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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的心,永不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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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能够生存下来的物种,并不是那些最强壮的,也不是那些最聪明的,而是那些对变化作出快速反应的。

感受到穆明霄他们已经跑远,菲力将全部精力放在了面前敌人的身上,依旧是让人看不透情绪的扑克脸,也没说话,只是默默的张开双臂,单薄矮小的身躯,将背后的安道他们与面前的怪物隔开,就像一面墙,一面南墙,遇到南墙不回头,唯有撞倒才能向前。

达尔文的愤怒从脸部消失,又恢复一副云淡风轻,高深莫测的模样,他没有立刻追击,似乎故意让他们走远些,享受猎杀的快感,他没有动,他的眼睛呈现一层层漩涡,身体也开始变化,渐渐变淡,仿佛与周围事物融为一体。

隐身吗?菲力只是微微蹙眉,没有半点犹豫,紧闭双眼,对于刺客来说,五感是可以用来骗人,也是可以利用起来杀人的,耳听为虚,其实眼见也不一定为实,一旦感官失去作用时,果断抛弃,不去相信是最好的方法。

喷点变色龙,一种能完全隐身的生物,就连最高明的魔法感应也无法发现,唯一的方法便是听,声音是无法隐身的,菲力曾经蒙上双眼独自生活一个多月,就是为了舍弃对眼睛的依赖,提高自己其他的感官,比如耳朵,他有信心,只要达尔文动半步,他都能察觉并且还击,可前提是听的见,可他……什么也没听见。

“第一时间便放弃视觉,训练有素的刺客,让我想起某个让人不愉快的家伙。”达尔文的声音传来,什么时候接近的,菲力猛然睁眼,身形也极速后退,却来不及了,厚重有力的手掌掐住他的脖子,将他抬起,“很惊讶吧,为什么我能隐藏声息,一点声音也不发出,听说过喷点变色龙吗?”

“喷点变色龙,不可能,没声音,接近我。”达尔文并不想直接杀了菲力,力道控制的很好,菲力只感觉有些呼吸困难,却勉强能说话。

达尔文轻轻抬手,一阵微风托着枚树叶递到他手上,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就像精雕细琢的翡翠一般,“这便是我的能力,我称它为进化树,生物为了生存会进行各式各样的进化,存在联系也存在差异,就像树的枝干一般延伸,一颗树是由无数颗枝干组成的,而这些树干上也不会有相同的树叶,我的能力就是控制进化的方向,找到在残酷的自然,在狂风中最后留在树上的树叶,它会享受着胜利者的阳光,拥有更多的能量与光阴,而不是落在地上腐朽,他们的进化是不一定是最强的,却一定是与时俱进的,适应自然的,就像喷点变色龙,在我的能力下,它的脚板上长了一个肉垫。肉垫的存在大大减小了光脚丫踏在地面产生的声音,变得连声音也能隐藏。”

能将禁药运用到极致的只有他的发明者,那便是达尔文,达尔文并不像杨德祖那般一味模仿,照猫画虎,最后一项天赋也无法发挥作用,他不是模仿而是超越,他的能力本就是让生物进化,将生物原有的天赋进化成更强,可人类的身体,太普通了,受限也太多,但如果配上禁药的话,被赋予凌驾所有生物之上,掌握所有生物天赋的能力,他便能拥有所有物种的优点,并且超越原有的物种,成为一个全新的物种。

“你,话好多。”菲力最讨厌和话多的人打交道了。

穆明霄也是个话多的人,开始加入炎狼帮,考虑到他是帮主,还强迫自己去听,后来听了几次发现都是些废话,一半是今天以莫须有的罪揍了谁,

另一半是明天又该找谁麻烦在好好打一架,后来,只有穆明霄一开口,他能跑多远跑多远,也不怕得罪穆明霄,反正整个炎狼帮除了吴亮那个傻小子也没几个把他当帮主。

可这次没法跑了,自己在他手上呢,不过……

“一分钟了。”菲力笑了,他以为自己拼尽全力至少能撑一分钟,可事实上连一招都没撑过,不过那没关系,对方话多啊,刺客看的不是过程,而是结果。

“是啊,一分钟了,他……也该死了。”达尔文看着穆明霄逃走的方向,冷冷一笑。

“胖子,你把我放下,我们炎狼帮还没抛下同伴逃跑的习惯,你放开我。”穆明霄稍稍恢复一点精力,便开始大声嚷嚷。

“老大,这次情况特殊,你……就听我们的,先逃,啊不是,咱们是战略性撤退,佛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安道嘴上说着,脚下速度又快了几分。

