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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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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晚睡得有些不安稳。

宋家的狗不知发了什么疯,嚎得十分厉害,中间还穿插着府中守夜人的呵斥声,我迷迷糊糊从梦中惊醒。

正担心进贼了,喧嚣声突然小了下去,只余一两声狗叫,我顿时放下心来,宋家守卫森严,若是进贼,早就闹大了。

我猜来人可能是来找宋琛的。

赵旭行事随心所欲,半夜宣宋琛进宫并非一回两回了,这一两年次数少了些,他性情喜怒无常,想折腾人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再次入睡后,我又隐约听到窗户翻动的声音,接着来人蹑手蹑脚地摸到了我的床头,途中还不小心撞到了桌子。

我想着应该是胭脂。

自我差点死去,胭脂便养成了半夜突袭我的毛病,时常来看看我还有没有气,有时还会整夜守着我,赶也赶不走,脾气倔得要命。

今夜大概也听说了宋珩将要回来的消息,担心我想不开,特地来监督我睡觉。

其实她真的想多了,为宋珩这种渣渣犯不着。

我困得要命,懒得与她解释,如同过去一般,眯着眼睛往床里面滚了滚,待听到她躺下后,摸索着给她掖了掖被角,便沉沉睡去。

我睁开眼时,天已大亮,里侧床边的雕花清晰可见。

由于昨夜连续两次惊醒,我脑子昏昏沉沉,略微睁开眼,就感到眼皮沉重,不由打了个哈欠,再度闭上了眼。

继续睡了一个时辰后,顿觉精神餍足,我情不自禁地舒展着身体,翻身转向胭脂,感受着耳边起伏的呼吸声,心中升起一股异样之感。

胭脂素来早起,无论晚上睡得多晚,第二天六点准时起床,不像我动辄赖床。

今天她怎么舍得多睡一会儿,莫非昨晚一夜未睡,守了我一整晚!

我狐疑地掀起眼皮,仅仅一眼,我登时清醒过来。

虽只看了个模糊轮廓,也知道眼前之人绝非身材苗条的胭脂,这如山岳般的身形绝对是个男子。

男子横卧于床,长发随意披散,身着白色中衣,胳膊压在枕头上,单手支着脸,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见我醒来,眼角弯弯,唇角漾出些许笑意。

我定睛一看,认出男子后,浑身打个激灵,不可置信地喊道:“大哥!”

男人嘴边的笑顿时僵住,正要开口,我上前一把捂住他的嘴,伸出脖子,做贼似的朝门的方向看了看,确认无人后,才压低声音急急道:

“大哥,绝对有人陷害我们。您是知道我的,素来专一,从来只喜欢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绝无可能将主意打到你的头上。趁无人发现,你赶快走……算了不妥,说不定外面有人等着,要不委屈一下您,到房梁上躲一躲……”

话还没说完,只听见李越青那个讨债鬼,“砰砰”砸着房门,大着嗓门:“姑姑,姑姑,姑姑别睡了,姑父回来了!”

只是他刚喊了几声,一道清朗的男声在门外响起,低声说了些什么,李越青立刻偃旗息鼓,随后门外没了动静。

来人的声音似乎是宋珩身边第一狗腿张锦。

张锦原是宋家家生子,从小跟在宋珩身边,由于其相貌堂堂,能力出众,宋家认为他是个人才,早已恢复了他良人身份,只是他依旧对宋珩忠心耿耿,宋珩在哪里,他就在哪里。

我意识到什么,猛然将手缩回,缓缓低头看向男子。

男子徐徐起身坐起,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脸,扬眉轻笑:“娘子,我回来了。”

淦,男子竟然是宋珩,他不是还有四五天才回来么,怎么提前回来了!

