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Chapte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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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失踪了。
海上失踪,只是遇难的一种较为委婉的说法。父亲很有可能是——莉齐忽然感到气血上涌,胸口发闷,但因为她从不穿紧身胸衣,所以只是喘不上气,并不能幸运地晕过去。
她不得不面对现实。
她可能要永远失去父亲了。
一想到这点,她就浑身发冷,恨不得穿上一百件衣服。可即使穿上了衣服,她也还是冷。那冷意是从心底散发出来的,仅靠厚衣服,完全无法驱除。
她脑子里不断回放着往事,走马灯似的,一件接一件。他们并不是一直这样有钱。最艰难的时候,他们无论去哪儿,都会遭受冷眼。然而,因为父亲始终挡在她的身前,她竟从未体会过生活的苦楚。
还有母亲。她知道父亲很爱母亲,背心上永远只挂母亲留下的那只银怀表。哪怕后来,别人送了他一只瑞士制造的黄金怀表,他也只是把玩了一会儿,就送给了她,继续用那只发黑发旧的银怀表。
尽管他从不谈论母亲,看上去也不在乎名誉。可她知道,他在乎得要命。他从不允许人们在她的面前提“北方佬”、“投机家”、“乡巴佬”、“混血儿”等带有歧视性的词语,然而同时,他又鼓励她无视名誉,纵容她饮烈酒,不穿紧身胸衣,像男人一样跨骑在马背上,欣赏她一个又一个叛逆出格的想法。
“可是……爸爸,”她难受地自言自语,“两个在乎名誉的人,怎么可能生出不在乎名誉的孩子。我最终还是掉进了名誉的陷阱。”
为了名誉,她嫁给了一个完全不喜欢的男人,天真地以为,只要得到他的头衔,一切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她住在一个完全不适合自己的城市里,说着蹩脚的法语,贵妇小姐们虽然从不当面取笑她,可她们仆人的眼神却经常令她火冒三丈。
她不停地安慰自己,这么做是为了利益,就像贵族青年为了金钱而娶富家女一样。可是得到利益后,她并不快乐。但她至少还能安慰自己,父亲不用遭受冷眼了,能过得肆意一些——现在,她最后安慰自己的理由都没有了。
她把自己的人生搞得一团糟。
不,她不能这么想——莉齐及时打住了这种自怨自艾的想法。要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再过一会儿,她就得跳河了。一切要往好处想,爸爸肯定还活着。
是的,他肯定还活着。艾德勒先生曾是个经验丰富的船长,虽然他现在不走船了,但他比谁都熟悉大西洋,而且他在加勒比海附近还有一座岛——他一定能活下来。生死未卜的情况下,她不能像个傻瓜似的老往坏处想。这样不仅不能给父亲提供帮助,还会让自己打不起精神来面对生活。
莉齐稍稍镇定了一些,回到卧室,从抽屉里拿出父亲送的左轮,握在手中,贴在脸上,试图从中汲取力量。
神奇的是,她居然真的从里面获取了力量,彻底镇静了下来。
她给父亲的助手写了一封信,希望他能告诉她事情的前因后果。
助手的回信却令她浑身愈发寒冷。
他说,艾德勒先生很可能是遭人谋害的。
这位助手跟了父亲将近四十年,内战还未打响,就是父亲最忠诚的伙伴。他们一起淘金,一起倒卖物资,做粮食投机买卖,又一起前往古巴,考察那里的种植园。他们之间的关系牢不可摧。这位助手绝不可能欺骗她。
然而,等她急匆匆写信过去,询问究竟是谁谋害父亲时,助手却没有音信了。
助手不可能背叛父亲,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他也出事了。
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哪怕后来父亲平安归来了,莉齐回想起这段时间,还是会感到愤怒。
父亲的失踪,使世界残酷的一面毫无征兆地暴露了出来。
人们一边安慰她,一边露出看好戏的表情——一个投机商的女儿,靠着巨额嫁妆嫁给了名门望族,现在保护她的大树倒下了,他们很想知道,她的未来会如何窘迫凄凉。
