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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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工作室的公寓,发现没有其他人的身影,才想起今天他们学校都有课。
林建趁着这段时间,准备把《钢之炼金术师》的大纲、人物形象、设定等先写出来,现在《一拳超人》每周的更新也可以放缓,不用每次都更新3话左右,他准备把一些时间空出来让大家开始画钢炼的连载。
作为漫画的主人公,爱德华最有独特的人格魅力,个子矮小的少年,12岁取得国家炼金术师资格,拥有“钢”之称号。右手与左脚为机械义肢,为了见到去世的母亲,和弟弟阿尔冯斯一起进行了人体炼成,结果失去了弟弟的身体与自己的手脚。
就是这么特殊设定中,与弟弟阿尔冯斯踏上了寻找贤者之石的旅途。
林建在前世高中的时候看的动画,当时第一集就让他印象深刻,有种童年阴影的感觉。人体炼成的禁忌代价太残酷了,也让他迫切想看两兄弟旅途的内容。
林建看着画好的人物设定以及在旁边标注的人物简介,他停下了手中的笔决定明天在继续。距离下周三跟花阳玲见面还有4天,在这4天中他可以先画好一话。
如果到时候决定在她的杂志社连载可以先把这一话内容给她看。
关掉工作室的灯,他打算直接走回去原来的宿舍住。
从工作室到宿舍走路需要20分钟,平时他都会选择走路,一边走路一边看风景是他换心情的一种。
中间会路过一条河,在河边的水泥路上,会看到很多年轻人跑步,也有的小孩在河边玩耍。
尽管已经到了下午6点半,9月的天空还是依旧明亮,可以依稀看到西边太阳正在落山的身影。
叮咚,“欢迎下次光临”
林建拿着在family买的炸猪排盖饭便当准备回家吃饭,这家店是他最近经常来的,现做的便当,每周变化的菜单,解决了他这个选择困难症,其中最喜欢吃的就是炸猪排盖饭了。
回到宿舍,吃完饭,跟家里人视频聊天了一会,又打开niico网站看了一会莉莉酱的原创漫画,不得不说,画漫画是一个慢工出细活的工作,在直播平台上,很少观众会逗留太久。
今天的她依旧没有太多的话,只是默默的画着,林建闲着无聊也是一直看到她下播为止。
第二天林建叫上小夫,像往常一样来到工作室,不一会儿纱织跟英里也到达了。
林建今天没有像之前一样,把画好的半成品给她们。
“今天跟大家说下我的想法,我打算新开一本漫画,接下来的重点转移到那边过去,这是设定及大纲”
林建把昨天画好的人物设定等递给了他们轮流看。
他们几个也很好奇,新漫画的内容,依次仔细的观看。
“林建,这个设定太棒了,相对于现在连载的,作品更有深度,我感觉我会超级喜欢这个,现在已经迫不及待了”小夫一看到好的设定就会发表自己的想法,这点一直没有变过。
“社长,我觉得也很喜欢,等价交换法则简直是神来之笔”纱织也兴奋起来。
英里在旁边连连点头。
看着他们几个人的反应,林建也松了口气,自己一个人觉得行可不能代表全部人。
于是,几个人在这几天开始了新漫画的工作。
这一天周三,终于来到了与花阳玲约定的日子,他破天荒的找出了一件看起来比较正式的衣服,平时一直呆家画漫画都不怎么修饰自己。
来到花阳玲指定的甜品店,发现这家店装饰都挺可爱的,无论是灯光的造型还是装修风格,都偏少女调。
花阳玲姗姗来迟,今天她在家里犹豫穿哪套衣服犹豫了好久,最后选中了这件连衣裙过来。
林建看着她今天打扮的格外精致,星型的耳环,扇形带钻的项链,搭配这套连衣裙,成功的吸引到他的目光。
“花阳桑,今天打扮的真漂亮”林建对于赞美的话不会吝啬,直接就说出口。
“谢谢”
听到林建这么说,花阳玲很是受用,心情也好了起来。
两个人简单闲聊了一下,林建把学校的一些趣事说了一下,使得花阳玲笑得很开心,她自己比较早读书,大学毕业后就开始接手家里的子公司,其实两人的年龄也就差一岁。
聊完日常,林建开始跟花阳玲谈今天来的主题。
花阳玲也从刚才闲聊的状态,变得很严肃,这是她对待公事的态度。
“我准备画新漫画,想在杂志社连载发行,但是......”
林建把语气放得很平缓,把自己的想法都跟花阳玲说。
“也就是说,你希望发行的漫画要保持漫画的改编发行权,同时也可以用公司的名义合作”
花阳玲简单的概括了林建的需求,她之前是想拉拢他过来,没想过以这种合作方式,这也是打破了行业长久以来的规矩。
不过她不是死板的人,漫画的发行权还是在杂志社,如果漫画有人气,发行单行本的利润还是在公司这边,他只是要求漫画改编发行权,这是对自己的作品相当的有信心。
如果作品在市场上是有人气的,杂志社一直以来就是靠漫画发行量为主要收入来源,其他衍生领域对于花阳杂志社来说占小部分。
现在有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且愿意自己花钱共同参与动漫及周边开发,对于公司来说风险也是会降低不少。
花阳玲心中盘算了一下合作的可行性,她自己也是为自己的公司而努力到现在,不可能单方面相信一个只见过几面的人。
当确定好合作方向后,两人开始对利润的分配进行商谈,这才是商业合作的开始。
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商谈,最后敲定合作如下:
花阳杂志社拥有漫画发行权,作者连载漫画只能在花阳杂志社发表连载,不得随意更改。作者连载稿费2万日元/页,单行本版税10%。
林建拥有漫画改编发行权,包括但不限于动画、影视、周边等,并享有百分
之七十的利益分成。
花阳杂志社只享有百分之三十的分成。
其中衍生领域开发需要双方合作共同注资的视情况而变,出资比例可以修改(暂定)。毕竟对于动漫、影视等领域发行在涉及的利益很多,不可能只是两家公司合作。
只要在日国有动画制作委员会的存在,就会涉及到许多公司的利益链,这点林建还是比较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