“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佛说过这句吗?”

“当然,我好歹是正经和尚,读了这么多年经文,这也能搞错?佛还说了呢,我不下地狱,爱谁下谁下!”安道咧嘴笑道,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漫天的荆棘藤蔓破土而出,藤蔓瞬间飞出,缠绕向安道和尚,胖和尚身负佛门绝学,反应也不慢,极速止住身形,脸上划过一个血口,沾上墨绿色的汁液,安道施展蜻蜓点水,脚轻踏藤蔓,先后退去,无数的藤蔓席卷全场,开始并拢,就像一道樊笼,一张巨口,将二人吞噬。

来不及了,安道和尚眼前一抹黑,脚上伤口处,墨绿色的毒液开始蔓延,伤口溃烂,整只脚失去知觉,有毒,好厉害的毒,自己的身体居然解不了,达尔文,共济会,不愧是传说中的人物,真是怪物啊,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安道耷拉着脑袋,看来小僧这次是阴沟里翻船了,不过,用我换帮主,这次倒是没亏掉底裤,安道的左腿已经彻底废了,站着都难自然无法施展神通轻功,一个踉跄倒地,却还未放弃,用尽最后的力气,将穆明霄通过缝隙推出,带着尖刺的藤蔓将安道肥胖的身躯淹没,只留下一个脑袋露在外面。

“安道!”穆明霄撕心裂肺的吼着,不顾身上的伤势,强行施展炎魔法,想要烧断那荆棘藤蔓。

火焰不断灼烧着绿色的藤蔓,豆大的汗珠沿额头滑下,与眼眶的泪水一起,如雨帘般落地,在高温下发出滋滋的声音。

墨绿色的藤蔓在火焰下渐渐蜷缩,变成灰烬落了一地,化成浓烟滚滚上天,这藤蔓的确怕火,这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等穆明霄火焰烧完,很快又长出一片新的,渐渐覆盖原来的位置,仿佛从未被烧过一般,穆明霄拼尽全力换来的也只是徒劳。

“老大,停手吧,小僧这次可能真的不行了。”尖刺上的毒液已经遍布他的全身血液,安道本就肥胖的脸变得更肿了,就像一个发面的馒头,成酱紫色,笑得很吃力,有气无力的说道。

“别说话,安道,你会没事的,我马上就救你出来,你会没事的。”穆明霄的嘴角溢出鲜血,他也已经是强弩之末,却还是不停的释放着火焰,微弱到风吹过摇摇欲坠的火焰。

“老大,我这一辈子撒了很多的谎,但我真的是佛门弟子,你要信我啊。”

“我信,我信,你不要再说了,省点力气,很快就能出来了。”

“小僧这辈子好短啊。”安道抬起头,最后看一眼天空,人之所以觉得自己伟大,是因为从未认真凝视过天空,人之所以觉得自己渺小,是因为眼中装着星辰大海。

“小僧身为佛门弟子,却没有一天守过清规戒律,该喝酒喝酒,该吃肉吃肉,或许是佛祖看不下去,要请我去灵山,好好说道说道吧,咳咳咳……”安道猛得咳嗽,用尽最后的力气说道:“老大,我这辈子唯一做的一件对得起佛祖的事,就是救你了,我不后悔,兄弟们都不后悔,这次就听我们的吧,别逞能了,快走吧,别回头,好好活下去,来年给我上坟时捎瓶酒,我啊,还要让佛祖尝尝咱们武昌的绿蚁酒,尝尝城主府的玉泉……呢。”

