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贝奇丹克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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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斯·海多克是美国人,莫妮卡·海多克是英国人。他们结婚二十多年,过去一家人一直生活在美国,是最近才搬到英国来的——戴维斯是一家美国医药公司的拥有者,但他不是那种白手起家,自己管理公司的老板。
事实上,‘锋锐’是他祖父创办的,不过直到他接手前,在众多美国药企中‘锋锐’都很不起眼。只生产绷带这类简单的用品,以及一些过了专利期,任何一家药厂都能生产的药品。
戴维斯·海多克的天赋不在管理,而在研发。现在‘锋锐’的管理者是一群职业经理人,他自己则是研发部门的负责人。在业内,戴维斯·海多克一向以研发效率高闻名,在他手上‘锋锐’接连诞生了几个重磅炸弹,引爆了业界,也成就了如今的‘锋锐’传奇。
刚结婚时,为了支持戴维斯的事业,莫妮卡和他一起定居美国,同时也将自己的事业中心转移到了美国。
莫妮卡主要是做艺术品生意的,有一间名叫‘泊世’的艺术品公司。在艺术品交易这个领域,她是业内女王。她最得意的两笔投资,一个是针对俄罗斯的,一个是针对中国的——在九十年代初期,她就非常有前瞻性地笃定俄罗斯和中国的艺术品市场会爆发式增长。
事实上她是正确的,当初大量买入的艺术品,如今不知道带来了多少倍的利润!
美国富豪云集,是做艺术品生意的好地方,但英国也不差。丢掉了世界中心的位置之后,伦敦这座城市对全世界的富豪依旧有着不小的吸引力。这一方面是因为惯性,这一代超级富豪成长起来的时代,英国还有一点儿日不落帝国的余晖。对于伦敦,不少人还是挺向往的。
另一方面,就是伦敦对富豪的友好了。就像摩纳哥的免税政策,让那里成为富豪的天堂,超级富豪的密度前所未有的大一样。英国对富豪在政策上、法律上的友好,让很多富豪青睐这里。
而且,伦敦金融城也是和纽约交易所并列的,这里的金钱流动非比寻常。跟着钱走的富豪们,怎么可能错过这里!
苏联解体之后,瓜分了国家财富的俄罗斯寡头,中东半封建半现代国家里的石油王室,非洲□□统治者和他们的亲戚们,前英国殖民地出来的垄断买办们这些人纷至沓来,在伦敦城内安家。
莫妮卡在经营了二十多年美国市场之后,又看到了曾经半道放弃的英国市场。这一次,换戴维斯来支持她了——‘锋锐’那边依旧离不开戴维斯,他最近只是在重磅新药成功之后,给自己放了一个长假而已。至于将来怎么办,只能辛苦一些,日常飞过大西洋了。
超级富豪们日常做空中飞人也不是什么新闻了,那么多昂贵的私人飞机,买来总是有理由的。
——海多克家没有男强女弱,而且非常难得的,两个出色的父母不仅没有让家庭无法维持,反而建立起了互相关心的家庭氛围。
等到艾米丽离开,莫妮卡才第一次读艾普莉写的小说。虽然是艾普莉写的小说,但最近正忙着打入伦敦艺术品市场的莫妮卡实在没有时间,之前并没有看过。
“真没想到莉儿会写长篇小说,我是说,她继续写诗,我都不会那么惊讶。”莫妮卡翻开还是电脑打印字体的《玫瑰战争》,对丈夫说到自己的真实想法。
艾普莉很难长时间专注于某件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诗歌还好,燃烧过激情之后,天才型的诗人可以很快完成作品。但小说就不同了,即使是天才,长篇小说要写出来,也需要作者持之以恒。
“是的,这次莉儿坚持的时间久的惊人,就像是‘玫瑰战争’本身一样。”戴维斯这个美国人,这个时候说了个英国比喻。
“或许莉儿只是终于找到了愿意为之奋斗的事业,对于热爱的事物,海多克的耐心向来是空前的。”
“不过没想到会是小说创作之前莉儿的诗歌明明受到了欢迎。”戴维斯显然想到了女儿意外受欢迎的诗歌集《凤凰》——她的诗集出版其实有偶然性。
她从小就写诗,还会将自己写的诗歌朗诵给亲戚们听,那些诗歌是几年积攒下来的。她的外公觉得这些诗歌写的很好,应该做一个纪念。所以出钱请了设计师设计典雅复古的封面,又自费印刷了一百册。
羊皮封面,烫金的书脊,内页也是非常高档的纸张,比时下昂贵的精装书更好!很像是文艺复兴时期伟大作者们的伟大作品。
