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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得到新装备,准备开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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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骁带着奕宝进入到了村子里面,丧尸病毒最开始是在城市里爆发的,后来一点点蔓延到了乡村,但比起城市的尸山尸海,乡下则相对平静很多,偶尔也就一两只丧尸在路上游荡。

这些丧尸对于简骁来说完全没有战斗力可言,抡起棍子轻松就解决掉了。

把村子里的丧尸都解决完后,简骁牵起奕宝的小手,走进一个小土屋里,这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房子了,居然全部都是用土砖砌成的,屋顶也不是盖的瓦片,而是茅草,虽然简陋,但遮风挡雨还是不成问题的。

从大门进屋后,里面是个小庭院,院子里还种着一些中草药,看来这个屋之前还有人住。

简骁刚想着去厨房看看,有没有米之类,他想给奕宝做一顿热乎的饭菜吃。

就在简骁推开里屋的门时,一道瘦干的黑影朝着他扑了上去。

简骁反应很快,下意识地用脚把那个黑影给踹了出去。

那个黑影被踹倒在地上,还试图想要爬起来继续攻击。

简骁定睛一看,发现是个老太太,看上去已经尸变了,因为眼珠子已经完全变成了白色。

简骁正准备把这位变成丧尸的老太太解决掉。

这时,老太太开口说话了:“小伙子,你能帮我个忙吗?”

简骁放下手里的铁棍,还以为是自己认错了:“你没有变成丧尸吗?”

老太太那双没有黑色瞳仁的眼珠子,空洞洞地看着简骁:“什么是丧尸?”

丧尸这个说法是城市里的人定义的,乡下的人都认为这是一种瘟疫,感染上瘟疫的人会如同行尸走肉。

简骁感觉这老太太很奇怪,他忙把奕宝拉到怀里来,方便情况不对的时候,随时扛着跑。

老太太后知后觉明白简骁的意思了,她撩起自己的袖子,露出一只骨肉如柴的手臂,上面有被咬过的痕迹:“我也染上了瘟疫,已经丧失痛觉了,意识也是一会清醒一会混沌。”

老太太知道感染上后,基本就没救了,她不愿意变成怪物出去咬人,所以想让简骁把她杀了,再找个地方好好埋葬。

老太太的思想还有点传统封建,认为人死了之后,必须要入土才能安,这样她死后就不会变成孤魂野鬼,但村子里的人都感染上的瘟疫,没有活人可以埋她,正好这时简骁出现了。

老太太从兜里摸出一个红色的锦袋,里面放着一个小玉坠子,还有一条红绳,她将这个当成报酬递给简骁:“能把我埋在院子里吗?”

老太太又递了一张纸条给简骁,上面写着她的名字,给她立碑的时候用。

把东西交给简骁后,还不等他答应,老太太就又扑上来想要咬他了。

简骁差点就被咬到了,好在奕宝被他抱在怀里,帮他挡了一下。

老太太的目标是简骁,她不会攻击奕宝。

对于丧尸,简骁向来都是不手下留情的,他一棍子了结了老太太,然后按照她的遗愿,把她埋在院子里,还立了个木碑,上面写了姓氏,死后也算是个有名有姓的鬼了。

把老太太埋完后,已经天黑了,简骁在屋里找到了蜡烛来照明。

奕宝对蜡烛特别感兴趣,一直趴在那玩,把小手放在火苗上烤。

要不是简骁发现得早,它的小猪蹄子就差点要被烤熟了。

奕宝要是有痛觉的话,也就不会干出这样的傻事了。

简骁给奕宝烧焦的小手上了点药,然后抱着它去那张木床上睡觉。

刚到床上,奕宝还没什么困意,就把自己小挎包里的零食都倒出来看一看。

这一看不得了,竟然发现零食少了好多,奕宝当即就炸毛了,使劲地去扯简骁的袖子,小嘴里激动地嗷嗷叫。

简骁正在脱鞋,感觉到奕宝在拉扯他,他立马回头去问:“怎么了?”

奕宝指着那一小堆零食,说了一大串:“嗷嗷吼嗷嗷…”

简骁神奇地听懂了奕宝的话:“零食少了?”

奕宝用力点头。

简骁笑着在捏起它脸颊上的肉肉:“不是被你自己给吃了吗?”

奕宝歪了歪头,它不记得自己吃了那么多了。

赶路的途中,奕宝的嘴巴就没停过,一直在吃,照着这个吃法,肯定吃得快。

“要省着点吃了,还有好远的路才到下一个城镇。”只有到镇上去才能找到奕宝喜欢吃的零食。

奕宝没有省这个概念,一转头又让简骁给它剥糖吃了。

简骁一点办法都没有,乖乖地给它剥糖。

末世之前的亿万富豪,如今竟然沦落成专门拆零食的佣人,说他是奕宝的佣人真是非常贴切,关键是他自己还乐在其中。

奕宝嘴里含着糖,开心地在床上打滚,从床头滚到床尾,又从床尾滚到床头,等简骁也躺上来了,它才安安分分的,往大肉肉怀里一趴。

现在奕宝越来越喜欢黏着简骁了,可能是被他身上那股人肉的香味所吸引,所以特别喜欢埋在他怀里闻。

一开始奕宝不愿意靠近简骁是因为害怕,但慢慢的,奕宝知道简骁不会伤害自己后,就不害怕了,甚至喜欢黏着他了,这一变化很明显。

对此简骁心里当然是很乐意的,他笑着在奕宝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把老太太给的红锦袋打开,拿出里面的小玉坠和红绳看了看。

红绳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普普通通的那种,倒是这个玉坠子看着不一般,触感温凉细腻,摸起来和奕宝的肌肤一样让他爱不释手,另外质地通透莹润,很有灵性的样子。

简骁也听说过玉会养人,戴得越久就越有灵性,价值也会更高,但在末世里应该没人会在意这个玉值不值钱,只可以拿来做个装饰品。

简骁让奕宝把脚抬起来,然后将这个水滴形的小玉坠戴在了奕宝的脚上,之所以不戴在脖子上,是怕奕宝会拿来吃了。

奕宝的脚脖子又细又白,用红绳吊着玉坠,系在脚踝上,衬得那只有简骁一半巴掌大的小脚更加玉润,还挺搭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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