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搜魂剑无影,楚留香最擅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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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最近有什么大事?”
“天星帮和朱砂帮争了起来,已经拼斗数次,见了血,天星帮的人,甚至请来一点红,显然是要大干一场。”
杀手是门非常古老的行业,也是江湖中最必不可少的职业之一。
除去最基础的衣食住行,除去挥金如土的销金窟,江湖人唯一必须的,便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杀手。
别的似乎都不能称之为“必须”。
包括保镖的镖师!
江湖杀手千千万,一点红不是武功最高的,也不是轻功最好的,若纯以武功分析,前五十都未必排的上他。
他的价格却一点也不低!
因为他的名声足够大,而这个足够大的招牌,是用无数鲜血铺就的。
只要他接了单,收了钱,无论那个人是何等高手,都一定会死!
杀手不是光明正大的职业,他们的目标是不顾一切杀死标靶,对于武功当然会有要求,但却不是绝对。
杀人一定需要武功么?
谁规定杀人一定要用剑?
西门吹雪那种级别的剑客,也是精通多种手段,一点红何必专心剑术?
若是只能凭借宝剑杀人,一点红早已被人算计死一千八百次了。
如果一点红想要杀死某个人,要么他自己死,要么他的目标死。
他现在还活得好好的,所以他的标靶全都死了,他的成功率是百分百。
成功率百分百的杀手,要价当然是非常昂贵,可天星帮也没有办法。
他们的掌门死了,并且似乎和朱砂帮有关,若是不查清楚,天星帮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还不如各自散伙。
朱砂帮在济南经营日久,天星帮却没什么根基,若是不出高价请来几个高手助阵,如何能与朱砂帮争锋?
苏灿看似非常不正经,做事的时候却又非常靠谱,来此蹭饭之前,已把济南最近一段时间的情况整理好。
不仅有朱砂帮和天星帮,还有在济南隐居的诸多高手,比如一个名为南宫丑的老前辈,就非常的有意思。
南宫丑是江湖中一个邪异剑客,昔年曾经从“疯狂十字剑”手下逃亡,面上被划出十字形伤口,因此也被称为“剑底游魂”,江湖名声不怎么样。
可实际上,他却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好汉子,所谓的恶名,多是被误传,还有一些是替人背黑锅。
知道南宫丑真实品行后,少林金罗汉铁松大师,天外游龙神驼子,千变万化智多星,全都跟在了他身边。
不过这些能说义气、豪气,却不能称之为“有意思”,真正有意思的,是南宫丑的女儿和女婿。
古龙笔下的人物,看似潇洒,实则背负极多,过得也未必有多少欢乐。
陆小凤、楚留香也不例外。
唯独南宫丑的女儿女婿,却是真真正正的欢乐,他们是欢乐的英雄。
李瑾瑜闯荡江湖的时候,和南宫丑的未来女婿郭大路成了朋友,不过最近实在是太忙,没工夫去看老朋友。
按照郭大路的性子,现在混的,怕是比眼前的苏灿还要穷一些了。
俗称——比叫花子还穷!
苏灿本是五羊城一大富户,因为一些特殊的纠葛,得罪了五羊城的绝对霸主南王爷,家产抄没,沦为乞丐。
李瑾瑜当时披着陈家驹的马甲,在五羊城历练,本打算看看能不能结识叶孤城,没想到误打误撞结识苏灿。
苏灿这人倒也玄奇。
当富家大少爷的时候,整日都浪里浪去、不学无术,除了二流武功,别的没什么优点,唯一的爱好是败家。
当了乞丐之后,竟然好似打通了任督二脉,整个人都变得异常通透。
也是巧了,丐帮副帮主洪七公的弟弟洪日庆,恰好就在五羊城穷游。
见到苏灿之后,大喜过望,惊喜的差点跳起来,担心被人抢了先手,直接传授毕生绝学“睡梦罗汉拳”。
就连丐帮秘传的降龙十八掌,洪日庆也破例传了十五招,提前把苏灿绑定在门下,定好了师徒名分,免得被某个缺根手指头的贪吃鬼抢了去。
洪七公得知此事后,时常念叨被人抢了先,日后定要寻个更好的弟子!