事后我向李越青抱怨,他翻了翻白眼,嗤笑:“动动脑子也知道姑父不可能过四五天才回来,哪有提前好几天张灯结彩的。”

他见我捏紧了拳头,自知失言,飞快地祸水东引:“肯定是宋老爷为了稳住你,故意说错归期。若你知道姑父今日归家,你很可能昨晚就偷跑了,他到时不好跟姑父交代。

若是告诉你姑父四五日之后回来,你至少得谋划一宿,毕竟你还有这么多物件在宋府,料定你舍不得丢下。等姑父回来后,你即便跑,那也与他无干了。”

此刻我失神地望着宋珩,久久没有从冲击中回过神儿,直到他动手动脚,我才反应过来,不禁热血上头,习惯性地报以老拳。

宋珩神色不变,轻而易举地接住了我拳头,反客为主将我困在床上,还不能挣扎,否则就像我主动投怀送抱一样。

这真的不是宋琛么,宋珩的身手什么时候这般高明了,还是那个挨打只会抱头的柔弱书生么?

还记得第一次和他见面时,我们遇到了两个新手强盗。

其中有个强盗瞧中了宋珩的美貌,对他毛手毛脚,宋珩反抗无果,忍无可忍,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匕首。

我以为他要和强盗拼命,结果他抵着自己脖子,对着强盗视死如归道:再无礼,我就死给你看!

最后还是靠我行走江湖的“三步倒”,迷晕了强盗,宋珩才免于辣手摧草。

自那以后,宋珩的柔弱形象深入我心,一直把他当成一个易碎的花瓶,除了林思苑给他添儿子那次失了手,平时揍他一直拿捏着分寸,生怕不小心将他打坏了……

莫非宋珩被我打出了心理阴影,过去五年里苦练身手,意图一雪前恨?若是他打我一顿就肯与我和离的话,倒也不是不可以让他出出气……

正胡思乱想间,宋珩像是看穿我心中所想,轻描淡写道:“当年我曾和大哥一起习武,岳父就曾夸我天分高。只是大哥向来心高气傲,读书已经压过他一头了,拳脚上不好再胜他一筹。”

我闻言愣了愣,心道:“难怪!“

宋琛曾无意中感慨他处处不如弟弟宋珩,我为了讨好他,上赶着拍马屁:“天生我材必有用,宋珩功夫上就不如大哥啊。”

原来马屁拍到马腿上,怪不得宋琛当时脸色奇异,神情悻悻。

正懊恼间,宋珩的声音幽幽在耳旁响起,“说到大哥,娘子刚刚说的是,大哥跟在圣上身边,习惯了早出晚归,日夜颠倒的生活,昨夜见他确实憔悴得很。”

我听着不对味儿,好端端地扯宋琛做甚,莫非刚刚将他误认成宋琛,以为我对宋琛心怀不轨?

想到这里,我不禁怒火中烧,鄙视地看向他:以为人人都跟他宋珩似的,专挑亲戚下手!

宋珩见状,唇角微翘,继续道:“新安县虽天气炎热,日头毒辣,可为夫素来在府衙办公,甚少外出,面色还养白了些。”

说着他的神情竟逐渐腼腆起来:“众人皆常言为夫看起来像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想来以我这副姿容还可以博得娘子欢心。”

我:“……”

我瞄了宋珩一眼,不知他是如何做到面不改色自吹自擂的。

宋珩的样子与我记忆中有了很大不同。

五年前,宋珩虽长身玉立却略显单薄,面上还残留一丝他那个年龄罕见的少年感。

如今的宋珩已完全褪去了毛头小子的青涩,棱角较之以往分明许多,肩膀也宽阔了几分,加之官场多年历练的缘故,眉宇间多了几分类似宋琛的沉静威严。

以前他们两兄弟只是形似,如今还神似起来,以往一眼便可分辨出来,现在恐怕得多瞅两眼才行。

若早知道二人长相殊途同归,还不如嫁给宋琛,人家好歹有权有势!

