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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苦涩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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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李国华初恋这事儿发生以后,校长亲自出面摆平了这事。学校的恋爱风波总算平静了,李国华在学校里再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去找陈贤菊。万事都有变通的办法,既然在学校不行。每周五放学回老家就成了李国华接触陈贤菊的机会。

陈贤菊看起来虽然是才上初三,头儿还不错,大概有一米六几的样子,人长得苗苗条条的,一张白嫩嫩的瓜子儿脸,一头的长发显得特别的秀气,看起来文文静静的,穿着也比较朴素,平时又不多言多语。这对李国华来说是多一分显胖,少一分显瘦的那种。陈贤菊的父亲陈通知在区派出所工作。有时可以在星期六或者星期天放假的时候,用派出所的三轮摩托车开回家。所以陈贤菊一般都坐摩托车,很少走路。李国华就不一样了,只有走路,而且还得背些米和红薯之类的东西。陈贤菊知道李国华的情况,于是就跟李国华说你把要往学校背的东西交给我,我让我爸爸的摩托车给你带到派出所,我再给你送到学校门口。为此李国华也捡了一些便宜。上学的时候,再也不用自己背东西到学校了。就是有一个问题,因为她和陈贤菊往来的情书被老师逮到过,不敢去派出所取自己的东西。所以每次只能由陈贤菊把东西给他提到学校门口。而这期间李国华也从来没有和陈贤菊的父亲陈通知见个面。说实话他的心里还是比较虚火陈通知的。

李国华很想单独和陈贤菊见面。但是在学校又没有机会,一般只有趁放学或者放假的时候和陈贤菊碰头说说话。趁一个周末的下午放学机会,他等陈贤菊从学校往派出所回家的时候,在必经的路上等着她。给她说等本周放假的时候,两人结伴回老家。陈贤菊欣然同意,并找了借口跟他老汉儿说不和他一起坐摩托车回去。自己和两个女同学一起回家,陈通知有三个女儿都在区里上学,所以也没多问就同意了。

到高二的上半期的时候,李国华的舅舅有一辆烂旧的飞鸽牌自行车,由于经常维修,于是就拼给了李国华。李国华拿过来修整修整,还完全可以用,这把你李国华高兴得不得了。因为从此他从老家到学校就可以不用走路了。飞鸽牌的自行车是二八圈的很结实,自行车后面有一个很结实的货架,货架上可以拉货,也可以坐人。所以到了周五学校放大假的时候,李国华就骑上自行车到派出所的大门对面的路边上,等陈贤菊出来。当陈贤菊一坐上他自行车后架的时候,李国华的心仿佛飞上了天,脚下是虎虎生风,蹬起自行车来特别有劲。全程都没有觉得累过。其实说实话从陈贤菊坐上李国华自行车后架的那一刻起。他的心里已经油然产生了一种自豪感,自己能有人看得起了,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况且女孩儿还不错,从认识到现在从没嫌弃过他。自从他俩能结伴回老家开始,李国华的幸福感简直爆棚了,毕竟家庭条件不是很宽裕,况且家里也没给过李国华零花钱。所以李国华在和陈贤菊见面的时候,无外乎几句问候的话语,其他也找不出来话说。更别说像其他谈恋爱的同学,偶尔偷闲的跑去看个电影,牵个手逛个街,买点儿零食啥的。所以李国华后来总说老子谈了三年恋爱,女朋友的手都没摸一下,除了偷偷摸摸见个面,结伴回个家,再也没有发生其他任何事情。你看现在的年轻人,上午认识,下午就开房,结婚不到一两年的年轻人,两个人笑笑眯眯就去把婚离了,现在的年轻人哪里像我们当年那样老实。

好事不长久,估计是陈贤菊和李国华耍朋友的事情被陈通知给老婆李桂兰说了,李桂兰听了这事儿。这还了得?一个农村娃,又没有农转非户口,并且家里条件又比较差,这个是不得行。当时李国华的一个婶娘还专门去找陈通知两口子商量这事儿。陈通知道到是啥话不说,但你桂兰直接说了,这门不当户不对的事肯定不行。等李国华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好像被人撒了一包盐咸得心慌。

恋爱事情就这样拖拖拉拉也没有好大的结果。很快到了高三的毕业季,李国华的恋情也随着时间在慢慢的淡化,但他的心里始终放不下陈贤菊。时间到了1993年,李国华职高毕业了,不是因为恋爱的原因,由于职高当时毕业后升大学也没有太大的希望,李国华不得不回家了。陈贤菊也因为初中毕业的成绩不是很好,没有考上高中。也回了和新兴乡的老家。因为和新乡赶集的日子为每月里尾数是的2、5、8号。所以每逢赶集时,两人偶尔也能见个面。但总的提防着陈贤菊的母亲李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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