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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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看一看吧。要不要紧?”见男人没有表示,明玫便轻轻掀开了一点被子,显然是刚刚临时拉开想盖住他身子的,却只来得及横搭在身上。伤在大腿上,血染红了半截身子。
“你得止血,知道吗?要我给你包扎吗?”那男子只不出声。
“好吧,我当你同意了。”明玫左右看了看,也没有什么趁手的,无奈只好去撕床帐。费了好大劲儿,又是咬又是撕的,终于撕下一大条来。从那男人裤子上的破洞处撕开个大口子,把大腿上的伤口包好。血又洇了一些出来,慢慢就会好的。
这大腿皮肤挺白,挺滑腻。明玫发誓,她完全没有碰到什么不该碰的地方,她下手时万分小心,如果说她有这心思赏美景,不如说她时刻绷着神经里那根弦注意着身后那黑影会不会来突袭。
这男人二十岁左右,相貌跟中原人比少了些圆润,却也比北夷人少了些深邃,只是身上的打扮很北夷,束发用镶宝石的圆形簪,有点象汉人的冠那么大小了。抹额上的宝石也很大很闪。一边耳朵上也戴着又闪又大的金耳环,似乎还镶着颗绿色的什么宝石。项上也是粗粗的金项链,只是链坠儿却是一个展翅的黑色不知道什么材质的雄鹰。左手上戴着四个巨大的宝石戒指,拇指上是一个更大的血丝玉扳指。右手倒干净,大概要使刀用剑的关系,只戴着一个黑色的皮护掌。
这个人,摘巴干净了能卖不老少钱。当然指东西不是他。
轻轻拍了拍已经包扎好的伤处,很高兴看到他痛得裂了裂嘴。明玫看着他,认真道:“这里不能久留,被人看到不得了,你们得赶紧走。你长的不太象外族人,只需要稍微不要种打扮得这么张扬就可以了。我把你身上的配佩取下来好吧。”那男人就只看着她,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那我还当你同意了啊,”只管动手摘了他的大耳环,抹额,然后摘了他的项链,身上的玉佩,手上的戒指和扳指。——摘他扳指是这男人手指动了动,似乎很不情愿的样子。
明玫问道:“不摘么?你要戴着么?”那人不理。
明玫只好又问:“是不是这个东西对你很重要?”那人不理。
于是明玫想了想,再撕了一片床帐,把扳指和那个什么雄鹰放在一边,用布另包起来递给他,道:“这两样看你舍不得,还给你吧。其他的东西你就别带了,我回头埋到村口新路的奠基石边,若对你很重要,你便到那里去找吧。”
说着把其他东西包在一起扔在床下,刚准备把这人扶起来让他走动一下,能行的话就快滚吧,在这里会把老娘吓死的。谁知一扶他右臂,才发现他胳膊下面,紧紧压着一把锋利的匕首。
明玫呼吸顿了一息,便去拿那把匕首,准备把匕首远远扔一边去,太他妈吓人了。谁知那人却手腕一翻,迅速提起匕首对着明玫脖子。
卧草,尼玛。
明玫深深吸气,呼气:“原来你能动?”
“你想抢我的东西?”