这里就有人问了,难道降龙十八掌可以随意外传?不是帮主才能练?
还真不是!
众所周知,丐帮的传承信物是打狗棒,名字据说是位姓查的帮主起的。
真正来源究竟出自何处,谁也没有认真考据过,毕竟乞丐不会记史书,即便想要查证历史,也是无从查起。
但打狗棒确实是帮主传承信物,数百年来从未改变过,江湖无人不知。
因此,丐帮唯一的帮主武学,是打狗棒法,并不是降龙十八掌。
丐帮对属下并不吝啬,一些立过大功的弟子,会得到一两招掌法传授。
比如洪七公麾下的黎生,在某次立下大功后,得传一招“神龙摆尾”。
不过,无论威力还是名声,降龙十八掌比起打狗棒法,都要强得多了。
当年李瑾瑜披着马甲进丐帮,未尝没有立下一些功劳,学几招降龙十八掌的意思,可惜一直都没有机会。
这次似乎……有那么一些机会!
苏灿不知何时已经离开,李瑾瑜看着苏灿送来的情报,心中浮想联翩。
楚留香同样在浮想联翩。
他去朱砂帮的赌场里挥霍,靠着钞能力,成功打动朱砂帮的冷秋魂,去了西门千在济南城的住所。
西门千虽然离去,和西门千住在一起的“立地追魂手”杨松也被杀死,但在他的居住处,却寻到一幅画。
那是一幅女人的画像。
眉目宛然,栩栩如生,虽然只是一幅上半身像,但这女子神韵之美,楚留香竟想不到任何形容词来描绘。
当初李瑾瑜上船之时,露了一手妙笔丹青,凭借神乎其神的ps大法,惹得李红袖、苏蓉蓉、宋甜儿高声交好。
宋甜儿一连做了三十多道菜,请李瑾瑜吃饱喝足,多多绘制几幅。
李瑾瑜画的固然好,却只是一味追求形似,神韵意境方面差了很多。
如果用武功做比喻,便是招式新奇古怪、防不胜防,忽略了内功修行。
乍一看固然美轮美奂,但如论韵味悠长,却远远不及这幅半身画像了。
李红袖之文雅,苏蓉蓉之温柔,宋甜儿之活泼,比起画像中的女子,似乎总觉得差了那么一两分。
西门千一生未娶,家里却存留着那幅画,且别人送来一封信,便放下一切立刻离去,似乎是一个凄美的故事。
少年郎爱而不得,终身未娶,保留爱人画作聊以自慰,某日接到昔日爱人求救信,立刻放下一些拔刀相助。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故事从一开始便是悲剧,结尾当然还是悲剧。
楚留香不喜欢这样的故事,但他更讨厌,有人用别人的爱情,设计奸险恶毒的算计,践踏这份真挚和纯粹。
内心正浮想联翩之时,一条人影就像鱼似的滑了进来。
然后……
锵!
一抹剑光划破漆黑的房间,笔直的刺向床铺上的楚留香。
来人挥剑的姿态非常奇特,自手肘以上的部位,都像是没有动,只是以手腕的力量把剑刺出来。
在没有必要的时候,他从不肯多费一分精力,浪费精力就是浪费生命。
中原一点红!
任谁也没想到,中原一点红竟然会潜入此处,并且直接便下了杀手。
作为杀手,一点红出招当然不会有任何留情,这一剑足以洞穿铁人。
床上的不是铁人,而是楚留香!
铁人不会动,楚留香会!
哪怕薛衣人那种高手,也不可能一剑杀死楚留香,一点红当然也不行。
一剑不行!
那就十三剑!
楚留香弹起的瞬间,一点红已经足足刺出十三剑,剑剑直刺要害,但却无一招命中,反而被拉开了距离。
一点红手腕巧妙地运转着,剑光自他手中刺出来,就像是爆射的火花,似乎没有人能瞧得出他的变化。
楚留香灵巧的闪避,即便只是在方寸之地,他的身法依旧不受影响。
蓦的,一点红收手。
“你不是朱砂帮门下?”
