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节 花开无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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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天民不提其他的,只提宪法的条款,无疑是在提升南云市万珍阁古法药剂厂这一行为的合法性,是在最高指导法《宪法》的基础上实施的。
“《宪法》第四十二条拉法帝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也写到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万珍阁正是在第三十三条的指导下,组织员工参加义务劳动,为救灾尽力,为灾后可能出现的病疫而义务劳动。没有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反而是积极的履行义务和尽公民的责任。请问,这样的义务劳动需要批准文件吗?救灾的官兵,因为是军人,军人的天职就是执行命令。我无法拿到庭审当中来证明和说明什么,但那些参加救灾的普通的英雄们,甚至为此献出生命的烈士们,他们需要批准文件吗?他们需要有上岗许可证吗?面对生命的生存基本权利,舍弃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他人和更多人的生存权利,他们违法了吗?是不是也要有几级资质,也要有批示许可才能参与救灾,才能不顾性命的挽救他人的性命吗?他们的义务劳动是不是违法了?是不是市场监管局或者其他的行政机构也要出面来依据法律开出行政处罚通知书,否定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没有许可,是不合法的。那些在救灾现场自动送饭送菜的民众是不是也不合法,因为他们也没有生产许可证,是不是也应该受到行政处罚?面对生命健康可能受到的威胁,是一张许可证或者资质证书可以解决的吗?”
现场一片哗然,主审法官不得不再次敲响法槌,提醒现场注意安静。
叶天民也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再次接着说:“在法律面前,出于对“程序正义”的追求,很多时候不可避免会造就坚硬、冰冷的姿态。我们可以理解密布县没有徇私,一切程序都看上去合法、合理。但在老百姓眼里,一个优秀的执法者,在具备专业与理性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对世界怀抱最大的善意。法制规范是补充道德规范对国家、对社会现象的一种约束,而不是法制超越道德的规范,面对社会重大事件时候,无情、冰冷,甚至机械。因为先有了道德规范,这个社会才得以形成人文社会。单纯的法制规范,是机器时代,不是人文社会时代。如果法制规范要改变道德规范,法制的内在合理性在哪儿?社会共同认可的利益如何保障?”
这一段话说完,庭审现场一片安静。叶天民放下手里的“证据”,接着说:“我们本可以收集西江州或者南云市万珍阁古法药剂厂所有员工、西江州灾情中的受灾人的群体意见来表达我们的意愿和救灾中我们的善意,但我本人和万珍阁不想以这种万民书的形式来阐述面对灾情的时候,什么是民意!什么是正义!什么是法理!我想说的是另外一种社会认同,如果南云市万珍阁古法药剂厂在此次的救灾中实施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请问法官、被告、现场的所有人,下一次面对重大灾害甚至普通伤害事件的时候,还有谁敢于表达和实施自己的善意,还有谁愿意承受没有一张证书的后果?”
叶天民抬手指着庭审大厅里的所有人说:“是你?是你?还是你?不要说什么依据法律来执行,就问一下,还有谁站出来对抗灾情?还有谁愿意无私的遵守《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
庭审大厅里鸦雀无声,只有摄像机的声音在回响,空气的质量似乎变得浓稠,压得人都不能说话。
转身,叶天民又从原告席上万山的手中拿过一个文件袋,