“你看出来了?”抵赖不如老实坦白。
那男人似乎笑了一下,却什么也不说,自己麻溜坐起身来,用匕首轻轻一挑,把明玫刚才包扎好的布条挑掉,然后利落地把手中匕首往帐子上一戳,撕了一大截下来,自己用力包好。
明玫看着放在一边的匕首发呆。原来他只是腿有问题,他一直手握匕首。刚才进来时,如果不是她离床两步远,如果不是她闭紧了嘴没有叫,她,或者她和司茶两个人,是不是已经悄然身首异处了。
“你怕了?”那男子问道。
“是啊。”明玫老实地点头。谁会不怕,忽然见鬼似的见到了这种怪咖。如果不是怕身后那悄无声息的弯刀,她用这么费劲地在这里惺惺作态装镇定,极力试图麻痹他放松他的警惕么?老娘认识你是谁啊,老娘内衣都湿了知道不。
“我看你一点儿不怕的样子。”这人中原话讲得极好,一副不信的样子,给他包扎时,虽然力气小,却稳稳的样子,连取他的东西都那么稳稳的毫不慌张,会怕才怪。
“我装的。”明玫道。
大概也是个贵公子吧。如果真是外族蹿来的,定然也是个外族中的贵族。
贵族落魄,唉,贵族落魄。某人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样子呢。
那人笑起来,一口牙倒挺白,一颗颗扁贝似的,让人瞬间显得有些阳光起来。
“你在想什么?”他问。
这是要聊天?现在是聊天好时机吗?“咱俩不熟,我不告诉你。”
“噢,好吧。”他说,自己把腿挪到床边试了试,痛得一皱眉,然后又蜷到了床上。
“你从哪边过来的?”明玫问道。
那人立马皱着眉警惕地看着她。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你从哪个方向过来。我得让人清理一下沿路的血迹什么的,然后再向别的方向洒点血迹去才好。”
那人点头,却不说从哪儿来,忽然一把拉近明玫,扒拉开她肩上衣服,忽然装脸凑近,在她肩头使劲咬了一口。
明玫惊慌又疼痛,很想扬声大叫,被他一把捂住了嘴巴。
等他松开嘴,就有血从肩头牙印那里流出来。
明玫脸色煞白,瞪着眼睛看着这个嘴角有血的怪物。——这是,什么情况?
那人却用匕首把床边的布包一挑,捡起那枚血玉扳指,在明玫肩头轻轻滚动。扳指沾染了血迹后,似乎更红艳了些。明玫毛骨悚然,扳指吸血么吸血么?
“你怕了。”男人又问,脸上笑嘻嘻的,脸就在眼前。
“那个,你牙有毒么?”明玫颤声问道。你吸血鬼啊,是不是咬一咬我就被传染啊。该死的明玫现在想到的只有这些,还有就是一闪而过的,某个外族可能会有的怪异的巫术:吸了你的血,你就成枯发妖魔什么的。
“有毒,你中了我的毒,就是我的女人了。”他笑嘻嘻的将脸凑得更近,说到最后戏谑的语气变得有些郑重:“只有我能解毒,所以你等着我。”然后他说,“我饿了,你去找些吃的吧。”
明玫嗓咙发干,脊背发凉,拉着司茶在厨房里逗留了很久,在叫人与不叫人之间天人交战。今天去送嫁,三十六个护卫去了三十个,剩下的封刀等人本领虽然也很强,但只怕代价也不会小。背后那人影只那么一晃,就声息不闻了,铁定是个高手。到时候就算他们走不了,死伤只怕也再所难免。
她这里,还有这一屋的妇孺。
可是不叫人,任由他们在这里呆着?是她撞见了,她忍着了没有出声,别人呢,只怕发现他们的人都只有一个下场。幸好她出来了,再不出来,司茶若没忍住进来看个究竟,那背后之人只怕绝对不会放她们两个出来。
她很乖,所以被放出来了,现在还是别撕破脸硬碰硬了,想个法把他们惊动走就好了。若能引来柳暗明那家伙,再捉去凑军功去就好了。老天啊,保佑他又来看他的老姑婆,然后立一大功吧。
天没降柳暗明出来,只有一个司茶,无恨担忧地直问:“小姐,那屋里可是有古怪。”
“你发现什么了吗?”
“似乎有些轻微响动。奴婢站在门口,总觉得被人盯着似的,冷飕飕地吓人。”
“嗯,回头再说。我现在拿点点心去明琪那屋,你别惊动别人,过一会儿如果我没出来,你就把院子后面角落里的小柴堆点着,然后大声叫失火。可千万别玩大了,真失火了。”
“然后呢?”要放火这事儿,听听就很吓人好不好,怎么小姐说得这么随意。
“没有然后,你以管大声叫嚷把所有人叫醒引来就好了。”这样他们就该走了吧,再不走那就是明摆着与大家为敌了。那到时候,就怪不得我了
明玫再回去的时候,那边已经人去屋空。床单边有一行红色的血字霸道地写着:“女人,你动摇了。以后不许!”然后旁边一包佩件,连应该是有着某种象征意义的雄鹰都在,独独没了那个扳指,那个可怕的吸血扳指。
风吹得烛光摇曳,靠院墙的小木格高窗大敞着。
床上那人躺过的地方满是血痕,应该他背上也有巨大的伤口吧。
明玫看看这满床的血迹,和那割得破烂的帐子,迅速把蜡烛往床上一扔……
小范围地失火,烧尽了一屋的帐帐幔幔。老太太惊得直拍胸口:“怎么会发生这种事?”然后开始骂人:“你们怎么侍侯的,昨天谁值夜?”
