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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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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忠心听话的家犬被喂多了肉,总有一天也会变成贪吃的野狼。

焦蕉现在就很后悔,早知道在他面前的是头披着犬皮的野狼,他就勉为其难地装一下乖。

至少不会添油加醋地说什么“有本事就来啊”。

然后那老流氓就真来了。

不过焦蕉最近也学会了一些新的招数。

比如在方屿行最情动时突然来上一句软绵绵的“我肚子疼”,方屿行就会慢慢缓下来。

脑袋垂在他颈窝,汗珠从发尾滴落,路过两颗茱萸时两个人都会颤一下,焦蕉不是呼吸最粗重的那一个。

一开始是娇嗔,后来得了趣,焦蕉就乐在其中,喜欢逗弄老男人,喜欢看那副**缠身却尽力克制的模样。

他承认,他确实又坏又贪玩。

只是有一样是真的他的肚子确实越来越大了,活像个大号皮球。

十二月一号那天,应梁乔的邀约去看山水画大师夏徵的封笔画展,从前穿起来熨贴的白西服一上身,焦蕉舒展的眉心便皱起来。

肚子跟个小山丘似的,穿什么都不好看。

“丑死了。”对着镜子上下打量了一通,焦蕉蹙着眉,懒得再看第二眼,很快就脱下了。

他吩咐保姆将所有宽松的衣服都拿过来,挑挑拣拣,竟然没有一件可以将孕肚遮得完美。

忿忿离开衣柜时,最里侧用衣架挂起的t恤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衣服”

这t恤又大又长,几乎能遮住他的臀部,一看就不是他的。

看清颜色后,他终于记起来,这是跟方屿行初遇那会,方屿行借给他穿的那件t恤。

什么时候搁进柜子里的,他完全没印象。

保姆站在一边小心翼翼询问“需要替您摘下来吗”

焦蕉沉默了一会,理不直气也壮地道“带我去方屿行的房间。”

怀孕前三个月,两个人一直是分房睡,方屿行自己的房间在二层,平时的换洗衣物也一直放在这个房间。

焦蕉走进去,毫不犹豫地走向衣柜,从中选了一件灰色棉衣出来。

选棉衣是因为方屿行没有花里胡哨的衣服。

选灰色是因为方屿行只爱黑白灰。

老男人的审美永远让焦蕉无法恭维。

梁乔等在门外,见焦蕉老老实实裹着冬衣出来,还有些不习惯。

“宝贝终于承认现在是冬天了欣慰。”

他几乎要热泪盈眶,要知道,入冬两个月,眼前这小祖宗可是连秋裤都不穿,更别提这种厚重却保暖的棉服。

说来也挺奇怪的,那么怕冷的一个人,竟然能这么坚持要风度不要温度。

这和他从小认识的焦蕉大相径庭。

不过他出国的这些年,焦蕉身上发生过什么事、遇上过什么人,他并不清楚。

要是早些记起来就好了,梁乔想。

要是早点知道焦蕉的生命会因为他而永远停留在寒冷的冬日,他说什么也不会出国。

毕竟啊,焦蕉是他交到的第一个知心朋友。

小时候很穷,连买画笔的钱都没有,是焦蕉走过来,夸他有天赋,还把一张被那时的他当作天文数字的卡交给他。

阳光下天真纯良的笑容,他永远都不会忘。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被谢家兄弟迫害,被谢云欺骗,最后将整个焦家都陪了进去。

他和焦蕉幼时初见是冬日,后来最后一次告别也是冬日。

瘦骨嶙峋的少年缩在墙角,身上还穿着夏天的t恤,脸色苍白得像地上的落雪。

他将自己身上的棉衣脱下来披在少年身上,一抬头,看见一个一如往日的笑容。

真好看哪。

可是他一个只会逃跑的胆小鬼,怎么可能配得上这个笑容呢

焦蕉死在那年的冬天,走时唇角带着笑意,像是从未经历过人世的悲苦。

仔细想想,他好像很久都没从焦蕉脸上见过那种笑容了。

现在的焦蕉,笑起来自信又骄傲,像极了一朵亮眼的小玫瑰。

梁乔并不觉得突兀,甚至还在想,天真又无忧无虑的小少爷就应该是这样的。

焦蕉这样的人,就应该被所有人宠着、爱着,快乐幸福地到老。

一路绿灯,梁乔载着焦蕉来到云市最大的美术展览馆。

“也只有老头这样地位的人,才配在这样的殿藏级展览馆里陈列画作吧。”梁乔感慨了声。

焦蕉大体浏览了下走廊里装裱的山水画,随口道“你也行啊。”

梁乔微怔,旋即绽开笑容“有眼光。”

两人继续往前走。

门口冷清,里面人却不少,一个个穿得人模人样,凸显上层人士的优越感。

人群中央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古稀左右的年纪,拄着根价格不菲的拐杖,穿着身墨蓝唐装,不苟言笑。

“以后再也看不着夏老的大作了,真是遗憾。”

“夏老的手艺千百年之后都不会过时。”

“诶,夏老的徒弟过来了。”

人群里有人说了这么一句,众人便朝着身后齐齐看过去。

只见在夏徵的徒弟身边,还有一位明显怀着身孕的少年。

“是焦家小少爷。”两个女人耳语,“听说他和谢家曾经的那个养子结婚了。”

“我记得他,两年以前在安市的画展上,这小少爷连毕加索的名画都不认识,闹过笑话。”

“这种人能看上谢家那个白眼狼,一点也不奇怪。”

