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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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到一楼,电梯门开,见前面穿着浅米色夏款睡衣裤的少年走出去,纹身男握紧了手机。
心思完全没在对话上,以至于对面说了什么,他一点也没过脑子。
活了三十多年,什么风花雪月的地方他没去过,什么漂亮妖娆的男人女人他没见识过。
可偏偏今天,他似乎发现了以前从来没尝过的极品猎物。
他舔了舔干涩的唇,也跟着走出电梯,忘记了自己的目的地其实是地下一层。
离得越近,他的目光越被那两条套着短裤的长腿所吸引。
白皙、匀称,半点瑕疵和赘肉也没有。
他见识短,想不出来更好的修饰词,只记得以前搞到过一只不知哪朝哪代的白瓷瓶,他特别喜欢,把那称为艺术品。
而现在,艺术品就在他眼前。
一楼大厅的白炽灯亮得晃眼,他适应了一阵,再睁开眼时,入目就是两截纤长脚腕。
他以为自己眼花了,再往上看,确确实实是刚才那张漂亮有攻击性的脸蛋。
只是皱着眉头,两只手臂交叠抱胸,以一种打量审视的目光看着他,像只高傲矜贵的白天鹅。
“你在跟方屿行通电话”焦蕉开门见山,毫不掩饰语气里的愤怒。
纹身男“嚯”了声,似乎完全没想到这看起来身娇体软的漂亮小男孩竟然是个小辣椒。
他觉得更有趣了,回话时带了几分痞气“是啊,不过小孩儿,记着哥哥我叫陈绰,别你啊你的,那多没意思。”
焦蕉冷哼了声,没跟他多废话,径直把手臂伸出去,“手机。”
陈绰饶有兴趣地看着面前的小孩,显然忘了正在和他通话的好兄弟。
“要手机做什么想跟哥哥我合影我”
“把手机给他。”
听筒里传来的低冷声音吓得他一激灵,他闭上嘴巴,沉默地把手机递给焦蕉,拆了包烟走去一边抽。
焦蕉拿到手机,依旧开门见山“你骗我。”
尽管对面的人没有说话,但他又不是三岁小孩,刚刚在电梯里陈绰都说得那么明白了,前几天四楼出事,被他收留的只有方凭舟。
不,现在应该改叫方屿行了。
方屿行骗了他,从酒吧开始,从告诉他“方凭舟”这个名字开始。
他问过不止一次,可方屿行每次都不肯说实话,什么调酒师、保镖,还有家境寒酸贫穷的打工人,这些身份都是假的。
小说里的主角攻、小说里孩子的父亲、墨江科技的老板
这些才是方屿行的真实身份。
“焦蕉”
酒店大厅很安静,方屿行不知在什么地方,四周也十分安静,两个人都听得见彼此的呼吸。
焦蕉听见了方屿行的声音,尘埃落地,所有怀疑都变成了肯定。
“宝宝”
“别叫我宝宝。”焦蕉憋着一肚子气反驳。
“宝宝”这个称呼方屿行总共就喊过两次。
一次是昨天在酒吧包间,情到浓时他攥着焦蕉嫩白的脚踝,突然就想学着当今年轻人的方式逗焦蕉玩。
第二次就是现在。
他对待感情就像焦蕉替他上药包扎的手法一样,笨拙,毫无章法,却格外执拗。
几乎是出自本能地,他想解释,却又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解释。
他这样从孤岭刀山爬出来的人,不可能不对陌生人设防,不可能从一开始就死心塌地相信一个人。
他总要防备着,防备谢家的报复,防备外界的暗算。
当惯了人家的狗,一朝逃离,他就不可能再让自己回到原处过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
他需要学会伪装和欺骗,这才是自我保护的最佳方式。
至于欺骗焦蕉,他必须承认,一开始是出于试探,试探那究竟是不是谢家派来他身边的眼线。
毕竟他们相遇的时间实在太巧,刚好在与谢家人正式就血清的事谈判的前夕。
还有突如其来的搭讪,怎么想都只有两个可能。
一是小孩贪图新鲜感寻刺激,二是被谢家人派来,趁机要从他这里拿到血清。
为此,不知道是出于私心还是故意试探,他在谈判失败负伤的那个晚上,特地跑到楼下。
他想看看焦蕉会不会开门出去,会不会跟谢家人联系,会不会趁他受伤或者睡觉的时候将针管狠狠刺进他手臂取走血清。
可是什么也没发生。
他防备了一夜,结果小孩也踏踏实实睡了一夜,第二天一边抱怨气味难闻,一边却跑到外面给他买了药。
同样地,上药时明明是个大好机会,可焦蕉还是什么也没做。
这一刻,他的试探也进入尾声。
可他依旧没有澄清自己的身份,他好像已经渐渐喜欢上伪装成一个没有任何卑劣往昔的普通人。
没办法否认,他在骨子里仍旧是那个胆小鬼,舍不得失去,不惜用各种手段把喜欢的事物留住。
于是他骗了焦蕉,骗了这个肯接近自己、在乎自己的小花孔雀。
只是他不知道,“欺骗”这一点完全触及了焦蕉的逆鳞。
“方屿行”,生起气来,他连叔叔都懒得喊了,隔着屏幕,方屿行大概都能想到他现在发狂的小猫一样张牙舞爪的样子。
“你昨天在酒吧抱我亲我的时候怎么说的你说绝对不会骗我。”
昨天晚上云消雨霁,焦蕉蔫蔫地侧躺着,任身后男人炙热的胸膛贴着他后背,手指玩着他汗湿的黑发。
不知道发哪门子疯,他突然就再一次想到,要是一直在书里回不到现实世界,和这又傻又可爱的路人甲叔叔一直玩下去也不错。
那一刻,他比任何时候都温顺心软。