司茶受到的惊吓最大,这边战战惊惊正琢磨着什么时候开始放火从哪里放好控制一点呢,那边火势已经起来了,小姐正在那屋里呢,真是让人魂飞魄散啊,差点手一抖把这柴堆也点着了。
如今见老太太责问,慢了好几拍才答道:“昨儿是奴婢值夜,后来小姐说有些饿,让奴婢去厨房看看有没有吃食,让悄悄地别惊动旁人,说大家都累坏了。谁知奴婢刚从厨房出来,就看到这里有火光,还听到小姐的叫声。”
明玫看着那黑乎乎的床架子,好好的一张床毁了,只能劈柴烧了,呆呆地道:“我听到外面有声响,就端着蜡烛去廊下看了看,我怎么会进错了屋子点着了火呢?”真的,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太可怕了。
老太太听了倒没有多怪罪,反连连安慰道:“没事了没事了,小七这些天累的不轻,幸好是清醒着着的火,要不然可不得了。”
有惊无险,大家嚷嚷一阵各自回去睡了。
第二天天一亮,贺宅就被围住了。
带队的人是个千户,就是那个叫耿志诚的,是个轮廊分明的汉子,说话不怎么客气,很直接的说发现有坏人踪迹,要进院子搜去:“有血迹直到你家墙外,你家这老房子院墙不过一人高,很容易翻过来。”
明玫听到吓了一跳:“什么?”为什么还会有?好想亲自去看一看啊。昨天晚上她和司茶明明爬梯出去把沿路的脚印痕迹血迹什么都抹了呀,难道遗漏太多?
于是没什么好说的,大门敞开,里面请吧。
原来这耿志诚就是柳暗明的百户,前天发现了敌踪,是柳暗明死追不放,又十分熟悉当地地形和人们的举止习惯,硬是把那乔装的家伙辩认出来设伏逮住了。结果逮到的这一个嘴巴死紧,宁死不吐实情。耿志诚只好放了柳暗明的假,宣布已经抓到人了,戒严消除。
果然这人的同伙终于按捺不住跑了出去,这才被他布下的人拦截住,可惜对方身手实在高强,虽受了重伤,却中途又有高手施救,仍然逃脱了。
那人,貌似是条大鱼,如果抓到,看这次谁还敢冒领他的军功。他妈他在这里窝了十年了,到如今还是个百户。
耿志诚带着大兵老实不客气地四处翻找,最后对明琪那个失了火锁起来的空屋子十分感兴趣:虽没有血迹,也没有什么翻窗而过的痕迹。但太过干净的环境常常就是掩饰了之后的犯罪现场。——女儿出阁刚走,谁那么有心把一人高的通气后窗擦拭得那么干净。竟然让他摸不到一丝灰尘?
“刚失过火,连飞灰都没有落在上面,你的丫头真细心啊。”耿志诚盯着明玫道。
“是啊,我竟差点酿下大祸,唉,她们也许不想给我留下一丝阴霾吧。”明玫道,“我都没发觉这些呢,你竟然发现了,耿百户也很细心啊。”
竟然毫不慌张,是毫不知情还是太会掩饰?这些京城里的女人,个个妖精似的难弄懂。耿志诚干脆挑破:“会不会是坏人翻窗进来,怕留下痕迹才故意擦得这般干净的呢?”
“会吗?那可太吓人了。那烦请百户带人再好好查找一遍吧,可别让坏人窝藏进来。”
那耿志诚虽然立功心切,却不糊涂,看着明玫,不知忽然想到什么,道一声:“走!”带着大兵话都没留一句,忽啦一声就全撤了,比来时还迅速。
听说贺家旧宅儿出事儿,一大早就围满了乡邻。明玫他们也忙跑到墙外去看。
谁尼玛把什么血沿路洒到她家墙外,还清晰地直到翻墙位置的墙头?那人在她和司茶清理完现场又专门回来嫁祸?
