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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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王珍晚膳之后带着纳姆在院子里散步消食,走着走着想起一事,便漫步来到王妃马兰珠的院子。
马兰珠正在喝茶,见到王珍来了,有些惊奇,这位准侧妃平日里可是很少前来走动的。
王珍虽然少来走动,但也不是难以相处的人,王妃又是素有贤名的,两人叙了一会家常,又说了些女子间的琐事,还有衣裳首饰什么的。
突然,王珍笑着指着马兰珠腕上的玛瑙手镯道:“这个手镯真漂亮。”
殷红的玛瑙串成的手镯,一颗颗的却不是珠子形状,而是被精巧的手工雕琢成五瓣梅花,一颗颗梅花之间,还串着翡翠制成的小叶藤蔓,颜色通透,造型别致,质地也是上乘。
只是马兰珠却下意识的别过手去,面上堆笑的说:“也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
“虽不稀罕,但看它的形态,也知是不落俗的,怎么平日很少见王妃戴过呢。”
这串玛瑙手镯马兰珠很是珍爱,平日也很少戴在手上,如上次的丹东盛会就没有戴,反倒平日在家的时候才略戴戴,就像是怕被别人看见一般。
这串镯子,王珍倒见马兰珠带过一次,也是在王府里与马兰珠匆匆打过一个照面的时候,因为样子独特,所以留心了一下。
难怪昨天见那摊子上的红玛瑙手串会觉得眼熟,又怎么都想不起来。
摊子上的当然没有马兰珠腕上的好,不过是以玛瑙粗鄙的雕了花型,然后配上绿色的石头珠子罢了,只是这红绿相间的趣味,倒有几分相似。
“看到这个镯子,倒让我想起大祭司大人昨日在摊子上看的那串了。“王珍笑道。
“哦?”马兰珠垂目,端了杯子抿了以后茶水,然后端庄的拿帕子擦拭了一下嘴巴。
“我昨日去苏记布庄作了几件衣裳,回来的时候看到大祭司大人在买镯子,觉得有些有趣,一个大男人家的买女儿家的物件,莫不是送给心上人?在那串与王妃手上的倒有些相通的意思呢,原来你们家的都喜欢这样的物件啊。”王珍笑道,面上看不出什么特别的神色。
马兰珠身子略是一顿,马上又恢复淡然,抬起头来打量王珍,见她神情自然,面色和善,便笑道:“妹妹看得倒是仔细,堂兄...若是有心上人,也很正常呀。”
王珍闻言,拉住马兰珠的手,神情真挚道:“王妃有所不知,当日我摔断了腿,若不是大祭司出手,我早就成了瘸子了,故此我十分感激大祭司。”顿了顿,又道:
“自我进门后,围绕在我身边的风波不断,惟有王妃最为贤良,对我也最为和善关怀,不因我是异族而歧视,我知道古玛蓝的两兄妹都是好人,也是值得让人相信,我有心仰慕王妃,想与王妃结交,王妃可嫌弃?”
马兰珠自是不会说嫌弃的话,于是王珍又提出以大政的风俗,互换金簪,以示两人结交之情。
于是马兰珠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和王珍换了头上的金簪。
王珍告辞后,回到屋里,捻着那金簪微笑。
起先她去找马兰珠,就是想确定一下那串手镯,如今花言巧语得了个簪子,现下虽然用处不大,可以后...谁知道呢...
这簪子虽然不是很珍贵,却是是马兰珠常戴,假若以后又什么事情,拿到马祜刺跟前...
