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壹 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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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诞于另一个世界,
是否会思考,
我们为何出生?
——可偏偏,
在这个世界,
诞生的意味,
就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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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第十七的起点,是Gaia以东的流民区。
那里,似乎年年是凶年恶岁,民不聊生。
他自幼就和差不多大的孩子拉党结派,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因被洗去了记忆,并无对比,这流民街上的意识似乎都对世扰俗乱毫不介意。
甚至以为,鸡鸣狗盗,打家劫舍,这便本来就是世间正道。
后来想起,他才觉得,原来十七个世界,无论生灵以何种型态存在,在生存边缘挣扎的个体,总会对自身的动机做一番别样的阐释。
毕竟,无所谓正义,又何谓罪恶呢?
那时的他,虽有不少同行,却没有名字。
没有人需要名字。
因为,也许第二天光瀑的影子再升起时,他们早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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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撞上那个人,是在某年的神无月。
一天中光照时长渐短,正对行窃有利。
说是「撞上」,这流民街里,「必然」多于「巧合」——
也不过是他瞥见了那人手上的两枚戒指,想要偷他钱财罢了。
没想到,向来身手敏捷的他,却在偷出了那人的钱袋时,被那只戴着戒指的大手捉住了手腕。
「陛??先生!这小鬼就交给我处置。」
戴着戒指的人穿着宽大的麻布袍,面容被那袍子的兜帽遮盖;而说话的金发的人身着靛青的狩衣,腰间佩着一柄短刀。
彼时,孩童样貌的他尚对第十七不甚了解。
尽管如此,在见到那柄刀时,他仍心下大叫不好,拼命地扭转着自己被捉住的手腕想要脱逃。
捉住他的人却半蹲下了身子。
看不清那人的样貌,他却听到了那人的轻笑。
「这孩子也不过只是在这脏水中求生罢了,何必苛责呢。」
另一只手拿过了原本被他抓在手中的钱袋,那仍将面部深深隐藏于兜帽中的人朝他开口。
「你有名字吗?」
他紧紧咬着下唇,不肯作声。
「这钱袋我可以赠你,但是我刚巧有些事需要你这样的小鬼帮忙??毕竟,咒力和冰近似的可是很少见呢。」
他默不做声,眼睛死死地盯着拿钱袋。
抓着他的大手松开了。
他一把夺过了钱袋。
「就叫做翊吧。」
——那是他奔向暗巷尽头前所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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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钱袋里,满是玉铢。
可那流民街的孤魂野鬼各自为战,他一个孩子,哪里得福消受这等「战利品」?
三日不到,他又成了那街上暗暗狩猎着过客的游魂。
可他再出手时,便又是那青衣带刀的人擒住了他。
「放开我!」被捉住后领提起的他愤愤叫道。
「哟,我还本以为是个哑巴。」那金发的人生有一双绿瞳,促狭地盯着他一脸的不服。
「我们也算有缘——毕竟我的咒力也是『冰』。先生有吩咐,要我此行带你同去太晴。你不从呢,我就将你就地正法了。」
他说着,玩味地审视他的反应。
发觉自己和面前的人争斗起来毫无胜算,他放弃了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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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晴岛上,在这世界自幼便党豺为虐的他不得不适应新的规则。
在Elodier家族的荫蔽之下,这倒是个富足的地方。
只是贼寇之辈,再无立足之地。
那捉他来的人,平日对他听之任之;
但似乎,又没有他能躲过那青衣的藏匿之所:
只要他有意寻他,截无不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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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岛上有Elodier一族除残去秽,鼠窃狗偷,已不足以他安身立命。
他始终不知那金发青衣的男子的名字,可确是那似乎身为Elodier本家上宾的他,箪食豆羹地接济了他,教他咒术,授他武道。
那个人的一切,对他而言,都与夜幕相连。
他渐渐接受了「翊」的名字。
每每他问起那青衣人,为何帮他,他只说,那是先生的意思。
「先生」——指的就是那日戴着戒指将面貌藏在兜帽下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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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事房?」——翊当然明白拿人手短的道理,只是他不明白,既要他偷溜进戒备森严的Elodier家宅,炊事房有何稀罕之物值得去盗。
那男人只笑不语。
傍晚,青衣男子自正门拜访;而他,穿穴逾墙。
前者与Elodier长老交谈正欢之时,那翠绿的眸子映进了长老昏花的老眼。
他一脸笑意看着老人照护仆从去取糕点,转念又对上了那仆从的眼睛。
倘若那时在炊事房「巧遇」Laertes的翊向那「刚巧」锁上了门的仆从瞧去,大概就会对上那蝮蛇般的眼神吧。
??
——那时,他受命所「盗」之物,难道就是他的信任吗?
??
