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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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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您今天特意招小的来,是为了安慰小的受伤的心灵呢,没想到原来是催更的。”我忿忿道。

这个女人惯会压榨人,老资本家了!

“你还好意思说,你知道你多少天没更新了吗,现在读者天天写信来烦我们书局!”宁慈比我更生气,不等我反驳,又补上一刀:“再说,我今天是来看你笑话的,可不是来安慰你的!”

我:“……”

真怀念当年那个假模假样的宁慈,现在这个直接得让人受不了。不过我拿她是毫无办法的,谁让她现在是我东家呢!

宁慈之所以成为我的东家,还得从王氏扔给了我一本《金刚经》和一大堆纸墨笔砚后,将我禁足佛堂反省说起。

我当时自然不肯抄什么《金刚经》,每日闲的无聊,天天摸鱼。

摸鱼非指偷懒,是真的摸鱼,。

王氏发了狠地整治我,天天稀粥咸菜,嘴里淡得出鸟。

刚好佛堂前的池子里,有一群锦鲤,是王氏高价从大昭寺求来的。

大概过惯了饭来张口的日子,这群锦鲤憨傻得要命,倒点稀饭就成群结队地扑过来了,一抓一个准。

其实锦鲤味道不太好,但为了油水儿,我还是勉为其难地吃了三个月。

我摸得正欢时,胭脂突然跑来告诉我,教习先生又反映李越青在课堂上偷看话本,带坏学堂风气。

这件事我早有耳闻。

为此,我揍了李越青无数次。

可他跟李素基一个德行,屡教不改。

最后实在没辙了,我琢磨了出了个损招。

我舔着脸跟李越青一块上课,结果第一天便在课堂上睡了个香甜的午觉,从此以后再也没立场说他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我还是懂的,但也不能放任李越青不读书吧。

绞尽脑汁一段时间后,决定以毒攻毒!

李越青不是爱看话本么,我决定从此处入手。

在前世我看过一部另类的历史读物,以幽默八卦的表现手法重现了历史文字,趣味性很足,十分地引人入胜。我觉得自己可以借助这种手法,编本历史读物,借此来提高李越青的兴趣。

禁足期间除了摸鱼,无事可干,刚好可以实施我的想法,让胭脂偷偷送来了一套历史书籍,开始了我的创作大业。

没想到李越青出乎意料的喜欢,被我抓住了把柄,并以此要挟他认真读书。

虽然李越青上课不再摸鱼,可他的学业依旧烂得令我心梗,用教习先生的话来说,这孩子在读书方面缺根弦。

李越青的学业我是不指望了,而我却在创作方面,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即使王氏解了我的足禁,我依然大多时候就呆在后院里写东西。

当然我是写不出什么高深东西的,基本是话本。

本来仅是自娱自乐,宁慈无意间看到了我的话本,觉得有些潜力,将其拿到她的私人书局里出版连载。

自宋家严禁我行医后,我干脆全职写话本了。

我的第一个话本叫《双面客》,写得是一名捕快被无缘无故地卷入了多起残忍的凶杀案,他和女主一起苦苦追查凶手,最后才发现原来自己就是真凶的故事。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精神分裂者的故事。

可能这类故事少见,《双面客》一炮而红,最后因情节过于血腥暴力且有多种可实施的犯罪手法,成了**。

虽然成了**,我还是小赚一笔。

在金钱的激励之下,我又开了另一本传奇。

这次是恐怖灵异传奇。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省去了血腥的犯罪手法,只是反转众多,结局往往出乎意料。

可能是上天见我实在太倒霉,亦或者是上天给你关了一扇门,必然会给你一扇窗。

总之我的恐怖话本又红了,收入不菲,比行医强多了。

在银子的鼓舞下,我趁热打铁,一鼓作气写了好几部恐怖话本,类型从悬疑、灵异、冒险……还开辟了搞笑、温馨、爱情等品种。

此后读者群更大了,本来我的话本只有老爷们爱看,现在听说很多闺阁女子也爱看……

经过四年的耕耘,我成了恐怖话本的标杆儿人物,宁慈的私人书局也因此赚的盆满钵满。

因我过于疲懒,挡了宁慈的挣钱大业,她化身黄世仁隔三差五跑来催稿,不榨干我最后一丝潜力誓不罢休。

瞄了眼宁慈硬起的拳头,我认命地从床头摸出一摞攒好的稿子递给她。

宁慈眉开眼笑地接过,大模大样地翻着稿子,估计见稿子颇厚,满意点头:“看来最近没有偷懒,这次写的不少嘛!”

我叹了口气:“你省着点印吧,我近来要和宋珩掰扯和离之事,今后不一定有空写……”

话还没说完,一阵敲门声响起,不待我开口,门外之人便道:“娘子,大奶奶吩咐厨房做了些夜宵送来,你们现在吃么?”

难为徐有凰还惦记着我,我正好有些饿了。

开门后,一位年纪约莫二十上下,容色过人的女孩提着食盒走了进来,手脚麻利地将碗碟取出摆好。

宁慈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我还没动筷,她已经吃上了,一面吃,一面点评:“宋家祖上不愧是开酒楼的,味道着实不错。你跟宋珩和离后,肯定蹭不上他家的饭菜了……”

好歹相识一场,为了好菜,便要将我卖了!

我一口闷气堵在心口,执起筷子轻敲她的手背,“你可以去快活楼吃!”

