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第一次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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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昨晚已经跟徐苗苗和蒋新竹确认了一下今天的早餐时间,两个妹纸八点左右会起床吃早餐。
“差不多该去准备早餐了!”在院子里活动了一圈,李晓走进了厨房。
他准备做炸酱面,然后再用鸡枞菌拌一个爽口的凉菜。
将鸡枞菌丝焯水煮熟后,捞出过冷水。
待得鸡枞菌温度降下来,沥干水分,再搭配胡萝卜丝和青椒丝,加入调制好的酸辣可口的汤汁,拌了一盘凉菜。
凉菜做好后,李晓开火煎了几个荷包蛋备用。
而后拿出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肉绞成肉馅,切好蒜末、姜末、葱丝等备用,再备上黄瓜丝和胡萝卜丝,最后又调制了一碗酱汁。
用煮锅将水烧开,下入面条,用筷子轻轻搅动面条松散开。
很快,一根根面条好似白色的绸带,在沸水中翻涌、飘舞。
面煮好后,李晓将面条捞到清水中过了一下,最后放到各个盘子中,过水后的面条,面白如玉,晶莹剔透。
重新拿过一口炒锅,放入了适量油,开火烧热后,放入姜末蒜末爆香,然后加入肉馅,大火拌炒。
待得肉馅炒熟,改为小火,倒入他事先调制好的酱汁慢慢熬制。
“OK了!”
酱汁逐渐粘稠起来,香味也不断的飘散而出,李晓立刻关火,然后将酱汁浇在面条之上。
将锅洗干净,烧干后,重新倒入适量油,油温上来后改为小火,加入葱丝煸炒。
待得葱丝变色、变干,葱香味煸出来后,李晓关上火,将葱丝全部捞出,葱油便制作好了。
李晓端起锅,将葱油淋在酱汁上面,顿时葱香四溢,酱汁也变得更加鲜亮。
随后,李晓又拿来之前备好的黄瓜丝和胡萝卜丝,摆放在盘子的一侧,最后盖上荷包蛋。
“搞定!”
摆盘结束,李晓将炸酱面端到了餐桌上,看了看时间,刚好八点。
“我来帮你,李晓哥哥!”刚刚忙完了手头工作的阿果,也连忙过来帮忙。
迅速的摆好餐垫和餐具,将炸酱面摆在餐垫上,又泡了一壶蜂蜜柚子茶。
“早啊,阿果,早啊李老板!”徐苗苗和蒋新竹来到了餐厅。
两个妹纸都是素面朝天,甚至还有些睡眼惺忪。
毕竟昨天玩的太兴奋了,两个妹纸很晚才睡。
今天早上也是为了李老板的美食,才艰难的从床上爬起,洗了把脸,刷了牙,散着头发就直接下来了。
“早啊,炸酱面刚做好,快过来吃吧!”李晓笑着说道。
“哇塞,好香啊!”闻到空气中那逸散的酱香味道,徐苗苗顿时精神了不少。
立刻跑到了餐桌旁,看着桌子上的炸酱面,顿时胃口大开,满口生津。
“对了,新竹,你怎么还花钱预定了客房?”李晓看向蒋新竹问道。
“这是对你们客栈的认可啊!李老板如此款待,我们白吃也就算了,不能再白住了,不然我会不好意思的!”蒋新竹笑着说道。
李晓笑了笑,听到蒋新竹的话,心里自然是很开心,这的确是对自己客栈最高的认可方式了。
“好吧,今晚我再给你们做几道拿手好菜!”李晓笑着说道。
“那太好了,但是我们能再吃一次昨天的辣子鸡吗?”蒋新竹笑着问道。
“当然,没问题,晚上我多烧几个菜,让你们吃个够!”
“哈哈,那就太好了!这炸酱面看着好好吃啊!”
