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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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方在认识多年后,终于成了同桌。我并不擅于和人打交道。那时候,我正在看《安娜?卡列尼娜》,看到列文就仿佛看到了自己,性格古板且容易较真,思想还不合时宜。列文会滑冰,而我能拿得出手的特长,只有乒乓球和一手过得去的字。杨念的事让我清楚地看到了自己性格上的缺陷,并决心作出改变。我试图培养自己的幽默感,田鸡让我多去看一些笑话。然而,任何笑话从我的嘴里说出来,都成了干巴巴的冷笑话。
老方很好地弥补了我的这个性格缺陷。他热情洋溢,肚子里有说不完的故事,和谁都能自来熟。我常常看见他只用三言两语,就把一个女孩子逗得大笑不止。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他就和班上的其他男生打成了一片,还和两个女生互称兄妹,其中就有小幺。常常有人下课过来找他,慢慢地都和我认识了。
下课后,会有人跑到讲台把上课用的幕布放下来,放一些流行的歌。这在以前的班是不可想象的事。那时《仙剑三》正在热播,里边的《偏爱》《此生不换》第一时间就被收藏进了歌单。《仙剑一》的歌也借此复兴,《六月的雨》《逍遥叹》《杀破狼》和《一直很安静》都常常听到。至于周杰伦、陶喆、王力宏、陈奕迅的歌,更是无一缺席。他们会安排人在外面放风,看老师来了,就赶紧关掉。所以,从未被老师发现。紧接着,就有人在上面玩游戏。吃早餐和午休的时间比较长,就玩一把《起凡》;课间十分钟,就玩一玩《地下城》。我从来没见过这些东西,感到十分新奇,常常和他们围在一起看。
班上有个姓孙的音乐生,个子不高但四肢健壮,生得浓眉大眼。说话时常带着摇头、扭腰之类的肢体动作,黑亮的眼珠也会灵泛地梭来梭去。或许是腹部和口腔距离较短的缘故,他的声音很浑厚。大家都喜欢听他唱歌。有时候,我也会在教室后面跟着他一起唱。
小学的时候,我曾经从小舅那里弄到了一些磁带。用爸爸买来给我学英语的录音机插上耳机听歌,躲在楼上边听边唱。堂弟对此多次表达过不满。不过,那都是些成龙、林依轮等人过气的老歌。听多了,也就没意思了。后来,听到的就是满大街的《老鼠爱大米》和《两只蝴蝶》,都是一些速食品。曾经的同桌让我听周杰伦时,我内心的想法是,这玩意都能算音乐?
直到这时候,我才真正感受到了音乐的魅力。即便如此,我依旧偏爱王力宏和陈奕迅的情歌一些。声音好听,也容易引起共鸣。最喜欢的就是《爱情转移》里的那句:
——每个人都是这样/享受过提心吊胆/才拒绝**情待罪的羔羊……
至于最想学会的,却是王力宏的《唯一》。想着今后向心爱的女生表白,就唱这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