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简单的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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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马骁的许可,王旭轻轻松松的进入了档案室,拿到了六一杀人案的案卷。
案卷不允许带出档案室,也不允许复印、拍照,只能在档案室里看。
王旭看到自己手中案卷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这次多半是被马骁给坑了。就这么薄薄的一册,完全无法想象其中能够记录了多少有价值的信息。
果然,当他翻开案卷,便感觉到了失望。
案卷中记载的内容和他脑海中的内容并没有过多的差异,甚至因为只是文字和一些图片描述,都远不如他记忆中的深刻形象。
字迹是张国华的字迹,这是他亲自负责调查的案子,也是他亲手写的案卷,最后面还有他的签名。
王旭实在想不到,张国华是一个对于工作多么认真负责的人,一个将警方的荣耀作为自己的使命、作为自己的信仰的人,竟然也能写出这么一份简单至极的案卷?
尤其是这个案子的受害者还是自己的家人,除去他自己之外,基本称得上满门灭绝,最后居然都可以在案卷上如此轻飘飘的放过,真的是令人难以置信。
而就这样一份案卷,居然还能被更高层的领导签字通过,顺利的结案,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奇迹。
只能说是这个案子实在是牵涉太多了,或许是警方的高层,或许是连张国华都忌惮、恐惧的人,甚至可能涉及到一些省里头的大人物。
案卷的内容和王旭自己知道的大同小异。
2003年6月1日,在慕江市开发区花苑小区中,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一共有三个。事后经过调查,分别是慕江市市刑警大队第二中队队长张国华的母亲、妻子和儿子。
张国华的妻子被发现死在家门口,身中十六刀,全部都是在要害,颈动脉、心脏、腹部、头部都有伤痕,刀刀致命。经过现场勘查,发现有明显的反抗和挣扎痕迹,但并没有遗留任何和凶手相关的信息。
老太太本来孤身一人住在老家,当天是为了给十岁的孙子过儿童节,特意来到张国华家里。尸体在卧室里,只从背后中了一刀,直中心脏,身体蜷缩,没有反抗痕迹。
张国华的儿子也在卧室,应该是老太太听到了门口的动静,想要回来护住孙子,结果被凶手杀害。而这个才刚刚十岁的孩子,也没有能够逃过一劫,脖子被彻底切开,只剩下骨头连着,无比凄惨。
凶器是一把杀猪刀,在现场的门口放着,上面的血液经过检测正是死者三人,而刀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
根据小区外的监控,凶手是在当天下午三点四十二分进入小区,他来的时候还是空手,凶器是被装在一个盒子里,被另外一个人在小区门口递给他的。
那个人……就是王旭。
然后监控就被王旭破坏,因此没有能够发现凶手是什么时候离开小区的。
凶手戴着帽子,应该是知道摄像头的位置,巧妙的遮挡住了自己的脸。而在监控中,唯一一个跟凶手近距离接触过的人,只有王旭。
警方轻而易举的抓住了王旭,进行审问,却什么都审不出来。
王旭很明显就只是一个棋子,一个被人抛弃了的弃子。
还只是一个小混混的王旭当时只知道,他是受到自己老大的命令,来给一个人送东西,至于那个人的身份,和要送的是什么东西,他一概不知。
根据王旭的描述,警方试图从他的老大那里下手,追查下去,可是那个老大已经销声匿迹,杳无音信,彻底的从慕江市消失。警方发布了全国通缉,也至今没有结果。
而王旭从案卷中得到的最重要的信息,就是当年根据自己的描述,画出来的那个凶手的画像。
或许王旭天生就是做侦探的料,他的观察能力和记忆力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展现出来,或许也正是如此,张国华才会放弃对他的诉讼,并且全力培养他。可能当时的张国华已经知道,经历过这个案子之后,他再也不复巅峰的状态,也再不可能找到杀害自己全家的凶手,只能将一切的希望全部寄托在王旭身上。
所以在王旭看来,这副画像,就是这份案卷中最有价值的东西。
这个案卷实在是过于简单了,就算能够从中推断出一些信息,也绝对不多。
而且王旭相信,自己能够从这字里行间看出来的东西,当年写下案卷的张国华也一定能看出来。
张国华的妻子和张国华是警校同学,一起从警校毕业,一起进入慕江市刑警队,一起查案子,一起抓犯人,也是受到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具备相当强的专业素养,而这么一个人,却被人在自家家门口连桶十六刀。
王旭不相信,她在反抗的过程中,不会留下任何的线索。
可是,在警方进行现场勘查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要么是凶手过于谨慎,不,这还不够,还需要比警方所有人加起来都要更加专业的技能,才能够消除在现场遗留下的一切的线索。可是这实在是太难了,王旭不知道这世上是否真的有人能够做到。要知道,当时的警方,应该也是有不少侦探作为外援的。
要么就是有线索,但是被警方封锁了,就连张国华都被下了封口令,不敢说出一丝一毫,哪怕是最隐秘的时候都不敢说出来。
只是,按照王旭对张国华的理解,这个时候的张国华已经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了,别说是撤销职务,就是派人追杀他,也无法阻拦他继续调查下去的决心。
可是,他偏偏就停止了调查,那就是还有什么东西是可以威胁到他的……
到底是什么还能够威胁到那种情况下的张国华,让他自认此生都无法调查清楚这个案子,不得不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自己身上?
王旭心里有一些猜测,却有些天方夜谭,连自己都难以置信。
王旭忽然问道:“当时现场的照片,还有监控录像,都还在吗?”案卷上的只有一些黑白的照片,很明显是复印的,看不清楚,而且很多他想看到的照片,在案卷中都没有。
李洪波道:“应该是在的,这些都是物证,是被物证科保存的,不和档案放在一起。”
王旭点了点头,正要让他带自己去看看,却看到李洪波拿出手机,接听了一个电话,脸色都有些变了。
李洪波挂掉电话,看向王旭,道:“王先生,有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