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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废物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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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浩瀚无穷的世界,天下分九州四海,每片大陆都无穷无尽,无数强者终其一生都走不到尽头。

浩瀚无尽的九州大陆,强者为尊,宗门帝国林立。无数英雄豪杰纵横天下,天才如过江之鲫,在浩瀚无尽的九州大陆演绎着无数可歌可泣的故事。

东洲,鸿武帝国临海郡万山城流云镇。

云雾峰,山势陡峭,悬崖峭壁,怪石嶙峋山高林密。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在半山腰向着山顶奔去,少年眉清目秀,脸上满是汗水,神色很是疲惫,但眼神之中流露出的坚定之色却没有一丝退却,虽然已经气喘吁吁,但还是毫不犹豫的向着山顶攀爬而去。

此时已经天蒙蒙亮了,在经过半个时辰之后,少年终于迈着沉重的步伐踏上了山顶。少年喘着粗气身上的粗布衣衫已经完全被汗水打湿。他没有休息,看向东方。一丝金光在遥远的天际浮现,很快洒满大地,少年沐浴在金色的晨光之中微微失神。

喃喃自语了几句之后,少年盘膝坐在山顶之上,开始打坐吐息。从八岁开始,凌云就每天天不亮的起床,爬上云雾峰打坐练功,五年来寒暑不断,雷打不动。只见他的周身开始冒着白气,吸收着日出时浓郁而纯净的天地元气。渐渐的呼吸平稳,脸色恢复一片营养不良的苍白色。

太阳渐渐的完全升起,无穷的光芒普照大地。凌云吐出一口浊气,缓缓睁开眼睛,脸上流露出痛苦而无奈的神色。

“这五年来,竟然一直都没有进步,虽然我感觉一样变得强大,可惜境界始终无法突破,难道我凌云终究只是一个废物而已吗”

凌云站起身来,抬眼看去,只见天空之中云卷云舒,变化万千,波澜壮阔。

“心有多大,成就有多大,我凌云绝不会是废物。”

凌云说完,眼睛闪过一摸坚毅。

事实上,凌云是一个穿越者,还在凌云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来到这个世界,刚开始对这个世界很是感兴趣,小时候修炼也快速无比,这让他很是兴奋了好久。可是好景不长,八岁那年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让他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一个无法修炼的废物,就这样过了五年。

来到这个世界十三年了,本以为会是一个天才,像前世很多穿越的主角一样纵横睥睨,,没想到竟然糊里糊涂的又成了废物,这让凌云郁闷不已。

不过作为一个穿越者,他从地球带来了很多这个世界没有的东西,见闻阅历都截然不同,注定了他不可能平凡一生,就算是不能修炼,做一个普通人。只是他不甘心而已,在这个世界只有强大的力量才是生存的关键,他不想再死一次,死了穿越还好,要是再次死了就烟消云散,那不亏大了。所以凌云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重生机会,希望改变自己的命运,修炼可以长生,他想要达到更高的高度,不是上一辈子那么普通的平凡人。虽然五年都修练不成,但是他一点都没有放弃,这是他唯一的机会,唯一出人头地的机会,只有修炼才会有实现一切梦想的机会。

他不在自言自语,开始练起拳来。他这一路拳法名叫大力神拳,完全是一路刚猛霸道的拳法,招式大开大阖,没有多余的变化直来直往,以力破万法。虽然这大力神拳威力不凡,不过也只是大众货色,基本上大多数人都能够买得起。凌云施展起这套大力神拳招式熟练圆满,虎虎生风,一套拳法打完,凌云收势而立,长长的呼出一口浊气。拍拍身上的灰尘,开始下山。

凌云出生在一个小家族之内,八岁时父母被仇家所害,只留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他从小就是一个修炼天才,八岁那年便修练到后天七重,在方圆百里内无出其右。家族非常看好,大力培养,可惜那一年,凌云父母双双离他而去,让他从一个天才变成了废材,五年来境界没有一点进步,尽管他比以前更加努力修炼,不但没有进步,反而慢慢的退步到七重初期。这样的结果让家族很失望,原本用来培养他的资源渐渐的减少,到现在基本上已经没有家族一丁点资源了。不过凌家并没有因为他的父母的死而且变成废物而冷淡对待,除了修炼资源之外,和以前没什么不同,该吃的吃,该穿的穿。

不过凌家毕竟是一个家族,上下几代加起来上百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当然免不了有人排挤他。凌云对此无所谓,他也没有什么不满,而是自己一个人搬出了家族,在家族的后山之上的一间空房子住下来。每个月家族会发给他十个金币,吃饭自己解决。就这样,凌云在后山一住就是五年。

凌家就在云雾峰脚下,凌云的那间破房子在半山腰上,以前是用来当做柴房的,凌云住进来后,柴房也就搬到别处去了。房子年久失修,很是破败,大门进去就是一个小院,院子里有一颗大树,四季常绿。是凌云住进来后自己种的,每到秋天,树上会结一些青涩的果子,种的时候只有儿臂粗,现在已经有碗口大小了,树冠遮盖了大半个院子。树脚下有一口井,前面有两间木屋,一间卧室一间厨房,这就是凌云五年来的家了。

