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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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的小小骚动,对数个天文单位之外的夏吾暂时没有任何影响。对于“社会”来说,“天文单位”这样的距离还是太过巨大了。就连光都需要十几分钟才能走完的距离,对于“物种”这种概念来说,简直大得毫无意义。被圣逐投放到地球上的异乡民之中,都有很多对人类的这种诡异的扩张行为表示不理解。很多中世纪来的异乡民会认为,“君主”将“子民”送往其他世界,让他们自立成政体,毫无益处。而来自于初步工业化文明的异乡民则会估算从外星球开采资源的
成本、或者外星球的生活成本。当然,到这里就为止了。圣逐不希望地球继续获得平凡宇宙的技术——对于圣逐来说,人类在“魔法”这条科技树上攀登就好了。平凡宇宙的科技对他们来说平平无奇,地
球所能触及的部分绝对是“已知”。只有魔法才算是需要圣逐研究的“未知”部分。
至于更原始文明的异乡民——他们基本上不能正确的理解“星球”“宇宙”之类的概念,最多也就催生出一些很奇幻的宗教设定。
现在的夏吾则几乎没有想过这种事情。他尚且没有弄明白这份距离给了他怎样的保护,也不怎么在意这份距离带来的现代性问题。
少年拎着钱光华的衣服领,对着乔尔乔神父打了个招呼,就出门了。
钱光华被一股风推着走。被夏吾控制着的风有些怪异,近似粘稠。钱光华有些哭丧着脸:“哥,哥,你找约翰那小子不就行了吗……跟你出门这种事情,约翰比较拿手吧?”
夏吾有些不满了:“啧,华仔啊,给你个机会让你跟着主角捡漏你还不愿意了……你这种人啊,活该、活该……活该什么来着?”一时之间他还真想不出什么恶毒的话。毕竟主角小弟也是爽文的“爽”所涵盖的一部分,他可不能让钱光华落入什么恶毒的境地——如果这种事真的生了,说不得还得他
出马解决,费时又费力。至于老男人最害怕的“活该单身”“活该受穷”之类的话,对青少年又没什么太大的杀伤力。十二三岁这个阶段,男孩们还是坚定的认为和女孩子玩很丢人咧——这一点倒是
超越了时空和社会环境,比大多数自以为“普世”的观念来的“普世”。
另外,在部分题材的作品里,“男配没有交配权”可是常识。在彻底排除自己的故事有后宫倾向之前,让小弟获得交配权是很危险的事情。
不过话说回来了……如果自己真的是个什么后宫王,这个时候拎着的就应该是个女孩了吧?
“啧,也就是说现在还不能确定该不该给我的小弟们交配权吗?”
夏吾嘟嘟囔囔的,却让钱光华的脸都绿了:“交配……五哥你在想什么啊啊啊啊!”
十二、三岁,差不多也到了可以开黄腔的年纪了,甚至在神父的教导下,他们还知道不能对着年纪更小的弟弟妹妹谈论这种事情。
但就像刚才说的,虽然大家都懂大人们很喜欢这种事,可大家都觉得挺丢人的。
这些孩子得再长个两三岁,才知道吹嘘自己那方面的能力或魅力不丢人,反而有一点小爽。其实钱光华倒也不是很排斥和夏吾出门。自从跟五哥打击小流氓以来,他也成为了孤儿院的传奇人物,风光得不得了。他一点也不怀疑五哥的身手——这一点已经通过孤
儿院周边街区越来越低的犯罪率证明了。【当然,“犯罪率降低”只是一个比喻,军阀政府的警察也没那么多闲工夫到这里来统计犯罪。】
但是,他怕五哥掉链子啊!
