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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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悦小区。
男人把车停好,绕过去给焦蕉打开车门。
“到了。”男人轻咳一声,目光却盯着虚空某一点,似乎坐在副驾驶的是什么洪水猛兽。
焦蕉一路都不太老实,药性太强,他的耐力本来就不好,忍了这么久,马上就要到极限。
一路上,他紧紧抓着安全带,下车时指节苍白,掌心却因粗糙的安全带摩擦而红得厉害。
车里特别闷,外头还在下小雨,窗子也没办法打开通风。
坚持了一路,下车时,焦蕉浑身的力气都在被抽空的边缘,眼前似有虚影,眼前的男人由一个变成了两个。
“不舒服吗”男人像是看出了什么,眼里的谨慎多了几分。
焦蕉点点头,凭着为数不多的清醒意识慢慢拉近与男人之间的距离。
“嗯,不舒服”,他把额头抵在男人胸膛,声音带着哭腔,“特别不舒服。”
“那先上楼把衣服换一下吧。”男人扶了下他的后颈,像是安抚。
“汪,汪,汪”不知道哪家养了条狗,在这种时候很不合时宜地叫唤起来。
焦蕉不悦地蹙眉,额头在男人胸口蹭了蹭,平复了下呼吸,身上恢复了一点力气。
额头与宽阔的胸膛分离,就着这个姿势,他伸出食指,用指肚在男人胸膛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
“焦蕉”,写完以后他才抬头,嗓音很哑地问,“哥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方凭舟。”
方屿行报出一个陌生的名字,依然扶着焦蕉的后颈,细腻的触感确实令人迷醉,但他不能分神。
他想知道,眼前这个漂亮的男孩,究竟是怀着目的来,还是单纯的一场偶遇。
焦蕉咀嚼着这个名字,试图从原书里找到一丝与其有关的蛛丝马迹。
不过很可惜,原书里完全没有提过这个人,结合酒保的身份,大概率就是个连名字都不配拥有的路人甲。
没事,只要不是主角攻方屿行就可以。
他可不想走那什么带球跑的狗血剧情。
药性很奇怪,一阵一阵的,下车吹了一会凉风,焦蕉觉得自己的理智又回来了一点。
不愧是薛定谔的药。
看准时机,焦蕉立刻踮起脚尖,以一种很暧昧的姿势展开双臂勾住方屿行的脖颈,脸蛋红扑扑的,乍一看和喝醉没什么两样。
“方,凭,舟”,他一个字一个字念出来,像是在证明自己已经把这个名字牢牢记在了心里。
但是他又抬起眼眸,咬了下下唇,声音因身体不适而更加绵软“可我还是喜欢叫哥哥。”
方屿行笑了笑,语气轻松了一点“我这个年纪,不太适合被叫成哥哥。”
焦蕉愣了下,从脸和身材来说,他怎么看这个男人也没有超过三十岁,不过人家都这么说了,他也不能硬把人家当小年轻。
“那叔叔”
这种情况下喊这种称呼真是比狗叫还不合时宜,但他竟然没从方屿行脸上看到一点不高兴。
这男人不会就吃这一套吧
焦蕉胆子更大了一些,圈着方屿行的脖颈离他更近,唇瓣与他的耳廓只离一毫,唇齿间的热气吹进了他耳蜗。
一连又喊了几声“叔叔”。
最后一声还未落下,方屿行忽扶住他肩膀,别开眼,将两个人的距离拉开了一点。
“去换衣服吧。”
焦蕉乖乖跟在后面进电梯,等着方屿行用指纹锁开门。
从头到尾,他就确定了一件事这个男人是真的穷。
他对这本书的世界不熟悉,刚进来时还以为小区门口没有保安是什么特色,或者有电子保安作为代替。
走了一段路,越想越不对劲,哪有高档小区连破旧的路灯都没人修的,还有,这居民楼和居民楼之间挨得也太近了,地方小的可怜。
平时焦蕉一个人住,房子还有几千平米,各种设施一应俱全,连游泳池都有几个篮球场那么大。
看着男人的背影,焦蕉忽然产生一丝怜悯,他甚至能够联想到方屿行每天早出晚归,在酒吧里端茶倒水当酒保,回家又得住在这间小房子里,吃着泡面啃面包。
太惨了。
如果他能穿书回到原来的世界,他一定要让作者把这位路人甲的生活质量改写一下。
方屿行把焦蕉带进家门就去自己的卧室找衣服。
这是他名下一处最不起眼的房产,平时在酒吧混成酒保时会回来住,大多时间都不在。
他放在这里的衣服并不多,找了许久才找着几件更加贴合他酒保身份的衣服。
抓着件t恤已经走到门口,眼前忽然闪过那被酒水泼湿的领口下,被布料摩擦泛红的白腻皮肤。
方屿行按了按眉心,又调转脚步重新打开衣柜,精挑细选布料更加柔软的。
出来时,焦蕉正乖巧地坐在沙发上,被酒水弄脏的t恤已经被脱下扔在脚边,上身只披了件薄毯。
不过显然,薄毯的料子也不能使这副敏感娇气的身体满意,原本只是脖颈处有些红,现在连同胸膛、小腹,还有一双藕白色的匀称长臂,也跟着染上薄粉。
焦蕉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白炽灯将他本就瓷白的身子润得更像一块美玉,只是美玉上片片薄粉又太过惹眼,像是被欺负过。
见方屿行手里拿着一件干净的白t恤,他索性将身上的薄毯也扔在一边,站起来慢慢朝方屿行走过去。
“先穿上。”白t被递到他手里,方屿行越过他走到沙发旁边,把地上那件脏衣服捡了起来,一路走进卫生间扔进洗衣机。