吐出最后一个字,安道和尚缓缓闭上双眼,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佛还说救你一命,能抵三两杜康。

人在极度悲伤的时候是发不出一点声音的,也不需要任何的声音,悲伤就已经传遍每个角落,藏都藏不住。

“你这混蛋!”菲力眼里布满血丝,只可惜眼神不能伤人,否则你早就千刀万剐。

“我必须承认,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都这样了,他还活着,真是如同小强一般顽强的生命啊。”达尔文也能感受到穆明霄的悲伤,菲力的愤怒,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他的关注点只有他还活着。

就像人眼里只有活着的蚂蚁,和被捏死、被淹死、被踩死的蚂蚁,至于蚂蚁现在是高兴是伤心,与他何干。

“你放心,我不会再去杀他了,我尊重生命,并不是只考虑生命是弱小还是强大,就像一个陨石能砸死狮虎却不一定能伤到蚂蚁一般,能够生存下来的物种,都值得我去尊重。是自然选择他活下去,他就能活下去,而你嘛,我也愿意给你个机会,给在座各位所有人一个机会,向我臣服吧,低下你们的头颅,弯下你们的膝盖,我可以让你们活下去,作为人而活下去,至少今天可以,毕竟我今天已经吃得很饱了。”达尔文说道,人无法一口气吃成胖子,活了上千年的达尔文自然知道,武力只是一种手段,一种让愚昧无知的人类听从自己的手段,而一味使用武力,换来的只有反抗,他比任何人都知道把一个人逼上绝路意味着什么,他可以给他们时间,先放弃抵抗,是征服他们的第一步。

达尔文的声音带着年代赋予的沧桑感,很有磁性,就像海妖的歌声一般,传到每个人耳中,充满诱惑,有人已经开始动摇了,反抗会死,逃跑也会死,可这……似乎可以活。

“今天,活,那……明天呢?”菲力问出最关键的问题,得到的答案是……

“生与死,这不是一个猎物应该考虑的问题,我可以给你们一天的时间,去思考,我的耐心也只有一天,如果明天你愿意成为我的同伴,我可以让你一直活着。”达尔文眯着眼,笑着说道。

同伴?就是和达尔文一样,放弃自己身为人类的尊严,去吃人肉获得力量,当一个怪物。

“这是狗,不是同伴。”菲力冷笑道。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因为狗可以看家护院,可以牧羊打猎,它们是忠诚的,这份忠诚只对自己的主人,一声令下,就算朝自己的同类犬吠撕咬也毫不犹豫,对人,狗是朋友,而对于同类,他是叛徒,为了一个骨头摇尾巴的可怜虫,是菲力最看不起也最痛恨的一类人。

菲力,矮人族,他的父亲曾是三大刺客组织之一暗网中的一名刺客,他从未见过自己的母亲,她在菲力出生的那天就死了,死于暗网的刺杀,因为暗网的刺客,从不需要爱情、亲情这种没用的东西,如果不是自己还有些当刺客的潜质,可能自己也会死于襁褓。

父亲也在两年前去世了,死于旧疾暗伤,十年前为逃离暗网留下的伤,弥留之际,父亲将他叫到床边,父亲也是个不爱说话的人,这点父子二人很像,可那一天他说了很多。

父亲知道菲力一直为当年的事耿耿于怀,认为没有自己,父亲可能就不会伤这么重,一身本领尽失,正值壮年便撒手人寰,父亲说他不后悔,反而很感谢菲力,如果不是他,自己也不会做出决定,也不会在人生最后十年活的像个人。

那一天,父亲第一次和他谈了当年往事,菲力的母亲是凉王府的侍女,当时的他受命保护凉王世子,频繁进出凉王府,一来二去,两位年轻的心碰撞出火花,互生情愫,更是私定终身,他承诺会为母亲赎身,一生非她不娶,机会也很快到了,一次世子外出游玩,惹了当地豪强,被人追杀下,是他拼死相护,事后凉王赐他金银珠宝,良田宅院,都被他一一拒绝,他只要自己的女人,菲力的母亲。