“是啊是啊,我要开动喽!”徐苗苗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将酱汁和面条拌匀,立刻吃了一口。
那被美味唤醒的味蕾,顿时欢呼雀跃了起来。
“好好吃!”徐苗苗一边大口吸溜着面条,一边赞叹道。
蒋新竹再次开启了人狠话不多的模式,直接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对美食的认可。
两个妹纸将面条吃的一点不剩,差点连盘子都一起啃了。
早餐结束后,徐苗苗和蒋新竹重新回房间洗漱化妆,阿果开始收拾餐具和厨房。
李晓则是给小金丝猴喂了一些瓜果,又放开飞蓬,在院子里消耗了一下过盛的精力。
半个多小时后,徐苗苗和蒋新竹重新下楼,两人都已经换上了运动装和登山鞋。
她们今天上午准备跟李晓和阿果,一起进山去采摘蕨苔等野菜。
“李老板,我们准备好了!”徐苗苗兴高采烈的跑到了院子里,说道。
此时的李晓也已经换好了衣服,阿果更是拿来了两个竹篮,将其中一个交给了徐苗苗。
“我们出发吧!”李晓笑着说道,旋即牵着飞蓬,准备一起离开客栈。
这时,那原本呆在树上的小金丝猴,似乎看出李晓他们要离开。
当即从树上跑了过来,最后跳到了李晓的身上。
“你也想去啊,那好吧!”李晓将小金丝猴放到了飞蓬的身上,然后四人一猴一狗,离开了客栈,最后一起走进了山林之中。
进入树林后,小金丝猴仿佛来到了自己的王国,迅速的从飞蓬身上跳下,轻松的攀爬到了树冠之上,在树木之间,灵活的跳跃穿梭着。
李晓也将飞蓬的绳索解开,这货也给李晓表演了一下什么叫撒手没。
解开绳索后,转眼就消失在了前方的树林里,不过好在它听到李晓的呼唤,又再次跑了回来。
然后乖乖的跟在李晓他们身后,东一泼尿,西一泼尿的画着地盘。
“蕨苔一般都生长在山地阳坡,还有森林边缘阳光充足的地方,但一般都隐藏在杂草丛里!”阿果走在前面,好似向导一样,给大家介绍着蕨苔的生长环境。
说来,李晓也是第一次进山采野菜,今天跟过来,就是专门来观摩学习的。
毕竟以后估计还会有客人想要进山采野菜什么的,总不能每次都让阿果带着他们。
如果不是自己根本不懂采野菜,没办法带徐苗苗他们进山,其实阿果会趁着客人外出,留在客栈里收拾客房的。
如今就只能等采摘完野菜,回去后再收拾了。
“看,这里就有很多!”阿果扒开了一片草丛。
里面果然生长着一株株嫩叶卷曲,顶端弯曲的绿色嫩苗。
远远看去,有点像小猫的爪子,这也是有的地方将蕨苔称为猫爪菜的原因。
蕨苔其实就是蕨菜的嫩苗,曾被称为山菜之王,拥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
但后来因为某专家证明蕨苔还有致癌物质,各种营销号断章取义,夸大其词的贩卖焦虑后,让这种野菜陷入了食用危机。
甚至很多不明就里的人,再也不敢吃这种野菜了。
不过有些辨识度的人都知道,含有致癌物质,并不是说明吃它就一定会得癌症。
而且按照专家的话,这世界上可能致癌的东西和方式太多了,甲醛致癌,酸菜致癌,吸烟致癌,喝咖啡致癌,手机辐射致癌,甚至晒太阳都致癌。
虽说蕨苔的确蕴含致癌物质,可是如果不是每天只吃蕨苔话。
想必这种致癌的几率,比遭遇车祸死亡的几率还要低。
“哇塞,真的好多蕨苔啊!”徐苗苗顿时兴奋了起来,迅速提着竹篮,冲入战场,开始收割蕨苔。
蒋新竹也立刻跟拍,各种取材,远镜头,近镜头,采摘动作的特写等等。
但就在这时,那蹲在树上的小金丝猴,忽然叫了起来,跟着那飞蓬也看向侧面的灌木丛,汪汪的叫着。
李晓有些诧异的看了过去,不禁惊讶的发现,不远处的灌木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