五哥这个人怪得很啊,对自己人很随意,很放得开,但是却异常的心慈手软。最开始的时候连强盗都舍不得打。
除非被逼到忍无可忍。
嗯,没错,在约翰和华仔眼里,五哥就是一个表面上有些蛮横的圣母心男人,除非有人把他逼到100%的负极,让他疯。
那个时候,五哥下手就会很残暴。除了不怎么杀人之外,夏吾手段真的很骇人。他倒是可以操作血液供给敌人体内的脆弱器官,但夏吾通常不这么做。这却是因为,操纵别人的体液会产生和别人亲密接触
的“超常感觉”,而夏吾作为实验动物残留的洁癖非常厌恶这一点。对于夏吾所拥有的这种超自然能力来说,意志是能左右能力的形式甚至是强度的。这种厌恶感,就客观上造成夏吾难以操控他人体液,进而打出那种“表面上看不出什么伤
”的战果。
除非情况紧急到他将“干净”这件事抛到脑后——也就是生死一线间。
但夏吾也不打算用生死一线的事,来训练自己对人类的抵抗能力。
毕竟主角光环只是保他不死,而不保他不痛。
自己皮子要是被小刀划拉一下,那得难受一两天啊!两个人走了好几公里,才到公交站。毕竟这个地方需要公交车的人群并不多。周围的房子普遍很低矮。夏吾小心翼翼的翻上了靠近车站的一座小屋——这里的小心主要是
指不能扯坏住户们用来遮风挡雨的塑料布。在这个时代,技艺精湛的织布工所织出来的手工麻布,质量都在全方位被塑料布吊打。甚至只要去垃圾堆淘一淘,从北回归线那边飘过来的垃圾之中找到几张一次性塑料
餐桌布,洗一洗,就能当建筑材料用了。一层塑料再用泥巴一糊就行,讲究点的就多弄几层塑料。
尽管郇山一直声明自己生产的是可降解有机塑料,但论降解速度,天然材料的布料还是吊打这些可降解塑料。如果不是这些一次性塑料布透气性实在是太差,或许它们还能包揽这座城市的所有服装。当然,事无绝对。很多女性花花亮亮的中短裙,前身很有可能就是破掉的浴帘之
类的。
这座房子的隔壁倒是比它稍微强一点,再隔壁一家居然还是砖石结构的,颇像是日本省很喜欢的“一户建”。一股突如其来的狂风在屋顶上扫过。几只正在交配的扑棱蛾子被直接吹飞。其中有几只身上有鲜艳的花纹,感觉上有几分像是郇山基因技术的产物——或者是基因骇客做
过手脚的破解版昆虫?但无论如何,都不像是自然的生物。
当然,也有可能是某种“理应是小概率”的突变产物?
反正在这个统计学大概失去意义的地方,小概率事件也未必真的是小概率了。
夏吾这才小心的落脚。
“为什么不去公交站啊……”少年阿华生出了一丝不好的感觉。
五哥是个好人没错,但是脑子似乎有点问题。你真的很难猜出五哥接下来要干什么。
“逃票。”夏吾很郑重的说道。
“那个……你不是问神父借了登记卡的吗?”
华仔胆战心惊。毕竟控制公交车的可是黑帮,而且人家要价也不是不合理,所以,逃票是真的有被砍死的风险的。
夏吾倒还真的不怎么怕黑帮。
如果黑帮之中没有能力正好克制赫胥黎所掌握魔法的法师,那么赫胥黎一个人就可以表演无双割草——他砍黑帮真的不比割草累。
而赫胥黎都没办法砍死他。
在这个基础上,他是真的不怕被人砍死。
“登记卡上面的次数也是有限的,能省就省。”登记卡就是一种印满格子的小纸片。你搭一次车,售票员就会给你在登记卡上的一个格子里打个孔。格子满了就说明次数用完了。乔尔乔神父偶尔要出门,或是采购,或
是调解一下周围的事情,所以特地买了登记卡用。
钱光华悲鸣:“为什么要在这种毫无意义的地方节约啊?”
这个低吼,地面突然出轰隆隆的响动。
公交车来了。公交车需要拖的重量远远大于普通的小型车辆。这种大型公交车就不是魔法条可以带动的了。或者说,能够拖动公交车的魔法条当然存在,但用那种魔法条来驱动
公交车,就好像用豪车引擎驱动公交车一样不可理喻。
赚不回钱啊。
所以,这里就是用大象拖动公交车。两人面前的,是一头经过基因修饰的大象。大象的耐力不是特别好,没办法长时间高强度的奔跑。但是在这个基因修饰不比做菜难多少的时代,也没几个人会用原生态的
大象。这一头大象也不知道是不是移植了部分马的血统,心跳比一般的大象要快许多,脚上也生出了厚厚的角质。当然,自然状态之下,大象这样巨大的生物不会有这样快的新
陈代谢,不然它铁定会活活热死——这是表面积增长与表面积增长不成比例的几何法则所决定的。
所以,这头大象背上还有一个金属装置,嵌入肉中的。这是一个制冷机,利用大象一些肌肉的伸缩,实现原始的焦耳—汤姆孙效应,将热量排出大象的体外。
顺带一提,这东西并不考虑大象的舒适感。
望着这头背后偶尔喷出一缕蒸汽的畜生,钱光华陷入沉思:“我们真的要省这一笔钱吗?”