疲倦劳累之下,声音也有气无力,他问“叔叔,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人吗”
方屿行没说话,沉默两秒才说“不知道”。
焦蕉坐起来,半支着身子,力气不大地揪住方屿行的衣领,将两人的距离拉近。
他说“我最讨厌骗我的人。”
相反地,忠诚守信,永远服务于他、永远不背叛的人,最能得到他的喜爱和欣赏。
方屿行直直盯着那双雾气氤氲的眼,指尖陷进真皮沙发里,低声反问“不骗你的人,就有资格跟你在一起”
彼时的情景下,这话像极了表白。
“嗯,或许吧”,小孔雀勾了勾唇,也没抬头看他,指尖玩着他胸口处的t恤布料,顺着纹理慢慢划过,有意避过那些狰狞的伤口。
不知是酒精上头还是气氛衬托,方屿行真就目光温柔地点了头“好,不骗你,永远都不骗你。”
“叔叔”,抛掉昨天那些回忆,焦蕉原本想喊他方屿行的,一个不留意,又喊了叔叔。
“要是做不到,就不要轻易许诺。”
焦蕉哼了声,想到刚刚在电梯里陈绰的话,问,“前两天酒店出事,你跑到我的房间,那也是巧合”
谢云说过,方屿行当时和他们在4层房间做交易。
但似乎是没谈拢,方屿行阴了他们一把,收了他们的东西,却没把应该作为交换的货品交给他们。
既然知道自己跟谢家关系匪浅,还跑到自己房间,就不怕他告密
还是说,这个举动有什么别的目的。
焦蕉突然觉得自己不仅被人骗了,还被人利用了,一直被别人玩弄于股掌,还傻傻地以为是他在耍弄别人。
不爽,非常不爽。
焦蕉咬了咬后槽牙,忍住怒火,“方屿行,我可以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把这件事解释清”
“滴”
电话挂了。
非常突然地。
焦蕉不可置信地看了眼手机,通话界面已经关掉,连刚刚的忙音提示都已经结束,所有的信息都指向一件事
方屿行真的挂掉了他的电话。
说什么永远不会骗他、永远不会烦他,都是假的,男人的嘴骗人的鬼,跟他玩够了,现在连他的声音都听腻了。
从小到大明明只有他挂别人电话的份。
方屿行又怎么样,主角攻又怎么样,骗子就是骗子,他才不要跟骗子一块玩。
陈绰听见里面没有说话声就掐灭烟走了进来。
看见焦蕉红着眼眶忿忿盯着他的手机,还以为是他手机里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叫小孩给看见了,咳了两声,赶紧把手机夺了回来。
“那个小弟媳”
“嗯”焦蕉本来就心情不好,这个难听的称呼更是让他气上加气,眉头一挑,直接抱臂直视眼前比他高了一个脑袋还多的壮汉。
陈绰觉得有趣,他在圈子里这么多年,几乎没人敢这么直视他,这小孩倒挺勇。
怎么说呢,不愧是他兄弟看上的人,他叫声“小弟媳”也不过分吧
“你从四楼拿了什么东西下来”焦蕉质问他。
陈绰存心想逗他“可以告诉你,不过你得叫我声哥。”
焦蕉用像看谢云一样的目光也看了他一眼,寻思他得尽快给精神病院的张院长发个消息,把这二位同病相怜的病友给抓回去。
“叫你们的人小点声,吵到我睡觉了。”
说完他就挺直身子,高傲冷漠地离开了。
而膀大腰圆、什么场合都经历过的陈绰,此时居然张张嘴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回到房间,焦蕉就又熟练地把方屿行给拉黑了。
临锁屏,他还狠狠瞪了眼手机,“骗子。”
第二天一早,谢非如约来接他去机场。
或许因为昨天的擦鞋事件,谢非看他的目光隐隐发生了变化,除了避嫌,还多了几分好奇。
谢云没跟他们一起,在京市还有收尾工作,订的是明天的航班。
两个城市离得不算太远,没过几个小时就到了。
一路上两个人似乎都各怀心事,没怎么说话。
回到京市,谢家有专门的人来接机,上车后,谢非看了眼焦蕉,想到他昨天的话,问“叔叔阿姨最近在马来度假,宅子里没人,你还是要回去”
焦蕉点了点头,他总得对他目前的生活水平和贫穷状况有点心理准备。
谢家司机把车开得很稳,稳到他靠在后面昏昏欲睡。
车停下时,他发现自己身上盖了张薄毯,没太在意,随手挥到了一边。
下车后逛了逛,焦蕉得出一个结论
他是真的很穷。
放眼望去,他家别墅只有三个篮球场那么大,顶层只有泳池,没有其它娱乐设施,仆人顶多三十个,连他家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他就知道,来书里这种破地方肯定哪哪都要受委屈。
虽然说,真实情况比书里描写的是要强那么一点点。
“小少爷。”
管家见焦蕉回来,很是开心,忙请他进门,又令人给他准备茶水和午饭。
安心住了一段日子,唯一让焦蕉觉得比较满意的就是宅子里的厨师深知他的口味。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厨师们早就在暗地里怨声载道。
“今天小少爷要吃鹅肝还是油爆虾”
“傻了吧你忘了小少爷最近不吃油腻的东西昨天我端了盘梅菜扣肉过去,盘子一放,小少爷立马黑脸,撂下筷子连饭都不吃了。”
“唉,生活不易啊。”
这时,厨师长背着手过来了,皱着眉招呼他们。
“赶紧的,先弄道酸梅汤过去,小少爷今天想吃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