她家厨子经验老道,一看就笑了:“小小姐,这是鸡血。”
大家都笑了:“谁这么促狭,用鸡血唬人,把百户都引来了。”
旁边邻居立马大骂道:“他姥姥的,我家那么高的院墙,竟然丢了两只鸡,哪个缺德的偷鸡贼”
明玫在人堆里留心了半天,还好没有听说谁家丢了人或伤了人。然后有夜归的村人讲,在什么路段看到过两个什么样高低打扮的人趁夜赶路,看样子,似乎是从咱村方向出去的。于是大家就认定,就是过路的偷了人家的鸡……
接下来的日子,族长忙着介绍了夫子来跟明玫见面,又有人把土地卖主叫了来,里正弄了一块漂亮平整的大青石条要立奠基石,明玫一样样落实。其实她大多不管,要么让管事儿的参与一下,要么只管出钱了事。反正当了冤大头,谁还肯卖力辛苦。
新路奠基那天,仪式还是大家伙围着基石鞠躬。明玫扶着老太太站在旁边,老太太最初看着那红色柳体的“柳荫路”三个字,乐得眯着眼对明玫道:“就是这个‘柳’字没错。”
明玫笑道:“多新鲜哪,谁敢弄错金主的姓氏啊。”
有机灵的过来给老太太鞠躬,于是明玫照常叫人打赏。这下好了,全村子认识的不认识的男女老少都来鞠躬来了。人一拨一拨的来,鞠躬鞠得到后来老太太都不好意思了,对明玫道:“算了吧,怎么让他们停下来?”
原来以为最费劲儿的修路,没想到竟是最快搞定的,全村家家户户出人出力来干活儿啊。好象是先用粘土夯实,似乎掺了点米汤啥的做成路基,然后上面铺了一层青石条。过了最初那几天,后来竟然发现还有人自带干粮来帮忙的呢。明玫一问才知道,这七八里路中间还有两个村子,原来走别的路,大概这里如果修好了,就拐这里更方便,于是自发来干活儿了。明玫很高兴,说只要干活的都管饭,管饱管好,只管来干好了。
后来算下来,工钱料钱伙食费,修这么一条不长的路,花了二千多两银子。
司茶:“小姐,这笔钱从哪里出?”
“没钱了吗?”
司茶道:“小姐啊,如果只算出的不算进的,那帐面上的钱可差不多用完了。”还有这么多人这么以后的花消和回程费用呢。
“叫姚管事儿套马车,收来的礼物中,拉些去县城或当或卖。”把贺家牌子亮出来,把为什么典卖东西说出去,那些东西,大概卖不了几件就够了。
别的事儿都不用明玫怎么出力,接下来的时间就真的过的很悠闲,也慢慢认识了些村里的人。
村上有位鲁家媳妇儿,很漂亮,三十七八岁,就住在石根哥哥家后边,不知道怎么赶的辈份,大家都让她九奶奶。九奶奶眼睛亮亮的,在人前总是害羞地笑,说话轻言细语的,很是斯文有礼,是个大家闺秀作派,有空常来和明玫聊天拉家常。
后来明玫才知道,她果然是出身大家的。具体家在哪里,为什么到了这里,九奶奶只字不提。她男人很man,是个很高大英俊的肌肉男,人称九爷,据说很能挣钱,地里庄稼也伺弄得好,又会泥瓦工和木工,还是个厨子,还会杀猪宰羊,是个农村十项全能选手,一年到头都忙着,忙自己的田地,忙给这家做活那家帮工的,常出门一阵子回来,就有工钱酒肉的带回来。
九奶奶是全村最有福气的女人,只负责在家里貌美如花,巧笑蔫兮。什么都不用她做,或者说她什么都不会做,不会做女红,——手扎烂也捏不住针。没关系,要么请邻居帮做衣服鞋袜她老公出钱,反正他有钱,要么直接买成品。不会做饭菜,——偶尔做一次难吃死个人。没关系,他老公会做厨,还经常给有红白喜事儿的人家当大厨待客呢。不会做农活,——下地晒一晒会头晕。没关系,他老公壮似牛,地里的活不用她插手。还不会,生孩子。——当然生孩子这事儿不赖她,据说是九爷,小时候在田地里埋土雷炸兔子玩,结果炸住了自个小蛋蛋,据说x功能很强,孩子缘就没有了。
但抵不住两口关系好,抱养了一个小女孩,七八岁了,据说以后要招上门女婿,就指着她养老送终了。
传说中,九奶奶是跟着九爷私奔回来的。农村人哪管这个,反正照样做老婆,里正还给九奶奶上了户口,九奶奶正正经经成了齐鲁庄人。