宁慈赶忙缩手,嘴里不停,含糊道:“我的银子就是洒到地上,也不给宋家赚。”

我忘了提,孟青平的贵妾名叫林思薇,是林思苑的庶妹。

林家自大雍起便是江南大族,清流世家,文坛魁首,因私通叛军,遭先帝下旨抄家灭族,男丁全部斩首,女子尽数充入教坊司。

林家虽也不复存在,可与宋家乃多代姻亲关系。

恨屋及乌,宁慈来了宋家,时不时上演一出“端碗吃饭,放筷骂娘”的戏码。

懒得与她插科打诨,我转头向一旁布菜的美貌女孩问道:“胭脂,这么晚了,怎么还没休息,饿了没有,坐下一块儿吃。”

胭脂摇头拒绝,“娘子不必管我,我吃过了,现在不饿。”

说完,便恭敬地站在一边。

因着身份的缘故,除了李越青和宋沛,胭脂在任何人面前都对我素来恭敬有加,不肯逾越一步。

我拿她没有办法,只好道:“天色不早了,你早点歇息,不用管我们了。”

胭脂黑白分明的眼睛盯了我须臾,然后点头应是,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待胭脂的背影消失在门后,宁慈举着筷子,对我道:“胭脂这模样儿、身段儿京城难寻啊。你打算留她到什么时候啊,她今年二十三了吧,本就老大不小了,再拖下去可真嫁不去了。”

提起此事,我也是一阵头疼。

胭脂五岁的时候就被李素基送来我身边,至今已有十八年了。

她固执不嫁,我能拿她怎么办,只能养着呗。何况她挣钱的本事不比我差,有单身的底气!

以前不解为何有父母会花式催女儿结婚,现在我算是体会到大龄剩女父母的辛酸了,若是胭脂肯嫁,我绝不要彩礼,倒贴都行!

说起胭脂,她来到我身边其实是个乌龙事件。

当年我跟李素基奉老娘之命,跑去丽春院,将应酬的老爹给拎回来。

恰巧,遇到正在挨骂的胭脂,我见她缩成小小一团,心生不忍,制止了凶神恶煞的老鸨。

而胭脂当即抱住我的腰,你是仙女吗?你生得这样美,人又好,肯定是娘口中的仙女。

那时我一身男装,年纪也不过十岁,圆滚滚的,实在当不起漂亮二字。

我以为胭脂在此处受了不少磋磨,小小年纪便学会辨人眼色,讨好他人,心中一酸,将她抱在怀中,逗她:“小丫头,你真会说话,你怎么看出我是姐姐的?”

胭脂瞪着漆黑的瞳仁,直直地盯着我:“姐姐,我说的是实话。”

看着她认真的表情,我顿时心中一动,升起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紧张地问道:“那你说说,我怎么个美法儿?”

胭脂想了想,指着楼内舞台之上的花魁道:“比她好看多了。”

那花魁长得算不上万里挑一,千里挑一还是绰绰有余的。

说我比花魁好看,真真是睁眼说瞎话了,连老鸨当时都在一旁以微不可查的声音嘀咕:臭丫头,平时跟个锯嘴葫芦似的,遇见了贵人,马屁拍得比老娘还离谱……

“真会说话,刚好素娥还差一个贴身小丫头,这孩子我要了!”前方的李素基见状,折返回来,揪了揪胭脂的耳朵,乐呵呵地评价道:“年纪虽小了点儿,不过瞧着还算机灵,是个可造之材。”

我正有此意,顺水推舟同意了。

当时心里有鬼的我,忽略了老鸨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并非这个世界之人。

只是不知怎的,死后竟成了将军府的大姑娘李素娥。

有了这段离奇经历,胭脂能看到“我”,我也就不奇怪了,只当胭脂跟我一样身怀异术,直到跟胭脂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才发现自己受到了深深的欺骗。

胭脂真正的“异术”是:谁对她好,谁就是美女。

厨房里的胖大妈,每天多给她一个包子,在胭脂眼中都显得婀娜多姿,楚楚动人。

更令我郁闷的是,胭脂长了副美人胚子的脸,却天生面瘫,还是个木头性格,说话永远在一个调子上。

那日胭脂再一次将《二泉映月》拉成了鸭子临死前的哀嚎。

老鸨忍无可忍,将其一顿痛骂,难怪李素基将胭脂买下时,老鸨一副脱手了赔钱货的兴庆模样……

可李素基出乎意料地欣赏胭脂,认为她性情沉稳,遇事不惊,今后定可以成为我的左膀右臂,因此待胭脂极好,就快赶上自己的刚出生的儿子李越青了。

我不禁怀疑胭脂的母亲与李素基有不可告人的关系,可随着胭脂渐渐张开的精细模样,我就知道不大可能。

因为老爹的基因实在太强大了,孩子的娘即使再美,他的直系后辈们没一个能成功地逃脱他的模子。

李素基父子和我皆相貌平平,草原上的那群亦是如此。

我和宁慈吃完后,餍足地躺在椅子上消食,正在争论谁收拾碗筷时,有婆子过来通传,说孟青平到访,要接宁慈回府。

宁慈骂咧咧地起身,轻车熟路地将碗筷收进食盒,拎在手上,离开之前指着墙边儿的一只大木箱:“这是本月读者给你写的信,你有空儿就看看吧!”

宁慈走后,我的精气神儿就像被扎破的气球,一下子就瘪了下去。

躺在在床上,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虫鸣声,我久违地失眠起来,明明身体疲惫不堪,可形形色色的人物控制不住地从脑海中交替闪过,甚至还出现了赵旭那张猪头脸,各种情绪在心中不断翻滚,精神反而更加亢奋。

为了避免胡思乱想到天明,我从床上爬了起来,点上灯,打开了墙角的箱子,拆起读者的信,看着那些温暖的话语,我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

突然一封红色信封映入眼帘,上面张牙舞爪地写着无忧散客亲启六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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