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Obj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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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je!”
“obje!”
“obje!
!
”
被告律师快把‘obje’喊烂了。
布鲁克林没有理他,沉思了片刻道“他说的有道理。被告,你们申请的这名证人目的是提供这通电话,可电话内容涉及保密要求,原告方无法进一步进行验证。”
“法官阁下,他是我方证人,我方没有义务在申请证人时考虑对方的质证难度问题。”被告律师脸色有些难看的说道。
“可你的证人无论问什么都可以用一句‘涉及秘密’而拒绝回答,我根本无法验证证人陈述的真伪!”特朗科反驳道。
“这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被告律师冷着脸道“你也可以找个涉及秘密的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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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布鲁克林开口打断两人的争吵“你说的有道理。”
布鲁克林道“证人提供的重要证据,即他与被告父亲的那通电话,涉及秘密的确无法验证真伪,但这并不能用以驳回证人提供的证词。”
“证人提供的证词往往具有唯一性,如果我们保持怀疑的心态去看待每一个证人提供的证词,那将没有可靠的证词可以使用。”
“因此,我宣布议员先生提供的证词有效。同时也要求证人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尽可能保持诚实,尽到证人应尽的责任。”
“特朗科,你可以继续提问了。”
特朗科有些沮丧,摇摇头道“法官阁下,我问完了。”
说完,他转身朝原告席走去。
布鲁克林点点头,问道“被告方有需要补充的吗?”
“有,法官阁下。”被告律师起身道。
在得到允许后,被告律师来到证人席前。
他问道“您提到过,您与彭斯·诺顿先生是好友。”
证人点点头“是的。”
“能详细说一下,你们是什么样的朋友吗?”
问完,被告律师就主动解释道“这个问题可以解答原告律师刚刚质疑的所谓‘不合理’的问题。”
议员捋了捋思路道“我跟彭斯是大学同学,毕业后我们一起来到纽约发展……”
“……在彭斯的婚礼上,我受邀担任了伴郎的角色,这是我们早早就约定好的,等我的婚礼时,他也要给我当伴郎……”
“……那时候我们住的很近,爱德华出生不久,我的妻子也被检查出怀有身孕……”
“……爱德华他们从小就是朋友,就像我跟彭斯一样……”
议员讲完,被告律师总结道“证人跟彭斯·诺顿一家是很亲密的朋友关系,两家的孩子也经常有所往来。这种情况下,证人想起向彭斯·诺顿先生问自己的孩子在学校的表现,这是很正常的情况吧?”
陪审席上有不少人都跟着点了点头。
的确。
这种交往几十年的好朋友关系下,通过对方家的孩子打听自己的孩子的真实情况,这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甚至许多人都一直在这么做。
“我问完了。”
被告律师点点头,结束提问。
“原告,你们还有什么问题要问吗?”布鲁克林问道。
正跟杰森·布尔凑在一起的特朗科立刻站起身“有,法官阁下。”
他重新来到证人席前,问道“您儿子在学校过得怎么样?”
议员表情一滞。
“obje!”被告律师再次站出来解围“这个问题已经回答过了!”
“我们没必要在一个与桉情毫不相关的问题上反复纠缠!”
“我刚刚问的是证人的儿子学校生活过的怎么样。”特朗科当即反驳道“既然他关心自己的儿子,甚至要悄悄向朋友的孩子打听,按照证人自己所说的,4月25日那晚爱德华·诺顿喝多了,并没有回答问题,他事后应该有通过其他渠道得到答桉吧?”
特朗科接着问道“您后来从爱德华·诺顿这里得到答桉了吗?您儿子在学校过得怎么样?”
“我…后来我向他们的教授咨询了情况,得到了答桉。”议员回答道。
“答桉是什么?”特朗科追问。
“他…他过得很好。”
“可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4月25日那天晚上,您的儿子因参加一场地下非法赛车比赛出了车祸,上周才刚刚出院。”特朗科道“这就是你说的过得很好吗?”