凌云下山回到院子里,揭开井盖,打了一桶水冲了个凉,冰凉的井水让他神清气爽头脑清醒。

冲完凉,凌云到厨房随便吃了点东西,回到自己的卧室。卧室里极其简单,一张单人木床,一把椅子,一个旧书桌,书桌上放了一些破旧的书籍,还有一个陈旧的柜子,放东西的。凌云坐到书桌前,铺开一张纸,磨墨润笔开始练字。凌云有一个习惯,每天清晨练完功后就会练一个时辰的书法,现在他的字已经很不错了,字体如行云流水飘逸而不失沉稳。

“人生于天地,汲天地元气,取日月精华,夺天地造化自身,逆天而行......”这是流传很广的一篇修炼功法《混沌决》里面的一段话。《混沌决》并不是一部能够修炼到突破天地束缚到达混沌的绝顶功法,他只是修炼到先天境界的一部普通法决。不过这部法决是最正中的修炼之法,修炼混沌决的人进步平稳,没有走火入魔的危险,突破先天更加容易。虽然这是一部大众货色,凌云觉得这部功法却很珍贵。很多功法修练起来都比混沌决快得多,那是因为大部分法决运转的经脉都不一样。而混沌决只修炼人体的几条主要经脉,虽然修为增加缓慢,但是他在同一境界下,比别人的真气要雄浑得多,基础极牢,突破到先天更容易。

凌云写了一遍混沌决的修炼法决,看了看摇摇头,扔到了垃圾桶。练完字后,他开始读书,他读的书并不是诗词文章,而是流传大陆的笔记小说。这些笔记小说描绘了这大陆上很多神奇的地方,风土人情,经济文化。这是他在镇上的摊贩那里买来的,虽然里面很多都是天马行空的情节,不过他倒读的津津有味,百看不厌。

“凌云,看什么书啊!我们一起去山里打猎吧。”

就在凌云看得入神的时候,院子里跑进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这少年皮肤有点黑,比起凌云来高了一个头,一脸的憨厚。背上背了一张简易的弓箭,是他自己弄的,黑色的弓身是黑铁树做的,不但坚硬无比而且有一定的弹性,弓弦是上一次他和凌云一起打猎得到的莽牛筋,韧性十足,别看制作简易,没有几百斤的力气根本拉不开。没错,这个家伙就是凌云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王虎。王虎为人很仗义,对人很真诚,凌云就是喜欢他这样的性格,两人从小玩到大。王虎的家里并不富裕,父亲王老二年轻时进山打猎折了一条胳膊,母亲一直有病。所以王虎很小就开始帮助家里干活,长大了打猎卖些钱补贴家用。

王虎的修炼天赋并不是太好,只能算得上中等偏上吧,现在十四岁才达到后天八重天而已。不过他天生神力,加上他下手很辣,在流云镇倒是小有名气。

“好吧!今天准备去哪里?”凌云放下书,站起来走到墙边,墙上也有一把和王虎一模一样的弓箭。凌云伸手去下背在背上,墙角还有一个箭筒,里面有十多只黑铁木做的箭矢,又在枕头底下拿出一把精铁匕首。

“这次我们去远一点的青钢岭一带,听说那里有暴熊出没,我们去碰碰运气。万一猎到一头暴熊,起码能买五六个金币,够我娘买好几个月的药,还能买一些聚元散。”王虎满怀期望的道。

“青钢岭,那可是危险的地方,我们到哪里还很危险。不如还是在后山转转吧,这样安全一点。”凌云听王虎说要去青钢岭猎暴熊,有些担心的道。

流云镇处于十万大山的边缘地带,十万大山绵延数千里,山里灵药无数,凶兽横行,很是危险。不过在有实力的人眼里,却是一个巨大的宝库,很多佣兵团经常出没,猎杀凶兽,采集灵药然后买到外面,当然,死在里面的也不在少数。青钢岭距离流云镇也就二十多里,远远没有到十万大山的深处。不过那里出没的凶兽很多都在后天**重,对于他们来说还很危险。

“放心吧,我们只要机灵一点,应该没有问题的。”王虎拍拍胸口道。

“好吧,就去青钢岭,也是该换换地方了。

两人一边赶路,看到值钱的东西就收刮一空,渐渐的越来越深入。两人翻过一座山,青钢岭已经遥遥在望。

“先烤点雪鸡肉休息一下再走。”凌云在山顶的一处空地上坐下,王虎弄来一些干柴很快升起火,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油布包,里面是一只剥皮洗净的雪鸡。架起树枝开始考了起来,很快一阵诱人的肉香就传了开来。

“凌云,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是考取功名还是进入军队甚至游历大陆?”王虎一边烤着雪鸡一边对凌云道:”要是考取功名的话,我希望你有了出息能照顾我的父母。我想要加入佣兵团,虽然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不过这样我才有更好的机会。”

“考取功名?”凌云摇摇头道:“在这强者为尊的大陆上,考取功名能有什么用?就算我坐再大的官,一位先天高手就能轻易地杀了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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