一百册诗歌集除了留几册作为纪念,其他的都赠送给了朋友,炫耀自己有一个聪慧的孙女。
这些诗歌集送人之后,大多会被扔进富豪们的书房吃灰,正如他们书架上大多数精装书的命运一样。但有一本被某个年轻人读到了,读完之后惊为天人,陆陆续续发表到了自己的脸书上,获得了大量人气。
由此吸引来了出版社,通过艾普莉的外祖父找到她,希望为她出版这本诗歌集。
艾普莉对此没有太多感觉,很随意就答应了这件事之后的事就都知道了,诗歌集《凤凰》很受欢迎,至少以诗歌来说卖的很好。
流行小说作家相对于诗人来说,在当代肯定是更有‘钱途’的职业。但问题是,艾普莉属于中了‘出生大□□’的超级幸运儿,她的人生可以断言,缺什么都不会缺钱。所以做流行小说作家,还是做诗人,其实没什么不同。
甚至,后者因为其‘曲高和寡’,格调更高,还更能得到认同呢。
所以戴维斯的‘疑惑’,并不算奇怪。在他看来,如果艾普莉想要做诗人,是没理由转去写小说的。
莫妮卡已经在读《玫瑰战争》,敷衍地‘emmmmm’认真地说,莫妮卡已经很多年不读爱情小说了,作为有自己事业的女强人,她的家庭和事业都很充实,消遣时间的读物并不在日程中。
但即使是女强人莫妮卡也在读了《玫瑰战争》后有点儿迷。
客观地说,小说本身是没什么深刻内涵的,艾普莉的文笔比当下流行小说平均水准要高出一大截,但也改变不了这就是一个非常商业的爱情小说的事实——然而话说回来了,这样的作品就是有趣啊!
商业作品能大获成功是有道理的。
莫妮卡也并不是非莎翁、奥斯汀、狄更斯不读的文艺女青年,如果是电影的话,她也喜欢看那些小情小爱、大团圆结局,甚至有些俗气的作品。
《玫瑰战争》不知道为什么,即使是莫妮卡读起来也有一种暗爽感。
读完《玫瑰战争》的存稿之后,莫妮卡若有所思:“说不定莉儿这次能获得前所未有的成功”
戴维斯摘下眼镜,已经准备睡觉了:“我以为,《凤凰》出版之后,莉儿已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她大概是今年诗集卖的最好的当代诗人了。前一段时间,我在南汉普顿见到了一些‘老朋友’,他们提到了莉儿”
“你真该去看看他们嫉妒的嘴脸,虽然我一贯不赞同攀比孩子,但不得不说,每当这种时候,总是愉快的。”
上流社会几乎无时不刻不在互相攀比,超级富豪们当然也会比较谁的孩子更好看、更聪明——普通父母都会做到这种程度了,生活在严苛等级、浮华炫耀中的富豪们,更无法免俗。
莫妮卡放下了打印的《玫瑰战争》:“嗯哼可惜,我们要去度假了,不然的话,可以在伦敦见证莉儿的成功。”
自从进入现代社会,旅行这一过去贵族们的专享,迅速在全阶层风靡。欧美国家,一个家庭做家庭预算时,旅行度假都是必要的固定开支,正常家庭都习惯设定一个收入百分比为旅行支出。
哪怕没钱,也可以去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某个亲戚居住的小镇、农场借住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不用想工作的事,体验和家里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而对于富人来说,旅行度假就更是必不可少的了。艾普莉今年十五岁,印象中家里每年都会外出度假——虽然有的时候工作很忙,度假时家庭成员不一定能到齐。
度假的日子一般在盛夏,七月份八月份,或者在圣诞节前后。
原来在美国的时候,艾普莉夏天度假,七月、八月都有。但现在在英国,按照传统,只能迟一些——英伦的气候,夏天还是很舒适的,因此在近现代以前,有钱人的很多活动都安排在夏天,夏天也是伦敦的社交季。
这种传统顺承到了今天,例如亨利皇家划船赛、马球赛、私人领地狩猎等等等等,还包括以蛇廊夏季亭展为代表的一大堆夏季艺术展,都会在夏天进行。
所以,不少人会选择七月间留在伦敦,参与社交活动,至少是大部分最重要的社交活动结束后,八月份的时候再离开伦敦。去阿尔卑斯山滑雪,去地中海或者加勒比海沿岸沐浴阳光,去非洲大草原看动物总之就是这些。
海多克家也是这样,他们打算今年去南非。
而艾米丽准备已久的小报,也会在他们度假期间创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