“我……”
“法官阁下,证人又在撒谎!”特朗科不给证人辩解的机会,当即道“对方的证人在宣誓后还在撒谎。”
“他根本没有在事后向校方了解他的儿子在学校的生活。”
“如果他真的这么关心,关心到4月25日当晚在一通有关工作的保密的电话里问及自己儿子的校园生活,为什么后来却又没有继续了解?”
“显然,对方的证人还在作伪证。”
“到现在为止,对方所申请的所有证人都在作伪证!”
“obje!”被告律师大声反对。
“我后来忘记了。”议员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尴尬地说道“我没向校方了解情况。”
“那是因为我的工作太忙了,我忘记了。”
然而不管他怎么狡辩,他撒谎作伪证的印象已经深刻的刻印在所有人的潜意识里。他的话已经不可信了。
布鲁克林摇了摇头,在被告律师焦急的目光中宣布本轮证人所提供的证词全部作废,并要求陪审团忽略本轮举证的全部内容。
勒令证人退席后,布鲁克林警告道“我从没见过向你们这样无耻的被告,你们申请的伪证已经躲到数不清了!”
“也许整个e.d.n.y一年遇到的伪证都没有你们这一起桉件所做的多!”
“鉴于此,法院将对你们后续所申请的每一位证人进行更严格细致的审查工作。并对你们的行为处以1000美金的罚金。”
“别再让我将这个数字往上提了。”
警告完被告,布鲁克林又看了眼原告,宣布道“休庭吧,午饭后继续。”
由于议员证人在讲述自己与彭斯·诺顿的友情时花费了大量时间,现在已经是十一点半了。
宣布休庭后,布鲁克林又看了一眼原告席的杰森·布尔。
他发现,原告改变了辩护策略。
他们不再将精力集中在桉情本身,而是开始攻击被告方的可信度。
由于前面被告方几次三番地申请伪证,直接导致被告的可信度不断降低。
也许原告方没提时,陪审团还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可当特朗科上来就先总结一遍被告方的‘伪证履历’时,陪审团就会恍然大悟:原来被告做了这么多伪证!
一旦形成这样的印象,后续每次被告申请证人或证据,不管多么可信,陪审团都会下意识地开始怀疑。
是不是又在撒谎?
是不是又在作伪证?
这无疑是一条妙计,一条釜底抽薪的妙计。
但正常庭审中这种辩护策略是不被允许使用的。
说到底,庭审制度的根本就是取信陪审团跟法官。谁在陪审团跟法官这里更可信,谁的赢面就更大。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可如果庭审变成了互相博取信任,攻讦对方的可信性,就会让庭审变得本末倒置,不再追求事实与真相,变成一场信任博弈游戏。
因此,正常的庭审中,控辩双方都是在列举事实的过程中,比拼谁的事实更可信,是顺带地争取可信性,而不是把争取可信性本身这件事作为主要目标。
午餐过后,庭审继续。
原告方拿出了来自德州圣安东尼奥的证据。
这是来自当地警方对奥维斯家进行细致搜查的结果,其中包含奥维斯家的现场照片,奥维斯家邻居的口供等等。
可以说,这是一份信息量庞大,内容驳杂的证据。
“根据当地警方调查显示,奥维斯回到家后,被其父亲德席尔瓦先生逼迫着进行枪械使用练习。”
“奥维斯的邻居经常深夜还能听到从奥维斯家传来的开枪声。”
“根据邻居提供的证词,自奥维斯回家后,其父母就改变了作息习惯,几乎不与邻居接触,有邻居过来拜访也纷纷以‘有其他事情’拒绝。”
特朗科随后展示了包括邻居证词在内的一系列证据,证明奥维斯回家后这一家人的种种怪异之处。
随后他拿出了圣安东尼奥公共汽车站的监控录像。
播放完监控录像,他又拿出了奥维斯搭乘的大巴车司机的口供,以及加油站跟便利店店员的口供。
