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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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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娘子真有心谢我,不如以身相许吧。”赵旭来了精神,坐直身体,目光炯炯地盯着我,半真半假道。

我没料到他如此直接,看着他非要我给个答案的模样,心底郁闷得紧,感激是一回儿事,可要牺牲我后半生的幸福,那就另当别论了。

“民女蒲柳之姿,又岂敢辱没圣上门楣,至于圣上大恩大德,民女愿意来生做牛做……”我打了个哈哈,委婉拒绝,只是话还未说完,赵旭似笑非笑道:“李娘子勿要拿话搪塞朕,朕等了这么多年了,总要有个结果。”

我看着强硬起来的赵旭,明白他不容我再逃避他的感情,不由叹了口气,问出了困扰我许久的问题:“圣上,您如今到底喜欢我哪点?”

我容貌寻常,也无家世,性格亦恶劣,曾经的李氏旧部基本已经断了联系,若是我的入微之术未消失,多少还能说得通。可现在的我毫无出众之处,如果赵旭喜欢的是懂新学懂医术的女子,姜氏和李氏培养了一大把,不是出身高贵,就是天赋卓绝,每一个都比我年轻有趣,充满了朝气。

赵旭仿若早知道我有此一问般,略作思考后,正经十足道:“李娘子研究出了许多有用的新药、新种,在生物医药方面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得益于两世为人,眼界极为开阔,对新学的理解和发展当世无人可及。我认为李娘子最值得称道的是,你在辽东大力发展新学教育,选拔和培养一大批不限于新医的新学学子,补充和发展了姜侯爷的新学理学体系。”

惭愧,陆誊是中文系的文科生,自然不如我擅长理化生。何况我刚才上大学一年,高中的各种公式还有印象,因为学医的缘故,特别是生物、化学的学习不但落下,而且学得更加精深。

所以世人常说姜氏理论长于经济和哲学,李氏则更擅长发现归纳自然之道。

虽然我只是前世的搬运工,可听着赵旭的吹捧,内心依旧有种被人认可的欢喜,当然我很快就从这飘飘然的虚荣中走了出来,正想说那都是过去了,我已经江郎才尽了。

赵旭又开口了:“不过李娘子的弱点也十分突出,最大的问题就是立场摇摆。不过此乃天意作弄,非人力可更改,情有可原。”

我囧囧有神地看向赵旭,结合他的前后所言,不像是喜欢人的理由,倒更像对一个历史人物的盖棺定论。

赵旭似是看出我的想法,摊手一笑:“可那是世人眼中的你,是我欣赏你的理由,但我并非因此而心悦你。”

他话题一转,起身来到我跟前,半蹲在我身前,视线与我平齐,见我目光向他扫去,他似乎又不好意思起来,避开我的目光,低头扳着大拇指上的玉扳指:“其实我也不知为何那般在意你,一想到你就心情雀跃,每天都想见到你,哪怕吵吵架也觉得很有意思,还想把拥有的一切跟你分享。”

我心说:没有前面那堆光环,你能注意到我?

大概见我无动于衷,他面上的受伤一闪而过,继而自嘲一笑:“如果真的要找个理由的话,你最初吸引我的地方,我觉得你很温柔。”

我满头问号,温柔这个词,八辈子跟我打不着一杆啊!

赵旭顿了顿:“不是那种教养出来的小意温柔,而是天性中体贴式的温柔,不在你的言语中,而在不经意的举止里。还记得第一次见面,你救我后,我当时十分傲慢无礼,你虽然面露嫌弃,但担忧我受风寒,依旧拿起外衣替我擦头发。

从那时起,我就觉得你很特别,明明性子倔强,可温柔体贴又在不经意间流出。认识你愈久,这种感觉愈深,所以即使你普普通通,我依旧会心悦你,不过我肯定没有这般耐心,会直接抢回宫当媳妇儿。”

我鄙夷道:“不该是小妾么?”

当时赵旭许得是良娣,我印象深着呢!

赵旭听后,面上挂不住了,梗着脖子道:“那时我只是孩子啊,良娣已是我能许出最高的位置了。”

看着赵旭熟练狡辩的模样,我不由笑了起来,刚刚强行深情的样子,简直尬得我头皮发麻。

赵见状,也跟着笑,正要再言,门口传来一阵响动,我们顺着声音望去,原来是胭脂和李越青,两人手里还提着拎着饭菜回来了。

刚刚赵旭非要我请客吃饭,我今日起了个大早,又折腾了一上午,身体实在乏得很,一点也不想动弹,又见赵旭赖着不走,只好请胭脂跑腿到附近买些酒菜回来。

只是我没有想到李越青会与她一道,之前从宋家搬出时,忘了派人到范夫子处知会他。

“是朕遣人通知了青哥儿。”赵旭此时起身坐回原先的椅子,对我解释道。

“多谢圣上,您有心了。”赵旭倒是心细如发,我不禁对他有些刮目相看了,只是没看到与他形影不离的宋沛,心情不免有些黯然,想来他已接受我离开的事实。

今早送他出门读书时,我都没有好好与他道个别。

李越青随着胭脂走了进来,向赵旭见礼后,凑到我身侧,一边帮胭脂摆盘,一边对我笑嘻嘻道:“姑姑,别看了,我已经跟警告过沛哥了,他胆敢出现在你面前,我见一回揍一回。”

