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女书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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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算时间,大约也就一个月前吧,不知道无限里哪个牛人把主神给玩残了,主神空间崩塌,我本来以为必死无疑来着,没想到,身体虽然消散,但灵魂却穿越空间,附着在那小子身上……”
欧阳说得云淡风轻,芷云也没觉得奇怪,无限里厉害的人物数不胜数,像他们这样的,只是小虾米而已,就算有哪个能耐人,真把主神给坑了,也不是没可能……
只是——“你来这儿一个月了?”
芷云一眯眼,眸子里隐约飘出几个冷刀子,刺得欧阳苦笑,却不曾解释什么,只笑着岔开话题。
两个人叙谈一夜,天色逐渐明朗,欧阳终究还是不能久留,在天明之前,他就得重新回到‘附着体’的身上。
“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看着欧阳平平稳稳的微笑,芷云点点头。
欧阳附着在那位皇四子身上一月有余,本来半个时辰就能做完的事儿,居然拖延了这么久,始终不曾夺取他的身体,甚至连像样的举动都不见,芷云对此纵然后怕兼不满,但这里面的缘由,到底还是有些明白的……
队长大人与自己不同,自己来的时候,这具合拍的附着体已经濒临死亡,灵魂消散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点儿残余,她不需要去做融合吸收别人灵魂的事儿,可欧阳面对的情况大不一样,胤禛健健康康,要想夺了那具身体,欧阳肯定得使用灵魂上的力量,而他的力量一旦无所顾忌地发挥出来,所造成的灾难,根本不可控。
法师们早就熟悉了的,司空见惯的灵魂能量波动,对于某些敏感的普通人来说,实在危险得很,一旦感应到,轻则会造成神智紊乱,重则丧命。
……而且,欧阳可不是个邪恶法师,纵然早就练成了一副铁铸的心肠,漠视人命,对于吸收别人的灵魂,多多少少还是心存芥蒂,如果这个世上只余下他一个人,说不定他真的会保持如今的形态,一直等着胤禛死亡……虽然到了那个时候,他大约也早灰飞烟灭。
但现在不同,现在芷云在这里,哪怕会伤害一千个人,一万个人,哪怕心里别扭,欧阳也绝不肯扔下自己的同伴。
所以说,芷云这关于‘美色’的小嗜好,到是救了欧阳一命,若非昨日她用精神力探了那一探,说不定欧阳果真就浑浑噩噩地消散了。
黎明,天还没有大亮,目送了欧阳离去,芷云一夜未合眼,却没有丝毫困意。推门而出,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
虽然时辰尚早,但七月和十月已经听见动静,揉着眼睛出来,七月给芷云披上一件儿大氅,十月趋前替她遮住风:“格格,奴婢伺候您梳洗。”往日芷云入了西厢,还有半夜三更出门儿的时候,所以,两个丫头到不惊奇,只是急忙扶了自家格格回屋梳妆打扮。
芷云端坐于梳妆镜前,眯着眼睛由着七月和十月折腾,只是,今天却不自觉点了一套蓝宝石的头面,身上穿的也是宝蓝色的旗袍,两个丫头有些诧异,她们伺候了芷云多年,早就发现自家格格像是对蓝色情有独钟,但芷云对衣着打扮从来不挑,加上蓝色毕竟素淡些,又显得冷,和年轻的女孩儿不相称,芷云就是喜欢,也只是用蓝色在衣角边缘处稍作点缀,像今天这般着意选蓝的时候,从来不曾有。
不过,两个丫头也没多说什么,乖乖按照格格的意思,帮着穿戴整齐,梳了小两把头,配好蓝宝石的头面,待芷云回过神儿,看见镜子里一身蓝的自己,这才反应过来,不觉失笑,以前欧阳就爱蓝,不光他自己喜欢穿蓝色的衣裳,每当出任务的时候,还要求身边儿的伙伴全是一身蓝……这是乍一见那位队长BOSS,以前的习惯又想冒头儿啊。
芷云笑了笑,按照往常的习惯,到院子里做了两趟柔体术,活动下身子,又拣了几枝刚开的花枝,吩咐七月和甘泉水煮的黑芝麻糊一块儿送到自家嫂嫂卧房。
然后沐浴,又回屋看了会儿书,写了几笔字儿,就到了吃饭的时候。
昨夜的饭食还没有下去,芷云不饿,只是陪着大哥大嫂用了小半碗儿粳米粥。
芷云昨夜没睡,精神不大好,但表面上看不出来,可明德的疲惫,就明摆着搁在脸上了,睡眼惺忪,还有了黑眼圈儿。他一边儿喝粥,一边儿嘟嘟囔囔地嘀咕:“昨天本来约了人,那么一闹可好,不光爷丢了脸,连正事儿都给忘了……”
他这么一嘀咕,张如燕听得不清不楚,便有些糊涂,奇道:“谁惹爷不高兴了?”
芷云一个眼刀飞过去,明德脑子清,昨天遇见的那事儿,哪能和自家怀孕的娘子说啊,连忙转了话题,说了几句好听的,又关心了媳妇的肚子里的宝贝儿子几句,好歹让如燕转了心思。
明德一搅和,芷云好歹把心神从欧阳身上收回来,其实,昨天那个闹事儿的女人身世还挺堪怜,她是自幼被拐子拐卖到京里的,先是被卖到青楼,但她模样长得好,年纪又小,还知道上进,没几年,就考上了书寓的名号,年仅十八岁,就被一个苏姓的商贾人家买回去做妾。
按说,在那等薄命女子里头,她也算是熬出头儿,可惜,苏老爷家里的正室太太却不是个好相与的,不到一年,等苏老爷在她身上的心思淡了之后,这女人就让太太寻了一个由头,打发到小庄子上去。
其实,照芷云看来,如果这女人能安安生生地在小庄子里过日子,到也不错,总比以前强吧,可惜,不是所有的享受过荣华富贵的女人都能甘于淡泊。
这一位以前也锦衣玉食过,哪受得了粗茶淡饭的日子,没两年,苏家老爷因病过世,这女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糊涂了,竟然趁着苏家那边儿的子孙争夺家产,无暇他顾,不顾规矩,不理世俗,拿出她存下来的一点儿家私,把那个好好的小庄子弄成了个酒馆儿,她自己也抛头露面做了老板娘,这虽然不是以前送往迎来的买卖,但在一众的客人眼里,却也差不多。
别说,这女人还真有点儿手段,没多久,她那颇为简陋的小酒馆儿在文人雅士间竟然也有了些知名度,张廷玉有个在兵部的朋友,就常常喜欢去那儿喝酒吃饭,有的时候也口花花,调戏调戏这老板娘,连着将张廷玉和明德都带了去,这也没什么,几个人都没把那女人当回事儿,他们是官员,去青楼楚馆不成,张廷玉那朋友也不过找一个风雅些的地方吃酒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