凉王同意了,当晚他们便成亲,三个月后,便怀上了菲力,一切仿佛在往好的方向,而一切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事物碾碎毫不保留的展示出来。

有了妻儿后,他再无法想以前一样拼命,开始变得束手束脚,逐渐动了隐退的想法。

于是他找到凉王,希望能在首领那当个说客,首领也很愿意给凉王这个面子,可条件是他必须最后完成一个任务,从此便与暗网再无瓜葛,那是一个九死一生的任务,就算之前,他了无牵挂,也不敢尝试这种稍有差错便万劫不复的任务,可……为了孩子能健康的成长,为了家人不再过提心吊胆的日子,他还是接下了任务。

临行前,他与菲力母亲约定尽快完成任务,一定在她临盆前赶回来,而他也做到了,当他赶回来时,亲眼看到菲力出生,以及……自己心爱的女人被自己昔日同僚,暗网的刺客,用刀刨开肚子,倒在自己怀里,在血泊中静静死去。

他发了疯一般的冲向这群出生入死的“兄弟”,大声的质问着他们,可换来的答案,他们只是在执行任务,执行首领颁布的任务,仅此而已。

首领从来没想过要还他自由,凉王也没有,就算他战功赫赫,对凉王有救子之恩又如何?他们的灵魂是不对等的,他只是暗网养的一条狗啊,一只带着项圈的狗,一只低贱的只需要一个骨头,便能向任何人吠叫的狗。

暗网需要狗,听话的狗,只有你继续听话,你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可是有一天,你这只狗不再吠叫,甚至想挣脱项圈,这样不听话的狗,便只有打,打断你的骨头,或者夺走你的骨头,夺走你的一切,如果这样还是不听话,那就只有死,虽然可惜了,却也没什么,反正暗网不缺狗,更不缺能将獠牙对向昔日同伴的狗。

那一夜,他本想将剑指向首领,指向曾经的“兄弟”,用血还血,以牙还牙,去拼个两败俱伤,你死我活,可他没有这么做,当菲力的啼哭声响彻在充满血与泪的小院,他放下手中的剑,放下仇恨,愤怒的心被一瞬间磨平,他选择隐忍,选择继续跪下,去当一只狗。

他没有想过复仇,几十年的刺客生涯,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暗网意味着什么,首领又是这样的存在,从暗网成立之初便存在,曾与先生交过手的老怪物,杀他?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罢了。

他只想逃,带着菲力离开这里,没有目标,只求离这越远越好,他走到了,散尽一身本领,强杀暗网三名地字杀手,带着年幼的菲力逃出生天,一路向南,暗网一直没有放弃对他们的追杀,他们也过着颠沛流离的时候,最后在武昌定居。

父亲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告诉菲力这些,并不是想让菲力为他报仇,活在仇恨之中的感觉不好受,有他一个就够了,他说这些只是不想菲力不要步了他的后尘,或许有一天,菲力也会在别人手上效力,但请记住,教他这一身本事是希望菲力堂堂正正的活着,当个人而不是别人手中的狗,他希望自己的儿子,以后能找到一个不是让他去死,而是他甘愿为他去死的明主。

以前菲力不懂父亲的良苦用心,现在差不多明白了,他的脑海中闪过与穆明霄发生的一切,不多却每一段都记忆犹新。

“喂,你很不错嘛,一直在冒险公会默默无名太可惜了,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炎狼帮,这可是未来武昌,不,是整个宇宙最强的帮会,你现在加入,我可以让你当干部哦,有三千多小弟的那种。”参加高手高手高高手杯后,菲力收到穆明霄的邀请,正式加入炎狼帮。