“听说之前谢家大少爷和养子还因为他闹了矛盾,谢大少在局子里待了好几天呢。”

“狐狸精。”

“咳咳。”夏徴咳了两声,周围顿时安静下来。

焦蕉被梁乔带着走过去,虽然没听见周围这些人说了什么,鄙夷和嘲讽的目光却让他极其不舒服。

“老头今天叫了这么多人啊。”梁乔毫不客气地用“老头”称呼着自己的师父,目光从刚刚说小话的那两个年轻女人脸上掠过。

走到人群中央,他露出个吊儿郎当的笑容,“不过也正好,介绍一下,这是我朋友焦蕉。”

“知道”,人群中有个男声应和,“安市画展上把毕加索和梵高的画弄错的那个笨蛋小少爷嘛。”一时哄堂大笑。

夏徵什么也没说,拄着拐杖看了自己徒弟一眼。

梁乔冷笑“不知道又怎么样,他是我的朋友,就是有资格来这场画展,只要他想,什么画展都要为他敞开大门。”

先前挑衅的那个男人噤了声,臭着一张脸瞪了梁乔一眼。

没办法,且不说这场画展的主办方是夏老,单凭夏徵徒弟这一身份,在场也没人敢惹梁乔不痛快。

焦蕉扶着腰站在梁乔身边,暂时还没明白出个所以然来,毕竟两年前他还没有穿到原主身上,不清楚在安市的画展上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有一件事他不喜欢别人叫他笨蛋。

越过人群,他将目光落在那中年男人身上。

“是你称呼我笨蛋的”

男人愣了下,很快又理直气壮“是又怎么样你可以问问在场的人,哪个懂行的会把毕加索和梵高的画弄混”

画展也分很多种,一种是外行内行都能进的,这种票位廉价,来来往往的人鱼龙混杂。

还有一种一票难求的,俗话说就是有钱也不一定能买着的,就是像夏徵这种殿堂级大师举办的画展。

来参加的基本都是内行人,外行人进来一旦出丑,绝对会被从头到脚嘲讽一遍。

在场所谓“内行人”眼里,焦蕉就是那个“外行人”,什么都不懂还要来凑热闹。

在这种地方,家世显赫没有什么用,因为人人都来自豪门世家,钱并不是衡量画作的唯一标准。

越是上层阶级,越对艺术有一种近乎疯狂的追求与崇拜。

众人观察着焦蕉的反应,事实上,焦蕉比他们想象的要冷静。

与其说冷静,不如说是一种胸有成竹的沉着,就好像他们才是那个小丑,让人十分不爽。

中年男人从人群里走出来,指了指右前方的两幅画,嘲讽地笑着,像是故意刁难

“既然是梁乔的朋友,那总该知道这两幅画分别是夏老哪个时期的作品吧要是连这都不知道,呵呵”

焦蕉转过身,大概扫了一眼回答“不知道。”

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焦蕉抱臂继续道“这又不是多优秀的画,我干嘛要浪费时间去理解。”

“不是多优秀”几个字听在耳朵里,全场轰然炸开。

“这可是夏老当年的成名之作,你一个外行人懂什么”中年男人冷哼一声,顺便去向夏徵献殷勤,“夏老您消消气,都是这些外行人不懂事。”

夏徵仍是什么也没说,微微抬眸,目光落在前面神情高傲的少年身上。

梁乔也愣了下,似乎没想到焦蕉会这么说。

这话他其实也早就想说了,只是对夏徵仍有师徒间的尊重,也就没直说。

天底下敢这么大胆点评夏徵画作的人,除了夏徵早就故去的师父,应该不会再有第二个人。

任所有人看,焦蕉这话都是场笑话。

夏徵在此时终于抬起脚步,也出了声“年轻人,你说我的画不好,怎么,你认为自己有能力画出更好的画”

他这一开口,旁边立马有工作人员将笔墨纸砚连带长桌一块抬上来。

夏徵二话不说,提笔蘸墨,不消十分钟,一座工笔青山跃然纸上。

夏徵向来以工笔山水画见长,用笔巧妙精细,在当今工笔山水界几乎无人能及。

工笔山水不比写意山水,也称“细笔”,要求的精细度非一般画作可比。

夏徵下笔即勾勒出优美的线条,不用打草稿,也不必费心思考。

画完之后他就将纸笔放在一旁,示意焦蕉来画。

工笔和写意是两个派系,当今画家多是写意派,但在这场切磋中,用写意无非等于直接投降。

但在场之人无人出声,像是故意等着看笑话。

梁乔看不惯他们这幅样子,皱眉上前道“我替他画,反正好久也没跟老头切磋了。”

然而刚要接笔,焦蕉却已垂眸落笔,神情淡然,手指颤也不颤。

“焦蕉你什么时候学的这个”梁乔指着纸上一片雾中山川,讶然道。

“随便学的。”焦蕉直起身,将笔放回原位,挑眉道,“随便比较,我又不是内行人,不在乎这个。”

说完他又扫了眼在场的所谓“内行人”,漠然地往出口走去。

大厅内,夏徵拾起旁边那幅墨迹未干的工笔雾中山水,眸光微动。

刚出展览馆,焦蕉就收到了一条消息。

老男人宝宝,今天在画展上玩得开心吗我过去接你,胎教班今天有新内容。

“嘶”

焦蕉攥了攥手机,低头看了眼身上不属于他的宽大棉衣。

不就是件破衣服吗,他穿就穿了,那老男人待会还能给他扒下来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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