是的,他们远不如她有钱,他们债台高筑,为了维持表面的尊贵追求富家女,可他们仍然拥有高贵的血统,温雅的风度,端庄的举止,遵循着旧世界的制度与习俗。
在旧世界里,莉齐是该被鄙夷的,哪怕她家财万贯,富可敌国,并且正在以一己之力养活整个夏洛莱家族。
在这样冷漠的环境中,她的头脑变得前所未有的清醒。
她坚强地忘记了父亲失踪带来的伤痛,以免悲伤过度,整日哭哭啼啼。她命人通过各种渠道,买到了父亲失踪前后的新奥尔良报纸。
“我要振作起来,”她深深吸气,不停对自己催眠,“父亲下落不明,我必须振作起来。先不管那些乱七八糟的流言蜚语,以后再对付他们。”
但她并没有就这样放过那些人,拿了张纸,把他们的名字记了下来,以便日后精准打击报复。
她把自己关在卧室里,聚精会神地研读报纸,试图找出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
然而就像少了几块的拼图,无论怎么拼,都拼不出全貌。
她一再告诉自己,不能软弱,不能悲伤,必须振作起来,到了深夜,却还是会在被窝里悄悄啜泣。
哭完以后,她喉咙有些堵塞,就去厨房倒了杯白兰地。
谁知,兰斯也跟了过来,撞见她喝酒,顿时露出了见鬼一般的表情,仿佛她正在跟男人鬼混似的。
“你不该——”他眉头紧蹙,生硬地说,“你不该——”
很明显,教养使他无法说出更严厉的指责。
要是平时,她勉强能忍受他的迂腐与古板,可是现在,她爸爸都失踪了,下落不明,他那双高贵的蓝眼睛,居然还是只能看到她不该喝酒。
她从未如此讨厌这个人,把头一扬,冷冷地说:“滚。”
兰斯不可置信地望着她。
“是的,我让你滚。”莉齐又喝了一口白兰地,“眼睛瞪那么大干吗,你又不是用眼睛听声音。”
“你——你不该说脏话。”
“我不仅要让你‘滚’,还要说关你‘屁’事。”莉齐说,声音忽然放得甜甜的,“这酒是我买的,我为什么不能喝?——天哪,你不会以为,这宅子里,还有东西是你买的吧?你知道自己欠了多少钱吗?——是的,那些可怜的商贩没有找你要钱,但并不代表你没有欠。你这栋住宅,你和你家人的吃穿用度,目前都是我在掏钱。我喝几口酒怎么了?——噢,别露出这副表情,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能不能有点儿脑子,女人喝酒并不会使世界毁灭!”
但对于兰斯来说,妻子喝白兰地,还把“上帝”和“屁”并列在一起,的确等于世界毁灭——他一直小心维护的旧世界灰飞烟灭了。
在旧世界里,女人都是娇嫩可爱的小东西。一个高尚的绅士,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呵护这些小东西,不让她们受到伤害。一切有利于男子气概的事物——战争、打架、赌钱、狩猎、酗酒……为了女人的安全,都不能让她们接触。她们太娇嫩了,太可爱了,最好不要接触外面的世界,只在屋里做做针线活儿。
可是现在,娇嫩可爱的小东西正在对他破口大骂——有些粗话,连他都羞于启齿,她却如数家珍。
兰斯上前一步,尽量露出温和的表情,规劝道:“我知道你因为岳父的事情非常难过……但你不该喝酒,女人的身体本就非常脆弱,你又没穿胸衣,更是不堪一击。你可能不知道,如果不用紧身胸衣加以束缚的话,你的子宫会在体内到处游走……”
他这番规劝还未说完,就被莉齐打断了:“得了吧,伯爵先生。你这样只会让我觉得你无知至极。”
兰斯的脸色刷地变白了:“莉齐,这是古希腊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的观点,你不能……”
“古希腊早就覆灭了。”莉齐不耐烦地说,“子宫要是真的会到处乱跑的话,我希望它现在就跑到嘴巴里,然后一口吐在你的脸上。”
说完,她居然真的像嚼烟草的男人似的,朝他吐了口唾液。
这是他见过的最恐怖的画面。
兰斯富有教养的声音颤抖着:“你……我……”
“亲爱的,别逼我继续吐口水,”她微微歪头,声音又变得像蜜糖一般柔滑,“还是说,你知道我最近喉咙很不舒服,所以专门过来说一些恶心的话,逼我对你吐口水呢?”
兰斯完全说不过她,僵着一张脸离开了。
假如莉齐是个男人,他尽可以与她辩论一番,或是发挥骑士精神与她决斗,但她是个女人,他对她束手无策,只能沉默离开。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那样对他,难道她不知道他娶她是屈尊纡贵吗?
