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晚宴、道别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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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又平淡地过了六天。
猎人们清晨进山,村妇们在午后升起炊烟,孩童们在夕阳下奔跑,入夜后的猎人公会热闹非凡。
因为米高扬和珀西瓦尔即将要离开鹿尾巴村,村里的猎人们就每天晚上变着法的为他们送行。猎人公会也在每天日落完成交货活动后,被人布置的像个酒馆一样。而除了喝酒唱歌篝火晚会这种平时就常有的项目,甚至还有个大老粗连夜用俚语为珀西瓦尔写了一首诗,又花了三天时间彩排了个临时唱诗班为他们送别。
“牛屁股被烫烙印时候的叫唤都比他们的诗好听。”事后米高扬这样评价道。
不过非要说的话,这些活动都还是猎人们自发地为珀西瓦尔做的,珀西瓦尔这些年在村子里人缘相当好,甚至还有不少鹿脊村的猎人听说他要离开,赶过来替他饯行。
其实大多数猎人对于米高扬其人都是不太感冒的,毕竟他那种滑头的性格,在猎人们当中着实不算讨喜。大家来跟他打招呼只是为了打听来接替他的柜员的名字仅此而已。
今天米高扬和珀西瓦尔在鹿尾巴村住的最后一晚。
整不出新活儿的猎人们只能放下一切能跟理智、计划这些词沾上边的情绪,尽情地喝最后一晚。好多猎人甚至翻出了自己压箱底的陈酿,东拼西凑出了一桌放在王都里都算少见的丰盛酒品。
明知道自己只是个凑数的,单米高扬还是来出席了。虽说他不是鹿尾巴村土生土长的人,但是在这里也待了好几个年头,说没有一丝感情那肯定是在撒谎。
酒宴过半,米高扬出乎意料地发现,前几日每天这时候舌头都喝大了的珀西瓦尔,今天竟然意外地滴酒不沾,只是一桌接一桌地去跟朋友们聊天,然后安抚一群哭得稀里哗啦的胡子拉碴的大老爷们儿。
觥筹交错的终点总是沉寂与落寞的。
最后三个勉强能算醒着的猎人互相搀扶着,唱着醉醺醺的歌谣,朝着夜色迈进;剩下有家的和无家可归猎人们在公会大厅里醉得不省人事,鼾声此起彼伏。
“你今天很克制啊。”米高扬站在门口,对打算悄悄离开公会的珀西瓦尔说道。
“我也从来不是一个放肆的人啊。”珀西瓦尔笑笑说。
我信你个鬼,全雄鹿镇最放肆的猎人可不就是你吗?米高扬腹诽。
“松鼠”珀西瓦尔是雄鹿镇公认的最难缠的猎人。他在猎人中间很受欢迎,是因为他是第一个敢为了猎人的利益公开跟尼兰博家族叫板的。虽然也没有到完全闹掰的程度,但是经常会为了一两芬尼的定价跟柜员吵上半天,最后总要把事情捅到领主那里去。尤其是尼兰博·芙乐儿继承家业后,珀西瓦尔的行为在一群代理事务的执事眼中,愈发显得乖张。但是芙乐儿又是个心软的贵人,十有**会选择让步,所以珀西瓦尔争取的利益几乎都能实打实落在猎人们手里。
芙乐儿心地善良倒是不会介意,但是没油水捞的执事们却对这只小“松鼠”恨得牙痒痒。就像猎人举枪很难命中树上的松鼠,但是松鼠却可以潜伏在树上,趁猎人不注意,一把一把的坚果壳排泄物丢到猎人头上,恶心他很久。
作为尼兰博在鹿尾巴村的柜员,米高扬其实听说了,尼兰博家族的几位执事因为珀西瓦尔即将离开,居然也在雄鹿镇里设宴庆祝。
庆祝一个祸害的远去。
米高扬犹豫了一阵,最后还是讲这件事对珀西瓦尔说了。
珀西瓦尔却笑得非常畅快。他走到桌边,为米高扬倒了半杯啤酒。
“你笑什么?”米高扬不解,但仍接过了啤酒。
“他们只觉得走了一个‘祸害’,却不想这个‘祸害’其实是去学魔法的。万一退一万步讲,‘祸害’学成归来,你猜会怎么样?”
“‘祸害’就要升级成‘天灾’了。这么一想确实还挺好笑的。”
“小‘滑头’,你知道吗?村里所有的猎人都不喜欢你。”珀西瓦尔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但是没有人讨厌你。‘不喜欢’和‘讨厌’并不一样。”
“你这个安慰挺没说服力的。没话说你可以回家先收拾东西。”米高扬没好气地说完,把半杯啤酒一饮而尽。
珀西瓦尔摇头说道:“‘讨厌’是一种很纯粹的情绪,很强烈,很直接。不可调和,没有回旋的余地。‘不喜欢’则是另外一种,更像是喜欢和讨厌两种情绪掺杂在一起。大家喜欢你这个人、喜欢你生活在村子里、喜欢你跟他们开玩笑,但是大家讨厌的是你斤斤计较、讨厌你在背后算计、讨厌你把尼兰博家族的事情看得比天还大。明天之后,你的人生就跟之前不一样了,要做一个被人喜欢的米高扬,还是继续做你的‘滑头’,一切都由你自己顶多。”
“我怎么觉得,你没喝酒说的话比喝大了说的还绕。”
“真的绕吗?”
“真的绕。”但是能听懂,而且戳进心坎里了。
在公会门口分道扬镳的时候,珀西瓦尔说:“明早我会先进镇子里。你带着爱雅和她的跟班们一起去,路上也有个照应。”
“跟班?们?”
“对啊,‘们’。毕竟跟班有两位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