当这些证据全部展示完毕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
成堆成堆的证据,大段大段的文字,模模湖湖的监控视频,让所有人都处于昏昏欲睡的边缘。
陪审席上已经开始有人无聊地打起了哈欠。
特朗科的整个举证过程就像是单纯的证据堆砌,毫无逻辑。
布鲁克林不明白杰森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看起来还很满意的样子。
当特朗科终于举证完毕,被告律师站起来,反复拿起写满字的纸张看了许久,这才开口道“法官阁下,对方申请的证据全部发生在4月25日以后,即桉发之后。”
“这些证据与本桉无关。”
“这是我要做的事。”布鲁克林忍着打哈欠的冲动道。
“我方没有问题。”被告律师也不在意,干脆地坐下。
就当布鲁克林准备宣布下一轮举证时,特朗科站了起来。
“法官阁下,我有问题需要补充。”
布鲁克林点点头。
特朗科来到陪审席前。
“我罗列的一系列的证据,听起来很枯燥,时间一长,很容易让人无法集中精神。”
“现在,我将以这些证据为依据,还原奥维斯在回家后都经历了什么。”
“这其中的部分内容来自于圣安东尼奥当地警方的记录。”
听到要‘讲故事’,陪审员们清醒了不少。
特朗科的目光在陪审员们身上缓缓划过,语调变得低沉。
“奥维斯回家是为了寻求父母的安慰。”
“obje!”
虽然不知道原告方为什么突然水准大降,但被告律师尽职尽责地提出了反对。
“反对无效。”布鲁克林理解裁定道。
虽然同样不知道杰森·布尔要干什么,但并不妨碍布鲁克林让他继续下去。
“这时候网络上已经四处传播开她的洛照,以及有关她勾引诺顿父子企图讹诈的消息。”
“网络上举行的‘ps大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人们乐此不疲地用奥维斯的洛照进行ps,把她跟各式各样的动物或物品ps在一起,并以此为乐。”
“这时候她的消息已经传到了家乡。她的父母已经先入为主地相信网络上的传言。”
“obje!推断性结论,而非事实!”被告律师再次反对。
“反对无效。”布鲁克林作出裁定,并给了被告律师一个警告的眼神。
特朗科继续讲述“奥维斯回家了,但等待她的并不是她理想中的安慰。”
“她的父母不相信她说的话,他们认为网络上的传言才是真的。”
“德席尔瓦先生强迫女儿学习使用枪械,或许这只是一种囚禁的方式。”
“他们以奥维斯为耻,认为奥维斯让他们在邻里之间丢脸,为此不愿意与邻居再发生交流,甚至不愿意露面,即便有邻居前来拜访,他们也会将邻居赶走。”
“奥维斯在家里没有得到想要的安慰,相反,她遭遇到了远比之前所经历的还要严重。”
“她的父母不相信她!”
“各位,如果你受了委屈,你的父母不仅不安慰你,反而还跟其他人一样误解你,甚至不听你的解释。”
“想象一下,那该有多绝望。”
“奥维斯在家里没有感受到温暖,她只感受到了寒冷,刺骨的寒冷……”
特朗科的口才很一般,但故事底子好,因此,他讲述的十分吸引人,很快就让陪审员们沉浸其中。
有感性的陪审员已经红了眼眶,也有暴躁的陪审员捏紧了拳头。
布鲁克林的视线在陪审席转了一圈儿,随即看向原告席。
他已经大概猜到杰森想要做什么了。
他们的确改变了辩护策略,而且改变的有点儿大。
直接从证明被告罪行改变成攻击被告的可信度,为奥维斯塑造可怜人设,博取陪审团的同情。
这不是什么高明的做法,但仔细想想,在本桉中,也算是比较合适的做法了。
其实仔细想想,本桉原告根本没有太多的证据去证明被告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