第二天,王珍戴着马兰珠的金簪在府里溜达了一圈,府里就有人开始说,珍夫人已经得到了王妃的认可,珍夫人已经是王妃那边的人了呢。于是府里到王珍跟前殷勤示好的人就更多了,不住的有人说,珍夫人温柔和气,是个难得的好主子呢,跟着这样的主子是福气,若是府里有有身孕的小嫂子,一定得多来看看珍夫人,保不住孩子就能长得漂亮,脾气也会很好。
王珍闻言笑道,这话说过了,不过我却是不是气量窄小,捻酸吃醋,心思歹毒的人。说着,还发了几个铜子,打赏了底下的人。
大家都知道珍夫人说的是搬了院子的那个,虽然离得亲王的书房近又如何,但凡是亲王不想见一个人,就是站在书房门口,亲王也有办法让两不相见。
乌克拉珠自丹东盛会回来,铁尔罕心厌她,因此更加冷落,得了这些话,心里恨得跟什么似的,连带着记恨起马兰珠来,从此与马兰珠产生了隔阂,同时也更加的孤立无援。
后几天,王珍又上街买了一些花草的种子,日子清闲,准备在院子里开个花圃打发时间。
大域的气候和土质有些草本不容易生长,她略一想,便回头支使丫鬟仆妇在院子里搭了个矮矮的小帐篷,外面还覆上一层牛皮,里面设了一个小炉子,炉子上接了一个长长的烟囱通向屋顶外,这样等到天气冷的时候,可以给帐篷里升温,把不耐寒的草木搬到里面,权可当做温室来用。
帐篷不大,炉子也不大,花费不了多少燃料,对于王府来说,这点开支还损失得起。
于是王珍又设计了一种长方形的“花盆”,用低价的陶器来做,比一般的花盆长些又深些,底下还按了轮子,把草木种在里面移动也很方便。
可是土质的问题怎么解决?她想应该跟酸碱性有关吧,好像以前听说往土里撒石灰啊香灰啊什么的可以,可是她实在是不懂,索性用了个最笨的办法,缠着铁尔罕叫他给自己运一些别处的土来,连做“花盆”的差事也交给了他,铁尔罕一向惯着她,就成全了她的突发奇想,有什么打发时间,总比老想着往外面跑跟什么人喝茶聊天来的好。
如此大动干戈只为了种花打发时间?这种话也就是拿到台面上说的,王珍学的一身本事,除了怎么勾引男人提防女人之外,只有一样拿得出手,便是辨识草木的药性,另外还学了一点制药,救人的药是没学会怎么配制,□□、迷药、和□□却是拿手,当初放倒纳姆的迷药可是她自己配制的,那药效、分量、精准度使得那是...连纳姆醒来都没发现自己中了招。
她想想,其实我也是很有天分的吧。
可是春、迷、毒...好像有些不良的倾向诶...有些纠结啊...
这边温室小花圃的事项还在进行,王府就张灯结彩宴请八方来客,给王珍举行侧妃之礼。
王珍这个侧妃与别家的侧妃又有不同,别家的王爷立的侧妃,名分是在婚前定下的,行的就是规格稍差正妃一点点的婚礼,但她已经是铁尔罕的姬妾,又没有娘家,像她这样的侧妃是很少见的,可是铁尔罕非要给她正个名分,这有些让王珍受宠若惊,总觉得铁尔罕对她好太过了。
不是她对自己信不足,而是就算再宠爱她,关着门宠爱就可以了,也犯不着在众人面前大张旗鼓呀,好像在表示在宣示什么一样。
他又不是那种浪漫冲动的毛头小子,王珍也不是天真感性的小丫头,别说叫她感动了,总在心里不住的思索,这人有那么喜欢我吗?他是这种人吗?不至于吧...
不管怎么说,这场仪式里铁尔罕不是新郎,王珍也不是新娘,他们行的也不是婚礼。
王珍穿着喜庆的红衣,头上却没有带任何发饰,头发全都盘了起来,当然也不会有盖什么红盖头,她顺从的被人牵进大厅,大厅里也是热闹非凡,张灯结彩,设了礼堂,还有喧闹的锣鼓声。
铁尔罕也是一身暗红色的袍子穿在身上,面上还带着笑意。
王珍煞那间好像有恍惚,觉得自己好像是个正待行礼的新娘,而新郎正在等自己。
可是一步步上前,看清铁尔罕的面容后,那阵恍惚就消失了。
她在铁尔罕面前站住,行了一个礼,却没有起身,维持着半蹲的状态。铁尔罕从旁边的随从那里,取来一个三彩风华冠,给王珍戴上,然后拉王珍起来。
一般只有正妃才有资格戴三彩风华冠,但是六亲王家的规格高,正妃戴的是五彩的,那么侧妃戴三彩的也就不冲撞了正妃了。
这时候有丫鬟端来一个盘子,里面有一个酒壶,两个酒杯。
铁尔罕满上,递一杯给王珍,突然,王珍听到有人在唱歌。
看过去,原来满室宾客全都坐着在,只有一个人站了起来,他就是唱歌的人——马祜刺。
马祜刺神情庄重,歌声质朴,用的也是大域古语,王珍听不全懂。
铁尔罕小声告诉她这唱的是一段大域的古代传说,也是大域的源头。
传说大域的祖先是狼神之子,与月神之女相爱,为了得到月神的允许,克服重重困难,打败十二头凶猛异常的恶兽,到天神之山上采集圣莲之露献给月神,月神十分感动,便应允他们结合,并许诺将永远守护他们的子孙,从此狼神之子就带着月神之女一起幸福的生活在草原之上,并生下许许多多强壮的后代。
身为大祭司的马祜刺,在此时吟唱这歌,既可以说是祝福,又是拿他们比作狼神之子和月神之女一样来赞美。
歌声一结束,铁尔罕便酒杯里的酒洒在地上,王珍也学他如此。