我怕激怒宋珩,忍着翻白眼的冲动,没有嘲笑出声。

哪知宋珩见我不言,似乎受到了鼓舞,脸越凑越近,温热的气息喷在我的耳边,鸡皮疙瘩顿起。

我心中一慌,避之不及地撇过脸,将方才所想脱口而出,“宋珩五年未见,你怎么长成这副尊容的,简直跟大哥没有什么区别了。”

宋珩跟我夫妻一场,自然听明白了我的言外之意,微微抬头,眸色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笑眯眯道:“娘子放心,为夫容颜不曾如大哥般消减,只是心念娘子,一路快马加鞭,舟车劳顿,所以看上去不似以往容光焕发,待为夫将养几日,定可恢复如前,包娘子满意。”

怎么说的我好像色中恶鬼,还是那种嫌弃妻子年老色衰的渣男!

我忿忿不平,可想到我的专一言论,不由语塞,轻咳两声,左顾言它:“看不出来宋大人文武双全,感谢您以前手下留情了。”

宋珩闷笑:“娘子这话错了,为夫哪里舍得对你动手。”

我瞥了眼宋珩越来越不安分的手,气沉丹田,大喝道:“爪子拿开!”

宋珩置若罔闻,一边儿在我身上捏来捏去,一边儿自言自语道:“比以前胖了。”

我气急,手脚却施展不开,突然想到了什么,作势用头撞他的左眼。

宋珩果然条件反射性伸手挡住眼睛,一瞬间放松了对我的压制,我趁机一把掀翻宋珩,跳到床下,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

“宋珩我告诉你,少在这里耍流氓,要不是借你家躲仇人,我早就跑了。至于你,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宋珩养气功夫极好,跟个泥人似的,我说得都这么难听了,他也不发火,目光灼灼地盯着我:“大哥说娘子脾气收敛许多,依为夫看,一点儿也没变,还是当年的暴脾气嘛。”

我彻底无语,懒得再听他骚言骚语,直接从床底摸出一把大刀,架在他脖子上,恶狠狠道:“姓宋的,收起你那些恶心的言辞,我告诉你,赶紧把休书写给我,不然姑奶奶就砍死你,同归于尽!”

大概太激动的缘故,我手上没个轻重,刀刃在宋珩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线,顿时鲜血沿着刀刃一滴滴地落在他雪白的中衣上,晕染成一朵朵血花。

宋珩像是感觉不到痛似的,气定神闲地靠在床栏,“娘子,当真如此狠心?”

看着脖子淌血的宋珩,我恍惚起来,彷佛回了五年前,急怒攻心的我将碗摔在宋珩的头上,血流得比今日还多。

过去与现实交叠,我的手抑制不住地颤动起来,有那么一瞬间想要将刀扔出去。

最终还是忍住了,我和宋珩始终要有个了断的。

我别开眼睛,不去看宋珩的伤口,稳住握着刀的手,硬起心肠:“你写是不写?”

宋珩眼角扫了一眼脖子上的刀,便收回视线,“不写,为夫知道娘子心中有气,若砍我一刀,能令娘子消气的话,娘子请便!”

看着宋珩这副油盐不进,断定我不会真的伤他的模样,我气的咬牙,心底的无名怒火再次熊熊燃起,冒出一股砍死他,再自杀的冲动!

李越青虽不争气,但好歹也快成年了,勉强可以顶得起门户了,我就要享福了,不能为了宋珩这厮,再赔上我的下半辈子。

于是我抽回了刀。

宋珩像个胜利的孩子一样,得意笑笑,不过很快他笑不出来了,因为我把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宋珩开始还试图抢刀,见我也把脖子割出一条口子后,立刻怂了,双手举起:“素娥,你冷静一下,千万不要伤着自己,我知道你不想见我,我马上滚。”

都到这地步了,宋珩不提休书一事儿,竟想蒙混过关,我气得要砍他,可还未来得及抓住他,人就跑得没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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