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窒息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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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庸,这是医院登记处领到的你的身份证和户口,还有一部手机。”
林庸接过身份证一看,上面的信息除了住址有所更改,其他的竟然和自己在三花市那个办假证的地方填的信息一样:林庸,1990年12月8日。这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大上三岁。
而住址上填的内容让林庸有些惊讶,竟然在首都**市,同时,户口上的信息也同样是**市的一个集体户口。
林庸将新的身份妥善地收藏好,这可就是自己新生的起源!再转头向阮名伶问道:“他们有没有办你的身份?”
阮名伶微微一笑,拿着一张身份卡说道:“办了。这还要谢谢你。”
林庸一把就抢过来,边看边读了出来:
“阮名伶,1996年三月十三日出生,汉族,住址,**市XXXXXXX……”
“快还给我~!”
林庸将身份证递回给了阮名伶:“他们还真厉害,能找得到你国外的照片。”之后又掏出那部手机,手机的通讯录里只存了一个电话,林庸想了想,按下了拨出键。
“喂,林庸你醒了。”对面传来了庄问的声音。
“庄老先生,非常感谢你的救援和帮助,也谢谢你为我们垫付了医药费。我已经醒了,正准备出院。”林庸非常有礼的说道。
“嗯,你康复的很快,出乎了我的预期。虽然你现在还不是‘猎人’的一员,但是在档案上已经隶属于国家最高绝密,首先的第一条,就是忠于国家,保守秘密。”
林庸接着问:“我的兄弟,蒋义的尸体在哪儿?为什么没有在医院里?”
“这我不能告诉你,我唯一可以给你说的是,他还没有死。蒋义在部队的表现非常不错,而且政治成分健康,带有士官军衔,我们征得了他家人的同意,正在对他进行抢救!剩下的东西,你不该知道。”
自己的兄弟没有死!
林庸心中一喜:“希望组织尽全力抢救,那……我该知道些什么?”
“通过阿来和肥龙的描述,这次你们任务里出现了一个追杀你的进化者,实力非常强大,在你和他们三人联手的情况下,居然都只是侥幸逃脱。但是到了最后,他们二人都已经失去了战斗力,而你一人对抗那个进化者时,却战胜了他。我不管你对我们隐藏了些什么,等到了基地经过了DNA检测便一切都清楚了。但如果你一开始就对组织采取欺骗的态度,即便我有心帮你,组织也不会信任你,最后绝不会有好的结果。”
“庄老先生,我的确打赢了他,但我也断了一只手臂!我现在拥有的能力,都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地发掘出来的,未来还会出现什么能力我不知道,但我可以保证,不会背叛组织和国家。”
“恩,其实我也只是个搞研究的,只负责你身体的方面。我向‘猎人’的队长申请你的疗养期为五十天,现在只过了十一天而已。在17年的大年初七,你正式向组织报到,在这段时间里,你必须完全交接完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一切事物。你的病号箱里应该有一套衣服,和你之前的随身物品。不要想着逃跑,既然我可以给你一个身份,那我就可以毁掉你十个身份,这是我的内部电话,记住它,你可以随时联系我。”
“我可以……回家吗?”林庸颤抖地问道。
听筒里传来一阵盲音,对面已经挂断了电话。
阮名伶凑过来问道:“怎么样了?”
“我们出院!”
…………………………
站在红河省军区的门口,林庸已经换上了一身干净的夹克,空空的袖子十分吸引人的目光,看来要一下子适应残疾人的生活,还需要一段时间……他抬脚正要走出去。这时阮名伶出声说道:
“林庸,你要去哪儿?”
林庸摸了摸颈上的吊坠:“不知道,可能……先去趟三花大学城吧。”
阮名伶低下了头:“那我……我们就在这里分别吧。”
“分别?你要去哪儿?”
阮名伶长长的睫毛抖动了一下:“我现在有了新身份,就找一份工作,安顿下来就好,我已经拖累你很多……”
说完林庸用右手推住阮名伶的后背,和她一起走到了大街上。
“怎么安顿?赶紧收起你的小心思,跟着我走!你个姑娘大学都还没毕业,空空如野一身轻,没钱没友没文凭,今晚都不知道该睡哪儿,是不是嫌我长得丑,不愿意跟我搭伙啊?”
阮名伶一笑:“你是长得丑,你难道有钱有朋友有文凭吗?”
林庸走到一个银行ATM旁边,抽出一张卡塞到里面:“你还真说对了!”
没多久,林庸就抱着五捆钞票转过身来,分出一捆漏到阮名伶的怀里:“这是钱!”