“昨天不是亏了钱吗?今天省回来咯。”
“五哥,你果然记恨我们不让你去抢回来那笔钱是吧——噫!”
公交车驶过的瞬间,夏吾就带着钱光华跳上了那二层公交车的顶棚。原本这里生产的公交车是没有顶棚的。只不过很多时候,赤道的太阳实在是太毒了,二层不加顶棚有点影响生意,所以有些人就在二层上焊了个支架,用粗布做了个遮阳
的棚子。
夏吾用大气的流动减缓了冲击,但两个小孩子体重依旧将粗布顶棚压了下去。钱光华感觉到自己的脚下一阵骚动。他低声说道:“咱们怕不是被现了……”
“不用怕,他们也不想损坏这层粗布顶棚,所以多半不会冲上来砍我们的。”
一支尖锐的长柄铁钩突然从驾驶室里伸了出来,在大象屁股上狠狠一戳。改造过的大象没有任何攻击倾向,只是悲鸣一声,猛然冲刺,
巨大的惯性让钱光华打了个滚,几乎栽了下去。在一阵“噢噢噢呀呀呀!”的乱叫声中,一缕风兜住了他。
钱光华大叫:“这是在干什么!”
“尝试将我们甩下去吧?”夏吾推测道:“或者拐弯的时候会比较急什么的……”
“我们死定了!”钱光华大叫:“我们死定了!”
“不存在的。”夏吾摇了摇头:“最多就是你死定了,然后剧情变成我大杀四方为你报仇。或者你要死的时候被我救下来——不过那样太麻烦了,所以我会保你的啦……”
“唔啊啊啊啊……五哥你神经病啊?”
“可能有,但是没确诊。”“啊啊啊——呃!”这个时候,大象猛地拐弯。钱光华被甩了起来,双脚离地。夏吾及时拉住了他的衣领,但巨大的冲击力让他呼吸一窒。可怜的孩子几乎哭了出来:“我死
定了!”
“有点信心啊。”夏吾甚至还有心情哼着歌:“要坚信主角不死定律,也要坚信我怕麻烦,所以一定会救你的决心。”
“所以为什么要以‘一定会遭遇危险’为前提啊!我们老老实实的买票上车就好啊!”“放心放心,很快就会慢下来的。”夏吾完全无视了周围的风,直接打开一张手绘地图:“大象这种生物啊就是这样的。他们很难长途奔跑,就算改造过也是一样。反正过几
条街就会慢下来的。”
“就这么算了?”“这都不会被甩下来,那多半是个法师,或者天生就具有实用性能力的人。”夏吾慢悠悠的说道:“一张票也就几毛钱。黑帮还不至于为了这么一点钱跟一个法师起冲突咧。
反正大象累了你还没被甩下去,那他们多半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钱光华这才松了口气:“五哥,咱们以后就老老实实的搭车吧……逃票这种事,约翰比较喜欢干……”夏吾也叹了口气:“说真的,约翰比你蠢一点,所以也很适合作为配角——就是那种负责问‘为什么’的角色,方便观众理解故事里面难以理解的要素。但是吧,他是个白人
,带着他混进核心城区难度有点大。你比约翰强在你能捧哏——你的责任就是负责将我们这边生的好笑之事说出来,免得观众费脑子。”
“这种事,谁都可以吧……”“唉,别这么说。”夏吾亲切的揽住钱光华的肩膀:“华仔啊,作者已经决定了,我是福尔摩斯,所以我需要一个什么都不懂,能够问大量的为什么,但偏偏在‘吹嘘我’这一点上很有天赋的华生——这个角色,就应该你和约翰去竞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