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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胡宗宪和红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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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下了陈大成,事情一下子变得容易了,有了他带头,加上钦差大人的光环,三天之内,就有将近四千名百姓前来报名,要加入乡勇。

唐毅对这支义乌兵充满了期待,他不光要一支精干的力量,更要把他们培养成未来的种子,撑起乡勇的一片天。唐毅特意去找戚继光,结果一见之下,戚继光订立的标准比唐毅还严格。

比如要身强体健,最大不能超过三十三岁,不能有暗疾,祖上有罪犯的不行,小吏之子不行,商人之子不行,市民之子也不行,富裕人家的不行,读过三年以上私塾的不行……林林总总加起来,二三十项的禁忌,唐毅看起来都头皮麻。

“我说元敬兄,选媳妇也不用如此吧?”

戚继光嘿嘿一笑,“公子,不如此怎么能选出一支强兵呢?兵要老实听话,不怕吃苦,没有太多的花花肠子,只有如此,他们到了战场上,才会不避生死,才会一往无前。我戚继光练兵,岂能只是对付倭寇?倘若有一日大军移师北上,和鞑子血战草原,复我大明天威,那才是英雄大丈夫所为!”

说话之间,戚继光顾盼自雄,强烈的自信涌动,唐毅都不由得被感染了。

“元敬兄果然胸怀大志,但愿老兄能学卫青霍去病,封狼居胥!”

“承蒙公子吉言,戚继光一定不辱使命!”

简短洁说,戚继光在义乌待了七天时间。一共选拔出两千三百多人,这还是他严格限制的结果,不然再增加一倍也没有问题。

除了陈大成之外,还有陈子銮、童子明、朱珏等人。都年轻力壮,是一把好手。

招兵结束之后,戚继光果断下令,全军向省城进,绝不在义乌都做停留。

这也是戚继光总结的经验,他如果留在义乌练兵。士兵的三亲六故都在,军中关系复杂,他们互相抱团取暖,拉帮结派,想要训练就难了。把他们快速带走,在陌生的环境。他们只能服从长官的命令,操练起来就容易许多。

不过要想让这么多人立刻撇家舍业,难度也不小。好在有唐毅跟着,他写了一张条子,就从交通行支取了十万两银子。

戚继光给每个人了五两安家费,当雪花白银放到百姓的手里,不少人都激动的热泪盈眶。其他没有选上的更是顿足捶胸。恨不得立刻成为其中一员。

五两银子不算太多,可是对于穷惯了的百姓来说,却是一笔不折不扣的巨款,消息在义乌传开,很多年轻人都跃跃欲试,把当兵看成了出路,日后的义乌也成为最重要的兵源地和将军乡。

唐毅盘算了一下时间,老爹多半已经回到了浙江替自己消毒。这时候过去,也不会惹来什么争议。而且唐毅也知道嘉靖的差事拖不得,要赶快交差,不能在未来老板那里留下坏印象。

钦差的队伍,随着戚继光的大队人马,一路疾驰,半个多月的时间,已经赶到了杭州。此时的江南暮春时节,草长莺飞,花木繁华,鸟雀齐鸣,声音悦耳,沉睡的青蛙从土里爬出来,出嘹亮的名叫。

松鼠、野兔、山鸡、麋鹿,不时在路边跑过,看得人手心痒痒的。

戚继光带着弓箭,冲到了山林里头,没多大会儿,猎了一头梅花鹿回来。徐渭技痒,也找了片树林,差不多半个时辰,他只提着一只野兔回来,那个郁闷就别提了。

比起这二位,唐毅则是悠闲多了,他亲自动手,把鹿处理了,架上柴火,就开始烤鹿,一边烤着还不时涂上些秘制的香料,浓郁的气味分子遍布营地,弄得所有人都大吞口水。不少士兵自知没有份儿,全都躲得远远的,省得馋虫作乱。

戚继光和徐渭一人弄了一条鹿腿,啃得满嘴流油,剩下两条,沈林巴巴的看着,心说正好自己和少爷一人一条。还没等他下手,周朔迈步走过来,二话不说,拿出匕,砍下了一条金黄的鹿腿,浓郁的香气简直让人都醉了。

他犹豫一下,又把另一只给砍了。

“七太保,你太不厚道了。”唐毅怒吼道。

周朔懒得理唐毅,只是指了指不远处的太监周纯,留下一句:“一条鹿腿顶一件事。”等到周朔迈着大步走了,唐毅才反应过来!