他的声音奇异独特、冷酷低沉、嘶哑短促,不像是人类能发出的声音。
声音虽低哑,却有一种直刺人心的魔力,教人永远不会忘记半个字。
“你自然也不是天星帮门下。”
“不错。”
一点红惜字如金,话音未落,宝剑已经继续刺出,直刺楚留香心口。
剑锋刚刚刺出一尺,楚留香却已避开三尺,身形从容优雅,潇洒飘逸。
“你非天星帮门下,我不是朱砂帮弟子,你我两人,可以说素不相识,自然无有仇恨,你为何要杀我?”
楚留香说了还不到四十字,而且说得很快,一点红却已刺出四十剑。
剑势更狠、更毒。
一点红素来不喜欢说话,只因为他通常还未说话时,他掌中这口宝剑,已经做出了最简洁、干脆的回答。
“好迅急的剑法,好毒辣的剑法,好个搜魂剑无影,中原一点红。
若求杀人手,但寻一点红,江湖传言,只要能出得起价钱,就算你的骨肉朋友,你也要杀,这话可是真的?
我久已听得有关你的种种传说,只可惜你不肯说话,我真想找你聊聊,那岂非比抡剑动刀有趣得多?”
“我没有朋友可杀!”
一点红再次开口了,说出了一句饱含杀气,却又凄凉无奈的话语。
没有人不渴望朋友,没有人喜欢永远的孤独,但他没有朋友,他的朋友只有一把剑,以及不断地杀戮。
“你是楚留香!”
“你怎么知道?”
“在我一百四十四招杀手之下,竟仍不还手,竟仍有微笑,这除了盗帅楚留香外,我想不到还有别的人。”
一点红这个判断非常正确。
天下能击败一点红的有许多,但面对一百余招杀手,却既不还手,还面带微笑的,似乎只有楚留香了。
换做花满楼,流云飞袖轻拂。
换做陆小凤,灵犀一指接招。
换做李瑾瑜,直接物理劝服。
唯有楚留香,才能在这种狂风暴雨的攻击下,既不还手,也不生气。
一点红决定罢手,倒不是要坏了自己的规矩,而是他知道,在这种空旷的环境下,绝不可能杀死楚留香。
可就在这刹那之间,一股琴声忽然传来,琴声铮铮,妙韵天成。
其中却似含蕴着一种说不出的幽恨之意,似国破家亡,满怀悲愤难解,又似受欺被侮,怨恨积郁难消。
琴声响起,天地间充盈一种苍凉肃杀之意,天上星月,俱都暗然无光,名湖风物,也都为之失色。
楚留香心境开阔,胸怀磊落,又有诸多好友,听了还不觉怎样。
一点红身世凄苦,落拓江湖,他内心本就偏激,本就满怀抑郁不平。
此刻琴音入耳,只觉鲜血奔腾,竟是不受控制,突然仰天长啸,手中宝剑略一回旋,向楚留香刺了出去。
楚留香飞身避过,一点红不做丝毫犹豫,双目赤红的再出一剑。
没有先前的快狠准,却有一种类似于野兽的凶煞,让人惊骇莫名。
琴声越来越急,一点红的剑光也越来越急,他竟已完全被琴声操纵。
楚留香先前和李瑾瑜斗过,自然知道这种音律控人之术,无外乎震荡体内真气,或者是引动精神思绪。
李瑾瑜的紫府神箫,属于堂堂正正之道,乃是清风明月的高雅绝学。
哪怕杀气四溢之时,也是光明正大冲锋而至,好似千军万马黄沙千里。
此人所用的法门,却是一种操控心神的邪术,若不能尽快解除,楚留香自是无碍,一点红却必然力竭而亡。
楚留香装扮的张啸林,是一个花天酒地的豪客,自是不会携带乐器。
不过为了表示豪阔,随身携带了两枚金胆,楚留香心中一动,手中金胆有韵律的敲击,以此来干扰琴声。
先前与李瑾瑜战了一场,虽然不知紫府神箫心法口诀,却已然领悟了几分精要,敲击金胆模彷铁箫,固然是不伦不类,他却本也没打算演乐。
楚留香做的是捣乱!
用金胆的敲击之声,造成钟鼓齐鸣酒池肉林的豪阔,以此搅乱琴声。
捣乱本就是他最擅长之事,伴随着弦断之声,琴声顿时止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