大概是看到明玫,想起了久违的大家族生活,时不时拉着明玫出去玩,问明玫一些日常的生活细节,偶尔说一两句自己的从前。
明玫真的觉得,这是个最幸福的女人。所谓农夫山泉有点田,所谓岁月静好,明玫都能从九奶奶身上看到。据说日常,九奶奶还保留着很多大家小姐的习惯,比较要化妆,比如敬重老公如天,比如她识字很少,但她会画画,偶尔画副可以当门神的画贴一贴。
总之这个九奶奶,让明玫在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少幻想她这样的生活。
村里很有一些大姑娘小媳妇儿的喜欢明玫,她不拉架子,会说爱笑的,最初大家扭扭捏捏不好意思,后来见明玫跟着九奶奶出去玩了两次,便也偶尔有人来叫明玫出去玩。明玫很快就和她们玩在了一处。
有时她们打猪草,也带着明玫去田边,一路打到河边,还可以顺便摸会鱼。听着河边有男子在那里用着《纤夫的爱》的调调大声唱着:“妹妹你睡这头~~呕呕~~;哥哥我睡那头~~呕呕~~,睡着,睡着,就睡到了一头~~。”
明玫以为遇到老乡了,诧异地听了半天,谁知道这是当地一直流行的调调,那些姑娘们压根不在意那露骨的歌词,嘻嘻哈哈就在旁边闹,还有人对上唱道:“妹妹我站这头~~呕呕~~,哥哥你站那头~~呕呕~~,站着站着栽到了水里头。”然后大家一阵笑。
那天跟一帮女人在村边土坡上玩,有一个少年远远地对着她们唱:“妹妹快撩起你的裙子哟,让哥哥看看你的屁股噢,如果够白,哥哥就娶回来”
不见谁不好意思,大家反而都哄笑起来,明玫才知道原来那少年他妈就在她们这群人中间。
他妈就冲着少年扬声骂起来:“发什么骚啊,撩你妈呀撩。”
那少年一看,呀,真撩着他妈了,忙先怪他妈起来:“娘你怎么不害臊,混在小女人堆里干嘛,想找野男人呀?”被他妈骂一声:“放屁”,那少年就笑道:“我替我爹唱的,我爹在后头呢。”然后撒丫子跑了。
原来这块地方是有情人野战区,当场便有姑娘说在这里见过两人抱着滚山坡的,“那屁股好白呀”
明玫才知道,比较这里的民风,明璇那点子换个衣裳啥的,真的弱暴了弱暴了。
一直这么悠哉到了七月初,这天封刀报来消息,说唐玉琦被逮回去了,六月底已经成亲了。原来他没撑住,把身上的玉佩拿去当了。然后唐家就根据玉佩找到了他。
明玫:“你的消息是真的假的。”看看天上,也没有飞鸟什么的啊。难道你们通消息比天朝时代先进,靠脑磁波感应一下就成啊,你妈也太神奇了。
他们护卫和京城,自然有自己的消息渠道。这种话封刀已经不想说了。
明玫看着天上的云半晌,然后笑道:“那朵云彩好漂亮。”
封刀:
七月初八,明璐要成亲的消息传来,催老太太回京送嫁。
这天明玫问封刀道:“那么明显么?我和唐玉琦,连你都看出来了?”当初她什么都没问,他却总报给她唐玉琦的消息。
封刀:“小小姐别担心,我没有看出什么。是唐玉琦托我好好关照你的。我俩很熟的,练武场经常切磋。”
有什么差,那他还有谁不告诉?
“这么多人知道,我都不好意思回京了。”徒余一场尴尬。
虽然知情人士不算多,却也不少了。唐玉琦最后被找到的地方虽然离这里足有几百里,但当初他是一路追着她们的路线过来的却是事实。唐家人自然心里有数,就看他们有没有说出来了。
封刀:
八月中旬到京城时,唐玉琦已经离京了,投去西南军,去了南襄城驻地,夫妻同行。
据说,唐五少爷新妇邢茹萍已经诊出身孕了,而远在南襄城的邢岳母病死了,新妇两口回去奔丧守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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