乖乖,还以为周太监是油盐不进呢,无论如何也不肯改变呢,原来一条鹿腿就把他撂倒了,早知如此,还怕他写什么啊,直接给点美味佳肴不就完了。

还是孔老夫子看得明白,食色性也!以前唐毅还怀疑过,为什么把食放在前面,现在才弄明白,原来孔夫子早把太监这路人给考虑进去了。

唐毅不无恶意地推测着,历代的起居注没准就因为一个个吃货而变了味道,如此说来,吃货才是历史的改写者……

带着烤肉的香气,唐毅大摇大摆进了杭州,戚继光去安顿人马,准备校场,唐毅则是去拜见张经,哪怕他一万个不愿意,圣旨如此,少不得要给诸位将领一点颜色看看。

哪知道出乎意料,张经竟然没在总督府,不只张经,卢镗,汤克宽,刘焘,熟悉的文武一个没有。

“不会是知道我要来,怕挨骂都跑了吧!”

正在唐毅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蓝袍的官员一眼看到唐毅,疾步走过来。

“哈哈哈,行之你可算来了,要是再晚一天,我也走了,没说的,咱们喝两杯去!”来的人正是胡宗宪,和一年多之前,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反而是唐毅,年轻人长得快,个头不比胡宗宪矮多少。

“既然是东翁相邀,晚生怎敢不去!”一句话,勾起了两个人的记忆,当初老爹成婚,唐毅一肚子别扭,自己跑到南方,还被胡宗宪招揽成为师爷。

时光飞逝,胡宗宪从当初踌躇满志的浙江巡按,原地踏步城郁郁不得志的巡按。倒是唐毅,连中小三元不说,还成为了钦差大人。

胡宗宪不由得感叹道:“行之啊,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老哥年逾不惑,一事无成,这辈子怕是完了。”

感叹着,胡宗宪把唐毅请到了红梅阁。

坐在二楼雅座,举目窗外,正是碧绿的西湖,水面之上,游船点点,苏堤上行人如织,不时有书生驻足吟诵,惹来应和之声。

“良辰美景在前,行之就不想赋诗作词吗?”胡宗宪一面给他倒茶一面笑道。

唐毅喝了口上好的明前龙井,苦笑了一声:“胡大人,你要是摊上我这么个差事,还能有心情赋诗吗?”

胡宗宪一愣,随即哈哈笑道:“我看没什么不好的,我大明立国一百多年,哪个生员能有幸成为钦差大臣,你唐行之是第一个,单凭这一点,就值得喝一杯。”

唐毅没有客气,和胡宗宪碰杯,一饮而尽,酒水进肚,淡淡的梅香萦绕舌尖,回味甘甜,他喝过的酒不少,如此韵味独特的还是第一次。

“胡大人,这酒……”

“别叫胡大人!”胡宗宪一摆手,断然道:“叫胡大哥,要不叫梅林兄也成。”

唐毅放下了酒杯,苦笑道:“那可不好吧,我爹比起胡大人还要年轻,我要是叫了你大哥,岂不是乱了辈分。”

胡宗宪不以为然,“哪有别那么多的说道,咱们各论各的,唐大人总不能抓着我的脖子,让我叫老叔吧?”

他说的豪爽,唐毅也笑着点头,“如此小弟就得罪了。”

“嗯,早该如此。”

胡宗宪又敬了唐毅两杯,然后才说道:“行之老弟,你问我这酒,这酒可有些故事……”胡宗宪微微一笑:“咱们先说说这红梅阁吧,老弟可是听说过李慧娘?”

“不光听过,我还写过唱词呢!”唐毅呵呵笑道。

胡宗宪一阵错愕,这才以手击额,恍然大悟,自己这不是班门弄斧么,人家的老师还有一位当代曲圣呢!唐毅写的唱词也是传颂江南,无人不知,和他比起来,胡宗宪可是差着不少。

“老哥献丑。”胡宗宪笑道:“行之,当年歌妓李慧娘随着奸相贾似道,游逛西湖,只因说了一句美哉少年郎,就引来了杀身之祸,而裴舜卿也因为针砭时弊,惹恼了奸相,一生所学不得展放,落了一个颠沛流离的凄凉下场,让人痛心疾。”

话锋一转,叹道:“老哥为官十几年,见过有人一时不慎,只因一句话一个字就招来了大祸,也见过有人刚强不屈,落得廷杖加身,客死异乡。就如同那李慧娘和裴舜卿一般,老哥以为他们其情可怜,可也不足取,贤弟以为如何?”

胡宗宪貌似在说着戏曲,可是唐毅多精明啊,他哪能嗅不到异样的味道,红梅阁里有个奸相贾似道,本朝也有个奸相叫严嵩。

胡宗宪说裴舜卿和李慧娘的做法不足取,反过来就是说对待严嵩要小心谨慎,还不能随便冒犯。

话里话外的意思,怎么透着要倒向严嵩啊?

唐毅心中吃惊,胡宗宪是个争议性非常大的人物,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趋奉严党,和严嵩纠缠在一起,才落了个身败名裂的凄凉下场。

“梅林老兄。”唐毅脸色凝重,淡淡说道:“李慧娘和裴舜卿的做法兄看不上,可是贾似道一般的奸贼,也没不能长久掌权,不也被充军配,身异处,兄可不要胡思乱想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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