“嘘,别说话,我们这是在做一件大事,明天武昌的头条一定是咱们炎狼帮的了,什么叫放火炸街道,我们这是有效的阻止敌寇逃跑,不过这事可不能让那个伊绪老女人知道,她老是管东管西的,什么?伊绪是谁?你是冒险公会的吗?待了这么久连伊绪都不知道,唔,就是苏叶身边那个老是板着脸,好像谁都欠她钱的老女人,啊,对对对,就和你身后那个一模一……快跑!”这是他们第一次做任务时的回忆,然后二人就被伊绪小姐关禁闭了。

“可恶的老女人,又罚我扫大街,希望这次别碰上熟人了,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把责任推到你身上然后逃脱罪行,开什么玩笑,我们是兄弟啊,我怎么可能背叛兄弟,好啦好啦,快扫吧,你左我右,先扫完先走,来比赛吧,扫叶子,我可是专业的……喂喂,你怎么可能这么快,我还没扫一半呢,要不……你来帮我扫,什么叫你要走了,你怎么能抛弃兄弟呢,我鄙视你,不就是叶子嘛,我不用扫一把烧了就好,啊啊,不好了,连大街两边的树都着了,这……我算不算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什么?你让我出城躲两天,开什么玩笑,我是那种临阵脱逃的人吗?唔,你有钱吗?城外不安全,我还是跑远点吧。”这是穆明霄差点点了整个南街时的对话,因为这,想名声大噪的穆明霄成功带着炎狼帮上了头条,一度让炎狼帮招不到人,毕竟帮主爱玩火,玩火容易尿床,害怕。

往事历历在目,菲力笑了,真是个白痴帮主啊,可就是这样的人,身边跟随着一群愿意为他拼命的人,不是手下而是兄弟,当然,也包括他,只可惜,以后再也没机会一起胡闹了,再也没机会,看见炎狼帮成为全宇宙最强的帮会了。

菲力艰难的抬起手,他的呼吸越发困难,他的浑身都没有力气,却浑身都在用力,他的手掌拍在达尔文的脸上,接着在他耳边轻语,“我**你**”

这是句脏话,一句他能想到最恶毒的语言,低级的生物亵渎神明,伤害不高却侮辱性极强,也表明菲力的态度,就算包吃包住,矮人族也永不为奴。

“好,很好,我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哪怕它迈向的是死亡,是愚蠢,我会亲手送你上路,放心,我不会吃掉你的身体,会给你留下全尸,刺客,果然是让人讨厌却又敬佩的职业。”伴随着达尔文手用力,就像铁钳般掐紧菲力的脖颈,他的呼吸越发急促,双目渐渐失去光彩,双手垂到地面,彻底没有呼吸,就像一个布偶被丢在地面。

“我的耐心快耗光了,告诉我你们的答案吧,臣服者生,反抗者死。”达尔文再次将问题抛给众人,众人无言,现场一片沉重。

穆明霄,武昌三大祸害之一,炎狼帮,冒险公会的一颗毒瘤,任务完成率在帮主英明指导下无限接近于零,闯下武昌一个月收到投诉最多的记录,光是在城内造成的损失就够在建一个武昌城,还是城墙镶金边的那种。

炎狼帮在武昌几乎是人人喊打,但没人否定,他们很强,尤其是干部的实力,穆明霄、花逢春、菲力,那个不是独当一面的高手,自己一辈子仰视的存在,可就是这样的存在,在敌人手中,连一个回合也撑不过,我们真的能赢吗?

投降,这可能是加入冒险公会后,第一次思考这种问题吧,扪心自问,自己真的怕死吗?不怕,怕死就不会做冒险者了,可自己的死又能带来什么?牺牲无法带来胜利,更无法保护他们背后的武昌,这样的死好像没有意义,可如果活下去,说不定还能最后见一眼家人,还能让家人多活一会。

有人已经有了答案,开始放下武器,他们想放弃,因为看不到希望,却有一人,自始至终,没有想过放弃,答案?八年前自己的哥哥不是已经做出了选择,而不久前某个傻瓜不也告诉自己,哥哥不是想做什么英雄,他只是一个保护妹妹的傻瓜,而自己也是,况且,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

去做英雄吧,如果你失败了,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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