点,不要一惊一乍的。”

“好的,阿叔你放心,我严肃着呢。”

“现如今,你也十五岁了,过完这个年,就十六岁了,阿奴,有件事,也应该告诉你了,其实,我并不是你的阿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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