密封的文件袋上赫然盖着鲜红的“保密”字样。对着主审法官说:“这里面,是南云市万珍阁古法药剂厂参与西江州洪灾救治时候,所使用的药方、药材来源的记录、药材主要成分的药理分析报告、药剂成品的主要功能介绍的全套资料。鉴定这些资料的不是官方认定的某个机构,只是我们南云市万珍阁古法药剂厂的部门,而且我也不会拿去官方机构鉴定。不为别的,因为这个文件袋里的资料不属于南云市万珍阁古法药剂厂,而是拉法文明几千年以来遗留下来的最珍贵的宝藏,是经过无数次的大灾大难后,前人为我们留下来最珍贵的遗产。但很可惜,这不属于小剂量使用的药方,只有在面对西江州这样重大灾情的时候大面积使用的广谱性药方。因为,灾后的病疫源是无法具体确定的,只能依照从大而广的方向,不能做到完全精准对症。就算是这样,这也是拉法帝国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所以我和南云市万珍阁古法药剂厂都没有权利公开。”
现场顿时哑然,这药方虽然从叶天民的口中说出来轻巧,但价值之大无法衡量。所以,叶天民说不公开,没人觉得不合理,这是一个随时可以卖出天价的药方。要求企业公开就不是不要脸了,而是抢劫。
叶天民又转身对法官说:“所以,我申请了国家安全局出面,由他们协助法院管理和审核这份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法院审理结束以后,这份证据中的全部资料,南云市万珍阁古法药剂厂无偿的交给国家安全局保管和使用,我个人和企业都没有权利将拉法文化的传承,几千年的文化遗产无偿的贡献给全世界。生命无国界,但人,是有国界的。”
这最后的一句话,有的人听懂了,有的人没听懂。但这并不影响这份证据在这起诉讼案件中的重要性,更不可忽视的是虽然没有公布药方,却将药方无偿的奉献给了拉法帝国。没有这起案件,南云市万珍阁古法药剂厂手上有一个价值无法衡量的药方是无人知晓的,尽管用途受限,可这个“受限”仅仅只是针对个人,对一个国家而言,是可以成为国宝级的传世财产。
说完这些,叶天民将这个盖有保密字样的文件袋,递给了主审法官。法官接过来之后,当即宣布了休庭。当主审法官打开门的瞬间,有注意到那个方向的人都看到在门外站着三个人,其中有两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都不用猜测,一定是国家安全局前来协助审核和接收资料的工作人员。
休庭的间歇,有不少的媒体想要从旁听席上走到原告席上来采访叶天民,却被法警给拦住了。罗洋羽站起来说:“各位媒体的朋友,在庭审结果没有出来以前,我们暂时不接受任何采访,希望大家理解。”
半小时后,主审法官回到审判大厅里。先向被告询问是否还有补充证据,被告的西江州和密布县市场监管局的人一脸的郁闷,他们能有什么补充证据,原告认可你的执法,却不认可你的结果,你还能展示什么证据!
主审法官当庭宣布,本次庭审的现场结束,鉴于原告方提交了新的证据,且法院认可证据的合法性,需要时间来对证据进行验证,择日再进行宣判。
法院的庭审结束,彭军再一次充当了人肉盾牌,与法警一起护着叶天民一行人离开。
一路上叶天民依然是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保持着微笑,而也有媒体涌向了被告一方,但得到的结果依然是一句话也没有。
第二天的社会新闻,无疑头条都是关于这一庭审的。因为原被告双方均没有接受庭审后的采访,媒体记者充分的发挥了专长,大书特书的就叶天民在庭审中的发言。而那句“生命无国界,但人,是有国界的”几乎都是新闻的主标题,-不明白的人还不知道这报道的到底是什么。微话网第一次有人对这个观点持否定的态度,因为人应该都是平等享有生命权的。不过,这样的话题显然挨骂的多。
没有人再去预测庭审之后,法院该如何判这起案件。因为原告方并不否定被告方的依法处置和执法流程,却提出了更大的焦点,这一焦点是不是会被法院采纳,都很难确定。
《宪法》是不具有可诉性的,宪法不属于法律,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拥有最高的权力,但是宪法在司法实践中又很难作为依据应用。因为在宪法之下有各种法律条款来实际就宪法进行分解和规范,宪法的框架很大,不具备具体的执法依据明确事项。
叶天民在庭审的证据递交中只谈宪法,而不谈法律,法院会不会采纳也是一个最大的问题。
媒体关于这一庭审的过程,已经发展和扩大,到底是要冰冷的依法执法,还是要以人文道德观为前提要素,在这一案件当中无疑是甩给了社会和司法一个大大的问号。
谁都想不到最后的审判结果会是什么,就在大众期待和热议之中,南云市万珍阁古法药剂厂作出了另一个意外的举动,向西江州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而面对媒体的采访要求,罗洋羽很正经的回答说:“开庭的时候,我们就说过,在法院审理结果出来以前,我们不接受任何采访。”
这是赤裸裸的耍赖啊!你都撤诉了,哪儿还有什么结果!
这就是叶天民。我不要结果,我就要让大家知道我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