翊从没有见过,有人在梦游中想要置他人于死地。
他也从没想过,原来青衣男人教他的咒术和武道,竟被用来在这种境地自保。
而第一次不由自主地使出了「解灵」,将那蓝色的咒印抚上Laertes的额,
他还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那瞬间,翊看到了他的梦境。
梦境中,戴着分岔小丑帽的孩子,用古老的语言重复着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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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相仿的少年们,彼此吸引。
好奇着Laertes的神秘和强大,翊会在家仆们看不到的时候投石头引他注意;
Laertes则时常望着翊逾墙越舍的背影,想像着院墙外的世界。
寒冰烈焰,夜去明来。
??
让翊这「毛头小贼」光明正大成为Laertes的「书僮」,也不过就那青衣男子看到两人比划咒术戏耍时装模作样的一句话。
「贵府上不是正有位使『冰』的公子嘛?」
那双绿瞳,总是那么狡黠。
那男人就此匆匆脱开了那原本缠住他的「公务」,赴Gaia复命。
临走,他暗暗嘱咐翊:
「先生交于你的事,便是盯好那个Elodier的养子。可莫忘了先生的恩惠。」
末了,他交与翊一只钱袋。
那正是幼时的他,从那戴着戒指的男人身上偷走的钱袋。
「——不管是谁从你手中得到了它,他们早就消失了。」
他握着那钱袋,望着青衣男人乘的船远去,想到的却是在流民街上,蝇营狗苟的鼠辈为了争得那只钱袋,对他的拳脚相加。
而此刻的翊,身着华服,茫然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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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友谊,无论在翊后知后觉想来有多少虚假,对两人都弥足珍贵。
翊出身流民街,他曾以为「敌」便是他人存在的唯一形式;
而Laertes,则曾无论如何小心翼翼地接近他人,都只会换来他人的恐惧。
对Laertes来说,翊是治癒他噩梦的良医;
而对翊而言,能够用来形容Laertes的词,大概是——
归所。
——与他相伴的少年时期,他常常惧怕,一旦变回一个人,他又会成为那个流民街豺狼虎豹的一员。
Laertes又与他,何其相像。
两人依赖着彼此装扮自己的人性;
因为恐惧,而形影不离;
而又因这亲密,忘记了相伴相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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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起成长,一起历练。
终于,一起进入了内廷。
连列次,都不分伯仲。
只是首次朝见时,翊却瞥见,
神帝Xerces手上,那两枚再熟悉不过的戒指。
他的心陡然一沉。
在他宅中,那只钱袋躺在一个角落,已经破旧不堪。
——恩,总是要报。
可若施恩的人,原本便以报恩为诉求,
那么事情的本身就变成了买卖。
从那一刻,
他知道,他只是商品。
而他在经年累月中信以为真的友谊,
也是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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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那之后的日子,他也并不需要过多的伪装。
只要Laertes的立场并不与内廷相左,他就不必在扮演两种角色之间挣扎。
翊更愿意相信,那个在Laertes和Ryan身边,玩世不恭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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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在**erces派遣独自调查翌的失蹤时,翊才感到那安然之感被猛烈地动摇。
他在用双手,为已经深不见底的历史,掘一个更深的深坑洞;
当Laertes决定要与Edmund站在同一立场时,
翊终于隐隐感到,那深坑,将会是自己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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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消亡后,一切就真的烟消云散了。
「坟墓」的譬喻,说来好笑。
大概是我们对本心的执拗吧。
——从Dawson手上夺回最后的碎片,他不由得这样想着。
没有归所的意识,只配叫做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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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终于到来:他被委任接替Casimir制辖北塔。
「终有一天,我与Laertes註定刀剑相向。」
——这话由他自己告诉自己。
一面这样想着,一面暗自祈求,
那个人的身边,会有别人也这样提醒他。
执刃之人,不可心存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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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没有想到,犹豫的,反而是自己。
他杀不了Casimir。
杀不了Ryan,
更抹杀不了,
他的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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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被Andrea一击踢向塔的咒力场时,虽然Laertes已经身受重伤,却仍想要搭救他。
——「??随我回去再说!」
回去??
不是早就回不去了吗?
他因是非,恩泽,亲手毁掉了自己能回去的地方。
如果可以,他想回去的时间,
是那个傍晚;
如果一切从头再来,
他愿自己没有做跑到炊事房的樑上君子,
而是回到流民街上,
就此了了一生。
『如果可以,』
『我希望我们不曾相遇。』
『只是,』
『却只因与你相识,』
『我才在乎起这相遇的意义。』
他取出了自己的神格,叹了口气。
轻轻嘱咐了好友,他一把将他推出了正要吞没两人的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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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诞于另一个世界,
是否会思考,
死亡是否是归途?
——可偏偏,
在这个世界,
我愿我的归所,
是我逝去后,
你仍旧留有的,
对我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