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 朋友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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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朝夕总想着要把这个消息告诉谁,但她想如果打电话给沈女士,沈女士怕是会有误会,得她和顾寻当面回去说比较好。那自己的同事,一群八卦的人,没必要特地告诉他们这个消息。余驰在公司里,不好联系上,齐北北嘛,告诉她这个消息,是给她添堵,还是别说了。
朝夕一时想不到合适的可以分享,但这种忍不住把这件事告诉全天下的心情真是憋都憋不住!
“啊!古拉拉!我怎么把她给忘了!”朝夕说着就拿手机给古拉拉打电话,但转念一想,自己这么大声把这个消息告诉古拉拉,等会被顾寻听见,他还不得得瑟。
朝夕悄悄瞟了一眼身边的顾寻,想想,不打电话了,转而发微信给古拉拉。
“拉拉拉拉,美少女,我有个大秘密要告诉你!”
古拉拉的消息回得很快,“什么啊?看把你乐得,很开心啊。
“是很开心!拉拉,我…………要结婚啦!”
“啊?!”古拉拉应该是被吓到了,一下给朝夕发了十几条消息,“我去!谁啊!不是,你和谁结婚啊?什么时候啊?怎么这么突然啊?”
朝夕无语地翻了个小白眼,回道:“还能有谁啊?”
古拉拉回:“我哪知道你啊……”
古拉拉刚发完这条消息后,马上又跟了一条消息过来,不过是不确定的口气,“和顾寻?”
朝夕给她发了一个巨大的嫌弃的表情包,“废话!除了他还能有谁啊?除了他,老娘可能谁都不嫁。”
“啊啊!!!!!”
古拉拉一连打了十多个感叹号,很激动,“可以啊!林朝夕!你这速度杠杠的啊!我去!上次见面,你们俩还老死不相往来呢,现在这么快就要结婚了?我去,可以可以!非常服气!我祝你们三年抱俩,早日赶上我的速度……啊,不,是早日超过我的速度!”
“得了吧……孩子这事太久远了,我还没想呢。”
“诶,你现在在哪?你有这种好事,不出来请我吃饭,这可说不过去啊!”
古拉拉发完这消息,想给朝夕打电话,但她电话刚打出去,就被朝夕挂掉了。
朝夕在微信里解释说:“我回去请你吧。我和顾寻在澳洲呢。不想接你电话,国际长途加漫游,打电话太贵了。”
“啧,林朝夕这一点你倒是一点没变,一直这么重色轻友。”
“诶,大小姐,你讲点道理,我现在在澳洲,怎么立刻请你吃饭?哪就重色轻友了。”朝夕不满。
“我不管,反正你没能第一时间和我分享这个消息,就是重色轻友。”
“好啦好啦,古小姐,等我回去,首选你做伴娘,这样总可以了吧?”
“这还差不多。”
把这个消息告诉古拉拉了之后,朝夕心里这才算是舒坦了些,她一直偷摸着笑,顾寻见她捧着手机笑一路了,就问:“和谁聊天呢,这么开心。”
“哦,是拉拉。”朝夕也没说自己和古拉拉说的是什么事情,她不想告诉顾寻,怕顾寻骄。
顾寻和她说:“晚上我请了在澳洲的三五好友吃饭。等会我们直接饭店里。”
“嗯?为什么呀?”朝夕问。
顾寻笑说:“因为我有消息想和他们分享一下。”
顾寻眼视前方,从方向盘上腾出一只手来拉过朝夕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下,“我想向他们炫耀一下我脱单了,而且马上要结婚了。”
朝夕有些吃惊,“不是吧,你这么注重**的人,会和朋友说这种事。”
“为什么不呢?”顾寻忽然嘴甜道:“我太太这么好看,又这么优秀,当然要拿出来得瑟一下。”
明知他是奉承自己,但朝夕还是笑得合不拢嘴,“顾先生说话的水平很有长进啊。”
今晚的饭局约在市区酒店的包厢内,顾寻只请了四个人,除了凯文和斯蒂夫外,一个是他大学同学戴维,还有他同事安迪。
安迪,凯文和斯蒂夫都是下班后,直接从公司过来的,三人一辆车。凯文一走进包厢,就大喊:“顾,你真的救了我的命!我一定要谢谢你,本来我们部门今晚还要加班,还好你请我吃饭,还请了斯蒂夫,斯蒂夫便让我早走。真的真的太感谢了!”
凯文说的夸张,说完还要上来抱顾寻,顾寻一把推开他,说:“谢什么,反正积压在那的工作还是你的,就算你今天没做,没加班,也只是换到了明天要加班而已。我想斯蒂夫肯定是看明白了这一点的。”
凯文一愣,“不!我要回去加班!你们谁都别拦我!”
凯文闹着假装要走,朝夕笑着留住他,“好了好了,说不定等到明天,事情会变得更轻松一点,也不一定。”
“还是朝夕小美人善良。”凯文给点阳光就灿烂,听朝夕帮他,立刻走到朝夕身边,嘘寒问暖地说:“朝夕小美人,悉尼好玩吗?你在这呆几天啊?顾今天带你去哪了啊?等我周末有空,再带你去更好玩的地方玩啊?”
顾寻把朝夕从凯文身边拉走,“不用麻烦你了。”
然后顾寻给朝夕介绍一下安迪,他们之前去公司的时候,安迪出差了,今天才回来。安迪是一个英国人,披肩金发,简洁利落的打扮。安迪是一个很厉害的公关,入行早,行事果断决绝,为人却又亲切,头脑聪明不说,还长得特别好看。朝夕在这一行里是听过理宣安迪的名字,之前读大学时也把安迪视为偶像。
如今见了本人,倒是和传闻中的一样,虽职位高,资历老,但却很温和,笑起来特别吸晴,让人忍不住要亲近。
“安迪,介绍一下,这位是ling,是我女友。”
“啊,天呐,终于见到真人了。”安迪大方地从位置上站起来,她说话时就一直笑着看着朝夕,“你好,我是安迪。”
“你好,我叫林朝夕,你也可以叫我ling。”
“嗯,朝夕?”安迪用中文念了一遍朝夕的名字,“朝夕的意思指的是不是清晨和黄昏?”
朝夕有些吃惊,“你会说中文?”
“一点点,因为工作需要。”安迪客气地解释道,“你的名字真美,我很喜欢。”
“谢谢。”朝夕有些害羞,她也没想到自己能见到,以前上学时被老师拿来举例中的传闻人物。
还有一点令朝夕讶异,按理算,安迪今天应该已经四张,甚至快近半百了,而且因骨相关系,欧美人都特别显老,不比中国人一样。而安迪却看着很年轻,一点都不像四五十岁的人。安迪的脸上不是没有岁月的痕迹,但却给人一种优雅温纯的感觉。
朝夕在心里如小女生一样,偷偷喜欢,啊,真好啊,如果我到四五十岁,也能像安迪一样这么有气质,那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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