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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烨身处映岚山居,这是搬来这里后,他独自在家渡过的第四个夜晚。小区位置靠近市区,他所住的并非独幢,但房屋的隔音效果理想、地上地下一共三层的空间对于一个人而言过于宽敞,加之这座房子的每个角落都回荡着谭凝的身影。他睡不着,换了舒适的运动衫,来到地下一层,想利用繁杂的运动器械让自己淌些汗水,借以发泄无以名状的失控感。可还没动10分钟,整个人就疲软下来,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超负荷了,令他难以安静的,是他的心。于是,他甩开脖子上挂着的毛巾,妥协地走上楼梯。
汪烨走到位于一楼的客厅,食指启动墙面上集成吊顶音箱的开关并按下播放键,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那浑厚、丰满的音色,顺着墙面的隐形喇叭洒下来……谭凝常会放一些舒缓的音乐,多以古典钢琴曲为主。家里播放器里存储的曲目都是谭凝听惯了的。汪烨认识谭凝前,从来不听这类音乐,谭凝说他太焦虑、心绪不稳,可以试着在音乐和书籍中放松自己,他觉得没有用,但是谭凝兴致勃勃,他很愿意附和她。
这处房子,是在汪柏盛死后不久,汪明远突发“善心”给他置换的。算起来,他们搬进不过一年时间。尽管空间宽裕、软硬件一流、装修品味不俗,但是这房子跟它的色调一样,惨白一片,窗外越黑,灯光越是刺眼,让人无处遁形,让他觉得冷、觉得空荡。远不及他们结婚时的那套三居室温馨。那时他除了非去不可的应酬,就是回家和谭凝呆在一起,谭凝每天自己动手在家里做两个菜,都是按照汪烨的口味来。两个人吃完饭喜欢窝在沙发上,听听音乐、看看电视节目或看看书,畅想将来生活的画面——要换一个大房子,要生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还要养一条拉布拉多,如今房子换了,花园里甚至给狗屋预留了位置,只等孩子出生,就去宠物园接一条小仔回来。
汪烨仰头枕在沙发柔软的靠垫上,四肢摊开,望向苍白的天花板,由于无主灯设计,他面目所及是一片苍白,像在茫茫的雪天,地与天连成一片。
他想起刚搬进来那会,谭凝牵着他的手,就坐在面前这组英国小牛皮的牛仔蓝色慵懒沙发上,嘱咐他:“闭上眼睛,关闭一切感官,你不需要用到它们,你的内心会有一股律动源源而出,G弦上的咏叹调就如你与永恒的自己在对话……”谭凝说这是给精神放松的好法子,他看着她认真投入的模样,脸上总忍不住笑意,他听她的话闭上眼睛,趁她不备从眯着的眼缝里偷看她,这让他觉得快乐。
她常常这样一个人躺在这里吧?她与自己对话的时候会说什么呢?
11月20日的晚上,他答应谭凝早一点回来,去庆祝他们相识六周年。
六年前的11月20日晚上,汪烨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喝多了酒,他驾着一辆牧马人,在凌晨的寒风中驶向了回家的路。因为冷,他打开车里的暖气,温暖的空气与酒精的作用使他迷迷糊糊,从一处跨湖大桥下来左转的时候,汪烨没有减速,而是以超出市区禁止的车速狠狠将车头甩了过来,当他注意到路中有一个人影的时候,减速已经来不及了,他本能的猛打方向,好在车道上没有其他车辆,他避过了靠近车头的那个身影,同时踩刹车,轮胎与地面强烈摩擦在夜深人静的街道发出刺耳的撕裂声,随后世界进入一片寂静,汪烨瞬间清醒了,但惊魂未定,他坐在驾驶位上,
大口吐着酒气,通过后视镜往后看,没发现人影,难道撞上了?或者见鬼了?正犹豫要不要下车,“嘭”的一声响,从车后窗玻璃传来,吓了他一跳。
他跳下车,看见一个黑色的身影弯曲双腿坐在车身侧后方的地面上,漆黑的双目在夜的背景里盯着他,像受伤的麋鹿发出愤怒的目光。她一只脚穿着黑色的皮靴,另一只皮靴在他后窗玻璃下方斜躺着,还好,还有力气砸车,应该没有大碍吧!他走向他,却在离她一米远的地方停下脚步,直直地凝视着对方,那漫长的五秒钟,他的眼睛失魂落魄,悠然飘荡在她那静止恼怒的眼睛里……
汪烨从不缺女人,除了汪明远这个有钱的爹,还得感谢从小抛弃他的母亲。他那样一幅相貌,无论如何是很难从汪明远那身型中庸、五官平常的男人身上继承下来的。他已经不记得他妈的模样了,自从她将他“卖”给汪明远,汪明远连一张照片也没有给他留下。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印象,他妈送他走那天,穿了一身黑色的裙子,同面前这个坐在地上瞪着他的女人一样,有着漆黑的长发和愤怒孤独的眼睛。
汪烨招女人喜欢,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他自己也分不清女人喜欢他究竟是因为他模样好还是因为他是汪明远的儿子。但没关系,谁在乎呢,遇见谭凝前,他认为、也认同自己的婚姻一定会由汪明远做主,像大哥汪柏盛一样,娶一个门当户对生意人家的女人。但汪明远似乎更愿意他找政府官员家的女儿,接触了几个女孩都是苏市重要部门领导家的千金。撞上谭凝的时候,他刚与其中一个确定恋爱关系,女孩叫林琳,是墨尔本一所艺术大学留学回来的,外形气质倒也与他般配。爱情这虚无飘渺的东西,不是他这种男人追求的。
偏偏,汪烨就在这个夜晚撞上了谭凝,“啪”的一声,电光火石,他被她迷住了。他望着她——素昧平生的一个人,胸中有一股气,极力想尽情发泄,他的心像被人捏着,被人用手掌紧紧握住。他认出了自己的需要,或许他们需要的恰是同样一些东西,恰似在夜晚寻找归途的麋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