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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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世井宣一?”忽然一名陌生男子出现在世井宣一身后,拿出一本证件道:“我是埼玉县警察横沟,有关今竹智先生的案子,想向你请教几个问题。”
听到有案子,柯南顿时来了精神,随时准备破案。鸣海清隆则看了眼世井宣一手里的相机,他差不多已经理清对方手法。
世井宣一问道:“请问今竹他出什么事了吗?”
横沟警官道:“他被杀了,就在你们俩投宿的旅馆房间内!”
除了鸣海清隆,众人纷纷震惊。
画面一转,众人跟着横沟警官来到死者居住的旅馆。走进案发房间,只见里面乱七八糟,一名男子的尸体正躺在地上。横沟警官道:“死者今竹智,是头部中枪身亡,据同楼层的房客说,大约在8点02分听到枪击,接着立刻有一名男子从房间内夺门而出。”
横沟警官扭头看向房间内的一名秃头男子,确认道:“你看到的是这样吗?”
男子点了点头道:“是的,当时电视上正好在转播祭典的实况。”
横沟警官转过身来,正要继续调查,忽然发现柯南蹲在尸体旁边,连忙上前制止,“谁家的小孩,怎么会出现在这?”
鸣海清隆上前将柯南拎起,“不好意思,这小鬼以前跟我查案查习惯了。”
“查案?”横沟警官打量鸣海清隆,刚才他就觉得眼熟,这下终于想了起来,“莫非你就是那位最近接连帮警视厅破获多起案件的鸣海清隆先生?”
鸣海清隆轻轻一笑道:“只是恰逢其会。”
横沟警官一脸佩服,“你破案的所有详细过程,我都从报纸上看过了,实在是太厉害了!既然你在这,就请你也帮忙看一看,顺便给我们一些搜查上的意见!”
鸣海清隆点了点头,打量尸体,是被一枪爆头。尸体嘴角留有某种粉末,鸣海清隆仔细看了看,很快认出是什么。又看了看整个房间,死者的衣物以及行李都被翻过,钱包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见。
“怎么样?鸣海先生?有什么发现吗?”横沟警官问道。
鸣海清隆道:“乍看之下,很像入室抢劫,但这应该只是凶手故意伪装的。死者嘴角留有牙粉,你们之前有没有找到牙刷之类的东西?”
负责取证的警察连忙拿出一个证物袋,只见里面的确有只牙刷,“有,是在死者身旁找到的。”
鸣海清隆道:“这就对了,说明死者被杀前正在刷牙。那么问题来了,凶手如果先抢劫后杀人,正在刷牙的死者不可能察觉不到,任由凶手将房间翻成这样。反之,如果凶手先杀人,枪声已然惊动附近的房客,根本没时间再让他到处翻找。”
横沟警官闻言,顿时眼神一亮,“没错,所以凶手根本就不是入室抢劫,更像是被熟人所杀,即使提前将房间弄乱,死者也不会太在意。世井先生,你是今竹先生的朋友,而且刚好与他住在同一房间,我们有理由怀疑是你杀了今竹先生。”
“开什么玩笑?”世井宣一镇定自若道:“枪响后,那名男子冲出房间的时间不是在8点左右吗?那时候我根本就不在旅馆,因为从8点起我就一直呆在祭典现场。”
见横沟警官不信,世井宣一拿出照相机道:“我还在现场拍了很多照片,不信的话你们可以拿底片去洗,这些照片一定可以证明我的清白。”
横沟警官立刻命人将照片拿去冲洗,一个小时后,照片冲洗完毕,众人查看照片,一共七张,看样子确实都是在祭典现场拍的。
横沟警官问道:“这些照片如何证明你的清白?”
小兰指了指其中一张道:“这张照片是我帮他拍的,旁边还有柯南的气球,我们正好在【一】字被点燃的时候遇到世井先生。”
横沟警官道:“【一】字被点燃的时候已经是8点40,案发时间是8点左右,如果开车过去,40分钟内应该足以到达。”
世井宣一指了指另外两张照片,不慌不忙道:“除了【一】字,另外两个字我也有拍到,【天】字是8点点燃的,【下】字是8点20点燃的,点燃下一个字2到3分钟后,前一个字便会燃烧殆尽,也就是说,每个字的燃烧时间最多不超过25分钟。这里距离祭典现场较远,就算坐车也不可能在25分钟内抵达。这些照片应该足以证明我当时一直在现场,根本没时间杀人。”
横沟警官不放弃道:“但这些照片难保没被你动过手脚,如果熟悉摄影技巧,说不定可以利用重复曝光等伎俩,伪造出以假乱真的景象!”
世井宣一耸了耸肩道:“拜托,我可是直接把整台相机都交给你们的,而且那是一次性相机,怎么可能做手脚?”
横沟警官看向负责冲洗的警员,对方连忙道:“我们冲洗前已经检查过,相机和底片都没有做过手脚的痕迹。”
世井宣一一脸得意道:“看吧,我就说照片不可能有问题。”
“世井先生,你好像很高兴的样子,朋友去世,你怎么一点也不伤心?”鸣海清隆忽然打断道。
世井宣一顿时被呛住,脸色有些不自然道:“我当然伤心,只是现在伤心也没用,警察到现在都不去抓凶手,反而只会在这诬陷我。”
“真的只是诬陷吗?”鸣海清隆笑眯眯道。
世井宣一心里一紧,不过依旧面不改色道:“照片不是已经证明我的清白了吗?”
鸣海清隆伸出食指摇了摇,“这可不好说!”
横沟警官连忙问道:“鸣海先生,你有什么发现吗?”
鸣海清隆指了指带有【天】字的照片,“注意看这张照片上的手腕处,世井先生,能请你现在将右手腕露出来给大家看一看吗?”
世井宣一顿时有不好预感,但在横沟警官的逼迫下,还是不得不照做。
横沟警官拿起照片放到手腕旁边仔细进行对比,很快发现其中区别,“原来如此!你平常应该有戴手表之类的东西,加上皮肤被晒得很黑,以至于一旦将其拿下,手腕上就会出现明显晒痕。
明明是同一个相机拍的,这张毛利小姐帮你拍的照片上面有类似痕迹,但这张【天】字照片上却没有,唯一解释,这根本就不是同一天拍的,事实上这是一年前的吧,你这所谓的不在场证明根本就不成立。无缘无故伪造证据,请问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世井宣一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