“李越青,你凭什么?”我顿时跳了起来,揪住他的耳朵,大怒道。

赵旭见势不妙,将李越青从我魔爪中救出,护在身后:“李娘子,朕以为青哥儿当断则断,做得很好。那孩子是宋珩的亲骨肉,你既然已经和宋府一刀两断,何必再自寻烦恼。”

李越青的脑袋从赵旭肩头探出,附和道:“姑姑,赵叔说得是,我们如今与宋家毫无瓜葛了,你就别瞎给人希望了。”

我呆呆望着,眼前唱双簧的两人,心中纵有满腔怒火,可也知道怀念才是我跟宋沛最合适的结局,不由颓然地跌坐在椅子上。

此时胭脂已经将酒菜全部摆好,眼前正摆着一盘红烧肉,里面和着丁状配菜,我随手拿起筷子,夹了块儿配菜,刚放入嘴里,一股遥远而熟悉的浓香在舌尖蔓延开来。

淦,这不是土豆么?

问题是我种在地里的土豆毒性未消,不能吃啊!

“胭脂,这道菜口感软糯,别有一番风味,我好像从来没吃过,可知是何菜?”我指着土豆丁,不动声色问道。

赵旭抢在胭脂之前对我道:“此乃地实,四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开始只在大周西北等苦寒之地种植,原本朕还想瞒你一段时间,不过它易生长产量大,味道又好,短短两三年便已风靡全国各地。”讲完后,跟着夹了一筷子,放入嘴中细嚼慢咽。

我早该想到徐有凰不至于如此不顾大局,原来她烧我的土豆苗之前,偷藏了几株啊,看来我白打了她一顿。

赵旭似是想起什么似的,补充道:“对了,西洋人也十分喜爱,故此朕用地实从各地西洋人处换来好些种子,比如玉米、地瓜、落花生之类的。”

好家伙,皆是高产粮油作物,有了这些,百姓多少也能活命了。如果不胡乱折腾,赵旭可以缔造一个“盛世”了,成为一代圣君指日可待。

胭脂站在我身边偷偷瞟我好几眼,一向面无表情的脸上,竟露出惊惶之色。

我对上她的目光,脸色板起,正要冲她发火,李越青往我碗里夹了好些菜,讨好道:“你别怪赵叔隐瞒,这不是怕你没了牵挂,会干出何等傻事”

我不由挑眉,瞪向李越青,难怪他今天一口一个赵叔,原来等着赵旭接锅,不过此时懒得追究他的小心思,痛心疾首道:“你们为何不早说,知道土豆可以在金门发挥多大的作用么?”

四年前就出现了,什么土豆泥、薯条可以降低多少成本啊,想到这些年的损失,我心中滴血:赵旭也就罢了,胭脂、李越青你们跟了我这么多年,怎能为了我曾经一时的发疯,让我损失这么钱!

我分别剜了李越青和胭脂两个败家子一眼,化悲愤为食欲,狠狠扒着碗里饭菜,李越青这小子太滑头了,夹得全是我爱吃的菜……

今日大起大落,身体和心理都极度疲惫,送走赵旭和郭莱后,我立刻将我们三人的房间分好,然后火急火燎地跑到厨房烧水,打算冲完澡就补个觉。

等我冲完澡,胭脂已经麻利地拾掇好床铺,我例行夸赞几句,扑到雕花大床正欲与周公约会,只是胭脂直愣愣地站在那里不动。

我叹了口气,爬起身来,将她拉到床边坐起,细细端详着这张天天见面的脸,真的长大了,甚至还因为担心我,活活拖成了“老姑娘”。怀着愧疚,我认真对她道:“胭脂,你放心,我不会寻死的。其实之所以一心种土豆,就是为了厚着脸皮在世上苟活。如今我有钱有闲,更会好好活着的,不会做出令亲者痛,仇者快的傻事。”

胭脂漆黑的瞳仁倒映着我的影子,久久不语,突然将依偎在我的肩上,低声道:“我生于青楼,本该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好在我遇见了李大人和娘子,如同日月照亮了我的人生。为了让日月永远照亮人生,我一次又一次欺骗和隐瞒娘子,直到李大人离去后,我终于体会到天塌下来的滋味,明白了娘子的痛苦。”

我听着胭脂的倾诉,摸了摸她的头顶,心中感慨,吃起李素基的醋来。

胭脂明明是我一手带大,我教她读书写字,教她做人道理,还为她攒嫁妆,李素基不过动动嘴皮子,可胭脂居然把李素基看得比我重,对他言听计从,对我撒下一个又一个谎言。

可我想到李素基笼络人心的手段,又无法再吃味儿了,我两世为人都为李素基所折服,何况她一个无父无母的小丫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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