接着挥手招了一辆出租车,钻上去说道:“快上来,接下来是朋友。”
………………
云杏大学门口的小区。
林庸挠着脑袋从楼道里走了出来,不对啊,现在才刚十点过,小葵家里怎么会没人呢?通常叶晴这时候都在睡大觉啊?自己才离开了不到一个月吧,怎么好像家里没人住了一般。
现在正是一月初的严冬时分,学校里的学子们都如临大敌般准备期末考试,路上一个个都埋着头,脚步比平时都要快上几分。
林庸阮名伶漫步在校园的大道上,显得十分清闲,他决定去孟小葵的宿舍下问问。
走了好久终于到了孟小葵的宿舍楼,一个面如苦瓜的宿管阿姨正靠在门卫室打着毛衣。
“阿姨你好,请问孟小葵住在这儿吗?”
宿管阿姨眼睛都不看他们一下:“几楼几号?”
“额……不知道。”
“不知道没办法,这里不让男生进去。”
林庸回头对着阮名伶一耸肩:“没办法,只好在外面等等咯。”
阮名伶鄙夷的问道:“她到底是不是你朋友啊?怎么连电话住址都不知道?”
林庸随手扯了一根路边的枯草叼在嘴里:“若说关系不好呢,我和她才认识一个月,但若说关系好,我和她也算生死患难过。咱们等等吧!”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林庸就和阮名伶靠在宿舍大楼的门旁边,一边闲聊一边等待,转眼间就过去了一个小时。
就在这时,一辆拉风的宝马轿车停在了宿舍的门口,车窗摇下来,驾驶室里一个英俊帅气的中年人,拿着电话正在拨打着。
阮名伶无聊地问道:“这车估计得上百万吧?这是在等谁呢?”
林庸瘪了瘪嘴:“我也不知道,但是以前在我们学校里这种事还是挺多的,一些年轻貌美的女大学生,没有自强自爱的心态,受不了金钱的诱惑,常常傍上一些比她们年长很多的成功人士,等大学读完了,再被甩掉。这就是社会的现实。”
阮名伶苦笑了一下:“可在缅甸,这样的女孩,却是幸福。”
林庸摇摇头:“不,她们的选择项都不一样。我之所以亡命天涯,也是因为这帮所谓的成功人士……”
轿车里那个英俊的中年男人挂掉了电话,转头正看见林庸,很有礼貌的对他笑了一下。
就在这时,一个粉色的身影从楼道里跑了出来,与门旁边的林庸擦身而过,欢笑着向前方跑去……
这身影是……孟小葵!
林庸正要出声呼唤眼前的女孩,却皱了皱眉,声音憋在嗓子里又吞了回去。因为他看到,孟小葵竟然直直地奔向了那辆宝马轿车。
那个帅气的中年人开门下车,轻轻摊开两只手臂,孟小葵如同一只小鸟一般往前一扑,一下就扑在了那中年人的怀里,只见那中年人优雅地撩了撩孟小葵的发梢,紧紧地将她拥入怀中。
林庸此时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这种感觉十分的熟悉,仿佛自己的心脏被十多只大手使劲的往里压,就在一个月之前,自己就是在这种感觉下,铸成大错。
孟小葵,她居然……
她口口声声地说着等我,其实都逃不过金钱的诱惑。看着那个中年人和孟小葵的亲密举动,林庸只能妥协于这残酷的现实,自己不过是她闲暇之余的一个玩偶罢了。
林庸脸色苍白地扶住了门框,这一幕被旁边的阮名伶敏锐地察觉到了,阮名伶轻轻扶住了林庸:
“是……她?”
林庸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
阮名伶瞬间懂了,用手温柔地抚在了林庸的背上:“你还好吧?那,我们还和她打招呼吗?”
过了良久,林庸深呼一口气,直起了身子来:“打,怎么不打!”
说完林庸伸手在脖子上一扯,将孟小葵送给他的耳环吊坠摊在手里,那铂色耳坠的光泽,前所未有地黯淡了下来。林庸一咬牙,转身将它挂在了孟小葵宿舍的门框上。
“我们走……”林庸大步走在前面,头也不回地从宿舍楼的侧面离开了。
孟小葵和那中年人说了一会儿话之后,对中年人招了招手,便转身往宿舍楼里走去。
正当她经过宿舍大门时,脑袋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她抬起头来一看,那铂色的耳环正悬在他的面前轻轻地摇曳。
她站在那里愣了两秒,从门框上取下了项链,项链从她的手上一滑,跌落到了地上。
“林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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