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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可可爱爱的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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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云熙从大厅出来,司机已经在外面等着了。

她也终于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

“我的经纪人和助理……”

杰西卡忙道:“您放心,我会亲自送两位客人回去。”

“那就有劳了。”

于是,某女星毫不犹豫的抛弃了自己的经纪人和助理,带着别的女人跑了。

车上,

芦笛打量着这辆熟悉的豪华轿车,再次目光如炬的盯向黎云熙。

“你不是说你不认识AW的总裁吗?你在唬我?”

黎云熙:“???”

“我确实不认识。”

芦笛看她说得认真,一时之间竟然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相信她。

“这车,AW执行总裁巴迪的专属座驾。”

“这司机,专属司机。”

芦笛指着司机,对黎云熙说道。

前排开车的司机:“……”

掉,掉马了?

黎云熙也怔愣了一瞬,“AW的执行总裁,巴迪?”

芦笛点头,“是啊,人称守财奴,又抠门又能算计。”

黎云熙:……好大个瓜。

AW总裁为什么要假扮一个助理,亲自接机?

她自问自己的脸面好像还没有这么大。

那对方应该就不是冲着自己来的……

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想法,就被芦笛的笑声打断了。

“你不是吧,坐着人家的车竟然不知道人家是谁?”

“算了算了,今天咱们也试试拉风的感觉,我们要去城市广场,麻烦送我们过去吧。”

这句话是对司机说的。

但司机明显是专业的,就算是掉马了也还是很稳得住,听见芦笛小姐的话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应下,而是将目光投向了黎云熙。

“黎小姐……”

黎云熙显然还没有体会到“拉风”这两个字的深切含义,想也没想就点头答应了。

“那就去吧。”

“那边有什么好吃的吗?我不太熟悉,到时候你推荐。”

芦笛看她这一本正经的样子,快要乐死了。

“去城市广场哪有人是为了吃饭的?”

“你是不是还不知道,AW是提利尔最大的公司,哦不,应该说就在今年年初,它已经是西大陆排名前三的商业巨鳄了!”

“守财奴这辆车在提利尔可是很出名的,你信不信我们一到那边,还没下车就会有狗仔已经蹲在那里了……”

黎云熙震惊不已,“这么……夸张吗?”

这不比追星还要刺激?

芦笛拍了拍她的手:“到时候就知道了,我一个国际影后呢,比起他来差远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底闪过一丝意味不明的情绪,嘴角微微上扬。

……

城市广场,

提利尔的地标建筑。

宽阔的广场正中间立着几座巨大的人像雕塑,据说是为了纪念几百年前的英雄而刻。

和平鸽在广场上走来走去,似乎并不怕往来熙熙的行人,甚至还有那调皮的,直接飞到人的肩膀上,去啄他的脑袋。

果然没有出乎芦笛的意料。

他们的车刚在广场边缘停下,就引得无数人瞩目。

黎云熙注意到,好几个镜头已经对准了他们的车子。

“这里人会不会太多了?”

她们是不是需要换个地方吃饭?

芦笛却已经习以为常的拉开车门,走了下去。

“哈喽!”

“是不是很失望,没有蹲到你们想蹲的人?”

“蹲到我你们也不吃亏啊!某财阀和影后不得不说的故事,标题我都替你们想好了……”

众狗仔:“……”

那,谢谢您?

都是当狗仔的,谁还没个耳聪目明的时候呢?

芦笛此人,他们打过不少交道,简直是各大报社头疼的所在。

西大陆讲究言论自由,芦笛刚出道的时候资源就好到爆,一路从国际大片的配角到扛票房的主力,她的身世也因此被媒体挖了出来。

结果她不仅没有因为这些新闻受到影响,反而大张旗鼓的跑去砸了人家的杂志社,还报警称对方侵犯了她的名誉权等等。

那几家报社因为陷入长久的官司,甚至不得不关门大吉。

芦笛也在媒体中一战成名,自此,她的新闻几乎无人敢写,最多就是一些官媒报道或者影视宣传。

这一次她竟然从AW总裁的专属座驾上下来,甚至还如此的……热情,更让在场好不容易拼了命赶来的媒体有一种“钓鱼执法”的错觉。

真是够了!

没有拍到钻石王老五,竟然遇到这么个煞星!

以至于后来车里又下来一个容貌出众的东方女孩他们都提不起兴趣来,只随意的拍了几张准备回去交差就散了。

芦笛勾了勾嘴角,拍了拍手:“走吧,姐姐带你去扫荡一圈。”

黎云熙:“……你和这些媒体?”

“你也看出来了?我们关系很好,只要我打一声招呼,今天我们就能痛快的逛街吃饭!”

芦笛一脸得意。

黎云熙笑笑,“你可真厉害。”

但她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杰斯伯是亚尔吉拉的公爵,就算有金山银山,难道在提利尔也能让自己的女儿横着走?

两人手挽着手,进入了一旁的购物中心。

这是提利尔最大的购物中心,一到十六层都是各大品牌店,十七层往上才是餐厅和一些娱乐场所。

芦笛拉着黎云熙:“我们不着急,先去看看有没有什么货扫一波。”

“我妈妈跟我说她在国内买这些东西,经常不是没货就是价格贵了一倍,还不如我在这里买呢!”

“你也看看有没有什么喜欢的,我送给你啊……”

黎云熙显然没想到,芦笛的活泼和自己一开始见到的那个女孩判若两人。

她跟着她一家店一家店的“扫荡”,等到二十层的时候手里虽然没有拿东西,但她的钱包已经瘪了不少。

果然,无论从古至今,女人看见好看的衣服和饰品,都是走不动路的,连她都没有受住诱惑。

主要是那些设计太过巧夺天工,吸引人的眼球了,只要看了一眼,就再难挪开眼。

偏偏还那么的独一无二。

这些人是懂怎么赚钱的!

芦笛看她脸色严肃,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在思考什么重要的事情,不过刚刚亲眼看见这姑娘听见价格,刷卡的时候盯着pos机的幽怨小眼神,她一下子就明白了。

她故意安慰她:“好了,钱这个东西嘛,花了还能再赚,但是喜欢的东西错过了可就没有了!”

芦笛想要送给她来着,结果这姑娘老倔了,一定要买东西送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她看着这人一边又对那些好看的小东西恋恋不忘一边肉痛的付钱,心里就十分想笑。

她真是太喜欢了!

一点儿也不像罗杰斯说的什么“大魔王”,明明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呢!

“走走走,今天中午我请客好了。”

一点都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打上“可爱”标签的黎大魔王幽幽的看着她,说了句:

“……你不懂。”

虽然你说的好有道理,但是她感觉自己离小别庄又远了一步。

第三天,炒鸡无力,腰酸背痛,嗓子跟吞刀子一样,码不动了,先浅浅的更一章,姐妹们等我满血复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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