他的家世如此显赫,如此辉煌,帝国时代甚至拥有封地和狩猎场,以及铸造钱币的权力。而她的家族是什么?她父亲是个大老粗,狡诈的投机商,为了金钱蝇营狗苟,她母亲则更加肮脏,是个——那个词语,他想一下都觉得污秽——混血儿。
为了家族,他忍辱负重娶了她。
他是整个夏洛莱家族的耻辱,是唯一一个没有娶自己表亲的男人。他娶了一个美丽但野蛮的混血儿。他做梦都在忏悔这件事。他承受着难以想象的压力,可他并没有把压力转嫁给她,反而竭尽全力想要呵护她。
他告诉自己,她也是有优点的,虽然没有高贵的出身,但有一头漂亮的金发,只要人们不去四处打听,就不会发现她肮脏的血统。
而且,大多时候她都很温柔,端庄恬静,尽管眼睛转动时,整张脸会显得狡黠又叛逆——但他可以视而不见,假装她是个贤惠的妻子。
她父亲对她的教育有问题,竟然允许她不束腰,但看在她天然的腰身,的确比蜜蜂般被拦成两截的细腰动人许多,他就不加以指责了。
可是——她居然喝烈酒,还朝他吐唾沫,像个老大粗一样——兰斯按住胸口,脸色惨白地想,她都做到这份上了,为什么不再叼根烟呢?
于是,第二天早晨,他看见她一边抽烟,一边喝咖啡,一边看报纸时,整个人都崩溃了,连“你、你”都说不出来,木然地出门了。
兰斯显然又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但莉齐已经懒得关注他了。
这些天,她烦闷得能喷火,兰斯作为她的丈夫,没能给她任何宽慰就算了,反而处处给她添堵,她没给他一耳刮子,都是看在上帝那老家伙的面子上。
幸好,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居然真的从一沓报纸中拼凑出了真相。
原来,随着禁酒运动愈演愈烈,不少州开始禁止制造和销售酒水,虽然国会还没有通过相关修正案,但大家都觉得是迟早的事。迟早有一天,正规的酒厂会纷纷倒闭。
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人嗅到了商机,摇身变成私酒贩子,他们在月光下酿造威士忌,将它称作“moonshine”,捞了不少金元。有的人甚至因此发了大财,程度比“淘金热”那会儿还要夸张。
有人劝艾德勒也参与进来。他掌控着铁路和轮船的公司,有他的加入,私酒生意会更加顺风顺水,而且他还有一个岛,蔗糖种植园实际上只占那个岛百分二十,还有百分之八十是茂盛的、未开发的原始森林。要是能完全开发出来,他们不仅能垄断整个美国的私酒,还能销往海外,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私酒贩子。
她父亲拒绝了这个提议,然后就失踪了。
看到这里,莉齐明白过来,她父亲正是因为回绝了这个暴利的勾当,才会失踪。
她稍稍安下心来。
牵扯到利益的话,说明爸爸还是安全的,就怕是无妄之灾。但若是因为利益,幕后黑手就会瞻前顾后。
她虽然不再难过了,却生出了强烈的复仇冲动,想要弄清楚是谁搞鬼,然后予以还击。
就像被磨砺过头的钝刀子,她现在整个人变得锋芒毕露,阴晴不定,一双漂亮的黑眼睛随时会喷出冷艳的怒火,要是那位被误认为子爵的伯爵先生,撞见她这副模样,绝对会忙不迭把“温婉恬淡”的评语一口吞回去。
她抿着嘴巴,把这段时间遭遇的坏事全部记了下来,简直像个记仇的孩子。
可她是认真的,真的打算以后慢慢报复这些人。
第一个就是朝她扔石头的老太太——那天,她心情抑郁至极,骑马想要出去散散心。
可是,兰斯怎么也不愿意她骑马上街,一动不动地挡在她的面前,甚至摆出一副“如果要去就从我身上跨过去”的英勇姿态。
她扯着缰绳,板着脸望着他,见他真的不让开,就一蹬马靴,从他的头上跨了过去——电光石火之间,兰斯惜命地躲开了,脑袋却还是被马蹄子踹出一个大包,晕了一个星期。
不必说,这一幕自然被邻居收入了眼中。
从那时起,他们在街上见到她,就不再跟她打招呼。
圣日耳曼区的一位老太太,更是看见她跨骑着马,就会朝她扔石头,一边扔一边大喊:“贱妇!贱妇!不要脸,不要脸!”1
当然,她想象中的报复,不过是把石头扔回去而已;谁知次日,她还在梦乡里,就被一阵骚动吵醒了。
她睡眼蒙眬地走下床,轻轻掀开天鹅绒窗帘的一角,就看见那老太太正一脸惊恐地跨骑着马——两只手被绑在马鞍的鞍头上,两只脚被固定在两侧的马鞍上——在圣日耳曼区的林荫道上嘚嘚散步。
有人帮她报复了老太太。
从那以后,那老太太再也没有出过家门,也没有对谁扔过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