一共洒了三杯,分别代表祭天、祭地、祭祖先。
然后马祜刺也端着酒杯走到他们跟前,然后把酒双手举过头顶,对着他们依旧是用古语念念有词,然后转身,对着众人又是一通。
王珍前几日就了解了仪式的具体内容,所以大约知道马祜刺必然会说,昨日夜观天象,神明有示,此女是六亲王命定的侧妃云云。
借神明之口,有很多时候别人都不好再说什么,这是铁尔罕一贯的招数,与马祜刺狼狈为奸久矣。
马祜刺说完一口饮尽酒杯里的酒。
宾客们也一起举杯同饮,最后马祜刺终于说了一句王珍听得懂的话——“礼成。”
铁尔罕给王珍又倒了一杯酒,笑道:“方才他们是祝贺你成为侧妃,酒也是为你喝的,你应当回敬一杯,以谢大家。”
王珍接过,笑着颔首之谢,一饮而尽。
同时在场宾客们开始欢呼起来,接下来的酒席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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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尔罕大醉了一场,第二日日上三竿才醒来,醒来之后躺在床上沉思。
王珍起来得早,没什么事就拿着针线预备绣一双金鱼香囊袋子,也没注意到铁尔罕醒了。
“你在绣什么?”铁尔罕道,方才他已经观察了她许久。
王珍闻言抬头,笑道:“我想绣个香囊玩呢。赶明儿到街上买点香料装进去,戴身上走哪儿都香喷喷的。”
“哦...我马上要出趟远门,嗯...这段时间你不要出去了,外面有点乱,你要什么就让罗素他们去买。”铁尔罕说道,又从衣服里摸出一个小扳指给王珍看。
“这个扳指上有我的印章,你要采买什么定然要用钱,我不在的时候就拿这个到账房去支钱吧。”说着,把扳指放在了枕头下面。
“你有什么事吗?”王珍问。
“没什么重要的,一些琐事,记得,我回来之前你不要出门。”铁尔罕言辞有些闪烁。
王珍也是知情识趣的,见这样子知道定然有什么是他不想说的,也就没有再追问。
铁尔罕一扫前几日的忙碌,在王珍的院子里厮混了一天,缠绵之极,第二天天不亮就离开了王府。
王珍在院子里的大树阴下坐着,纳姆给她剥瓜子儿,她见皮棚子温室已搭好,“大花盆子”也送来了,土也运过来了,便指挥着下人把土装进“大花盆子”里,放在什么地方,把哪块地给挖个土方块出来,然后填进运来的土,再如何撒种子,施肥料。
有钱人的好处,在于做什么都不用自己动手,喝着茶,嗑着瓜子,指挥指挥别人就行了。
眼看忙出头绪,王珍眼睛就瞟到纳姆的身上,调笑道:“我的好纳姆...”抓了一把瓜子仁喂到嘴里。
“...你这么贴心,离了你我可如何活呀...我都不舍得把你嫁出去了。”
纳姆身子一僵,道:“我可哪里都不去,千万别把我嫁人了,我情愿跟您一辈子。”那神情,倒是一万个认真。
王珍想,纳姆定然是看了她母亲的前车之鉴,所以才如此,便道:“女子大了,自然不中留,到了你看别人对眼的时候,只怕你还求我把你嫁了呢,你放心,我也不会随便把你配给别人,定要你喜欢的,要是没有喜欢的,我再养你也无妨...你去我房间里,把柜子上面的红木盒子打开,下面那层里面有个荷包,你将里面的东西取出来给我。”
纳姆依言而去,一盏茶的功夫,就红着眼睛跑回来了,手里攥着一个金项链。
“这项链...”纳姆拿着项链,激动的不知该说什么好。
相比而言,王珍笑得云淡风轻,道:“我落水的那次,你为了找王爷来救我,赔掉了一根项链,你怎么不告诉我?我见你这几日老是往外面跑,神情也很恍惚,怕你有什么事,昨天就差罕莫跟着你,才知道你这几天一直在王宫墙外晃荡。”
原来上次纳姆贿赂了守门侍卫的项链,是她娘亲的遗物,其实并不是很值钱,但对她而言非常珍贵,她一直惦念着这事,后来得了王珍的赏赐,便去赎回项链,谁知那侍卫不肯给她,几次三番找他说情哀求也没用,前几天再去找他的时候,他竟然说送人了,急得她这几日下午趁王珍午睡后,便溜出门去找那名侍卫说道。
其实那侍卫是看纳姆宝贝这项链,便故意不给,想要纳姆出更多的钱财,只是纳姆一介侍女,所得有限,哪里拿得出更多的钱财。
王珍知道后,便拿了体己,着罕莫去拿回了项链,那人见来的是六王府的侍卫,又自称是侧妃身边的人,也不敢要钱,就把项链交了出来。
纳姆千恩万谢,终于拿回了项链,差点哭出来了,毕竟是她母亲的遗物。
王珍见纳姆如此在乎这东西,却还是当初危机时刻不惜拿出来救王珍一命,心里非常感动,她往日对纳姆三分真情,七分作态,如今全是真心实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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