再出来时,那件白t依旧被提在手里,焦蕉也还站在原来的地方。
眼巴巴地看着他。
“怎么了,布料还是穿不惯”方屿行不知想到什么,表情比刚才严肃,眼神也更警惕。
想从他手里拿到那组数据的人很多,他不能保证焦蕉不是其中之一。
焦蕉摇摇头,“不是”,他用手指勾着衣领在两个人中间晃了晃,“这件衣服是新的。”
新的有什么问题方屿行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焦蕉就知道这棵大铁树不明白,赤着脚走过去,直视着男人,而后伸开双臂慢慢搂住他的腰,把整张发烫的脸都埋在他胸膛里。
“想穿叔叔的衣服。”
窗外一道雷电响彻,焦蕉下意识揪住方屿行的衣服,恨不能整个人都钻进他怀里。
焦蕉最怕打雷了。
以前在家里,管家爷爷都会抱着他,安抚说“少爷别怕,捂好两只小耳朵,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事实证明管家爷爷只是在哄他,捂上耳朵也还是能听见的。
等雷声响过,焦蕉才松开方屿行的衣服,脸蛋依旧埋在他怀里,声音闷闷的,比刚才还要细微一些“叔叔身上的味道很好闻。”
他这句算是不择手段有些夸张了,方屿行衣服上是一股果酒香,具体是哪种没法辨认,更像是各种酒精混合在一起的气味。
包括之前给他调配加州宾治时使用的柳橙汁,也在方屿行身上留下了味道。
各种淡淡的酒香混在一块,顶多算是不难闻,可远远不到让焦蕉觉得好闻的地步。
不过这种情况下,他不得不忽略这些细节。
方屿行听到这话愣了一下,从来没人和他说过这种话,从小到大,他听得最多的一句是“臭小子滚远点”
而现在,虽然已经没人敢这样叫他,可也没人敢评价他身上的味道。
所有人都不愿意和他亲近,他收到最多的,是埋怨和诅咒。
“叔叔,我还是好不舒服。”焦蕉这句不是假话,他确实马上就要到达临界点,额头上早就布满了汗。
方屿行不知是看出了什么还是没看出什么,问“要去医院吗”
焦蕉想说,他已经去过了,就在决定去酒吧之前,他打车去了就近的医院,结果医生只是判定他发烧,给他开了感冒和退烧药。
他就知道,小说里这种薛定谔的药根本不可能靠去医院解决,在手机上找了半天,他才选定了那家不正经却干净的酒吧,挑了这么个比较让他满意的男人。
可谁t知道这男人是棵心比石头硬的大铁树啊
他现在缺的是颗心吗当然不是了。
藏起所有锋芒,焦蕉终于还是使出了最不常用的一招撒娇。
他家境优渥,从小被娇惯着长大,根本不需要向任何人撒娇,只要随手一指,合他心意的跑车、衣服、饰品,都会被排着队送到他面前。
可惜今非昔比,他居然还要向一个陌生男人撒娇,好在他对这个男人的体型和颜值还是基本满意的。
“叔叔”,他效仿着之前那样,握住方屿行的手腕,带领着那只大手抚上自己,眼角红了一小片,因难受而蓄积的泪水颗颗流下来。
“叔叔,我不想去医院。”
他浑身上下哪里都烫得厉害,不只是温度,还有白炽灯下惹眼的薄粉,哪一处景色都好看,甚至连亚当与夏娃结下禁忌之果的伊甸园的风景都不及此。
“想好了”
低哑的金属质嗓音响在耳畔,焦蕉藏在方屿行怀里,嘴角微弯。
他就知道,铁树也不是开不了花,只是肥料施加的还不够。
不过焦蕉也不明白,一场419而已,双方又不会损失什么,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都不一定,他不知道这个男人为什么要想那么多。
而且,算起来还是他比较吃亏吧
还有那什么奇怪的生子体质,他也不确定不按剧情走的话会不会消失。
头脑风暴之后药性再次上涌,他用仅存的理智狡黠得回应方屿行“叔叔,我很喜欢你。”
的脸和身材。
未容得再次表达爱意,他就被凌空抱起。
下意识缠上男人的腰后,他才恢复之前的神色,并且把方屿行搂得很紧,任谁看都会误认为他俩是一对亲密恋人。
一路穿过走廊,焦蕉被放在卧室床上。
这次他再没来得及去观察评价方屿行的卧室,一具精壮健硕的身躯就压了上来,捏住他下颚,与他交换了一个吻。
“这个戴上。”
焦蕉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个银灰色的小方包,皱着眉,明明还没开始被欺负,眼眶却红红的,两颗斗大的泪珠落下来,像朵沾着晨露的娇花。
他咬咬唇,语气强硬倔强“这个必须戴。”
方屿行愣了下,接过去,一咬,一撕,很快就取了出来,在焦蕉的注视下认认真真戴好。
熟练的动作让焦蕉不禁怀疑他常做这事。
也是,在不正经的酒吧里工作,这种事很正常。
戴好后,两个人一对视,焦蕉又莫名觉得有点心虚,偏过头,嗫喏着为他的行为作出解释“怀孕了怎么办”
他看的这篇文很短,不清楚大背景下男性生子是不是正常现象,以及他说出这句话,会不会被这男人当成神经病。
被当成神经病就当成神经病吧,焦蕉自暴自弃地想,总之他就是要说。
“怀孕了就生下来,我养着。”
这是体内的热量被狂风暴雨招惹得正式爆发以前,焦蕉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那语气实在太认真,以至于让焦蕉隐隐担心刚刚的措施并没有做好。
要不然,再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