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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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哥就不说了,不敢随意诽谤揣测。可他二哥,这也太不地道了。这么大的事情也不透个口风,害得他们什么也没准备,他还以为他哥只是对那个顾姚念念不忘,找了个替补的,没成想,不光孩子生下来了,还被带回了叶宅,更重要的是老爷子的心头肉。
接收到自己爷爷的信号,瞟向主位的叶老爷子,那个慈眉善目呦,恨不得把眼睛焊在小公主的身上。这不,一眨眼的功夫,圈着小娃娃在他怀里拽他那白花花的胡子。老虎屁股还是摸得的,主要还得看是谁摸!
“这你们可是冤枉我了,我这不是想着这段时间冷落你们哥几个了吗?就准备了饭菜招待你们,也算是赔罪了。”
“呦呦呦,快打住吧,你可别在这拉仇恨了啊。”
“就是,你不说话,我们还没这么生气呢,你这一开口,可满满都是炫耀的口气呀。”
都说是隔辈亲,这隔了两辈的重孙女,那可是当祖宗供起来的。这不光是在叶家独一份,就是在他们整个圈子里也是没有过的,都说赢在起跑线,他家的小公主这是一出生就在金字塔顶端了呀。
在座的都是跟叶家关系极好的,大大小小十几口人,围坐在一张大圆桌上,好不热闹。
老爷子多少是有些迷信的,追求好的寓意,好兆头,放弃了日常的公主裙装扮,早早地就让人量身定做了红色衣裙给备着,就是为了给孩子办个红红火火的周岁宴。
叶绾嫣今天穿着一身红色的绸缎红袄,白色的毛领,衬的五官愈加的精致可爱。胸前挂着黄金的长命锁,这些不识货的小辈可能觉得小小的一坨很 平常,不大气,可是他们几个老人打眼一看就知道这锁的来历.
那是叶老爷子当年做生意赚的第一桶金,就用它打了锁子,那笔钱可是他九死一生赚下的,非常有纪念意义。
看着女儿脖颈间的那块锁,叶寒修也是一愣,儿时的相册里,自己也曾佩戴过得,如今到了女儿身上,他不知道锁子的具体缘由,但应该是挺重要的,他的二伯母曾因为这个还和爷爷闹过,就因为给了大方的长子嫡孙而没有给他们二房。
“别丢下我。。。”她就那样在那里待了一夜,哭累了就睡,醒来继续哭。
直到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生咽着唾液,咬咬嘴唇,跪直了身体,重重给家人磕了三个响头,抓几把土盖在土堆最上面,决绝的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爸妈,哥哥,我会好好的,你们在那边好好的。”
高中三年,她从不敢停下,不停的学习,将她唯一的底牌发挥的淋漓尽致,除了发奋学习,她没有别的选择。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高考前,被保送到了H大。三年间,她没回去过,害怕想起那些痛苦的事,只是,每每过年过节,她都会悄悄溜出去,找个僻静的地方给家人烧些纸钱,说说话,朝着家里的地方磕几个头。
大学四年,半工半读的她,一个偶然的机会开始尝试写作,把积压在心里不能说的话,以文字的形式编辑成文,发在网络上,赚了第一桶金。从那以后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乃至于以后的很多年都一次为生。
那么多年,不敢交朋友,不愿与人沟通,就连大学所选的专业都是冷门的生物工程专业。寥寥无几,为数不多的学生里面就有她的闺蜜莫然,两人相识是因为,各自是老套俗气的三角恋的主角,当然,苏意晚是莫然假想出来的小三,就因为跟她男朋友说过一句话,就无辜躺枪了。
她是她的闺蜜也是她忠实的书粉,更是因为高考分数不够托关系报考生物工程的学渣。
“晚晚,你书写的咋样了,我急切的想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在一起呀,女主到底有没有原谅男主呀。”巴拉巴拉的一大堆,妄图走后门让闺蜜给她剧透。
“急什么呀,不得慢慢来吗,再说,你提前知道多没意思呀,还是和大家一样,等着吧。”小丫头哪哪都好,就是急性子,毛毛躁躁。
头也不抬的专注于码字,由于读者较多,编辑要求现在加更,每天一万字,搞晚上都休息不好,天天盯着黑眼圈被蓦然嘲笑。
“我可是费了好大劲才让刘安好同意换宿舍的,连这点特权还没有吗?”
