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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要去迪士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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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萱一愣,昨天的一幕重现心头,紧张之余却有着从来没遇到过的刺激,这是在电影院看恐怖片都没有的感觉,她突然觉的凌浅易的强大有目共睹,她喜欢跟着强者。

"那很有趣。"黎萱扬起自信的笑容,想想她也蛮喜欢那种经历。

年轻人就是渴望在呼风唤雨中实现自我价值,盼望着能像《终结者》中施瓦星格那样英勇无敌,能像《哈利波特》里所有人那般拿着手中的魔法棍神气十足的使用魔法——虽然那如何也是幻想。

但是每一个人都做着相同的梦,相同的渴望刺激来填满好奇的空缺,相同的不愿意坐在电影院中看无聊的恐怖片,然后应景的放声尖叫,令人汗颜。现如今有了一个能让所有花痴女人为之疯狂,能让所有暗杀者眼睛发红的位置,是不是应该沾沾自喜...就不得而知了。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事情,这类事情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能的避免按部就班的,因为那是上帝的先定,是上帝早就铺好的路,就像世界总是在不断发展,按照它特有的轨迹不论如何蹦跶也是围绕着一条直线上下浮动着,就像一只总是被拴住的蚂蚱,挣脱不开也就妥协了,而绳子的那一头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另外一种呢,就是呲牙咧嘴,张扬舞爪,幻想着去突破这种束缚的新兴人类所特有经历的,他们就像一个个寻宝者,又如攀岩探险者,什么地方危险就往什么地方去,美其名曰有越发丰厚的财富,实则是寻求绝对的刺激,这种前仆后继、倒贴门的精神值得歌颂。

当然,黎萱不属于第一种。

凌浅易没有说话,但看得出来黎萱的一切他都很满意,既然如此也根本不用多说什么了,他喜欢聪明的女人,更喜欢对未知有挑衅性的聪明女人。

"那么Boss,可以给我一把枪吗?"她懂得察言观色,见凌浅易似乎心情很好,该讹诈也当然要讹诈,一个好的、得人心的上司也一定是个体贴下属的人.

话说回来没带枪还不是拜他所赐,天知道她现在有多懊恼那天晚上与朋友喝的酩酊大醉,以至于成了彻底的穷光蛋!

虽然她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盖世武功,但好歹也是从纽约长老院混出来的医学博士一枚,不说是大侠好歹也是个怪才,凌浅易能网罗到她也不吃亏的。偷偷说一句其实她特看好那把FN57,尽管知道它的造价可以用昂贵来形容。

"你想要FN57吗?"凌浅易头也没抬继续看他的《华盛顿邮报》,说出的话却让人撇嘴,这人不是占卜师,他只是有读心术!

黎萱讨好的一笑,嘿嘿的挪到他旁边坐下,双手撑在坐垫上凑近道:"Boss,你把它给我吧,我也好护你护己啊~你总不能看着我被逮住束手无策吧。"可怜兮兮的小脸配上白色的西服有说不出的滑稽.

就像往年大风车里的金龟子,那么大岁数还要带上两个触角一样有趣。

凌浅易仍然没抬头,冷淡道:"男人的枪女人驾驭不了,回头再给你定做一把。"

黎萱偷偷地翻了个白眼,什么年代了还搞男女歧视,他以为他是从六十年代穿越来的吗?拜托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妇女协会四处林立,女人站着就顶了大半个天,躺着更是让男人俯首称臣——虽然这不一定对凌浅易有用。

算了,大人不计小人过(某人完全忘记了现在的寄人篱下的状况)。

突然灵光一闪,脑袋里记起了一件事。

"Boss,你答应过我一件事!可别说你忘了。"黎萱一脸正色,不,是一脸严肃——她知道不摆出这样的表情凌浅易肯定又不当回事,没错,她是故意的。

果然愿者上钩,凌浅易不用看也感觉到了车内的严肃氛围,放下报纸偏过头环着双臂看她。

只见黎萱一把抓过他的胳膊,皱着眉头,他到底是有多健忘!

"凌总裁,要带我去迪士尼!你答应我的。"

终于爆发的小宇宙是可怕的,现在是什么情况,凌浅易一脸的疑惑加冷淡,根本就不记得他答应过的事情,真是快气死了。

"我当时答应了吗?好像是你一直在说,我没说话。"凌浅易似笑非笑道,表情的戏谑更让人恼火,不过....他说的好像是事实。

黎萱轻轻地叹了口气,也是,这样的世界巨头,迪士尼根本就不屑一顾吧,可她除了凌浅易以外没有认识的朋友了,难道要让哥哥陪她去?他应该不会拒绝吧。

车里再没有了动静,如果不加上司机换挡的卡卡声。

第二天黎萱从衣橱中随便抽了一件时尚混搭画有大头人像的宽松T恤,找了一条差点连屁股都遮不住的纯黑银链热裤,脚上穿着直达小腿的银色镂空靴,画上淡淡地精致欧美烟熏妆,耳朵刻意一边带着环儿一边打着钉,棕色的头发随意拢了拢披散在肩膀上,在镜子前挑眉,一个经常出入酒吧的撞色混血美女。

她今天之所以要这么打扮,因为约好了和冷希澈一同去迪士尼,而在她的心里去迪士尼那种地方与和进入夜总会没什么太多区别。

下楼后凌浅易已经吃完早餐了,正在客厅戴他昂贵到天价的百达翡丽手表。

男人总是喜欢在戴手表这方面彰显雍容华贵,就像精致的女人出门前总喜欢将一切奢华高调的化妆品层层涂抹在娇嫩白皙的脸上,再让香水把她们装点成城市的宠儿一样.

这似乎是一道必不可少的工序.

同样,男人戴手表也是。他们宁愿穿着低调点,可配饰一定要及尽可能的高贵,估计在男人的眼里这是身份的体现。

但让黎萱感到惊讶的不是凌浅易在戴手表——每天都带有什么稀奇,而是是他的穿着,这个平时不是夹克就是西服的男人,今天竟然只穿了一件颇有英伦风欧美潮的T恤。

而那充满叛逆色彩的骷髅印更是让他变得神秘又个性,七分的韩式牛仔裤本应与他格格不入,但整体装扮的色调却有着说不出的帅性与随意,跟去酒吧斜坐在长沙发上歪头欣赏前面钢管女郎的青年一样,还让她说什么?简直,简直是...太完美了。

黎萱已经呆在原地了,好半天才找到说话功能,愣愣道:"凌浅易,你确定是军火商,还是国际的那种?"不是她孤陋寡闻,本来国际巨头穿夹克比穿西服的时间多就够匪夷所思了,今天竟然还能见到穿抽象骷髅印的时候,她的吃惊度可以和看见一只母猪抹上护肤霜晒日光浴、鸭子穿上比基尼参加游泳比赛相提并论了。

凌浅易横了她一眼,没好气的回了一句:"你确定是纽约长老院首席医学博士,现在身为我属下的黎萱?"两人都彼此彼此,半斤八两还好意思问他?

莫非有人还见过首席医学博士穿的和夜总会痞子一样?

所以,综上所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找回思维后,黎萱颠吧颠吧的跑过去,拉拉他的衣服,果然还是GUCCI这个穿多久都不会腻的牌子,翻个白眼。

"你怎么回事?今天怎么这么穿?虽然我承认的确很养眼。"黎萱还是不解的问。

"没有人规定军火商不能这么穿。"

瞬间又披上了那层靠时间磨练成铠甲的冷漠外衣,就像穿的还是平时的夹克或西服。的确,有谁规定军火商就一定要西装革履,把自己打扮成事业有成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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