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萧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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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幅灰色的床幔,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单月洞的架子床上,身上还盖着一床绣花锦被,床幔被两只银色钩子束在两旁,透过床沿的单月洞可以看到室内除去一副桌椅外还挂着几副字画。
这是一间富贵人家的客房。
很显然,他已被人救起。
他的知觉也已经苏醒,才发现自己是光着膀子的,左肩和左侧肋下的伤口被人重新包扎过,上身的血迹也已被人擦拭的干干净净,好在他的那件裤子还原封不动的穿在他自己的身上,让他还能感受到一份自尊,不至于感到羞愧。
他忽然想起自己的衣服里还藏着十分重要的东西,慌忙从床上坐起,看到自己的那件黑色衣服正挂在床头的衣架上,鞋子也顾不得穿,上前抓住黑衣就是一阵摸索。
东西还在!
他从黑衣的暗兜里取出孙小德留给他的那一摞纸张和一个玉净瓶仔细查看,发现一张未少,玉净瓶里的那一枚混元气丹仍旧健在。
他虽觉得奇怪,却也松了口气。
他又仔细打量了一眼这间屋子,发现桌子上除了一件崭新的白衣之外,还摆着两柄剑,一柄是他的断剑,还有一柄是已经从剑根处破碎了的灰衣男子的剑,就连剑体的破片也都已被人捡来陈列在桌子上,只是他辛辛苦苦采集到的那些药草却不见了踪影。
不过,那些药草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他的病情已见消退,伤口处正传来一阵阵的瘙痒之感,这表明他的伤口也正在已极快的速度愈合。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体内正有一股温和的药性在起作用,在这股药性的作用下,不只是外伤在愈合,还有灵脉也在修复。
在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之后,冯海只觉得口干舌燥,抿了抿干黏的唇,抓起桌上的半壶茶水便喝了起来,而茶水尚温,想是不久前有人再此坐过。
他念及旁人的搭救之恩,未敢再领人家的好意,因此,又穿上了他的那件黑衣,登上鞋袜走出了房间。
眼前是一个跨院,院中阳光明媚,有微风拂面,庭树上还有鸟雀叽喳,是一个大好的清晨,看天色大概已是辰时之末,而他所住的这间屋子,正是一间南房客舍,位于这座宅邸的西南。
跨院的东墙有一个拱门,从拱门外走来一个身形消瘦举止懒散的青年家丁,见到冯海先是一怔,而后叹道:“你可算醒过来了。”
冯海打量一眼家丁,询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我睡了很久吗?”
家丁回道:“此处地界是须弥山脚下的屠苏城,这里是城东的萧府。”话落,望了望天空,打趣道:“你躺得也不算太久,算起来,你已经错过四个太阳了,这是第五个。”
冯海意识到自己足足昏睡了四天,不禁心生感慨,回过神,作揖谢道:“多谢相救。”
家丁微微一怔,似没想到冯海是一个规规矩矩的人,只好懒洋洋的回上一礼,道:“你不要误会,我只是萧府里的一个仆人,哪有那个本事。是我家仙姑救活了你。”话落,向南房张望一眼,询问道:“怎么,她不在这里吗?”
冯海摇了摇头,疑惑道:“仙姑?”
家丁解释道:“仙姑是东家的姐姐,这里人都这么叫她,是她配的药救了你,还给你吃了颗仙丹,不过说来奇怪,那仙丹旁人吃了都是立刻见效,怎么你吃下去足足睡了四天才醒……”话落,走到南房门口向屋内张望起来,见屋内无人,自语道:“奇怪,真的不在这里……”
冯海担心身上的东西已被这位仙姑知道,担忧道:“这么说来,是她给我治的伤?”
家丁奇怪的回望一眼冯海,道:“男女有别,我劝你别多想,脱你衣服的人是我,给你上药的人也是我,不过你放心,这种事情我做的多了,萧府外出回来的商队,要是谁有个跌打损伤的,都是我给他上的药,已经是熟手了。”话落,已走了回来。
冯海心中一紧,回身打量一眼这个行为散漫的家丁,道:“我的衣服是你脱的?”
家丁道:“大家都是男人,有什么问题吗?”
冯海道:“就你一个人?”
家丁点一点头,一本正经道:“是我一个人,怎么,你喜欢被很多人脱衣服吗?”
冯海并不想与他开玩笑,正色道:“那我衣服里的东西……”
家丁眉头一皱,疑惑道:“你衣服里的东西?”以为冯海遗失了东西要找他问罪,辩解道:“你可要想清楚啊,你衣服里除了一些破书信和一个瓶子之外,我可什么都没碰过,现在想起来,那个瓶子看起来是挺漂亮的,我当时是挺想拿走的,可又怕仙姑知道了会打断我的这一双腿,就又给你放回去了,你要是还丢了什么其他的东西,可别赖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冯海疑惑道:“书信?”
家丁道:“怎么,那不是你家人给你写的书信吗?”
冯海疑惑的望着家丁,看他的模样并不像是在装傻。
家丁被冯海看的浑身不自在,道:“难道是情书?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我又看不懂,你害臊什么。”
冯海道:“你不识字?”
家丁一笑,自嘲道:“我要是识字,还用得着去盗吗,我要是不到这里来盗,能被仙姑抓到吗,我要是不被仙姑抓到,能在这里当苦力还债吗……”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委屈的事,道:“想当初,我纵横于千家万户,取遍大江南北不义之财,也算称得上是一代劫富济贫的侠盗,想不到如今沦落到了这里,被人当成贼……”话落,长叹一口气,续道:“算了,说了你也不会明白,夫人现在正在庭院里喝茶,你随我来吧。”
冯海的思维被带偏了。
盗和贼,是两种职业吗?
他能看得出来,这个家丁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就算不做盗贼,也很大程度会做一个市井无赖。
他已不再纠结这个家丁识不识字的问题了,他觉得这个家丁虽然看上去十分奇怪,但却活的很轻松,很自在,很坦诚,也很真实,至少,比他活的要简单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