那个女孩比她还古怪,特别敏感,晚上九点以后就不让有一丁点动静了,还每次看见苏意晚都对她冷哼一声,弄得人心里发毛。更别说,熬夜开灯码字了,只能去图书馆凑活一天又一天,只是每天凌晨两三点回来,她也害怕。就偶然间跟莫然抱怨了一句,没想到她也太给力了,直接把自己换到了这里,这下两人可以天天24小时黏在一起了。
“好了,知道你劳苦功高,我等下告诉你吧,这会灵感正盛,不敢打扰。”扭头给了莫然一个大大的笑脸,算是安抚。
“嗯嗯,这才乖。”
收了电脑,舒展着僵硬的身体才发现,那人已经睡着了。简单的洗漱过后,轻手轻脚关了灯,爬上床睡觉了。
拳击是一项集智慧、力量、毅力、与一体的竞技运动,以其震慑的血腥场面、刺激着观众的眼球,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的攻守转换、激烈的身体碰撞,最能激起观众的感官共鸣。
佛说,心外无物,是舍是求,只于你一念间。或许,急于追求最后把自己弄得身心疲惫,或许攻于心计最终把自己弄得世俗平庸
“和黑娃双双抱头痛哭,即便是在空旷的雪地里,声音还是传播了好远,惊在萧条大树上的弹跳着的松鼠和地洞里冬眠的刺猬。命运的不公,造化弄人,是这人世间的丑恶把他们从内心懵懂纯良的人硬生生变成了恶魔,哪有什么善与恶,正与邪,万般无奈都只是为了活着,不被欺侮的自在的活着。”
秀和黑娃是故事里的主人公,一个16岁的女孩在家人强硬的态度下嫁给了乡里有名的恶霸儿子,就为了500块钱。单是恶人也就算了,那男的还是个疯子,正是懵懂胆小的年纪,就进了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宅院。强硬多疑的婆婆,变态的公公,还有那个疯子丈夫。她进去大院的第一晚,就被关在黑漆漆的房间一个晚上,昏暗陌生的房间还有隔壁传来的阵阵嘶吼声,让人胆战心惊。身上只有男方作为彩礼的一根银簪子,此时被她攥在手上当做防身的利器,一天没给饭吃再加上被恐惧折磨,第二天被放出来之后,她就得了一种怪病,浑身长满褥疮,皮肤溃烂,人人避之不及。本来买她来是给自己疯癫重病的儿子挡煞冲喜的,才几天功夫就得了怪病,婆家人觉得晦气,就扔她在一个偏远破旧的房子里自生自灭,也许是命不该绝,过了一个酷夏和寒冬,整日里吃些剩饭残羹的她,奇迹般的好了,还比之前更加的水灵。他们家的疯儿子也是一样,就这样当初被当做瘟神扔出去的她又被当做神仙请了回来。如果当初病死了也还好,倒也解脱了,她这才是噩梦的开始。公公当初就是奔着给自己找小老婆才借着给儿子娶亲的由头买了她,回去的第二天就被欺负了,婆婆说她是狐狸精,丈夫天天的打骂她,公公还时不时的逼迫她。经历了一年之久的非人折磨,那个叫做秀的女孩精神失常,活生生捏死了自己的孩子,又在一个雪天一把大火点了那个地狱般的牢笼。
是的,没错,她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做不了这些事情,帮凶就是那个叫黑娃的长工。但事情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世人都会认为这一切都是一个疯子所为,谁又能追究一个疯子的过错呢,某种程度上说来,她也算是为民除害了,即使有人知道经过他们就可以在某个远离世间纷扰的角落里讨生活
佛说,心外无物,是舍是求,只于你一念间。或许,急于追求最后把自己弄得身心疲惫,或许攻于心计最终把自己弄得世俗平庸
“和黑娃双双抱头痛哭,即便是在空旷的雪地里,声音还是传播了好远,惊在萧条大树上的弹跳着的松鼠和地洞里冬眠的刺猬。命运的不公,造化弄人,是这人世间的丑恶把他们从内心懵懂纯良的人硬生生变成了恶魔,哪有什么善与恶,正与邪,万般无奈都只是为了活着,不被欺侮的自在的活着。”
秀和黑娃是故事里的主人公,一个16岁的女孩在家人强硬的态度下嫁给了乡里有名的恶霸儿子,就为了500块钱。单是恶人也就算了,那男的还是个疯子,正是懵懂胆小的年纪,就进了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宅院。强硬多疑的婆婆,变态的公公,还有那个疯子丈夫。她进去大院的第一晚,就被关在黑漆漆的房间一个晚上,昏暗陌生的房间还有隔壁传来的阵阵嘶吼声,让人胆战心惊。身上只有男方作为彩礼的一根银簪子,此时被她攥在手上当做防身的利器,一天没给饭吃再加上被恐惧折磨,第二天被放出来之后,她就得了一种怪病,浑身长满褥疮,皮肤溃烂,人人避之不及。本来买她来是给自己疯癫重病的儿子挡煞冲喜的,才几天功夫就得了怪病,婆家人觉得晦气,就扔她在一个偏远破旧的房子里自生自灭,也许是命不该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